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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記 張愛玲

更衣記 張愛玲

  如果當初世代相傳的衣服沒有大批賣給收舊貨的,一年一度六月裡曬衣裳,該是一件輝煌熱鬧的事罷。你在竹竿與竹竿之間走過,兩邊攔著續羅綢緞的牆——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富室裡發掘出來的甭道。你把額角貼在織金的花繡上。太陽在這邊的時候,將金線曬得滾燙,然而現在已經冷從前的人吃力地過了一輩子,所作所為,漸漸蒙上了灰塵;子孫晾衣裳的時候又把灰塵繪抖了下來,在黃色的太陽裡飛舞著。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快樂,甜而帳憫,像忘卻了的憂愁。

  我們不大能夠想象過去的世界,這麼迂緩,寧靜,齊整——在滿清三百年的統治下,女人竟沒有什麼時裝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著同樣的衣服而不覺得厭煩。開國的時候,因為“男降亥不降”,女子的服裝還保留著顯著的明代遺風。從十七世紀中葉直到十九世紀末,流行著極度寬大的杉褲,有一種四平八穩的沉著氣象。領圈很低,有等於無。穿在外面的是“大襖”。在非正式的場合,寬了衣,便露出“中襖”。“中襖”裡面有緊窄合身的“小襖”,上床也不脫去,多半是嬌媚的桃紅或水紅。三件襖子之上又加著“雲肩背心”,黑緞寬鑲,盤著大雲頭。

  削肩、細腰、平胸,薄而小的標準美女在這一層層衣衫的重壓下失蹤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過是一個衣架子罷了。中國人不贊成太觸目的女人。歷史上記載的聳人聽聞的美德——譬如說,一隻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將它砍掉——雖然博得普通的讚歎,知識階級對之總隱隱地覺得有點遺憾,因為一個女人不該吸引過度的注意;任是鐵掙鋒的名字,掛在千萬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氣裡生了鏽。女人更想出眾一點,連這樣堂而皇之的途徑都有人反對,何況奇裝異服,自然那更是傷風敗俗了。

  出門時褲子上罩的裙子,其規律化更為徹底。通常都是黑色,逢著喜慶年節,太大穿紅的,姨太太穿粉紅。寡婦系黑裙,可是丈夫過世多年之後,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細榴是女人的儀態最嚴格的試驗。家教好的姑娘,蓮步柵柵,百稻裙雖不至於紋絲不動,也只限於最輕微的搖顫。不慣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來便予人以驚風駭浪的印象。更為苛刻的是新娘的紅裙,裙腰垂下一條條半寸來寬的飄帶,帶端繫著鈴。行動時只許有一點隱約的叮噹,像遠山上寶塔上的風鈴。晚至一九二0年左右,比較瀟灑自由的寬褶裙入時了,這一類的裙子方才完全廢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為暴發戶。皮衣有一定的季節,分門別類,至為詳盡。十月裡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層皮是可以的,至於穿什麼皮,那卻要顧到季節而不能顧到天氣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種羊、紫羔、珠羔;然後穿“中毛”,如銀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階級的人以前比現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銀嵌或羊皮袍子。

  妨娘們的“昭君套”為陰森的冬月添上點色彩。根據歷代的圖畫,昭君出塞所戴的風兜是愛斯基摩式的,簡單大方,好萊塢明星仿製者頗多。中國十九世紀的“昭君套”卻是癲狂冶豔的,—— 一頂瓜皮帽,帽據圍上一圈皮,帽頂綴著極大的紅絨球,腦後垂著兩根粉紅緞帶,帶端綴著一對金印,動輒相擊作聲。

  對於細節的過分的注意,為這一時期的服裝的要點。現代西方的時裝,不必要的點綴晶未嘗不花樣多端,但是都有個目的——把眼睛的藍色發揚光大起來,初助不發達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膠上,消滅臀部過度的曲線……古中國衣杉上的點綴晶卻是完全無意義的,若說它是純粹裝飾性質的吧,為什麼連鞋底上也滿布著繁縟的圖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臉的機會,別說鞋底了,高底的邊緣也充塞著密密的花紋。

  襖子有“三鑲三滾”、“五鑲五滾”、“七鑲七滾”之別,鑲滾之外,下襬與大襟上還閃爍著水鑽盤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釘著名晚“闌干”的絲質花邊,寬約七寸,挖空樓出福壽籽樣。

  這裡聚集了無數小小的有趣之點,這樣不停地另生枝節,放恣,不講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費了精力,正是中國有閒階級一貫的態度。推有世上最清閒的國家裡最閒的人,方才能夠領略到這些細節的妙處。製造一百種相仿而不犯重的圖案,固然需要藝術與時間;欣賞它,也同樣地煩難。

