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2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員上班後,由超市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超市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觀察超市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超市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超市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超市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6、觀察超市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實專人填寫好晨檢表,並在晨檢表上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超市工作人員不符合衛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超市工作人員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指甲過長,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生後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安全管理制度3

  1、超市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並按許可專案的內容亮證經營。學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衛生責任人,負責超市的食品衛生工作。超市若出售變質,過期食品,發生學生食物中毒,超市負責人負完全責任。

  2、建立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臺帳制度,並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3、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不採購、不銷售、不製售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隨時檢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標籤標識,保證內容規範完整。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4、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訓合格證明後方能上崗。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5、直接接觸散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帶戒指、手鐲、手錶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手部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6、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菸、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7、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8、定型包裝食品的產品標籤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要求,食品標籤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脫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識,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並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籤、說明書不得有誇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9、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衛生部《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並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控的標誌。設專人負責銷售,併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及包裝服務。

  10、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食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註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混裝銷售。

  11、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牆、離地面。超市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做到食品無灰塵,無汙染,保證學生吃上放心食品。

  12、應按規定條件存放。展示、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溫度為0℃~10℃)或冷凍(冷凍溫度為-18℃以下)的食品,應置於相應條件下,並有明確的溫度顯示。

  13、超市售貨員在出售食用品時積極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保護環境,不亂扔包裝袋、瓶、紙等垃圾,負責超市周圍的衛生清潔。

  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效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裝置。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稽核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裝置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

  安全管理制度5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2.值班、巡邏、查崗制度;

  3.動火、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4.草類原料堆垛測溫、記錄及監測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7.火災事故報告制度;

  8.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獎懲制度。

  二、防火安全檢查表:

  1.防自燃安全檢查表;

  2.電氣防火安全檢查表;

  3.裝置安全檢查表;

  4.車輛安全檢查表;

  5.避雷裝置安全檢查表;

  6.消防設施檢查表;

  7.環境防火安全檢查表。

  安全管理制度6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承包(託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並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採購、驗收人員。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選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汙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儲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汙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衛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裝置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衛生室監督,每學期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記錄。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飲水機日常安全檢查由各室老師負責,發現問題必須即刻向總務部門彙報,教室中禁止使用飲水機加熱功能。

  安全管理制度7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效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安全管理制度8

  1、防火巡查每二小時一次內容應當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菸,禁止隨意用火;餐飲用火:微波爐、灶具1米內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險品,灶具與氣瓶之間的淨距離不得小於0.5米,灶具與氣瓶連線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應當經常檢查,定期更換,點火時需使用點火棒,用火結束燃氣閥門及時關閉,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範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施工用火:開具動火證,明確專業資質動火人、看火人,滅火器、防火板等預防措施的配備,現場是否有化學危險品,有無油工交叉作業,動火時焊機2、5米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動火後30分鐘內不得離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種;用電禁止隨意私拉亂扯電線電源,鋪設電氣線路應經設計、工程、保安部批准由專業持證人按用電裝置的`功率、臺數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電線器材,商場內配電線必須使用膠護外套電線禁止使用麻花線等簡易危險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安全出口不得封閉、堵塞、安全出口處不得設定門檻,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采用捲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門內和門外1.4米範圍內不得設定踏步。指示標誌應當設定在安全出口的頂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牆面上;設定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標誌的間距不得大於10米。營業區域內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點部位應當設定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燈的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於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寬度不得小於2.4米;輔助疏散通道的寬度不得小於1.5米。疏散通道內不得設定攤位或者堆放貨物。

  C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任何店鋪、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火栓內消防軟管、水帶、槍頭必須好用在位,滅火器年檢有效、鉛封完好、壓力標準,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於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商場使用為甲級(90分鐘)防火門 查閉門器、順位器是否完好,防火捲簾下1米處不得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配電室、機房、庫房、廚房的人員責任落實與管理情況。庫房物品應分垛碼放,每垛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00平方米。並保證“五距”:垛與垛間距不應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應小於0.5米,垛與梁間距不應小於0.3米,垛與柱間距不應小於0.3米,垛與燈間距不應小於0.5米。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於2米。庫存物品碼放不得擠佔或影響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鎮流器不應設定在悶頂內。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應小於0.5米。

  2、 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可撥打中控xxx,火警(119)電話,可按下就近的消防報警按鈕報警

