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書信> 致綿陽市派出所的一封信範文

致綿陽市派出所的一封信

致綿陽市派出所的一封信範文

  尊敬的派出所人員:

  你好

  事件:20xx年6月xx日6點左右在綿陽市遊仙區發生的打人事件,執法機關為綿陽市遊仙區東津派出所,執法人員警號為030813。

  受害方陳訴:在20xx年6月xx日早上,肇事人(一個20多歲血氣方剛的青年人)開車從受害人(一個年過五旬身體瘦弱的中老年人)身邊經過,開車速度極快,幸虧受害人躲閃及時以至於沒發生危險,在此情況下,受害人以教育的語氣予以勸導。誰知肇事人不分青紅皂白停車下來就對受害人就是一通口頭威脅,受害人就進行口頭反駁勸其行為是錯誤的,緊接著肇事人就對受害人大打出手。請問一個50多歲身體瘦弱的人怎麼能扛得住一個血氣方剛的青年人的手打腳踢,圍觀好心群眾看此情況好心打報警電話報警。

  警察在多人打電話十餘分鐘後才到達事發現場,將其兩人帶走。當時的情況是受害人頭部已經大量流血,可悲的是當時執法人員(警號為030813)卻將受害人帶到了派出所而不是醫院,敢問人民警察的職責不是保證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嗎?受害人到了派出所還在繼續流血,派出所的前廳凳子上還有大灘血跡(可悲了普通的老百姓不懂現場取證照下當時的情況),經過在派出所的一番折騰後,才將受害人送往醫院,當時受害人由於失血過多到醫院已昏迷,我在想要是第一時間將受害人送到醫院會不會因為失血過多而造成昏迷呢?

  受害人家屬相繼趕到醫院,當時僅僅只有受害人家屬在醫院安排相應的檢查等。家屬在醫院安頓好受害人之後,趕到派出所瞭解情況,可當家屬到派出所之後聽到當時執法人員(警號為030813)說的話卻是“肇事人已經放了,你們家屬先把受害人醫好,對方答應賠償”作為一個受害人的親屬聽到這句話就懵了,怎麼能就把人放了呢?都還不知道傷者的傷勢如何,就直接放人了,萬一病人出現危險怎麼辦?萬一肇事人逃逸怎麼辦?我不得不懷疑當時執法人員的舉措是否合適?是否符合執行此類事件的正常程式?受害方所有家屬都覺得無法想象受害人傷的如此的重,執法機關卻給的是這個答案,於是就開始諮詢相應的情況,當時執法人員(警號為030813)非常不耐煩,以自己很忙各種推脫,且態度極其惡劣,最後甚至說出“你們家屬不好好醫病人,我到時要找你們問責”請問究竟誰是受害者,怎麼感覺我方既是肇事人又是受害人一樣?完全和真正的肇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可憐了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無依無靠,沒有什麼社會關係,無路可走,只有聽當時執法人員的安排回去老老實實的照顧病人,自己拿出唯一點點的積蓄,全部搭上了。

  20xx年6月15日,事發第二天,醫院告知已經欠費,於是受害人找到派出所要肇事人承擔醫藥費,派出所的人員根據肇事人留下的聯絡方式進行聯絡,聯絡方式已經聯絡不上肇事人了。於是受害人家屬就聯絡當時處理此次事件的`執法人員(警號為030813),誰知對方的態度極其惡劣,對受害方家屬完全致於不顧。在此種情況下,我不得不懷疑職責就是保證老百姓人身安全的人究竟是不是在一心為了百姓?受害人家屬失望至極……

  20xx年6月16日,受害人家屬再次找到派出所希望能解決醫藥費的問題,處理此次事件的執法人員(警號為030813)依舊態度惡劣,對幾名受害人家屬凶神惡煞、大吵大鬧……後面肇事人的父親到來,在醫院象徵性的交了部分費用,此事件暫時緩和下來。

  以上就是事件發生三天來的經過,針對這三天執法人員(警號為030813)的態度,我方後續還有那麼多問題需要去協商處理,照這樣下去,我們究竟還能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還能不能得到應有的公平待遇?一大家人的主心骨就這麼在醫院,一大家子人還等著吃飯呢?

  此信為一個普普通通老百姓的親身經歷,全部屬實,沒有達官貴人之類的親戚、沒有大筆家產的資本,無處求助,唯獨只有透過這樣來陳訴自己的委屈。

  一個受害人的家屬

  20xx年6月1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