  古中國的時裝設計家似乎不知道,一個女人到底不是大觀園。太多的堆砌使興趣不能集中。我們的時裝的歷史,一言以蔽之,就是這些點綴品的逐漸減去。

  當然事情不是這麼簡單。還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蝕。第一個嚴重的'變化發生在光緒三十二三年。鐵路已經不那麼稀罕了,火車開始在中國人的生活裡佔一重要位置。諸大商港的時新款式迅速地傳入內地。衣褲漸漸縮小,“闌干”與闊滾條過了時,單剩下一條極窄的。扁的是“韭菜邊”,圓的是“燈果邊”,又稱“線香滾”。在政治動亂與社會不靖的時期——譬如歐洲的文藝復興時代——時髦的衣服永遠是緊匝在身上,輕捷利落,容許劇烈的活動,在十五世紀的義大利,因為衣褲過於緊小,肘彎膝蓋,筋骨接筍處非得開縫不可。中國衣服在革命醞釀期間差一點就脹裂開來了。“小皇帝”登基的時候,襖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中國女人的緊身背心的功用實在奇妙——衣服再緊些,衣服底下的肉體也還不是寫實派的作風,看上去不大像個女人而像一縷詩魂。長襖的直線延至膝蓋為止,下面虛飄飄垂下兩條窄窄的褲管,似腳非腳的金蓮抱歉地輕輕踏在地上。鉛筆一般瘦的褲腳妙在給人一種伶汀無告的感覺。在中國詩裡,“可憐”是“可愛”的代名詞。男子向有保護異性的嗜好,而在青黃不接的過渡時代,顛連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動了這種傾向。寬袍大袖的,端凝的婦女現在發現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個薄命的人反倒於她們有利。

  那又是一個各趨極端的時代。政治與家庭制度的缺點突然被揭穿。年輕的知識階級仇視著傳統的一切,甚至於中國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為驚恐的緣故而增強了壓力。神經質的論爭無日不進行著,在家庭裡,在報紙上,在娛樂場所。連塗脂抹粉的文明戲演員,姨太太們的理想戀人,也在戲臺上向他們的未婚妻借題發揮,討論時事,聲淚俱下。

  一向心平氣和的古國從來沒有如此騷動過。在那歇斯底里的氣氛裡,“元寶領”這東西產生了——高得與鼻尖平行的硬領,像緬甸的一層層疊至尺來高的金屬頂圈一般,逼迫女人們伸長了脖子。這嚇人的衣領與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稱。頭重腳輕,無均衡的性質正象徵了那個時代。

  民國初建立,有一時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氣象。大家都認真相信盧騷的理想化的人權主義。學生們熱誠擁護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戀愛。甚至於純粹的精神戀愛也有人實驗過,但似乎不曾成功。

  時裝上也顯出空前的天真,輕快,愉悅。“喇叭管袖子”飄飄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襖腰部極為緊小。上層階級的女人出門系裙,在家裡只穿一條齊膝的短褲,絲襪也只到腰為止。褲與襪的交界處偶然也大膽地暴露了膝蓋。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從襖底垂下挑拔性的長而寬的淡色絲質褲帶,帶端飄著排穗。

  民國初年的時裝,大部分的靈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領減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時候也有,領口挖成圓形,方形,雞心形,金剛鑽形。白色絲質圍巾四季都能用。白絲襪腳跟上的黑繡花,像蟲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際花與妓常常有戴平光眼鏡以為美的。舶來晶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見一斑。

  軍閥來來去去,馬蹄後飛抄走石,跟著他們自己的官員、政府、法律,跌跌絆絆趕上去的時候,也同樣地千變萬化。短襖的下襬忽而圓,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寶一般,沒有年紀的,隨時可以變賣,然而在民國的當鋪裡不復受歡迎了,因為過了時就一文不值。

  時裝的日新月異並不一定表現活潑的精神與新穎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滯;由於其他活動範圍內的失敗,所有的創造力都流人衣服的區域裡去。在政治混亂期間,人們沒有能力改良他們的生活情形。他們只能夠創造他們貼身的環境——那就是衣服。我們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裡。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長袍。發源於滿洲的旗裝自從旗人人關之後一直與中土的服裝並行著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婦女嫌她們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較撫媚的襖褲,然而皇帝下沼,嚴厲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後,全國婦女突然一致採用旗袍,倒不是為了效忠於滿清,提倡復辟運動,而是因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國,自古以來女人的代名詞是“三綹梳頭,兩截穿衣”。一截穿衣與兩截穿衣是很細微的區別,似乎沒有什麼不公平之處,可是一九二0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們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於男女平權之說,可是四周的實際情形與理想相差太遠了,羞憤之下,她們排斥女性化的一切,很不得將女人的根性斬盡殺絕。因此初興的旗袍是嚴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風格。

