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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特級教師課文研討

魚我所欲也特級教師課文研討

  《魚我所欲也》在中學是一篇比較重要的課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特技教師的課文研討材料,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魚我所欲也》課文研討

  一、整體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義”不能兼顧的情況下,應該捨生取義的觀點,並且進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義”上有虧的人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本心”罷了。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文章第一段分為三層。

  第一層(從開頭到“捨生而取義者也”):提出本文的論點。作者先講一個生活常理,即在魚和熊掌不可以同時得到的情況下,一般要“舍魚而取熊掌”,以這個生活常理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義無法同時兼顧的情況下應該“捨生而取義”的結論,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層(從“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惡有甚於死者”):對論點進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第一層中用比喻論證的方法引出論點,雖然很巧妙,但比喻畢竟不是嚴密的論證,第二層就直接對論點進行較深入的分析與闡釋了。

  作者先從正面來講:雖然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是,因為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雖然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我所厭惡的東西還有甚於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時也不避開它。這裡所說的“甚於生者”就是指“義”;所說的“甚於死者”就是“不義”。於是,為了“義”,可以“捨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接著,作者又從反面來申述觀點: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辦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這裡隱含的意思是,一旦將愛惜生命和懼怕死亡發展到極端,那麼在生命受到考驗的時候,人的行為就會失去準則,做出讓人不齒的事情來,最終,人的價值和尊嚴喪失殆盡。因為暗含了這樣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這兩句話,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層(“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作者進一步指出,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做到“捨生取義”,是因為“賢者”能夠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運用的是舉例論證法。作者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例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當它關乎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呼爾”“蹴爾”而與之,則“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人沒有喪失“本心”的表現。

  又舉有的人“不辯禮義”地貪求“萬鍾”為例,說明喪失“本心”的表現。“一簞食,一豆羹”雖然比“萬鍾”少得多,可是“弗得則死”,看來更為重要。這裡作者又運用了對比論證法,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鍾”作對比。按財富的數量說,“萬鍾”自然是多的。但是,“萬鍾”決定的是“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一簞食,一豆羹”決定的卻是生命,自然要比“萬鍾”更重要。透過這種對比,既讓人認識到將“禮義”拋到腦後,貪求富貴的行為是多麼地不值得,也讓人醒悟到“本心”的喪失是一個漸變的過程,人應該時時反省自己才行。

  二、問題研究

  本文的論點是什麼?

  前面已講過,放到《告子上》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其實,僅對本文的結構進行一番分析,我們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講每個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簡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裡,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捨生取義”的觀點,並分別從正面和反面加以闡明。行文至“所惡有甚於死者”,作者對這個觀點的論述就結束了。緊接著“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提出了新的命題: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第2段就是對這個命題的論說和闡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證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慣有行為,並對此進行批評和嘲諷。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舉的失去“本心”的事例,並不牽涉生死,而只是富貴與“義”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所以,它和“捨生取義”的說法沒有什麼關係。從課文整體上看,人應該保有“本心”是本文論述的中心。“捨生取義”的觀點和不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講的都是“本心”賦予人的極大力量,屬正面論證;“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講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恥,屬反面論證。

  朱熹說:“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於斯焉。”(《四書章句集註》)這段概括主旨的話,還是比較恰切的。

  練習說明

  一、背誦全文。關於本文的論點,有的說是“捨生而取義”;有的說是人在任何時候都不要違背“義”,“捨生而取義”是最高要求。你的看法呢?與同學討論一下。

  此題意在讓學生注意本文的結構與思路,從而大致理解本文主旨。

  參見“課文研討”中之“問題研究”。不過若有的學生堅持認為是“捨生而取義”,並能說出一定的理由,也沒必要堅持讓他放棄自己的意見。

  二、說說下面各組句子中劃線的詞的意思或用法是否相同。

  1.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

  2.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3.所欲有甚於生者

  萬鍾於我何加焉

  4.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題意在讓學生積累常用實詞、虛詞。

  1.與,讀yú,句末語氣詞,表示反問。

  與,給。

  2.而,連詞。連線修飾語和中心語。

  而,連詞。連線主語和謂語,含有“卻”的意思。

  3.於,介詞。表示比較。

  於,介詞。引出動作的物件。

  4.是,指示代詞。這個,這樣。

  是,這樣看來,由此看來。

  三、結合本文及《〈孟子〉二章》談談《孟子》散文的語言特色。

  此題意在讓學生留心《孟子》文章之美,對《孟子》散文藝術特色有粗淺的體會。

  1.明白曉暢,通俗易懂,很少使用生僻詞彙。

  2.大量使用排偶句。這樣就使文章讀起來節奏感強,並且富於文采和氣勢。

  3.善於比喻,這些比喻大多是根據生活常理設計的。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裡舉的戰爭中的事例,《魚我所欲也》中舉的“魚”和“熊掌”不可得兼的例子。這種取義淺近的比喻,既使他所講的道理易於為人接受,又使文章富有文學趣味。

  教學建議

  一、孟子的文章語言自然流暢,善用排比句式,節奏感強,富有氣勢,適合朗讀、背誦。可以在幫助學生解決疑難字詞句後,讓學生自己大致疏通文意並熟讀課文;教師講解課文後,列出結構提綱,再背誦全文。

  二、對於文中的重要概念,如“義”“本心”等,既要基本理解它們的主要意思,也要結合實際生活賦予它們以新的內涵。在這個過程中,可以主要採用學生討論、教師引導的教學方法,切忌只停留在概念上、書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