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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管理制度

藥品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藥品管理制度1

  (一)毒性藥品須具有由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櫃、專帳,帖明顯標籤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複核後,方可發出,並行簽名。

  (四)本院就

  診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並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於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五)毒性藥品須按藥典規定,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六)毒性藥品應設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並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儲存一年,以備後查。

  (七)管理人員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並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附;毒性中藥及中成藥品種。

  第一類砒石(紅砒)(白砒),水銀。

  第二類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馬前子、生烏頭、生川烏,生草烏、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蟲、葛上亭長、地膽)紅娘蟲、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黃、洋金花、鬧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輕粉、紅粉、紅升丹、白降丹、雄黃、九分散、九虎丹、九轉回生丹、回生散。

藥品管理制度2

  一、為強化藥品市場監管,防止過期藥品重新流入社會,遏制非法收購過期藥品的不法行為,建立並落實家庭回收過期藥品的長效機制,保證藥品質量和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維護廣大群眾用藥合法權益,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熱心公益事業、管理規範、社會信譽好的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具體承擔家庭過期藥品的回收工作,其資格須經定點單位書面申請,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稽核確定。未經稽核確定的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不得擅自開展過期藥品回收工作。

  三、定點單位設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應實行“三統一”即統一標識、統一規格,對回收的過期藥品實行統一管理。

  四、定點單位應對家庭過期藥品實行“三專”管理,即專人負責、專冊登記、專櫃(箱)存放。要指定專人負責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回收的過期藥品應統一登記在《過期藥品回收登記表》(見附件1)上並詳細記錄;回收的過期藥品要集中存放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中。對回收的特殊管理藥品,要特別加強管理。

  五、定點單位應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移交人姓名、送交時間、藥品名稱、規格、批號、數量、有效期、接受人簽名等。

  六、過期藥品的回收只限於家庭和個人,不含各類組織和單位的過期藥品,定點單位對群眾送交的過期藥品不論數量多少不得拒收。

  七、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存放在回收箱中,不得私自處理,必須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定期收集並集中統一銷燬,收集時要清點數量,並填寫《過期失效藥品交接單》(見附件2),定點單位和監管單位人員雙方簽字後各留一份。

  八、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定點單位在回收過期藥品時,應向群眾宣傳回收過期藥品的意義和作用,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九、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應加強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定點單位在過期藥品回收過程中,應經常與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聯絡。

  十、對回收的過期藥品,各定點單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銷售或流入社會。對工作規範的回收點要予以表彰,對管理不善造成的回收的過期藥品再次銷售或外流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定點資格,並依據《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藥品管理制度3

  1、目的:為了規範陳列藥品,避免人為造成藥品汙染確保藥品質量。

  2、依據:《藥品分類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

  3、範圍:門店藥品陳列質量過程管理。

  4、責任部門:門店工作人員。

  5、內容:

  5.1、店堂內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驗收質量合格的藥品。陳列藥品的貨櫃、櫥窗應完好無損,保持清潔衛生、整齊,營業區、辦公區、生活區要相應分開;

  5.1.1、營業場所應設定待驗區(黃底白字)、退貨區(黃底白字)、不合格品區(紅底白字)三個區域,標誌要明示。

  5.2、門店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溼度的設施裝置。如:溫溼度計(常溫區一隻、陰涼區一隻、冰箱內一隻)空調等;

  5.3、經營需冷藏藥品的門店,應配備相應的冷藏裝置;

  5.3.1、藥品陳列時應根據貯藏條件的要求,分別設定常溫區、陰涼區和冷藏櫃、藥品分別儲存於冰箱(2-8C)、陰涼區(0-20C)、常溫區(10-30C)相應區域內相對溼度為35%-75%之間。

  5.4、藥品應按藥品與非藥品分割槽陳列;內用藥與外用藥分櫃陳列;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櫃陳列、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品分櫃陳列;各專櫃應在右上角貼上相應的分類標識;

  5.5、每個櫃組藥品陳列應按用途結合劑型相對集中擺放,根據各門店自身實際情況可分為“呼吸系統用藥”、“五官科用藥”、“婦科用藥”、“消化系統用藥”、“心血管系統用藥”“泌尿生殖系統用藥”等,要求銷售櫃組櫥窗標誌醒目,每個藥品應對應放置標價籤,字跡清晰醒目,藥品陳列整齊豐滿;

  5.6、危險品不得直接上櫃陳列,如需陳列只能陳列空包裝;

  5.7、門店必需設定拆零專櫃,凡拆封過的藥品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並保留原包裝說明書和標籤。未拆封的藥品和其他藥品不得存放拆零專櫃;