  政治上,對內對外陸續發生的不幸事件使民眾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總有支援不了的一天。時裝開始緊縮。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0年,袖長及肘,衣領又高了起來。往年的元寶領的優點在它的適宜的角度,斜斜地切過兩腮,不是瓜子臉也變了瓜子臉,這一次的高領卻是圓筒式的,緊抵著下頗,肌肉尚未鬆弛的姑娘們也生了雙下巴。這種衣領根本不可怒。可是它象徵了十年前那種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氣——直挺挺的衣領遠遠隔開了女神似的頭與下面的豐柔的肉身。這兒有諷刺,有絕望後的狂笑。

  當時歐美流行著的雙排鈕釦的軍入式的外套正和中國人淒厲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格守中庸之道的中國女人在那雄

  赳赳的大衣底下穿著拂地的絲絨長袍,袍叉開到大腿上,露出同樣質料的長褲子,褲腳上閃著銀色花邊。衣服的主人翁也是這樣的奇異的配搭,表面上無不激烈地唱高調。骨子裡還是唯物主義者。

  近年來最重要的變化是衣袖的廢除。(那似乎是極其艱危險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費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時衣領矮了,袍身短了,裝飾性質的鑲滾也兔了,改用盤花鈕釦來代替,不久連鈕釦也被捐棄了,改用攢鈕。總之,這筆帳完全是減法——所有的點綴品,無論有用沒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緊身背心,露出頸項、兩臂與小腿。

  現在要緊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雲托月忠實地將人體輪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裝束卻反之,人屬次要,單隻注意詩意的線條,於是女人的體格公式化,不脫衣服,不知道她與她有什麼不同。

  我們的時裝不是一種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業,不比在巴黎,幾個規模宏大的時裝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壟斷一切,影響及整個白種人的世界。我們的裁縫卻是沒主張的。公眾的幻想往往不謀而合,產生一種不可思議的洪流。裁縫只有追隨的份兒。因為這緣故,中國的時裝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誰是時裝的首創者,很難證明,因為中國人素不尊重版權,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襲是最隆重的讚美。最近人時的半長不短的袖子,又稱“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說是香港發起的,而香港人又說是上海傳來的,互相推諉,不敢負責。一雙袖於翩翩歸來,預兆形式主義的復興。最新的發展是向傳統的一方面走,細節雖不能恢復,輪廓卻可儘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樣能夠適應現代環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採取圍裙式,就是個好例子,很有點“三日人廚下”的風情,耐人尋味。

  男裝的近代史較為平淡。只有一個極短的時期,民國四年至八年,男人的衣服也講究花哨,滾上多道的如意頭,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當其時的人都認為那是天下大亂的怪現狀之一。目前中國人的西裝,固然是謹嚴而黯淡,遵守西洋紳士的成規,即使中裝也長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裡面打滾,質地與圖案也極單調。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單憑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願意做一個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掛齒的小事。劉備說過這樣的話:“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夠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個西方作家(是蕭伯納麼?)曾經抱怨過,多數女人選擇丈夫遠不及選擇帽子一般的聚精會神,慎重考慮。再沒有心肝的女子說起她“去年那件織錦緞夾袍” 的時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紀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紅著綠的權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現代文明的特徵。不論這在心理上有沒有不健康的影響,至少這是不必要的壓抑。文明社會的集團生活裡,必要的壓抑有許多種,似乎小節上應當放縱些,作為補償。有這麼一種議論,說男性如果對於衣著感到興趣些,也許他們會安分一點,不至於千方百計爭取社會的注意與讚美,為了造就一己的聲望,不借禍國殃民。若說只消將男人打扮得花紅柳綠的,天下就太平了,那當然是笑話。大紅蟒衣裡面戴著繡花肚兜的官員,照樣會淆亂朝綱。但是預言家威爾斯的合理化的烏托邦裡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著最鮮豔的薄膜質的衣褲、斗篷,這倒也值得做我們參考的資料。

  因為習慣上的關係,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確看著不顧眼,中裝上加大衣,就是一個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來得妥當,便臃腫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電車上看見一個年輕人,也許是學生,也許是店夥,用米色綠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緊的袍,腳上穿著女式紅綠條紋短襪,嘴裡銜著別緻的描花假象牙菸斗,菸斗裡並沒有煙。他吮了一會,拿下來把它一截截拆開了,又裝上去,再送到嘴裡吮,面上頗有得色。乍看覺得可笑,然而為什麼不呢,如果他喜歡?……秋涼的薄暮,小菜場上收了攤子,滿地的魚腥和青白色的蘆粟①的皮與渣。一個小孩騎了腳踏車衝過來,賣弄本領,大叫一聲,放鬆了扶手,搖擺著,輕情地掠過。在這一剎那,滿街的人都充滿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愛的當兒便在那一撒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