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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標榜的慈善散文

被標榜的慈善散文

  古言:大道希聲,大善無言。這是眾人皆知的常理。現實生活中如果誰做了好事,再大肆喧傳自己的所做所為,那一定會被世人噗之以鼻,不屑一顧,一定會被世人認為:“他所作所為都是為了表現自己的。”所以,功德全無,灰鼻子土臉的全不上像。好可憐啊!比常人還不如,還會遭到許多人的功擊和抵毀。

  現今網路上,有少數人在苦思撰文功擊或批評中國大陸的“第一善人” 陳游標先生。他是著名企業家,據他自己說,他每年要拿出經營淨利潤的百分五十來做社會公益事業,而且,他慈善捐助不分國界,不分種族,不分信仰,現今捐款已達六億元以上。在我看來他是“純碎的善人”。可是“少數人”卻認為他的善行有不可告人的目地,或在行為上有不妥之處。甚至,有人為他的慈善行為註解上了“暴力慈善” 的“美譽”。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種功擊(或說批評)有不妥之處:中華民族自古有含蓄,不居功的美德沒錯,但如果出於感化宣傳引導為目地,大肆宣傳渲染自己的善行,對社會有正面效應,那樣會更好。沒錯,陳游標先生每次慈善捐贈都要大肆宣傳,拍照留影。正如他自己所說的:“做了好事不讓人知道不行。”在常人看來,他有故意張楊的成份在裡面,那又怎麼樣呢?就在今天,我還看到一篇文章,指責陳游標先生在地震盈江村寨,每人發兩百元錢合影宣傳,是一種“暴力慈善”,或說至少是對受捐者的人格不尊重,我看未必!從寨民同陳游標先生流淚揮手惜別的情景可以看出,寨民們是非常感激的。如果我是寨民,知道捐款者與我合影是為了宣傳引導更多的有錢人來向災民們捐款,怎麼會感到他不尊重災民呢?相反,會覺得他很高尚,很聰明,很偉大。

  人的層次和境界差別是很大的,對於一個準備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留資產,死後連軀體都決定“裸捐” 的慈善者,我認為他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沒有私心的人,一個完全脫離了低極趣味的人。這樣的人怎麼可能還會把個人的名與利放在心上,他的慈捐怎麼可能還有不可告人的目地性?至於言行不當之處是可能會有的,“人非聖賢”! 對於許多講求“圓融”,“ 隨大流”, 不求層次,不願標新立異的人來說,怎麼可能會理解陳游標先生這種標榜慈善的'目地與情懷呢?他們都是從私利的目地與角度出發,當然不會知道“魚在想什麼?”,正如陳游標先生所說的:“有錢人來捐款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看到現在的中國社會,富人越來越多,在災難面前,每個人都能夠知道感恩社會,拿出利潤百分五十來標榜自己的慈善,那麼,某些文人就用不著來猜忌慈善的目地和動機了,方法是否得當也沒太大關係。

  我也沒見過陳游標先生,他的故事和事蹟都是電視或網路上所見,但我認為他標榜自己的慈善或許是另一種功德巨大的創舉,人有的時候是應該在繼承傳統文化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和創新的,只要行為目標所指合乎社會的道德準則就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