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大雅·生民之什·鳧鷖
原文:
鳧在涇,公屍來燕來寧。爾酒既清,爾餚既。公屍燕飲,福祿來成。
鳧在沙,公屍來燕來宜。爾酒既多,爾餚既嘉。公屍燕飲,福祿來為。
鳧在渚,公屍來燕來處。爾酒既,爾餚伊脯。公屍燕飲,福祿來下。
鳧在,公屍來燕來宗,既燕於宗,福祿降。公屍燕飲,福祿來崇。
鳧在,公屍來止熏熏。旨酒欣欣,炙芬芬。公屍燕飲,無有後艱。
譯文:
野鴨沙在河水,公侯之屍入宴心寬慰。你的酒漿真清冽,你的菜餚真香美。公侯之屍來宴飲,福祿雙全永伴隨。
野鴨沙在河灘,公侯之屍入宴心暢歡。你的美酒量真多,你的佳餚味真鮮。公侯之屍來宴飲,福祿雙全永增添。
野鴨沙在河渚,公侯之屍入宴心安舒。你的酒漿濾得清,你的肉脯煮得酥。公侯之屍來宴飲,福祿齊降永佑助。
野鴨沙在河漢,公侯之屍入宴心歡洽。設宴酬屍到宗廟,福祿所降就在那。公侯之屍來宴飲,福祿不絕臨你家。
野鴨沙在峽口,公侯之屍入宴樂悠悠。美酒斟酌味芳醇,肥肉燒烤香濃厚。公侯之屍來宴飲,永無禍殃在今後。
鑑賞:
此詩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關於此詩的主旨,《毛詩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生民》為“尊祖也”,解第二篇《行葦》為“忠厚也”,解第三篇《既醉》為“大平也”之後,解此篇為“守成也”,雲:“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樂之也。”孔穎達疏雲:“《鳧》詩者,言保守成功不使失墜也。致太平之君子成王,能執持其盈滿,守掌其成功,則神祇祖考皆安寧而愛樂之矣。故作此詩以歌其事也。”似未為探本之言。宋範處義《詩補傳》雲:“《既醉》、《鳧》皆祭畢燕飲之詩,故皆言公屍,然《既醉》乃詩人託公屍告以頌,《鳧》則詩人專美公屍之燕飲。” 清胡承《毛詩後箋》雲:“《既醉》為正祭後燕飲之詩,《鳧》為事屍日燕飲之詩。”差為近之。今人程俊英《詩經譯註》說:“這是周王祭祀祖先的第二天,為酬謝公屍請其赴宴(古稱“賓屍”)時所唱的詩。”高亨《詩經今注》也說:“周代貴族在祭祀祖先的次日,為了酬謝屍的辛勞,擺下酒食,請屍來吃,這叫做‘賓屍’,這首詩正是行賓屍之禮所唱的歌。”程、高之說皆從範、胡之說變化而來,而更妥貼圓通,茲從之。
詩分五章,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為六言外,其餘均為四言句。其結構有如音樂中的'裝飾變奏曲:將一個結構完整的主題進行一系列的變奏,而保持主題的旋律。就詩而言,此歌主題旋律便是:野鴨沙在水澤畔歡快地嬉戲覓食,公屍來到宗廟接受賓屍之禮就像野鴨沙自得其所那樣恬適愉悅,獻給公屍的酒清醇甘甜,獻給公屍的食香酥鮮美,有勞公屍溝通獻祭的人們與受祭的神靈,人們答謝你,祈求神靈將福祿賜給你,並繼續將福祿賜給我們!首句的“在涇”、“在沙”、“在渚”、“在”、“在”,其實都是在水邊。鄭箋分別解釋為“水鳥而居水中,猶人為公屍之在宗廟也,故以喻焉”,“水鳥以居水中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屍也”,“水中之有渚,猶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屍也”,“,水外之高者也,有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屍”,“之言門也,燕七祀之屍於門戶之外,故以喻焉”,雖對每章以“鳧”起興而帶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卻誤將裝飾變奏看作主題變奏,其說不免穿鑿附會。每章的章首比興,只是喻公屍在適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賓屍之禮而已,用詞的變換,只是音節上的修飾,別無深意。以下寫酒之美,用了 “清”、“多”、“”、“欣欣”等詞,寫餚之美,用了“”、“嘉”、“芬芬”等詞,從不同角度強化祭品的品質優良,借物寄意,由物見人,充分顯示出主人宴請的虔誠。正因為主人虔誠,所以公屍也顯得特別高興,詩中反覆渲染公屍“來燕來寧”、“來燕來宜”、“來燕來處”、“來燕來宗”、“來止熏熏”,正說明了這一點,語異而義同,多次裝飾變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為公屍高興,神靈也會不斷降福給主人,這就是詩中反覆強調的“福祿來成”、“福祿來為”、“福祿來下”、“福祿降”、“福祿來崇”。只有詩的末句“無有後艱”,雖是祝詞,卻提出了預防災害禍殃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前引《毛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樂之也”的發揮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須思危,這一點至今能給人以很大的啟發。孫評曰:“滿篇歡宴福祿,而以‘無有後艱’收,可見古人兢兢戒慎意。”(陳子展《詩經直解》引)這並不是泛泛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