  5.8、處方藥不得以開架自選方式陳列、銷售;

  5.9、門店應設立陰涼區(庫),在室內溫度超過25°C時,若確需將陰涼儲存藥品陳列常溫區時,只能用空包裝陳列展示;

  5.10、門店陳列藥品都應附有說明書,並且說明書與藥品數應相符;

  5.11、凡有質量疑問的藥品,一律不得上櫃陳列和銷售。

  5.12、每月對藥品陳列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有關藥品貯藏術語的含義:

  6.1、避光:指用於不透光的容器包裝,如棕色容器或黑紙包裹的無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6.2、密閉:指將容器密閉,以防塵土及異物進入;

  6.3、密封:指將容器密封,以防風化、吸潮、揮發或異物進入;

  6.4、陰涼處:指不超過20C;

  6.5、涼暗處:指避光並不超過20C;

  6.6、冷處:指2-8C;

  6.7、常溫:10-30C。

藥品管理制度4

  一、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要按照旅順口區制定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

  三、化學藥品由化學實驗員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辦法。化學藥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蝕性,有的易變質,因此應妥善儲存,儲存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防潮解。對吸水性、吸溼性強的或與CO2反應的物質儘量少與空氣接觸。如:強鹼、P2O5、濃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鹼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風化。對常溫下易失水的物質應密封放在陰涼處。如:碳酸鈉晶體等。

  3、防分解。對見光受熱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於陰涼或黑暗處。如:AgNO3、濃HNO3、AgI、H2O2等。或加塑膠袋密封儲存,如:碳酸氫氨。

  4、防氧化。強還原性物質應密封防止與空氣接觸。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還原劑防止其氧化如二價鐵鹽溶液儲存時可加入少量鐵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絕空氣,如鈉、鉀儲存在煤油裡。

  5、防粘連。防止玻璃與強鹼性物質反應而粘連。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蝕。防止橡膠被強氧化性物質腐蝕。如:HNO3、KMnO4等。

  7、防揮發。對揮發性強的'應密封放在陰暗處。如:濃HNO3、濃鹽酸、濃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態有機物。

  8、防水解。配製易水解的物質應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製時加鹽酸。

  9、防汙染。對有毒性的物質應採取防汙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發生。實驗時要常備沙土溼布等。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櫃,加鎖防範。

  2、互相發生化學使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並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溼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並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櫃)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燬,銷燬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汙染環境。

  7、劇毒藥品,用後剩餘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

  8、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儲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餘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櫃)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500g,溴100g,濃硝酸和濃硫酸1000g,工業乙醇5Kg。

  六、學校應成立專門安全檢查小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核對化學藥品賬物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特別是對危險化學藥品要逐一清點,對劇毒化學藥品要定期稱重。

藥品管理制度5

  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極具危害。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及實驗室的安全,經研究決定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對各工作人員進行責任分工,明確崗位職責。

  一、領導小組

  二、明確職責

  1、組長職責:定期召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例會,研究部署具體工作;對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進行管理、監督、控制,做到宏觀把握;制定安全預案、節假日防護,為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職責: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日常管理,瞭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向校長、局安辦、區教儀站彙報日常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各類問題;完成校長及上級各部門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3、各成員職責:參與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全過程,並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參謀;負責日常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做到嚴格按制度辦事;完成校長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三、規範管理

  1、危險化學品必須設專櫃,專櫃為鐵皮材料製成,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符合排風、防盜、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險化學品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

  2、專櫃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學生和其他無關人員嚴禁保管室。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

  3、嚴格取用審批、用量登記。領取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教材實驗要求,由兩位保管人員共同核實實驗的實際用量,領取時間只能當天領取當天使用,若當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須及時交還保管室,不得隨意放置;用後剩餘部分應交還保管室,或按規定進行銷燬。

  4、加強對學生危險化學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嚴格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危險化學品的洩漏、汙染、燃燒、爆炸、腐蝕、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危險化學品嚴禁外借,防止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5、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記憶體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6、出現問題,及時處置報告。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採取妥當措施排除,並按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7、堅持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學校教育技術中心應定期逐項檢查,特別是藥品品種和數量等,及時糾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現的隱患,並做好登記。

  總之,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要明確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並在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工協作,相互支援,共同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

藥品管理制度6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稽核及分管院長批准後,由採購員執行,採購計劃應儲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2、藥品採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的採購工作。

