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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莫先森的一封信

寫給莫先森的一封信

  親愛的莫先森,每一次認識你,似乎都是一個新的開始。

  第一次認識你時,你是小獅,那個傳說中帥氣的獅總。那是我棄《小小姐》而選擇了《花火》。那時的我並不瞭解你,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聽說,而你於我而言也只是個傳說。我聽說小獅是個很帥氣的大叔,我聽說有許多陽光都喜歡這個叫做小獅的少年,又聽說小獅是個愛賣萌的上司。那時的我並不喜歡你但也不厭惡你,大概是我從未看過你的文字。我看雜誌一直有個習慣,我不會去看那些專欄活動,只會去看我所喜愛的文章,但沒想到後來你卻改變了我的這種習慣。似乎就是從那時起我漸漸喜歡上了你,漸漸地去關注你的動態,漸漸地玩起了貼吧、微博······那時的我就想,這會是一種永遠吧!但令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那個夏天要結束時,你們也要離開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天應該是8月26日,也是我一個好閨蜜的生日。那時我就在想啊,這是在捉弄我嗎,是要讓我一邊笑著對閨蜜說祝福,再一邊哭著看著關於你的點點滴滴。那天我哭了,我感到很驚訝,看著那淚珠,有種很不真實的感覺。每一次的哭泣不是為我自己就是為雪兒,我就是這麼一個自私的人,但這麼自私的我竟還會為這以外的其他人哭泣。

  第二次認識你,你是莫峻,是那個傳說中的莫峻。這一次,你還是一個傳說,但意義似乎不一樣了,我似乎離你近了些。這一次,我棄《花火》而選擇了大魚,選擇了《星星花》。我不得不承認我特別喜歡煙羅姐的《星星上的花》,最初開始關注《花火》亦是因為這本書,是這本書讓我認識了你,認識了你們。身邊許多同學朋友都很不解我為何會這麼追捧這麼喜歡你們這群人,都覺得我是個傻子。這個問題在我最初知道你們時我也有想過,而現在我想它不需要任何答案。借用巧樂茲的廣告語就是“喜歡你,沒道理”。你們於我而言就是一種信仰,是你們用重新開啟了我那沉默已久的文字夢。

  說到夢想,我又想起了13年底的那件事。夢想與現實總會有所衝突,而這種權衡利弊無疑是一種困難。一直以來,我想我都是在為了夢想而活,而有一天我也定會遇到與你同樣的選擇,那時我定會想起你的選擇,那麼未來的我該有多感激那曾經的你啊。我想對你說,“嘿,少年,幹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