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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基礎知識

魚我所欲也基礎知識

  孟子在《魚我所欲也》中對捨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後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捨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範,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魚我所欲也》知識點梳理,供大家學習。

  魚我所欲也基礎知識:

  《魚我所欲也》知識儲備

  1.字詞積累

  得:表示客觀上的可能。

  苟:苟且。這裡指為了生而不擇手段。

  惡:討厭,厭惡。

  故:所以。

  由是:由於這個原因。

  是故:因為這個緣故。

  獨:只。

  呼爾:盛氣凌人喊叫的樣子。

  萬鍾:優厚的俸祿。

  奉:侍奉。

  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本心:天性,天良;本來的心願。

  2.作家作品

  關於作者:

  孟子(約前372~前289),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軻,鄒(今山東鄒城市)人。約生於周烈王四年,約卒於周赧王二十六年。相傳孟子是魯國貴族孟孫氏的後裔,幼年喪父,家庭貧困,曾受業於子思的學生。學成以後,以士的身份遊說諸侯,企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到過樑(魏)國、齊國、宋國、滕國、魯國。當時幾個大國都致力於富國強兵,爭取透過暴力的手段實現統一。孟子的仁政學說被認為是“迂遠而闊於事情”,沒有得到實行的機會。最後退居講學,和他的學生一起,“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在孟子生活的時代,百家爭鳴,“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站在儒家立場加以激烈抨擊。孟子繼承和發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一套完整的思想體系,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被尊奉為僅次於孔子的“亞聖”。

  孟子繼承和發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發展為仁政學說,成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把“親親”、“長長”的原則運用於政治,以緩和階級矛盾,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

  孟子把倫理和政治緊密結合起來,強調道德修養是搞好政治的根本。他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後來《大學》提出的“修齊治平”就是根據孟子的這種思想發展而來的。

  孟子哲學思想的最高範疇是天。孟子繼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殘留的人格神的含義,把天想象成為具有道德屬性的精神實體。他說:“誠者,天之道也。”孟子把誠這個道德概念規定為天的本質屬性,認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觀念的本原。孟子的思想體系,包括他的政治思想和倫理思想,都是以天這個範疇為基石的。

  關於《孟子》:

  《孟子》長於言辭,善於用比喻說理,其文勢磅礴,論證嚴密,富於感染力和說服力,對後世散文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孟子》一書記錄了孟子及部分弟子的言論和活動,是儒家的經典。也是先秦優秀的散文作品,現存七篇,每篇以開頭的兩三個字為名。漢朝趙歧把每篇分為上下兩部分,成為十四篇。宋朝朱熹把《孟子》《論語》《大學》和《中庸》全為《四書》。

  3.背景連結

  孟子繼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發展,他生活在諸侯互相攻伐“無義戰”的時代,目睹了人民遭受塗炭的社會現實,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礎上,發展了民本思想,明確提出“民為貴”、“君為輕”。政治上主張實行“王道”、“仁政”。反對“霸道”、“暴政”。呼籲統治者重視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賦稅,減輕刑罰,使百姓“不飢不寒”。這些觀點反映了人民的願望,有一定進步意義,但卻脫離當時的社會實際,根本行不通。孟子還主張社會分工,這符合社會發展規律,但卻得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結論,為階級剝削和壓迫製造了理論依據。孟子的哲學思想屬於主觀唯心主義,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論”,認為人生來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說:“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小無有不下。”還說:“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知也。仁義禮智,非曲外鑠(給與)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說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別強調後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以及自我修養的作用,認為“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生於憂患,死於安樂”;要求人們反躬自求,“養浩然之氣”,做到“捨生取義”,“富貴不能淫,貧*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文字解讀】

  一、謀篇立意

  《魚我所欲也》一文闡述了義重於生,義重於利的觀點,告訴人們要辨禮義,要有“捨生取義,捨得取義”的精神,要有“羞惡之心”,要保持善良的本性,認為“仁義禮智”是人所固有的品德,只要守住“善性”,“人皆可以為舜堯”,本文便對這個道理進行論證,提出“捨生取義”的道德主張。

  “捨生取義”為全文中心論點。文章用魚、熊掌等比喻提出中心論點,由“有甚於生”、“有甚於死”引出“不為苟得”“不避禍患”來。這是正面論述;由“莫甚於生”、“莫甚於死”,引出“何不為也”這是從反面論述。結論:世上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有比死亡更讓人厭惡的東西。

  二、文章脈絡

  第一部分(1):提出“捨生取義”的中心論點,並說明“義的美德是人所固有的”。

  本段可分為四層:

  第一層(從開頭至“捨生而取義者也”):以魚與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為喻,引出生與義不可得兼“捨生取義”的中心論點。

  第二層(以“生亦我所欲”至“故患有所不避也”):正面闡明為什麼要“捨生取義”,因為“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苟且偷生;因為“我”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更可惡的,所以不避殺身之禍。

  第三層(從“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至“所惡有甚於死者”):進一步論證“義”比生更重要,“不義”比死更可惡。先用假設推理的方式說明,如果沒有什麼東西比生更可貴,那麼人們就會用各種手段苟且偷生;如果沒有什麼東西比死更可惡,那麼人們就會挖空心思逃避殺身之禍。接著用事實證明,有的人可以用某種手段求生卻不用。有的人做某種事情,可以免死卻不做。於是得出結論:“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義”是確實存在的,“義”比“生”更重要,“不義”比死更可惡。

  第四層(本段最後一句):回到“性善論”上,說明“捨生取義”的美德,本來人人都有,只不過賢人不使它喪失罷了。

  第二部分(2、3):舉例論證不能“見利忘義”,否則就是失掉了人固有的“羞惡之心”。可分為三層:

  第一層(2):從正面舉例論證不能見利忘義。“一簞食”“一豆羹”關係到人的生死,但若是用無禮的方式施捨就是路人、氣丐也不接受,這一事例充分證明,最普通的人也有羞惡之心,寧願餓死而不失義。

  第二層(從開頭至“亦不可以已乎”):從反面舉例論證不能見利忘義,首先指出一些顯貴的人“不辨禮義”就接受優厚俸祿,緊接著以一個反問句,說明他們接受的原因是利慾薰心,為私利所蔽。然後用三個排比句作今昔對比,批判他們重利輕義,見利忘義的行為,“是亦不可以已乎”是一句反問,更增加了批判的力量。

  第三層(最後一句):與第一部分相呼應,又回到“性善論”上,把上述人的行為歸納為“失其本心”,“本心”就是人原來固有的“羞惡之心”,也就是“義”、“善”的.本性。

  三、寫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