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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評析

《魚我所欲也》評析

  導語:生命是可貴的,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正義則更寶貴,在生命和正義之間選擇,則“捨生而取義者也”。這就是《孟子·盡心上》中《魚我所欲也》一文闡述的中心。

  《魚我所欲也》評析1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慾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於生,必須捨生取義。還強調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捨生取義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如果經不住萬鍾、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捨生取義之心)”。

  《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捨生而取義者也”。這當中的“義”和文章最後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為“廉恥之心”)。因為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範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於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一樣,內心有一種凜然的“義”。

  《魚我所欲也》一文字身的結構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魚》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本文邏輯嚴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說服力。

  《魚我所欲也》評析2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捨生取義。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孟子在本篇中對捨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後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捨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範,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現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捨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捨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的,表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孟子在本篇中對捨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後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捨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範,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現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捨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捨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魚我所欲也》評析3

  《孟子魚我所欲也》雲:"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取義者也."其實,凡事有得必有失,同樣,有舍必有得.弘一法師說,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要想著佔便宜.便宜,天下人都爭相擁有.如果我一個人佔便宜,則他人皆與我結怨;我不佔便宜,則別人對我的怨氣便消除了.輕利足於聚眾,忍受小氣,才不會招來大氣;吃小虧,才不會引來大虧.捨得,並不是純粹為了捨棄而捨棄,有時往往為了得到而有必要先放棄,即"欲於取之,必先予之".

  人生在世,想得到的東西實在太多了,這是人的本性,但是,慾望常常使人對"舍"與"得"把握不定,不是不及,便是太過,於是產生了許多本來不應該發生的悲劇.我們常說:會生活的人,或者說成功的人,最懂得的就是"捨得"."捨得"幾乎囊括了人生所有的真知妙理,只要我們能真正把握捨得的尺度,便掌握了人生成功的鑰匙!

  《魚我所欲也》評析4

  生命是可貴的,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正義則更寶貴,在生命和正義之間選擇,則“捨生而取義者也”。這就是《孟子·盡心上》中《魚我所欲也》一文闡述的中心。

  它啟迪我思索著:為什麼:“捨生取義”?生命真正的價值是什麼?

  記得政治經濟學中對價值是這樣下定義的: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就是商品的價值。但用到生命上,顯然是不行的。為了正義而舍卻生命,難道正義是比生命更為人喜愛的麼?透過一幕幕的聯想,我彷彿聽到了文天祥正誦讀《正氣歌》:“是氣所磅薄,凜冽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又似乎看到了喬爾丹諾·布魯諾在熊熊燃燒的大火中間高呼:“火併不能把我征服,未來的世紀會了解我,知道我的價值。”是的,歷史證明了他們為了正義和真理,捨棄生命也在所不惜的真正價值。生命的價值在於它擁護正義。

  看看我們身邊的人們吧,那些見利忘義之徒,貪腐之風越演越烈,動輒千萬、億計的數字,彰顯著他們既得利益背後,把別人的痛苦當作走向個人“幸福”的跳板。那些把他人生命當兒戲的假冒偽劣製造者,打著冠冕堂皇的廣告,做著喪盡天良的交易,多少無辜的生命悄然葬送。這樣的人,他的生命價值是多少呢?“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的確,他們不願堂堂正正地做人,卻寧可像吸血鬼一般榨取別人的血汗。

  一個生命活得有價值,起碼先要分清義與非義。一個社會要想和諧安寧,也一定要引導人們分清義與非義。當我們瞭解了生命應當追求“捨生取義”的精神境界的時候,生命即使在平凡中也能突現其最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