  3、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存檔備查。

  4、 巡查人員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進有交接,對店鋪、個人的違規行為、危險舉動(吸菸、拍照、溜旱冰、帶寵物、長時間逗留在通道內、散發廣告、做客服調查、新聞媒體擅自採、顧客糾紛、客訴、擅自施工、危險搬運、著裝不整、鬥毆等)要及時發現、詢問、制止,保證合法人的權益,保持商場的有序經營環境。通道內有無雜物門鎖槓推是否完好。安防執勤時注意自我保護。

  5、 巡查人員禁止利用工作時間閒談或辦私事,不得擅自進入獨立經營管理的區域,工作需要,應兩人以上經上級、區域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入,並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9

  1、學校安全乾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裝置、消防裝置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並主動聯絡實際工作,於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裝置、消防裝置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乾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乾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著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並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文

  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範圍:本公司所屬區域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由生產部經理、班組長和質檢部經理、助理以及質檢員組成。

  四、公司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並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範圍與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五、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裝置和條件,遠離汙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新增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採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新增劑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採購索證和臺帳制度。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衛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衛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實施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後才准予出廠銷售。

  八、公司在採購、生產、銷售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十、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照公司《裝置、管道清洗、消毒規程》落實裝置、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汙染。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十一、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十二、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衛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食品生產。

  十三、明確內部衛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四、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為防止人為透過一系列化學、生物製劑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質來蓄意汙染食品,從而對人們造成傷害(這些製劑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質或者是常規不檢測的物質),按本公司《食品防護計劃》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11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溼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採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採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並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菸,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衝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並設定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於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佈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黴、生鏽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定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並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定“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納入“項城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銷售應配備貨架、保溫櫃、冷藏櫃和冷凍櫃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裝置。

  6、熟食製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採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並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櫃,並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溼度,防止食品黴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裝置,包括冷藏庫(櫃)和冷凍庫(櫃)。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汙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牆30釐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釐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並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並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製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並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後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影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並影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汙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專案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儲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裝置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裝置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釋出虛假廣告、虛假資訊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超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超市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淨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汙染後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並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衛生間後;

  3、接觸生食物後;

  4、接觸受到汙染的工具、裝置後;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後;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後;

  7、觸控耳朵、鼻子、頭髮、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後。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菸、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汙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按照培訓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基本要求:

  1、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及穿戴工作衣帽、儀表整潔上崗操作。

  2、操作間:設施佈局合理,生熟分開,標誌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儲存。

  3、採購食品符合衛生標準,有檢驗證明,有冷藏凍設施,庫存。

  4、整潔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物品分類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設施必須監測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運轉,有專人負責餐具消毒,並及時登記。

  6、環境衛生:環境整潔衛生,加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7、餐廳衛生:餐廳店堂整潔衛生,擺放餐具符合衛生要求,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有專用工具。

  8、衛生管理制度,有衛生許可證並進行年審,有專人分管食品衛生工作,並經常檢查加記錄,對從業人員定期培訓。

  二、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1、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衛生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3、加工後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4、食物沒有燒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熱製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觀異常或變質食物。

  三、嚴把食品採購關,驗收關

  1、食品採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採購,每天採購的食品都要有登記記錄,註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

  2、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和有營業執照及質檢合格的經營單位採購食物,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3、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同時也要掌握定點與不定點的原則,關注市場行情。

  4、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與規定,必須新鮮、衛生、清潔。

  5、嚴禁採購以下食物: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製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籤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驗收時由專職驗收員和食堂主任多人驗收,有驗收記錄,註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並籤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認真做好蔬菜農藥檢測工作,對蔬菜、豆製品、肉類每次有記錄,並48小時留樣。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安全管理制度16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檔案,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幹,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裝置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後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安全管理制度17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於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裝置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菸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菸。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裝置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安全管理制度18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日常消防檢查可結合安全生產檢查進行。

  2、專案部防火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由專案部防火責任人組織執行。

  3、崗位防火檢查由操作工結合清潔衛生、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隨時進行檢查。

  4、對查出的火險隱患要定時整改,本部門難以解決的要及時按級上報。

  5、安全部門要把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進行記錄,把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備案並存於防火檔案。

  二、專案部防火責任人職責

  1、負責對本專案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保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

  2、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製本專案部的消防器材,保證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隨便挪用。

  4、本專案部內發生火災事故,必須負責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公司。

  5、每季度召開各班組防火責任人會議,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況,佈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落實專案部所佈置的防火工作,檢查和監督本班組人員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情況。

