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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協議書

業務協議書模板彙編十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業務協議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業務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在金融市場中更好地發揮各自的優勢,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優勢互補、立求雙贏的原則,為保護雙方各自的利益、維護雙方信譽、明確各自履行的責任,經友好協商,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併為以後在其他專案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承諾在合法合規經營的前提下,為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和促進雙方的共同發展,嚴格保守雙方的商業秘密,建立綜合金融業務合作關係。甲、乙雙方應充分利用雙方所搭建的平臺,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

  第二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乙方作為公司對接銀行金融業務的主辦單位;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客戶的抵押、他項權證入押等手續;

  3、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做好貸款客戶的維護服務工作。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優先處理甲方的客戶;

  2、乙方積極對接銀行渠道,最佳化流程,提高時效性;

  3、乙方內部給予甲方內部返點讓利1%。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本意向書約定的義務,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履行本意向書約定的義務,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違約方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條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意向書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補充,任何變更或修改、補充均構成本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保密義務

  1、各方同意,對一方提供給他方的有關本意向書項下交易的所有重要資訊及本意向書所含資訊予以保密,除根據法律規定,需向相關司法、政府部門披露,以及向服務於本意向書項下交易並受保密協議約束的中介機構披露外,未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類資訊。進行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應通知另一方其擬進行披露及擬披露的內容。

  2、未經他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意向書有關交易情況向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披露或者發表宣告。

  3、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另行簽署《保密協議》作為本意向書的補充協議。

  第六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意向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意向書之訂立、解釋與履行所產生的全部爭議,各方應在爭議發生後首先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任何爭議不能在一方向他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之內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的,則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七條 其他

  1、本意向書簽署時,各當事人對協議的所有條款已經閱悉,且均無異議,並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認可之時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 或指定授權人:

  日期: 日期:

業務協議書 篇2

  業務員申請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列化產品及企業文化理念傳播的正式業務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 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2、 乙方須為具備法定年齡,年滿18週歲系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3、 乙方須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實認真填寫甲方的會員申請表,並辦理甲方相關手續,經甲方核實無誤後方可成為甲方業務人員,取得會員卡一張,並獲得銷售獎勵編碼。

  4、 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5、 甲方按乙方銷售業績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獎勵,詳見《會員市場消費計劃書》,並按其規定發放獎金,甲方不承擔乙方其它任何費用。

  6、 如乙方直接開拓甲方區域管理中心或服務站,甲方均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按各聯盟店在公司首次進貨值給予的獎勵,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責。

  7、 為便於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詳細說明書,並配合乙方作好銷售服務工作。

  8、 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促銷方案、促銷品、招商政策及各項獎勵政策,並接受甲方專業化市場培訓,營銷心態、技巧、理念等課程培訓。

  9、 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資訊,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10、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勞動部門及法律的相關規定,不能作違法亂紀的行為,並嚴格執行甲方的市場保護政策,嚴禁惡意降價、抬價、擾亂市場,否則甲方將取消乙方資格。

  1

  1、如乙方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業績收入減少或未能取到獎金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

  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1

  3、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而定。

  1

  4、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後可續簽。

  1

  5、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當地聯盟店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公司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

  日期:日期:

業務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訊框傳送業務。

  第二條乙方申請訊框傳送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依本協議條款辦理。

  第三條本規章所稱之(訊框傳送業務),係指甲方所提供高速資料交換網路,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資料通訊、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資訊應用之業務。

  第四條本業務系利用資料電路連線網路,提供訊框傳送方式之固定通訊(pvc)服務。

  第五條每一固定通訊可依乙方兩端之實際需求設定發信及收信之約定資訊速率(cir)。

  第六條每一固定通訊之約定資訊速率(cir)最小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過通訊埠之速率,以每秒16k為增加之累計單位。每一通訊埠之發信或收信約定資訊速率總和不得大於通訊埠速率之二倍。

