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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彖傳上蒙》 文言文

《易傳彖傳上蒙》 文言文

  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譯文

  蒙,山下有險難,知有險難而終止,故為蒙,蒙,亨通。以亨道行動,隨時而得中。“不是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志向同而相應。“初次占筮則告訴(其吉凶)”,是因得剛中之道。“再三占筮(是對占筮的)褻瀆則不告(其吉凶)”。這種褻瀆怠慢,是矇昧(的表現)。將矇昧培養入正道,這正是聖人的功績。

  註釋

  此釋《蒙》卦卦名與卦辭之義。山下有險:《蒙》卦下坎上艮。艮為山,坎為險。險而止:《蒙》卦下坎為險,上艮為止。時中:於其時而適中。時,指卦爻之時。匪:非。童蒙:幼稚矇昧之人。志應:二五其志相應。《蒙》九二為陽,六五為陰,故二五之志相應。初筮告:第一次占筮則告訴(吉凶)。初,第一次。筮,占筮。剛中:《蒙》九二為陽剛居中,以示告而有節。再三瀆,瀆則不告:再三(來佔問)是瀆慢(占筮),瀆慢則不告訴(吉凶)。瀆,褻瀆。聖功:聖人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