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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協議書

分居協議書模板集錦8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分居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分居協議書 篇1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育有一子藩××。現雙方協商一致,就自願分居達成如下協議:

  1、分居時間為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分居期間,座落於市路號的住房一套由方居住使用,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子藩××由方撫養,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日前支付,

  3、分居期間,方每週探望子藩××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週星期六早上時到星期天早上時,由方到方居住地接送。

  4、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各自承擔。

  5、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6、以上協議一式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分居協議書 篇2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育有一子藩××。現雙方協商一致,就自願分居達成如下協議:

  1、分居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分居期間,座落於 市 路 號的住房一套由 方居住使用,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子藩××由 方撫養,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 日前支付,

  3、分居期間,方每週探望子藩××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週星期六 早上 時到星期天早上 時,由方到方居住地接送。

  4、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各自承擔。

  5、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6、以上協議一式 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3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4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願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________________(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________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_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________協議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5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係,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分居關係。

  二、子女撫養條款: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於XX路XX號,面積約XX平方米,折價人民幣圓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 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鑑於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於現房屋,甲方應儘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戶等)。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成立並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協議人: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6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20xx年5月25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xx號xx小區xx號;女方居住於南寧市西鄉塘區xx路xx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見證律師:

分居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為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8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市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分居協議書怎麼寫。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 見證人:

  協議人(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所謂分居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秘書工作《分居協議書怎麼寫》。英美國家普遍都承認分居協議的效力,允許夫妻雙方在律師的幫助下,就當事人婚姻財產和其他財產的劃分,婚姻債務的償還達成協議,並就夫妻間的撫養方式,撫養費的數額,子女撫養,監護等問題達成協議並經法院批轉,同時還要決定家庭的住址,保險範圍,養老計劃,退休計劃,納稅計劃以及當事人解除婚姻關係相關的其他問題。分居協議在目前我國婚姻家庭法律事務中也出現的越來越多。

  分居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夫妻雙方自願分居的意思表示及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的權利、義務;子女的臨時撫養;夫妻共有財產的臨時管理;分居的期限;分居的終止條件......

  1、緩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離婚。分居可以使夫妻雙方暫時分離,各自冷靜,避免不必要的衝突,並反省除離婚外是否有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同時可以使當事人事前體驗離婚後所必須面臨的單獨生活及有關子女撫養安排等問題,評估自己是否有辦法適應離婚後的生活。

  3、為離婚案件的審理提供證據的作用。《婚姻法》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作為法院認定夫妻雙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標準,在此條件下若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但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訴請離婚時,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時間的長短,純屬個人隱私,當事人通常很難舉證,從而使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陷於非客觀性的境地,阻礙了離婚案件的公正審理。倘若夫妻雙方在離婚訴訟之前,簽訂了書面的分居協議,正好為分居事實的認定提供了證據上的支援。

  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