  第七條每一路固定通訊每秒傳送資訊量不超過約定資訊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送收資訊量總和不大於其通訊埠速率時,資訊均可傳送至收信端,如每秒傳送資訊量超過約定資訊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收信資訊量總和大於通訊埠速率時,則部分資訊將因溢流而無法傳送至收信端,乙方須重送該無法傳送完成之資訊。

  第八條本業務通訊埠之速率分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請程式

  第九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時,應依本規章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條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至少為二個月,未滿二個月者,以二個月計。

  第十一條申請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載之相關資料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檔案、資料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裝設於乙方端之資料通訊裝置,其裝設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認為指定之位置或環境易致裝置障礙或未具備接地電阻一百奧姆以下接地線者,得請乙方另行指定適宜位置或改善指定處所之環境條件後方予接裝使用。

  第十三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應檢具下列資料向甲方申請:

  一、訊框傳送業務申請書。

  二、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訊需求表。

  三、乙方端裝置(cpe)介面效能調查表。

  四、自然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影印件;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應檢附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等之影印件。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異動程式

  第十四條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應依本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乙方申請辦理移機、更名、變更通訊埠速率、變更通訊物件、變更約定資訊速率、變更裝置、無線暫拆及終止租用等異動事項時,應填具(訊框傳送業務異動申請書),加蓋印章,並依下列約定向甲方申請:

  一、移機

  (一)移設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內電話營業區域內為限。

  (二)經甲方確認可以移機者,應將預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於預定日期起二個月內配合施工。

  (三)乙方於預定施工日期前遷離原址者,應於遷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將資料通訊裝置拆回。

  (四)乙方申請遷移之新址缺乏機線裝置時,致無法移設者,得申請暫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稱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單位異動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檔案。

  三、變更通訊物件或變更約定資訊速率每一固定通訊兩端之乙方可分別向甲方申請,並檢附(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訊需求表)。

  四、變更裝置:乙方應檢附(客戶端裝置(cpe)介面效能調查表)。

  五、終止租用: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時,應於預定拆機日十日前申請,以便按時拆除機線裝置。

  第四章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應收之費用如下:

  一、接線費及移設費:租用本業務,應繳付接線費;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移設費。裝設或移設地點在甲方於當地之市內電話基本營業區以外者,其區外部分應比照市內電話之規定另加收工料費。

  二、客戶端裝置保證金:租用本客戶端裝置者,應預繳保證金。

  三、更名費:乙方申請更名應繳納更名費,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個fr訊框傳送號碼每次計數。

  四、系統設定費:固定通訊及約定資訊速率之建檔案及變更均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訊埠每次設定計收。

  五、月租費:乙方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費用如下:

  (一)乙方終端裝置(訊框傳送接取裝置或路由器)月租費_________;

  (二)通訊埠月租費_________;

  (三)約定資訊速率月租費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各營業

  專案之資費由甲方擬定,並呈請電信總局備查。前項詳細收費標準,應依電信相關法規規定,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甲方之收費標準,得因經營成本及其它相關因素之變動調整之。調整後之詳細收費資料,應於調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如因甲方訊框傳送網路系統各項裝置發生障礙、阻斷致不能通訊時,自甲方發現或接獲乙方通知並經甲方查證屬實之時起算滿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礙部分全月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不滿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該障礙部分當月份應繳租費為限。但不能通訊之原因系可歸責於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以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由於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斷不能通訊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者,自裝置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如僅裝妥部分固定通訊,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則通訊埠月租費應予計收,固定通訊之約定資訊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者計收。乙方申請停止租用時,以申請書指定之預定終止租用日期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第二十一條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而終止租用,致租用期間未滿一個月者,應一次補足未滿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因欠費、違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業務者,暫停使用期間仍應繳納各項費用。乙方申請移設者,於待移期間各項費用仍應照繳,但因甲方缺乏機線裝置辦理暫拆者,免收暫拆施工費及待移期間月租費。

  第二十三條乙方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當月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其每日租費以全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第二十四條若乙方採按年繳費之方式,於租期屆滿時欲終止使用者,應填寫申請表,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承諾續用。

