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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精選10篇)

  在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精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1

  用人單位:(單位全稱)

  學生姓名:

  學校名稱:

  專業:(所學專業全稱)

  本協議供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使用,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在雙向選擇基礎上共同簽訂,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資訊真實可靠、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證,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及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的重要依據。甲乙雙方基本資訊如下: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相關政策,本著誠實守信原則,經過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及招聘崗位情況,乙方如實向甲方介紹自身情況,雙方在充分了解、雙向選擇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二、乙方到甲方報到後,甲乙雙方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如無被證明不符合聘(錄)用條件、嚴重違紀違章及因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則應轉為正式員工。

  四、甲方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五、甲方負責協助解決乙方在工作單位所在地落戶的問題。如乙方不夠在工作單位所在地落戶的條件,可經雙方協商後,乙方直接回原籍落戶,檔案隨轉。

  六、甲方在招聘時提供的具有承諾性質的書面宣傳材料和乙方應聘時提供的書面自薦材料,均自動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須嚴格履行協議內容,若一方提出違約,須徵得另一方同意,並由違約方承擔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八、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透過相互協商、申請調解、申請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紅、黃、藍色各一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影印無效。乙方須在簽訂協議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藍色協議交回學校就業工作部門。

  十、其他約定內容(備註)如下:

  甲方招聘意見:乙方應聘意見:

  願意到貴單位工作

  經辦人:簽字: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2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畢業生

  (簽章)(簽字)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3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學生):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自願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開始參加甲方組織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訓。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確保學校教學質量促使學生提高技能水平,為社會輸送優秀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集團規定的、乙方認可的課程體系組織教學,提供就業服務,嚴格按照各項制度進行統一規範管理。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每門功課佈置的作業,各項考試成績合格者(有2次免費補考機會),可獲取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osta證書,甲方免費推薦乙方就業,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包括學習的成績、個人綜合素質等,甲方將提供適合的單位給乙方面試,甲方將提供三次免費推薦機會,且跟蹤服務一年。甲方承諾在乙方正常畢業後4個月必須成功推薦就業。沒有達到培訓合格標準的由甲方免費提供繼續培訓。

  3、如學生在用人單位(含試用期)表現不好的、不經學校或用

  人單位同意擅自離開用人單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甲方不再負責推薦就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負責推薦就業:

  (1)在培訓期間,遲到超過10次。請假(病、事假)超過10次,累計超過10天;

  (2)未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考試不合格;

  (3)乙方違犯乙方義務第5條者;

  (4)未交清該繳納的費用者;

  (5)在公安司法機關有案底者;

  5、乙方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規定造成極惡劣影響者或違法亂紀者,學校將予以開除,所交學費及其它費用概不退還。

  第二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課程體系實施教學,並在師資力量、教學設施等方面得到保證。

  2、乙方在甲方校園內學習、生活均應安全可靠。

  3、乙方入校後交納學費。乙方需要且提出申請,可免費考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osta證書三次,直至獲得osta證書。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5、乙方應認真對待甲方安排的面試機會,包括攜帶一切面試材料、準時到達面試地點、穿戴整潔、精神飽滿。如果乙方由於非甲方原因在畢業後15天內不願意就業或不主動與甲方聯絡、拒絕參加甲方為乙方安排的就業指導和麵試機會,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權利。

  6、一旦甲方為學員推薦了工作,如因學員自身原因影響就業,將不再為該生提供其他的就業機會;

  7、乙方一經註冊入籍,概不退還學費。

  第三條甲方的課程體系,課時安排、考試、學費全部嚴格遵循湘潭市教育局的辦學批准。如果在乙方就讀期間,如發現甲方有違背辦學批准之處,可向湘潭市教育局投訴。

  第四條付費方式:因為學員有特殊原因無法一次性支付培訓費用,經乙方向甲方申請,乙方報名時支付甲方元學費,在個月培訓結束後,第個月一次性支付甲方元學費;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將有權停止對乙方的培訓服務和就業服務。

  第五條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所附學校相關檔案都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不可分割。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備存查。

  甲方乙方(家長、學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4

  甲方:(學校)

  乙方:(學生)

  為切實貫徹“培育人才,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真正解決乙方畢業後的就業問題,雙方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就教學、學習、就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權益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配備高素質、高水平、責任心強的師資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3、保證乙方到廣州、東莞、深圳及其它珠江三角洲城鎮的企、事業單位工作;