  2、負責檢查本班組成員所操作電氣機械裝置的防火安全裝置,運轉和安全使用,並監督和檢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生事故立即補救,並及時向專案部防火責任人彙報。

  四、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類、油類、香蕉水類等到各種易燃品進工地後必須立即進專用倉庫,並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領用部門嚴格控制限額領料,施工現場內易燃品不宜存放過量,不用物品應退回倉庫,不準到處亂放。

  2、氧氣要注意安全運輸,進工地後由電焊部門負責保管,氧氣瓶使用後應做好標記,不準亂放。

  3、如有違者或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焊工在工地現場操作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3、對存有危險性物資的場所,焊工應採取相應的防爆電氣裝置,掌握防爆電氣裝置的原理。

  六、倉庫保管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內物資儲存要分類、分堆、分垛,各類物資需標有標識,主通道不小於1.5m,次通道不小於0.5m,嚴禁超儲。

  2、倉庫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設施的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倉庫職工會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3、倉庫內要保持清潔,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強檢查和保養,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保養一次,發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並及時恢復良好。

  安全管理制度19

  一、 值機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按規定準時接崗、巡視,認真執行崗位職責,除樓層巡視和處警以外,值班機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 值機員不得不得無故缺勤和私自換班,因特殊情況急需換班時,值機員必須提前三天向消防領班申請並填寫“換班申請表”,上報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換班過程中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當班者要負主要責任;

  三、 積極配合保安員做好日常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若值機員無法處理或超出職權範圍時應及時按程式上報公司領導,值機員不得擅自做主;

  四、 建立完善的工作記錄制度,值機員應將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監控系統執行情況、值班情況及需跟進事項詳細記錄在案,並認真做好交接;

  五、 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領導批准的,中控人員應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六、 值班員應主動承擔中控室的衛生保潔工作,將工具用品擺放整齊,每日對地板、地面、室內裝置設施、器材、桌椅和門窗玻璃進行清潔,室內裝置不可有積塵土和汙漬;

  七、 在崗工作期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玩遊戲、看書報雜誌、吸菸、喝酒、睡覺。嚴禁在中控室吃東西;

  八、 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按規定著裝和攜帶執勤用品。

  九、 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裝置執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並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輕工業部、公安部《造紙行業原料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原料場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管理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場。

  第二章原料場選址與佈局

  第四條原料場應設定在企業、居民居住地全年風向最小頻率的上風側,並設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暢通的消防車道。

  第五條原料場應遠離生產區、生活區。儲量在兩萬噸以上的大型原料場,與生產區、生活區的距離應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條原料場與場外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三十米,與場內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二十米,距場外道路邊不小於十五米,距場內主要道路路邊不小於十米。

  第七條原料場地應當平坦、不積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釐米。

  第八條原料場應當設定警衛崗樓,其位置要便於觀察警衛區域。崗樓內安裝消防專用電話或報警裝置。

  第三章儲存管理

  第九條原料場四周應當設定圍牆或鐵刺網。牆(網)高度不低於兩米,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於五米。

  第十條嚴格把好進場原料的安全關。在原料入場前,應當設專人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後,方可進入原料區。

  第十一條碼垛時,稻草含水量不應超過百分之二十,並作好記錄。

  第十二條原料堆垛的長邊應當與當地常年主導風向平行。

  第十三條稻草堆場每個總儲量不得超過二萬噸,堆場與堆場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當不小於四十米。垛頂披簷到結頂應當有滾水坡度。堆垛儲量、規格及間距應當符合表一規定。

  第十四條堆垛時需留有通風口或散熱洞、散熱溝,並要設有防止通風口、散熱洞塌陷的措施。發現堆垛出現凹陷變形或有異味時,應當立即拆垛檢查,並清除黴爛變質的原料。

  第十五條原料碼垛後,要定時測溫。當溫度上升到攝氏四十至五十度時,要採取預防措施,並做好測溫記錄;當溫度達到攝氏六十至七十度時,必須拆垛散熱,並做好滅火準備。

  第十六條對原料場地的雜草、雜物等要及時清理,保持地面清潔。

  第十七條每個堆垛要建立檔案,寫明堆垛日期、數量、垛號、水份、品種和經辦人,並在垛頭掛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條原料場出入口和適當地點必須設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標誌牌和禁止吸菸的警示牌。門衛對入場人員和車輛要嚴格檢查、登記並收繳火種。

