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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和蘇武傳

魚我所欲也和蘇武傳

  導語:《魚我所欲也》為著名的文學家孟子所寫,《蘇武傳》則是古代著名史學家班固所寫的。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魚我所欲也》和《蘇武傳》,歡迎閱讀!

  魚我所欲也

  作者: 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全文翻譯: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鍾”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蘇武傳

  作者: 班固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併為郎,稍遷至栘中廄監。時漢連伐胡,數通使相窺觀。匈奴留漢使郭吉、路充國等前後十餘輩,匈奴使來,漢亦留之以相當。天漢元年,且鞮侯單于初立,恐漢襲之,乃曰:「漢天子我丈人行也。」盡歸漢使路充國等。武帝嘉其義,乃遣武以中郎將使持節送匈奴使留在漢者,因厚賂單于,答其善意。

  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餘人俱。既至匈奴,置幣遺單于;單于益驕,非漢所望也。方欲發使送武等,會緱王與長水虞常等謀反匈奴中。緱王者,昆邪王姊子也,與昆邪王俱降漢,後隨浞野侯沒胡中,及衛律所將降者,陰相與謀,劫單于母閼氏歸漢。會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漢時,素與副張勝相知,私候勝曰:「聞漢天子甚怨衛律,常能為漢伏弩射殺之,吾母與弟在漢,幸蒙其賞賜。」張勝許之,以貨物與常。後月餘,單于出獵,獨閼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餘人慾發,其一人夜亡告之。單于子弟發兵與戰,緱王等皆死,虞常生得。

  單于使衛律治其事。張勝聞之,恐前語發,以狀語武。武曰:「事如此,此必及我,見犯乃死,重負國!」欲自殺,勝惠共止之。虞常果引張勝。單于怒,召諸貴人議,欲殺漢使者。左伊秩訾曰:「即謀單于,何以復加?宜皆降之。」單于使衛律召武受辭。武謂惠等:「屈節辱命,雖生何面目以歸漢?」引佩刀自刺。衛律驚,自抱持武。馳召醫,鑿地為坎,置熅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氣絕,半日復息。惠等哭,輿歸營。單于壯其節,朝夕遣人候問武,而收系張勝。

  武益愈。單于使使曉武,會論虞常,欲因此時降武。劍斬虞常已,律曰:「漢使張勝謀殺單于近臣,當死;單于募降者,赦罪。」舉劍欲擊之,勝請降。律謂武曰:「副有罪,當相坐。」武曰:「本無謀,又非親屬,何謂相坐?」復舉劍擬之,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眾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復欲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女為人臣子,不顧恩義,畔主背親,為降虜於蠻夷,何以女為見?且單于信女,使決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鬥兩主觀禍敗。南越殺漢使者,屠為九郡;宛王殺漢使者,頭縣北闕;朝鮮殺漢使者,即時誅滅。獨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兩國相攻,匈奴之禍,從我始矣!」律知武終不可脅,白單于。單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絕不飲食。天雨雪。武臥,齧雪與旃毛並咽之,數日不死。匈奴以為神,乃徙武北海上無人處,使牧羝。羝乳,乃得歸。別其官屬常惠等,各置他所。

  武既至海上,廩食不至,掘野鼠去屮實而食之。仗漢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旄盡落。積五、六年,單于弟於靬王弋射海上。武能網紡繳,檠弓弩,於靬王愛之,給其衣食。三歲餘,王病,賜武馬畜、服匿、穹廬。王死後,人眾徙去。其冬,丁令盜武牛羊,武復窮厄。

  初,武與李陵俱為侍中。武使匈奴明年,陵降,不敢求武。久之,單于使陵至海上,為武置酒設樂。因謂武曰:「單于聞陵與子卿素厚,故使陵來說足下,虛心欲相待。終不得歸漢,空自苦亡人之地,信義安所見乎?前長君為奉車,從至雍棫陽宮,扶輦下除,觸柱,折轅,劾大不敬,伏劍自刎,賜錢二百萬以葬。孺卿從祠河東後土,宦騎與黃門駙馬爭船,推墮駙馬河中,溺死,宦騎亡。詔使孺卿逐捕。不得,惶恐飲藥而死。來時太夫人已不幸,陵送葬至陽陵。子卿婦年少,聞已更嫁矣。獨有女弟二人,兩女一男,今復十餘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時,忽忽如狂,自痛負漢;加以老母系保宮。子卿不欲降,何以過陵?且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滅者數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復誰為乎?願聽陵計,勿復有云!」

  武曰:「武父子亡功德,皆為陛下所成就,位列將,爵通侯,兄弟親近,常願肝腦塗地。今得殺身自效,雖蒙斧鉞湯鑊,誠甘樂之。臣事君,猶子事父也。子為父死,亡所恨,願無復再言。」陵與武飲數日,復曰:「子卿,壹聽陵言。」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請畢今日之歡,效死於前!」陵見其至誠,喟然嘆曰:「嗟呼!義士!陵與衛律之罪上通於天!」因泣下霑衿,與武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