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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關於績效工資方案模板三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為建立適應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要求、符合學校實際的內部分配機制,更有效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健康快速發展和教育教學各項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據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於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成人社發[XX]45號)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實施績效工資,堅持效率優先、注重公平、按勞取酬、優勞優酬的指導思想。各項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強化教職工的敬業心和責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強學校辦學活力。

  (一)堅持責、權、利一致的原則。

  職工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掛鉤。

  (二)堅持突出一線、突出重點的原則。

  分配向工作一線、高層次人才和有突出貢獻者傾斜,強化激勵機制。

  (三)堅持量入為出,總體平衡的原則。

  根據學校財力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標準,使教職工的收入與學校發展、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聯動。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績效工資實施範圍為: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和離崗待退人員。

  績效工資兌現時間以市人事部門正式通知為準。

  三、績效工資分類及比例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各佔績效工資總量的50%。

  四、實施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50%。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崗位係數按照學校現行獎金係數標準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基數根據學校財力確定,報上級相關部門備案核准。

  教職工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學校規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按月考核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補貼、突出貢獻獎勵、年度考核獎勵、政策性獎勵、教育科研專案獎勵、班主任津貼、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一次性獎勵等,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發放。

  1、超工作量補貼。教師超課時、教師兼崗、行政人員兼課、教職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計發超工作量補貼。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超工作量補貼計發辦法》計發。

  2、突出貢獻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部門或教職工發放突出貢獻獎。結合績效獎勵工資總量,由學校研究決定發放標準和範圍。

  3、教職工年度考核獎勵。教職工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經考核發放年度考核獎。校級幹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層幹部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中層幹部年度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其他教職工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教師考核辦法》和《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非教學人員年度考核辦法》進行綜合考核,依據考核結果計發。結合績效獎勵工資總量,由學校研究決定發放標準。

  4、政策性獎勵。學校獲得國家、省、市(區)級各項榮譽稱號,按政策予以獎勵。

  5、教育科研專案獎勵。部門或教職工從事教育、科研專案取得突出成績計發教育科研專案獎。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教育、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計發。

  6、班主任津貼。教職工從事班主任工作計發班主任津貼。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計發。

  7、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根據工作需要發放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按學校現有規定執行。12

  職業技術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8、一次性獎勵。除上述獎項之外的一次性發放的獎勵。由學校研究決定發放標準和範圍。

  五、方案執行

  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透過,報上級部門備案核定後執行。

  學校根據本方案制定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

  六、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校績效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第一條:檔案依據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20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域性、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範圍及物件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區財政稽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後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按區財政稽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後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後報中心校稽核後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週公佈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資訊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資訊員、後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1)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2)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誌、電臺、電視臺投稿,被採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檔案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檔案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35%、二等獎佔35%、三等獎佔30%(55週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週評出本週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幹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幹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

  (4)違反上課要求的。

  (5)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透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佔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於《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範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範、簡約,易於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透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後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於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並報縣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併彙總後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髮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複執行⑴—⑷條。

  ⑺對於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鑑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准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准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於以辭退,並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專案在年度考核後一併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