  第二十五條乙方若享有簽約年限折扣,在合約期間內欲提前解約者,除依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終止租用手續外,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或移設時應繳納之各項費用,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繳納,如逾期不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業務之服務。

  第二十七條甲方若已備妥機線裝置並通知乙方預定裝設或移設日期時,乙方因故申請登出,其已繳之接線費、移設費或工料費概不退還。乙方如說明原因要求延後辦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個月,逾期即予登出,所繳建設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八條乙方每月應繳之各項費用,應於甲方通知之繳費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納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並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為終止租用,甲方得徑行拆除其機線裝置,其月租費結算至拆機日止。乙方同意各項通聯記錄及帳務紀錄均以甲方計算機記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九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是否繳費均以甲方帳務系統內之紀錄為準。

  第三十條乙方所繳納各項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無息退還之:

  一、溢收之月租費。

  二、已繳納之接線費、移設費、工料費、預繳保證金,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該申請事項辦理者。

  三、預繳之保證金於租滿最短期間者。

  第五章維護與責任

  第三十一條本業務所需乙方端裝置及資料終端裝置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備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維持乙方租用之訊框傳送網路系統裝置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在限期內儘速修復。甲方若預先計劃更動其裝置或停機,須於一周前公告於網頁上,並寄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時遇有障礙,應即通知甲方查修處理。但乙方自備裝置部分應由乙方先自行檢驗,確認無障礙後,儘速通知甲方查修處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條乙方對租用甲方之裝置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毀損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乙方申請拆除、移設所租裝置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設前亦同。

  第三十四條甲方機線裝置發生障礙、阻斷或錯誤而不能通訊時,甲方除按本協議之約定扣減租費外,不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方基於維持訊框傳送網路系統裝置之正常運作,必要時得派員查驗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視其情節輕重於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間內暫停其使用或終止其租用,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一、乙方通訊內容有洩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妨害社會治安、違背公眾秩序或善良風俗等情事,經有關機關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業務,有竊取、破壞他人資訊或危害通訊者。

  三、乙方未經審查認可,利用其資料通訊裝置傳遞他人之資料或供他人作資料交換者。

  四、乙方將租用之裝置,私自轉讓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變更租用之裝置或改變其效能、業務用途或裝設地點者。

  第三十七條甲方對因提供本業務所知悉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閱其本身資料,或有下列符合計算機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它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並以正式公文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前開資料: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第三款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三十八條甲方為緊急應變之需要,得徑行縮短本業務之使用時間或暫停其租用,並將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應按縮短或暫停之時間而減少或停收其租費。

  第三十九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

  第四十條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裝置,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損毀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甲方訂定賠償價格時,應考慮該裝置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七章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時,應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報紙公告,並請乙方於二個月內至甲方處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之手續。

  第四十二條甲方如因情事變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時得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業務之經營,惟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終止租用手續,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惟除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外,甲方不負其它賠償責任,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第八章廣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訴服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如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請求處理,甲方將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因本協議條款涉訟時,係爭金額如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乙方同意遵守電信相關法令及甲方各項服務營業規章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4

  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是透過_________網路中心為客戶提供的一項服務。客戶須完全同意此服務條款並完成業務受理程式,才能正式成為_________網使用者。為維護客戶及_________網路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權利,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

  (1)客戶在交納相應費用後,可享受服務;

  (2)客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資訊保安保密;

  (3)客戶不得利用為其提供的服務釋出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佈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中傷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資訊。

  (4)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2.本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執行;

  (2)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包括由於線路問題導致的虛擬主機無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一經發現客戶利用其網站,信箱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色情等資訊的,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其網站的使用。

  二、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本服務為收費服務,客戶必須為其使用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

  2.本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受理費為年費用;

  4.本業務適合單位及個人,單位辦理需蓋單位公章;個人辦理需本人執身份證前來,並留下影印件一份。

  三、業務續費

  1.客戶必須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續交費用。若客戶在服務期滿後30日內仍未續費,則暫停對其服務;_________日內仍未續費的,將進行銷戶,並有權刪除客戶儲存在伺服器上的所有資料;