  3、藥品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4、藥品採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採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採購藥品。採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後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採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採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式:由藥品採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GSP或GMP證書影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註明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稽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範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後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採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採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註冊證》影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採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式採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採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准後可另闢渠道臨時採購,並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絡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採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資訊,熟悉瞭解臨床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床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採購員應注意改進採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採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床科室,並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彙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採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採購活動的監督。

藥品管理制度7

  一、劇毒化學藥品、有毒有害物品購入後,驗收必須有三人參加,查驗數量、檢視封口、有無殘損破漏水溼,合格後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二、劇毒化學藥品、有毒有害物品,要設定專庫、專櫃、專人管理。嚴格按“五雙”(雙門、雙鎖、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人領料)規定辦理。

  三、氰化物、砷及砷化物、金屬鉈、巨毒農藥,鼠藥及其他劇毒化學物品,領料單除領料人、課題組長、室主任簽字外,還須經保衛處及主管所長同意後,才能領用。

  四、各室、組及所內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劇毒、有害化學物品。領用單位需用劇毒化學藥品時,用多少,領多少,如確有剩餘須立即退回庫房,並辦理退庫手續。

  五、領用劇毒有害物品,確有剩餘不退回庫房者,如遇失盜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應有領用人及部門責任人負責。嚴重者、應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六、嚴格庫房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把防火、防盜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檢查水、電、門窗,杜絕跑、冒、滴漏現象,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藥品管理制度8

  1.對物理、化學、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和劇毒等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危險化學藥品專用櫃內,並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並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為重點防範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核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為領取。

  6.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藥品管理制度9

  1.目的: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確保藥品的儲存、養護質量。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本公司進貨驗收、在庫養護、出庫複核和銷售過程中的藥品效期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員、保管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 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5.2 距失效期不到x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藥品,每月應填報《近效期藥品催售表》,上報質量負責人。

  5.3 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放,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5.4對有效期不足x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5.5對有效期不足x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銷售控制。

  5.6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5.7嚴格執行先進先出,近期銷出,易變先出的原則。

藥品管理制度10

  為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入市場,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對公司經營藥品各環節不合格品進行有效控制提供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量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各相關崗位負責本崗位不合格藥品控制。

  二、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內在質量、外在質量、包裝質量及標識不符合《藥品管理法》、相應的法定質量標準、《藥品包裝、標籤和說明書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藥品,各級藥監部門發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藥品,抽檢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藥條件的藥品。

  三、不合格藥品的確認由質量管理部負責,包括:

  1、採購來貨驗收時發現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2、在庫養護檢查和出庫複核時發現包裝破損、黴爛變質的及質量可疑的藥品。

  3、銷後退回經驗收人員驗收不合格的藥品。

  4、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檢不合格的藥品。

  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禁止銷售使用的藥品。

  6、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四、在入庫前驗收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驗收員不得驗收入庫,應將不合格藥品

  存放於不合格品區(不屬質量原因拒收的存放於退貨區,掛購進退出標誌),同時填寫相關單據,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在養護、保管或出庫複核過程發現不合格藥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和發貨,同時報質量管理部。

  六、上級藥檢部門抽檢判定為不合格藥品或藥監部門公告、發文通知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停止銷售、發運,追回售出藥品,並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品庫,待處理。

  七、不合格藥品按規定的程式報損和銷燬。

  八、已確定為不合格藥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藥品管理法》規定予以處罰。

  九、對不合格藥品數量和金額較大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預防措施。

藥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建立產品不良反應監察報告制度,及時、有效控制藥品風險,保障公眾用藥安全,促進合理用藥。

  2、依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81號)、《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4、適用範圍:本制度規定了不良反應報告的內容和要求,適用於本企業經營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報告工作的管理。

  6.1.1、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

  6.1.2、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因使用藥品引起以下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6.1.2.4、導致顯著的或者永久的人體傷殘或者器官功能的損傷;

  6.1.2.6、導致其他重要醫學事件,如不進行治療可能出現上述所列情況的。

  6.1.3、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說明書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應發生的性質、程度、後果或者頻率與說明書描述不一致或者更嚴重的,按照新的藥品不良反應處理;

  6.1.4、藥品群體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藥品在使用過程中,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區域內,對一定數量人群的身體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或者威脅,需要予以緊急處置的事件。

  6.2.1、質量管理部質管員承擔本單位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

  6.2.2、獲知或者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透過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資訊網路報告;或透過紙質報表報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由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代為線上報告。報告內容應當真實、完整、準確;

  6.2.3、主動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獲知或者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後詳細記錄、分析和處理,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並報告;