  4、乙方參加工作後,負責進行社會跟蹤服務;乙方在三年時間內非自身原因造成失業,經調查瞭解清楚後,將免費重新安排其就業;

  5、報讀技工的學生畢業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技工畢業證書,報讀大專的學生畢業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技工畢業證和大專畢業證雙證書。

  二、乙方責任及權益

  1、應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繳交學習費用;

  3、乙方試用期間,達到用人單位要求者月總收入不低於1000元;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後,達到用人單位要求者月總收入不低於1400元;

  4、甲方安排乙方就業,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上崗,視安排成功;

  5、乙方工作三年後被單位辭退或自己辭職需甲方重新安排就業,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給予幫助安排。

  三、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安排就業的各項條件,而甲方不能給予其安排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甲方安排乙方就業,乙方不參加面試或不到用人單位報到或不服從甲方的安排,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安排就業。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不予安排其就業,由本人自謀職業:

  (1)未能透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他違紀行為;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銷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或中途退學、轉學不予安排工作。

  四、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校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因企業發展需要,甲方向乙方招用實習生。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招用實習生___名(後附名單),實習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起。

  二、乙方安排專門實習班班主任進行實習管理,每週與學生保持聯絡,並且不定期赴實習單位瞭解學生情況,協助實習單位做好學生穩定工作。

  三、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實習生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並享受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參照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佈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執行。由甲方負責乙方實習生的管理和監護,併為每位實習生指定指導師傅,具體進行實習指導、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乙方實習生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若有違反,甲方按廠紀廠規教育或處罰,嚴重違規或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終止實習生的實習,並通告乙方。

  四、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臨時需要抽回學生,應與甲方協議解決,並儘量提早通知,以便甲方妥善安排工作。

  五、甲方工作安排應考慮學生具體情況,一般每天頂崗實習時間不超過8小時。在學生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超時工作應算加班。

  六、甲方為乙方實習生(有否)提供住宿,提供工作餐,每月向實習生髮放實習補貼___元。

  七、甲方配合乙方給學生指定技能導師和職業導師並做好考評工作,及時將考評結果反饋給乙方。

  八、實習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考核實習生。實習期滿後甲方應認真客觀評定學生的實習成績(績效及考勤),認真填寫《實習生手冊》中的實習鑑定。甲方可擇優錄用乙方實習生並把結果通告乙方,被錄用的實習生由甲方與其本人另籤勞動用工合同協議,並辦理正式招工手續。

  九、未盡事宜,雙方將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6

  甲方:

  (單位/公司)

  乙方:(學校/實習學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_________學生到甲方實習,實習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實習學生的實習工作時間。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工作。

  實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實習。

  三、實習津貼

  甲方根據實習學生的技能、對公司貢獻情況及個人表現等酌情給予勞務費用或實習津貼,具體金額由公司決定。

  四、實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2.因實習學生造成實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3.本公司不安排存在不安全事項的工作給實習學生,實習學生的個人安全由實習學生自己負責。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解除本協議。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聯絡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性別:家庭住址:

  手機:身份證號碼:

  為拓寬本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人才交流,充分發揮甲方優勢,做好應屆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在雙方相互信任、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經甲方考核合格後,推薦乙方上崗

  2、將乙方推薦到與本專業相關的企業

  3、確保乙方錄用後的待遇按該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4、協呼叫人單位與乙方簽訂《聘用合同書》;

  5、因乙方工作態度、工作過失被用人單位解聘,甲方將不再為乙方安排實習、就業崗位。

  6、未經學校和實習就業單位同意擅自離崗的,甲方將不再為乙方安排實習、就業崗位。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真實資料,如有虛假,責任自負。

  2、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崗前培訓,在安置上崗期間,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和安排,外出應請假或告知甲方,以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

  3、試用期間應主動保持與甲方的聯絡(更改聯絡方式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若有嚴重的生理疾病應予以說明,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由於乙方原因被用人單位解聘,甲方概不負責任。

  三、合同發生爭議的處理方式:

  1、向本單位相關部門申請調解

  2、向甲方所在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並至乙方到用人單位上崗轉正之日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8

  甲方:

  乙方:同學(家長)

  為搞好學生推薦就業工作,使學生畢(結)業後能順利走上工作崗位,XX市XX電子科技職業學校招生就業科(簡稱甲方),與學生及家長(簡稱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到甲方求學,選擇甲方所開設的專業班學習,學制年。甲方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確定培養目標,嚴格教學管理與學生管理,提供乙方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精心組織教學,使乙方能學有所成,學有所用。