  2.本中心有權判定客戶的行為是否符合此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客戶違背了此服務條款的規定,本中心有權中斷對客戶提供服務,或者採取其他合適的措施。

  四、違約責任

  1.客戶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的行為給本中心造成損失,客戶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客戶在其主頁上釋出的任何資訊如發生糾紛,後果均由客戶自己負責,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透過其網站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經濟糾紛與本中心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須保證伺服器正常執行。因停止執行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本中向客戶按本協議規定的年服務費折算出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

  五、協議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權隨時根據網際網路的發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修改,完善此服務條款。客戶有必要對最新的_________業務服務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和重新確認,當發生有關爭議時,以最新的服務條款為準。

  六、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本協議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七、其他

  1.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網路中心所有;

  2.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戶與本中心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網路中心(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使用者(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並經雙方合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其業務範圍為_________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訊之用,乙方必須為第一類或第二類電信事業始可申請。

  第三條 本業務現行可提供之營業區域為_________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訊服務專案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請程式

  第五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下列檔案

  一、申請書表。

  二、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檔案與商業登記證明檔案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檔案。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附交通部核發之特許執照,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檢附電信總局核發之許可執照,以供核對。

  第六條 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時,除需檢附前條證明檔案外,該代理人並應出示身分證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權之資料或檔案供甲方核對。代理人代辦之行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負履行協議責任。

  第七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應於_________日內使其通訊。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通訊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同意延期。

  第八條 甲方與乙方之責任介接點如下

  1.甲方頭端機房與乙方自備裝置介接處;

  2.乙方分接器以下與乙方自備裝置介接處。

  第九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裝置正常運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租用之全段電路遇有障礙時,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應儘速修復,或通知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儘速修復。乙方自備裝置部份,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間連續滿一個月以上者。

  二、臨時租用:乙方為展示,測試,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間不滿一個月者。

  第十一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裝置,應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按照甲方所訂價格賠償。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裝置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十二條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並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類電信事業或第二類電信事業者。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不繳者。

  三、申請人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第三章 異動程式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除依甲方營業規章所訂之各項規定辦理外,得以電話申請,乙方如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甲方得詢問其原登記資料,確認無誤後即可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通訊,俟乙方依甲方營業規章規定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通訊,暫停通訊期間之月租費仍應照繳。

  第十五條 乙方欲申請暫停通訊及辦理恢復通訊服務時,應以電話或書面向甲方申辦。但暫停通訊期間,乙方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十六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檔案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項詳細收費標準資料,應依_________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時,需繳納接線費,其後每________,應於繳納月租費之同時繳納維護費。

  異動費於乙方申請變更已租用之電路,光節點或資料機時收取。乙方自備終端裝置障礙檢查費於乙方申告障礙,經甲方現場查明系乙方自備終端裝置障礙時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條 乙方租用光纖同軸混合網路(HFC)頻寬之業務,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維護費。

  第二十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以甲方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電路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電路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 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訊,其停止通訊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應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三條 乙方租用之本業務,倘因甲方機線裝置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訊期間,電路或光纖連續阻斷滿一小時以上,每滿一小時扣減一日應付租費之十二分之一,未滿一小時,不予扣減,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應繳月租費為限。

  停止通訊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四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依第三十四條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訊,經再限期催繳,或逾原繳費通知單所規定之繳費期限兩個月,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即逕行終止提供其通訊服務,並得暫停該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業務其他電路之通訊。乙方因未繳費致被停止通訊,甲方應儘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內小時恢復通訊。

  第二十六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蓋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五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七條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時,應親自向甲方或委託代理人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並繳清所有費用。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協議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條 甲方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請乙方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公告,並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三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通訊。

  第三十四條 乙方之名稱及其證照如有不實致生任何糾紛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八章 申訴服務

  第三十六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甲方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因本協議涉訟時,係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6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工程審計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委託審計專案名稱、目的

  _________。

  二、委託審計的時間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託審計的方式

  _________。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

  (二)乙方有責任按照甲方委託的審計內容和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審計工作並出具審計報告書;

