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擊鼓全文以及翻譯
導語:《國風·邶風·擊鼓》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典型的戰爭詩。這是一位遠征異國、長期不得歸家計程車兵唱的一首思鄉之歌。全詩共五章,每章四句。前三章徵人自敘出征情景,承接綿密,如怨如慕,如泣如訴;後兩章描寫戰士間的互相勉勵、同生共死,令人感動。此詩描寫士卒長期征戰之悲,無以復加。其中,描寫戰士感情的“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在後世也被用來形容夫妻情深。
作品原文
擊鼓其鏜⑴,踴躍用兵⑵。土國城漕⑶,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⑷,平陳與宋⑸。不我以歸⑹,憂心有忡⑺。
爰居爰處⑻?爰喪其馬?於以求之⑼?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⑽,與子成說⑾。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⑿,不我活兮⒀。于嗟洵兮⒁,不我信兮⒂。
註釋譯文
詞句註釋
⑴鏜(tāng):鼓聲。其鏜,即“鏜鏜”。
⑵踴躍:雙聲連綿詞,猶言鼓舞。兵:武器,刀槍之類。
⑶土國城漕:土:挖土。城:修城。國:指都城。漕:衛國的城市。
⑷孫子仲:即公孫文仲,字子仲,邶國將領。
⑸平:平定兩國糾紛。謂救陳以調和陳宋關係。陳、宋:諸侯國名。
⑹不我以歸:是不以我歸的倒裝,有家不讓回。
⑺有忡:忡忡,憂慮不安的樣子。
⑻爰(yuán):哪裡。喪:喪失,此處言跑失。爰居爰處?爰喪其馬:哪裡可以住,我的馬丟在那裡。
⑼於以:在哪裡。
⑽契闊:聚散、離合的意思。契,合;闊,離。
⑾成說(shuō):約定、成議、盟約。
⑿于嗟:嘆詞。
⒀活:借為“佸”,相會。
⒁洵:久遠。
⒂信:守信,守約。
白話譯文
戰鼓擂得震天響,士兵踴躍練武忙。有的修路築城牆,我獨從軍到南方。
跟隨統領孫子仲,聯合盟國陳與宋。不願讓我回衛國,致使我心憂忡忡。
何處可歇何處停?跑了戰馬何處尋?一路追蹤何處找?不料它已入森林。
一同生死不分離,我們早已立誓言。讓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戰場。
可嘆相距太遙遠,沒有緣分重相見。可嘆分別太長久,無法堅定守誓言。
創作背景
關於這首詩的背景有幾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是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衛國公子州籲(前人亦稱“衛州籲”)聯合宋、陳、蔡三國伐鄭。此說由《毛詩序》首倡:“《擊鼓》,怨州籲也。”“衛州籲用兵bao亂,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籲伐鄭之事實之。
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衛聯合陳、宋、蔡共同伐鄭。許政伯認為是指同年秋,衛國再度伐鄭,搶了鄭國的莊稼。這兩次戰爭間有兵士在陳、宋戍守(《詩探》)。另一種是清代姚際恆《詩經通論》提出的“魯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衛穆公出兵救陳”說:“此乃衛穆公北清北之盟,求陳為宋所伐,平陳、宋之難,數興軍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詩也。”姚際恆以為《毛詩序》所說“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而被晉所伐之事。清代學者方玉潤《詩經原始》認為是“戍卒思歸不得之詩也”。今人多以為姚說較為合理。不管是哪種背景,可以肯定的是:此詩反映了一個久戍不歸的征夫的怨恨和思念。
作品鑑賞
整體賞析
這是一篇典型的戰爭詩。詩人以袒露自身與主流意識的背離,宣洩自己對戰爭的牴觸情緒。作品在對人類戰爭本相的透視中,呼喚的是對個體生命具體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細節幸福的獲得。這種來自心靈深處真實而樸素的歌唱,是對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關 懷的闡釋,是先民們為後世的文學作品樹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標。
第一章總言衛人救陳,平陳宋之難,敘衛人之怨。結雲“我獨南行”者,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這是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言“土國城漕”者,《鄘風·定之方中》毛詩序雲:“衛為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楚丘,這就是詩所謂“土國”,到了穆公,又為漕邑築城,故詩又曰“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猶在國境以內,南行救陳,其艱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我獨南行”為說。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猶之可也。詩之末兩句雲“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敘事更向前推進,如芭蕉剝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寫安家失馬,似乎是題外插曲,其實文心最細。《莊子》說:“猶繫馬而馳也。”好馬是不受羈束、愛馳騁的;徵人是不願久役、想歸家的。這個細節,真寫得映帶人情。毛傳解釋一二句為:“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把“爰”解釋為“或”,作為代詞,則兩句通敘營中他人。其實全詩皆抒詩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兩章文情哀苦,更為動人。
第四章“死生契闊”,毛傳以“契闊”為“勤苦”是錯誤的。黃生《義府》以為“契,合也;闊,離也;與死生對言”是正確的。至於如何解釋全章詩義。四句為了把叶韻變成從AABB式,次序有顛倒,前人卻未嘗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應該是:執子之手,與子成說;死生契闊,與子偕老。
這樣詩的韻腳,就成為ABBA式了。本來“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是“成說”的內容,是分手時的信誓。詩為了以“闊”與“說”叶韻,“手”與“老”叶韻,韻腳更為緊湊,詩情更為激烈,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為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闊兮”的“闊”,就是上章“契闊”的“闊”。“不我活兮”的“活”,應該是上章“契闊”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會也。”“于嗟洵兮”的“洵”,應該是“遠”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闊”的“闊”。“不我信兮”的“信”,應該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說”而言的。兩章互相緊扣,一絲不漏。
“怨”是《邶風·擊鼓》一詩的總體格調與思想傾向。從正面言,詩人怨戰爭的降臨,怨徵役無歸期,怨戰爭中與己息息相關的'點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個生命的丟失。從反面言,詩作在個體心理,行為與集 體要求的不斷背離中,在個體生命存在與國家戰事的不斷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實幸福對戰爭的殘酷的不斷顛覆中,流顯出一份從心底而來的厭戰情緒。這一腔激烈的厭戰之言,要爭取的是對個體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細節中的切實幸福。
這首詩在結構和手法上有不少獨到之處。結構上,它基本按時間順序,寫出一個被迫南征的兵士在出徵前、出征時和出征後的複雜心理和行為,其中又插人回憶,形成往事與現實的強烈對比,在結構上形成頓宕。同時,在敘事之中又間以抒情,在情感上又形成波瀾。尤其是最後一層,完全是直抒其情並皆以“兮”字結尾,彷彿一個涕流滿面的征夫在異鄉的土地上,對著蒼天大聲呼喊,對著遠方的親人訴說著內心的思戀和苦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