  6.2.4、新藥監測期內的國產藥品報告該藥品的所有不良反應;其他國產藥品,報告新的和嚴重的不良反應;

  6.2.5、進口藥品自首次獲准進口之日起5年內,報告該進口藥品的所有不良反應;滿5年的,報告新的和嚴重的不良反應;

  6.2.6、發現或者獲知新的、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在15日內報告,其中死亡病例須立即報告;其他藥品不良反應在30日內報告,有隨訪資訊的,及時報告;

  6.2.7、獲知或者發現藥品群體不良事件後,立即透過電話或者傳真等方式報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行政部門和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同時填寫《藥品群體不良事件基本資訊表》,對每一病例還及時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透過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資訊網路報告;

  6.2.8、發現藥品群體不良事件立即告知藥品生產企業,同時迅速開展自查,必要時暫停藥品的銷售,並協助藥品生產企業採取相關控制措施;

  6.3、配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對藥品不良反應或者群體不良事件的調查,並提供調查所需的資料;

  6.4、質量管理部建立並儲存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檔案;

  6.5、對收集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和評價,並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複發生;

  6.6、省級以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根據分析評價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的,應當積極配合。

藥品管理制度12

  為了滿足來我院診療的門診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療所需,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用藥,且無替代藥品時,將採用以下臨時購藥方式。

  一、所需藥品由患者主管醫生提出書面申請,並註明需要的劑型、含量和數量。

  二、申請人將書面申請報分管領導審批後,交藥劑科。

  三、藥劑科憑領導審批的書面申請及時組織採購藥品。

  四、為避免過期失效等損失,申請人要負責所申購藥品的使用。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用藥,按治療指南和專家組指定的品種採購。

藥品管理制度13

  1、學校未開設食堂,不提供課間餐,要教育學生不購、不吃“三無”變質食品,飲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2、由校醫室帶頭,根據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做好傳染病的預防教育工作,各班要按劃分的衛生包乾區和衛生清掃制度,搞好衛生清掃、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學校要根據需要添置必要的衛生設施和預防藥物,發現傳染病病例,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正確的隔離、觀察、洗消措施,及時就醫,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蔓延。

  3、學校化學試劑(品),由化學實驗室的專人實施安全管理,建立化學試劑(品)的購買、貯存,使用登記制度;購買正規渠道的合格試劑(品),失效試劑(品)要及時妥善清理掉,杜絕外流;化學教師應認真組織開展化學實驗,指導學生正確安全的進行實驗操作。

  4、學校醫用藥品,由校醫實施安全管理,建立醫用藥品的購買、貯存、使用登記制度;購買正規渠道的合格藥品,失效藥品及時妥善清理掉,杜絕藥品外流,正確安全使用藥品。 小學安全應急預案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歡迎下載使用,分享讓人快樂

藥品管理制度14

  1、為確保事件突發時能迅速反應,有效採取相應措施,保證發生突發性緊急事件時的藥品供應,保障病患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此應急制度。醫院內部突發情況,如臨時停電或his系統故障等,亦按此制度處理。

  2、突發事件一般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事件。比如大規模傳染病、地震、水災、颶風等自然災害,核輻射、集體食物中毒等。

  3、發生突發事件時,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及藥劑科主任,由藥劑科主任負責協調安排應急工作,各部門負責人進入緊急待命狀態,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所有工作人員一律服從指揮,按要求各司其職。如有必要,藥劑科可隨時組建'突發事件藥品供應小組',負責準備、調配所需藥品。

  4、急診藥房開啟'綠色通道',由醫生開具手工處方,急診收費加蓋'綠色通道'章,隨即調配處方,待事件穩態後統一結算入賬。

  5、各病區急用藥品,優先按醫囑發藥;若醫囑暫未輸入系統的,則憑診療醫生或護士臨時借條發放給相應專職護工;夜間用藥,則由急診藥房負責調配。

  6、若突發事件所需藥品出現短缺現象,則藥劑科藥首先科室內進行緊急調撥,同時藥庫根據實際情況立即採購補貨,並要求供貨公司緊急送貨或向其他醫院調撥等各種方法保證突發事件藥品供應。

  7、若處理突發事件所需使用藥品未在本院藥品使用目錄中,則由診治科室主任提交臨時用藥申請報告,經藥劑科主任、分管院長批准,藥庫立即進行緊急採購,緊急送貨時間。

  8、若事件情況緊急或牽涉面較廣時,則由藥劑科主任向分管院長及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彙報,由醫院統一安排處理。

