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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夫妻離婚協議書

完整夫妻離婚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完整夫妻離婚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完整夫妻離婚協議書1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雙方於____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自願就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人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關係。

  二、子女撫養問題。

  1、雙方婚生子/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現年__週歲,由女方直接撫養。

  2、撫養費的承擔

  (1)撫養費給付標準:___方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元,直至孩子年滿18週歲止。

  (2)撫養費支付方式:在每月底前付清;___方應在___銀行開立專項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方每月____號前,將________元撫養費足額存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給付應及時告知__方,取得__方的諒解。每半年__方應向__方提交教育、醫療使用狀況明細單。

  協議人雙方儘可能給孩子創造良好的教育醫療環境,涉及擇校、課外興趣、特長班、家教等教育及大病醫療的重大事項花費、支出均應由雙方共同商定。

  (3)__方以孩子的名義在______銀行設立18週歲以後的教育、醫療及創業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每月足額存入______元,存款日期同上,該款項專款專用,只能為孩子儲存的教育、重大醫療及創業儲備之用,為孩子個人財產,除非出現極特殊的`情況,協議人雙方未經協商達成書面一致意見,雙方均無權取用、佔用。

  3、探望權的保障與行使

  原則性約定:___方享有法定的對孩子的探望權,但在孩子能夠獨立表達意志時,應充分尊重本人的意願,不得強迫。

  (1)探望權行使應至少一週一次,原則上應安排在週末時間;每次時間為六個小時以內,可在孩子住所,也可單獨帶孩子去公園、博物館、遊樂園等兒童遊樂場所或公共場所,或者___方家中;孩子在___方處過夜應事先徵得___方同意。

  (2)___方及其父母可在每年十一長假、清明、端午、中秋期間,帶走孩子與其共同生活,時間一般在四天以內;___方應至少提前15天與___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見;

  (3)每半年____方可利用孩子寒、暑假,帶其外出遊玩或旅行一次(旅行時間一般不超過十五天)。___方應至少提前30天與___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見,做好安排;

  (4)每年春節孩子輪流與雙方家人團聚,自___年春節開始,首先與___方共度。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坐落在___市___區___路___號___小區的樓房一套(要與房產證上的名稱保持一致),房產證號:____________第___號,產權人登記為___方名字,價值人民幣______萬元,該房所有權及室內的傢俱家電歸___方所有。

  2、雙方婚後的共同存款人民幣____萬元,雙方同意歸__方所有。

  3、上述房產中的個人衣物及個人用品歸各自所有。

  四、協議人雙方在本協議之外無其他共同的債權債務,一方名下的債務由其個人承擔。

  五、離婚手續及財產分割執行方式:

  1、協議人雙方協商一致,到___市___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事先應備齊辦理離婚手續所需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2寸照片兩張、離婚協議一式三份等相關材料。

  2、離婚協議手續辦理後三天內,___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確實需要,___方應予配合,不得拖延。

  3、辦理正式離婚手續後7日內,___方應完成個人物品的清理交接,___方應予配合。

  4、辦理正式離婚手續後7日內,雙方辦理戶口分戶手續,___方將其戶口遷出。

  5、房產過戶後一個月內,___方應及時辦理物業費、供暖費、水電氣費、有限電視費的戶名變更手續。

  六、本協議時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所有條款真實有效,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效力。

  七、離婚後,雙方應友好坦誠相見,不得作出有損對方情感、聲譽的言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備案時起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_

完整夫妻離婚協議書2

  協議人(男方)____,男,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民族: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民族: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向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為:____。現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與____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女兒,取名:____,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取名:____.離婚後兒子及女兒隨男方直接撫養生活。

  2、男方獨自承擔兒子及女兒的全部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及醫療費)

  3、女方在離婚後每星期可以探望兒子及女兒兩次,可以帶兒子及女兒去玩耍,每次帶兒子及女兒去玩耍不超過一天,於當天晚上___點前由男方接回或女方送回男方住處。但每年假期時女方可以連續一週與兒子及女兒一起居住及玩耍。如臨時或春節等節假日探望的,女方可提前與男方協商,雙方按協商結果另行安排探望及隨同玩耍。兒子或女兒年滿十週歲時,假期隨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由兒子或女兒決定。

  4、女方每次探望小孩及要求小孩隨同玩耍時,男方必須無條件的配合,不許設定其他任何條件拒絕女方探望。如男方拒絕女方探望達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小孩撫養權變可更為由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由男方承擔。

  5、離婚後如男方有對兒子或女兒虐待等行為的,或男方經濟狀況惡化致使撫養兒子及女兒的生活困難的,小孩撫養權變更為由女方撫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雙方各自名下或使用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通迅工具、交通工具、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婚姻期間所購買的傢俱、電器全部歸男方所有,由男方全權處置。

  3、債權與債務:婚姻期間,雙方沒有共同的債權。雙方婚姻期間各自產生的借款及其他的債務,各自獨自償還。如因各自的債務造成對方損失的,受損失方可以向對方追償。

  四、其他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任何爭議的,交由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雙方各執____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____份。

  立協議人:______

  男方:______(簽章)女方: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