  第十九條警衛崗樓內應當採用無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須採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採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點距原料堆垛最近處應當不小於五十米;

  (二)專人管理火源,爐灰用水浸滅後放到指定地點;

  (三)煙囪要安裝防飛火裝置;

  (四)用火點要配備滅火器材。

  第二十條原料場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火爐,嚴禁焚燒物品。

  第二十一條原料場內禁止明火作業。因生產必須使用明火,應當經單位安全技術、消防部門批准,並採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業點周圍的可燃物,備好滅火器材,現場設專人監護;

  (二)作業結束時,由專人清理現場,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第二十二條風力達四級(含四級)以上時,原料場內嚴禁明火作業。

  第二十三條在原料場內進行吊裝、運輸、上垛等作業時,現場必須設專人監護。機器裝置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維修保養。

  第二十四條凡使用電鋸、上垛機、運輸機、吊裝機等機械裝置時,必須將其轉動部位上的可燃雜物消除乾淨。

  第二十五條汽車、拖拉機等機動車進入原料場時,易產生火花部位要加裝防護裝置,排氣管必須戴效能良好的防火帽。嚴禁機動車在原料場內加油。

  第二十六條常年在原料場內裝卸作業的車輛要經常清理防火帽內的積炭,確保效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條場內裝卸作業結束後,一切車輛不準在原料場內停留或保養、維修。發生故障的車輛應當拖出場外修理。

  第二十八條原料場周圍一百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五章電氣管理

  第二十九條原料場的消防用電裝置應當按二級負荷供電。消防用電裝置應當採用單獨的供電迴路,並在發生火災切斷生產、生活用電時仍能保證消防用電。

  第三十條原料場內應當採用直埋式電纜配電。埋設深度應當不小於零點七米,其周圍架空線路與堆垛的水平距離應當不小於杆高的一點五倍,堆垛上空嚴禁拉設臨時線路。

  第三十一條原料場內機電裝置的配電導線,應當採用絕緣效能良好、堅韌的電纜線。原料場內嚴禁拉設臨時線路。因生產必須使用時,應當經安全技術、消防部門審批,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用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條原料場內宜選用防塵燈、探照燈等帶有護罩的安全燈具,並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防火措施。嚴禁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三條照明燈杆與堆垛最近水平距離應當不小於燈杆高的一點五倍。燈杆宜採用水泥杆,其埋設深度參照表二。

  第三十三條原料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必須安裝在封閉式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採用非燃材料製做。使用移動式用電裝置時,其電源應當從固定分路配電箱內引出。表二電杆埋設深度參考值水泥杆杆長埋設深度

  第三十四條電動機應當設定短路、過載、失壓保護裝置。各種電器裝置的金屬外殼和金屬隔離裝置,必須接地或接零保護。門式起重機、裝卸橋的軌道至少應當有兩處接地。

  第三十五條在原料場內作業結束後,應當拉閘斷電(不含消防供電)。原料場使用的電器裝置,必須由持有安全操作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護。

  第六章避雷設施

  第三十六條原料場設定避雷裝置,使整個堆垛全部置於保護範圍內。

  第三十七條避雷裝置的衝擊接地電阻應當不大於十歐姆。避雷裝置與堆垛、電器裝置、地下電纜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離。

  第三十八條避雷裝置的支架上不準架設電線。

  第三十九條避雷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定期測試並做出記錄。每年在雷雨季節前,必須檢測完畢。

  第七章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十條原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標誌明顯、便於取用的地點,由專人保管和維修。冬季採取防凍措施。

  第四十一條原料場的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三規定。

  第四十二條原料場區消防車通道的寬度應當不小於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淨高應當不小於四米。

  第四十三條每個稻草堆場的總儲量超過五千噸,需設定環形消防車道或四周設定寬度不小於六米且能供消防車通行的平坦空地。

  第四十四條每個堆場佔地面積超過二萬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場每個佔地面積超過四萬平方米時,需增設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通的中間縱橫消防車道,其間距不超過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條環形消防車道應當至少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當設回車道或面積不小於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車場。

  第四十六條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必須能承受通行消防車的壓力。

  第八章組織管理

  第四十七條企業法人代表是原料場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原料場要配備足夠的警衛力量,嚴格值班檢查和巡邏制度。配備專職防火員,協助主管領導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條原料場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並經常開展消防業務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