  (三)乙方有為甲方所提供的資料、檔案及審計報告書內容等進行保密的義務。

  五、雙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二)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三)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支付乙方總協議收入25%的違約金;

  (四)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乙簽訂的協議,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25%。

  六、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收費標準:_________。

  (二)結算方式:按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定,由甲方預付乙方審計費_________元,待審計驗證結束後一次結算。

  七、其他事項

  (一)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審計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費用;

  (二)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遺留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7

  甲方(公司主管簽字):

  乙方(應聘業務員簽字):

  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用為(專、兼)職業務員。為了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定(若應聘為兼職業務員,甲方的上班時間、簽到制度及有關和兼職業務員不相容的制度不對乙方而論),不得做出有損於甲方形象和經濟效益的事情。

  二、甲方負責提供本公司業務往來的商品價位,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價位浮動範圍之內對外進行業務往來(如該價位有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乙方在甲方商品的業務往來中,甲方按(銷售額、純利潤)的__%作為提成在月工資結算時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在業務往來中,從甲方供貨的款項,由乙方負責收回入帳;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有技術或維護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兼職業務員)需帶甲方商品對外聯絡業務的,要辦理商品出庫手續,並支付同商品價格等額的押金。如辦理入庫退款手續,時限不得超過7天。

  六、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需用甲方名義簽訂合同的,必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視為無效。

  七、乙方每週向甲方彙報自己的業務開展情況,以作為甲方下一步市場業務開展的參考。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業務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投入資本驗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定:

  業務範圍及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投資人○投入的○增加的○減少的`_________元資本進行審驗。

  乙方將根據《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驗資》的要求和我國審驗單位的有關合同、協議、章程、決議等,並審閱投入資本、所有者權益專案變動以及相關資產、負債的證明材料等,在此基礎上對投資者投入的資本發表審驗意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對所提供的驗資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甲方的義務是:

  1、及時提供驗資所需要的全部資料;

  2、按本約定書之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驗資費用;

  3、其他_________。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驗資》的要求進行驗資,出具審計報告,出具真實、合法的驗資報告。

  乙方的義務是:

  1、按照約定完成驗資業務,出具驗資報告。但乙方的驗資責任並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會計責任。

  2、對執行業務過程當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出具驗資報告。

  三、驗資收費

  乙方應收本約定事項的費用,按照《_________》和計件或計時乙方標準確定,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驗資報告的使用責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驗資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報告由甲方分發、使用,使用不當的責任與乙方無關。

  五、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約定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約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並在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甲乙雙方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甲乙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9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電子信箱: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手 機:

  乙方申請成為甲方正式兼職家教老師,雙方本著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確保向甲方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必須真實有效。

  二、 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資料進行編輯,並將乙方的個人簡歷、相片及相關證書在甲方網站釋出,如乙方不希望將個人資料釋出,可向甲方特別說明。

  三、 乙方的資料在甲方網站登記,不須交納任何費用。

  四、 甲方必須承諾乙方每一節課的報酬不低於____元。

  五、 乙方向使用者提供家教服務,甲方每節課收取服務資訊費____元,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資訊服務費轉入甲方賬戶。

  六、 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聯絡家長及協調乙方同家長協調上課報酬,並及時答覆乙方有關諮詢。

  七、 乙方每月上課次數應如實向甲方彙報記錄,甲方有絕對權利查詢乙方的上課質量、上課次數等。如發現乙方虛報、假報,甲方將立即取消乙方家教資格,並由甲方律師追究違約責任,並保留在媽媽線上網站公佈的權利。

  八、在乙方家教期間,如家長對乙方的上課質量不滿意,甲方可更換其他老師,費用按實際次數結算。

  十 、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進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限為_____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字):

  代表籤(章):

  開戶行:

  戶 名: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帳 號:

  簽約日期: 年月 日簽約地址:

業務協議書 篇10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甲方義務

  1.按協議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檢視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協議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第五條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

  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專案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