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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協議書

知情協議書三篇

  知情協議書篇一:

  住院病人是由病區醫護人員負責監護,未經醫生許可不得隨意帶出病區。由於家屬、親友及單位人員來探視時,要求臨時將帶病人到病區外或是院外時,必須辦理以下相關手續:

  我是患者  的(關係),我自願要求帶病人到 外,原因是 ,將於 時間前返回。在此期間病人的一切人身安全由我全權負責,如由於不慎而出現病人逃跑、丟失或者是造成傷害、死亡等事故,其責任由我自已承擔,院方不負任何責任。

  帶出病人者簽名

  醫生意見

  醫生簽名

  護士簽名

  201 年月日  時帶出

  201 年月日  時返回病區

  返回時病人情況:精神情緒

  軀體皮膚

  帶出方簽名

  護士簽名

  知情協議書篇二:

  甲方:XX鄉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村社夫婦 : 、

  為認真貫徹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落實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維護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村民自治公約的規定,落實避孕方法“知情選擇”,積極推動優質服務工作,提高育齡群眾生殖保健水平,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宣傳貫徹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諮詢服務。

  2、普及避孕節育知識,讓乙方掌握3種以上避孕方法知識。

  3、根據乙方健康狀況,幫助乙方選擇一種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

  4、按照“技術服務規範”為乙方提供落實避孕措施服務,並按期進行隨訪。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認真學習計劃生育政策,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2、按時落實節育措施,一胎產後應首選上環或皮埋,確不宜上環或皮埋的,可用藥具;二胎產後首選結紮,確不宜結紮,可依次選擇上環、皮埋或藥具。

  3、一胎產後不落實上環(皮埋)、二胎產後不落實結紮者,將按照村民自治公約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乙方已生育一個或兩個孩子的,自願參加避孕措施知情選擇並要求非結紮節育措施,保證不超生;自覺按照計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選擇適合自身特點、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

  5、乙方自覺到鄉計生服務所接受環孕情檢查服務。

  6、乙方參加知情選擇後若發生意外妊娠的,要及時自覺落實補救措施。

  7、如不經申請,私自終止節育措施,甲方將按照《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落實相應措施。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服務所一份備案,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XX鄉 村民委員會

  乙方簽字(蓋章):夫:

  妻:

  年 月日

  知情協議書篇三:

  甲方: 編號: 乙方: 、 夫婦  女方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國家《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負責指導乙方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方法,保障乙方實現知情選擇避孕節育方

  法的權利。

  (二)負責對自覺遵守計劃生育的物件免費提供國際規定的基本專案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二、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為切實減少意外妊娠,採取 避孕節育措施進行避孕節育,每4個月進行一次(含已結紮者一年內)孕情檢查。如出現政策外懷孕,乙方自願及時落實補救措施,保證不出現政策外生育。

  (二)應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實的婚育情況不得有意隱瞞個人生育情況及出具虛假證明。具備再生育法定條件但未經審批機關批准造成政策外生育,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和乙方單位或現居住地村(居委)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負責人:  夫:

  經辦人:  婦: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