  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交清學雜費。若乙方嚴重違紀,被甲方予以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處理者,乙方所交費用概不退還。

  三、乙方在校期間,應自覺接受甲方教育與管理,遵紀守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努力學習,認真實踐,完成各科學業。經考試、考查成績合格,甲方負責向乙方頒發畢(結)業證書,並組織乙方參加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考試(費用乙方自理)。

  四、乙方完成學業後,甲方負責推薦乙方到正規單位上班(費用乙方自理)。非乙方本身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被甲方推薦工作的,甲方將退還乙方全部學費。乙方進單位後,因違紀或不服從管理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且甲方不予再安排乙方就業。

  五、乙方在甲方管理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不予以推薦就業,且不退還乙方所交費用。

  (1)不接受甲方教育,受開除學籍或留校察看處分,或治安管理處罰、刑事拘留者。

  (2)所學課程有一科以上經補考仍不及格者。

  (3)一學期內累計曠課20學時或一年內累計曠課30學時者。

  (4)殘疾或患有傳染性疾病者。

  (5)畢業推薦工作時未滿16週歲,未辦理推薦工作所需的證件者。

  (6)不服從就業分配,擅自脫離甲方就業管理關係者。

  (7)未透過學校組織的就業考試者。

  (8)畢業時自願要求不需學校推薦就業者。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乙方家長及學生本人簽字後,交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才正式生效,乙方完成學業就業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家長(簽字)

  負責人(簽字)學生(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年______月___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9

  甲方:

  乙方:(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為明確學生的專業目標,培養適銷對路,保證學生畢業後順利就業。學生繳費註冊後,甲方與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遵守國家法律,依法辦學,從嚴治校。

  第二條:乙方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學業期滿各項考核合格,取得甲方頒發的大專學歷證書,甲方為其推薦就業。

  第三條:經甲方推薦,用人單位同意錄用,乙方本人亦同意,用人單位面試合格錄取後,視為推薦成功。若乙方被用人單位非自身原因辭退,甲方可為乙方再推薦就業。

  第四條:乙方合格畢業後,甲方把乙方推薦到正規企業,月薪不底於當地同行業的工資平均水平。

  第五條:乙方在校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不為乙方推薦就業。

  1、畢業時因考核不合格,未能取得畢業證者;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屢教不改,受過嚴重處分(處分被撤銷者除外);

  3、不交齊學費者(見學校學生收費記錄表);

  4、不服從甲方安排實習,不按甲方要求實習或實習鑑定不合格者(見實習鑑定);

  5、體檢不合格者(見體檢合格證明)。

  第六條:乙方主要以所學專業為主要就業方向,但因乙方自身因素,經甲方兩次推薦均無法適應該方向就業時,則乙方應改變就業方向,由甲方往其他就業方向推薦。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進行就業跟蹤服務二年,在乙方和用人單位之間起到重要的橋樑作用;乙方有配合甲方做好就業跟蹤服務義務,隨時如實提供自己的工作情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學生簽名):

  (蓋章)

  (家長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10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中專學生)(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公平原則,達成如下的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負責學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和操行表現的考核與評定;乙方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記錄者,取消推薦就業資格。

  (二)甲方負責推薦乙方到生產技術先進、管理嚴格、經營規範、遵紀守法和社會聲譽好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就業。

  (三)甲方根據擇優推薦,雙向選擇的原則,本著對社會、家長、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乙方符合下列條件者,甲方負責推薦就業。

  1、操行表現良好,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書並至少獲得一個崗位技能證;

  2、思想品德好;

  3、身體健康;

  4、符合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

  (四)對品學兼優、專業能力強的學生,甲方負責優先推薦就業。

  (五)非畢業生本人原因,乙方三個月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學校可再次推薦就業。

  二、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按期取得畢業證書和相關技能證書,學習成績良好。

  2、按照學校規定,參加頂崗實習,堅持崗位,按期完成實習單位的工作任務和頂崗實習手冊,取得實習單位認可,實習成績考核合格。

  3、按期參加學校組織的招聘會,接受用人單位的挑選,服從學校安排。

  4、學校推薦就業,三次不服從者,取消再推薦就業資格。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隨錄取通知書寄發乙方,待乙方入學報到繳費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