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虛詞則的用法素材
(一)連詞
1.表示承接關係。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①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司馬遷《鴻門宴》)
②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荀子《勸學》)
③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蘇軾《石鐘山記》)
④臨視,則蟲集冠上(蒲松齡《促織》)
2.表示條件、假設關係。譯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麼就便。
①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孟子《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②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柳宗元《捕蛇者說》)
3.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裡,表示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可譯為就,或不譯。
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韓愈《師說》)
②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③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蘇洵《六國論》)
4.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轉折時,用在後一分句,譯為可是、卻;表示讓步時,用在前一分句,譯為雖然、倒是。
①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韓愈《師說》)
②手裁舉,則雙超忽而躍。(蒲松齡《促織》)
③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5.表示選擇關係。常和非不呼應著用,譯為就是不是就是。
①非死則徙爾。(柳宗元《捕蛇者說》)
②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勾踐滅吳》)
(二)副詞
1.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①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范仲淹《岳陽樓記》)
2.表對已然或發現的強調。可譯為已經原來、原來已經。
①及諸河,則在舟中矣。(《崤之戰》)
(三)名詞
1.指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
①《論語》六則。
2.準則,法則。
①以身作則。(成語)
(四)動詞,效法
①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
(五)通假。同輒,總是,常常。
①居則曰:不吾知也!(《論語》)
【則是】只當是。
①與竇娥燒一陌兒,則是看你死的孩兒面上。(關漢卿《竇娥冤》)
【則則】讚歎的聲音。
①連呼則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