  9、臨床各部門配備急救、搶救用藥,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專科情況向藥劑科申報請領其他搶救用藥,藥品使用後應及時補足,定期養護,除護理部每月進行專項檢查外,藥劑科每季度安排藥劑人員檢查相應部門搶救車藥品備用及效期情況,檢查結果及時反饋被查科室,必要時將結果彙總給護理部。

  10、醫院內部突發情況(臨時停電或his故障等),門急診藥房則根據收費處備用機制的執行情況,使用相應的應急流程:

  (1)收費處備用收費系統可執行:

  醫生開具手工處方,收費處按手工處方進行收費(必要時,藥劑人員現場指導),門急診藥房根據手工處方進行發藥,並登記該病員就診號,故障完畢後進行處方確認;

  (2)收費處備用收費系統無法執行:

  醫生開具手工處方,門急診藥房進行手工劃價,收費處收費,門急診藥房根據手工處方進行發藥,並登記該病員就診號,故障完畢後進行處方確認;

  11、醫院內部突發情況(臨時停電或his故障等),病區藥房使用應急流程:

  醫生開具手工醫囑單,藥劑人員配方,故障完畢後進行處方補登。在突發情況期間,停止退藥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門、急診藥品的價格his系統每天進行更新,以確保單機版進行劃價。

  13、各部門日常應準備應急電源,並定時維護修理,部門人員聯絡電話及時更新,保證突發情況時通訊正常。

  14、突發事件結束後,藥劑科應對該次突發事件藥品供應應急體系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評價,發現問題,及時作出改進,積累寶貴經驗,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及完善應急系統。

  15、藥劑科應定期組織培訓,讓全體藥劑科工作人員都瞭解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內容,熟悉處理程式。

  附:簡要突發事件應急藥品供應預案

  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藥品供應主要分以下二類情況:

  第一類:停電、醫院his系統故障(包括電腦故障等)。

  第二類:搶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搶救重大自然災害、大規模傳染病、集體食物中毒等急需調集醫院沒有的藥品或庫存不足的藥品。

  適用於第一類的預案流程:

  1、停電時,電話諮詢裝置科,查詢停電的預計時間;並及時啟用應急燈或手電筒;若停電時間較短,可讓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藥品可先付押金,藥師審方發藥;停電時間較長不能修復時,使用手工處方,手工劃價收費發藥。

  2、his系統故障時,電話諮詢資訊中心(諮詢故障原因及預計修復時間);短時間能修復的,可讓病人等候;需長時間修復的,採用手工處方,單機版劃價收費,藥師核對發票並審方發藥,待恢復後確認處方。

  適用於第二類的預案流程:

  第一時間通知藥劑科主任、藥品採購;聯絡相關藥品供應的醫藥公司或廠家;承諾:接到電話後,半小時內給予答覆,若本市內有庫存的藥品2小時內到醫院,本市內沒有庫存的藥品根據具體情況供應。

  備註:

  1、藥劑科主任、採購、各部門負責人應24小時開機;

  2、當發生停電或電腦故障時,應及時打電話給相關科室及時維修;

  3、應急燈放置急診藥房,每週檢查,電力不足需充電;

  4、藥房必須備有正常的印表機、計算器及藥價本(藥價及時更新)

藥品管理制度15

  1、藥品倉庫的藥品僅供實驗使用,除此之外,一般不能用於其他用途。

  2、藥品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以實驗室為單位分門別類,做到分類清楚,標誌明顯,排列有序,堆放整齊,零整分開,安全整潔;各實驗室必須負責任地將本實驗室存放藥品的櫃子管理好,並搞好維護保養工作,防止黴爛變質,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3、當出現本實驗室藥品不夠用而要取用其它實驗室的藥品時,必須先徵得藥品所歸屬的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取用並及時採購補回。

  4、定期檢查本實驗室藥品櫃的安全和數量,保證本實驗室藥品的供應,儘量避免積壓,對於包裝陳舊、過期失效的藥品,必須及時清理;如有本室不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藥品,要及時轉出,以便物盡其用,避免浪費。

  5、採購藥品和藥品進庫,要做好登記,並根據驗收單檢查外觀、質量、品質等及時驗收。驗收中發現數量短缺、質量或憑證不符等情況必須立即與有關經辦人聯絡處理,藥品驗收完畢後要及時上架,按科學管理要求擺放,不能隨意擺放。

  6、各實驗室管理人員進入藥品倉庫取藥品必須做好登記。

  7、加強安全防範意識,上班後要開窗通風,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盒鎖好門。

  8、庫房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外人不得進入庫房,發現安全隱範應立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