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朗讀解釋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具體列出為人子弟在家、出外、接人待物,求學應有的禮儀與規範。
《弟子規》全文及解釋
一、原文:
弟子規
總 敘
弟子規 聖人訓 首孝弟 次謹信
泛愛眾 而親仁 有餘力 則學文
入 則 孝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冬則溫 夏則凊 晨則省 昏則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業無變
事雖小 勿擅為 苟擅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復諫 號泣隨 撻無怨
親有疾 藥先嚐 晝夜侍 不離床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出 則 弟
兄道友 弟道恭 兄弟睦 孝在中
財物輕 怨何生 言語忍 忿自泯
或飲食 或坐走 長者先 幼者後
長呼人 即代叫 人不在 己即到
稱尊長 勿呼名 對尊長 勿見能
路遇長 疾趨揖 長無言 退恭立
騎下馬 乘下車 過猶待 百步餘
長者立 幼勿坐 長者坐 命乃坐
尊長前 聲要低 低不聞 卻非宜
進必趨 退必遲 問起對 視勿移
事諸父 如事父 事諸兄 如事兄
謹
朝起早 夜眠遲 老易至 惜此時
晨必盥 兼漱口 便溺回 輒淨手
冠必正 紐必結 襪與履 俱緊切
置冠服 有定位 勿亂頓 致汙穢
衣貴潔 不貴華 上循分 下稱家
對飲食 勿揀擇 食適可 勿過則
年方少 勿飲酒 飲酒醉 最為醜
步從容 立端正 揖深圓 拜恭敬
勿踐閾 勿跛倚 勿箕踞 勿搖髀
緩揭簾 勿有聲 寬轉彎 勿觸稜
執虛器 如執盈 入虛室 如有人
事勿忙 忙多錯 勿畏難 勿輕略
鬥鬧場 絕勿近 邪僻事 絕勿問
將入門 問孰存 將上堂 聲必揚
人問誰 對以名 吾與我 不分明
用人物 須明求 倘不問 即為偷
借人物 及時還 後有急 借不難
信
凡出言 信為先 詐與妄 奚可焉
話說多 不如少 惟其是 勿佞巧
奸巧語 穢汙詞 市井氣 切戒之
見未真 勿輕言 知未的 勿輕傳
事非宜 勿輕諾 苟輕諾 進退錯
凡道字 重且舒 勿急疾 勿模糊
彼說長 此說短 不關己 莫閒管
見人善 即思齊 縱去遠 以漸躋
見人惡 即內省 有則改 無加警
唯德學 唯才藝 不如人 當自礪
若衣服 若飲食 不如人 勿生戚
聞過怒 聞譽樂 損友來 益友卻
聞譽恐 聞過欣 直諒士 漸相親
無心非 名為錯 有心非 名為惡
過能改 歸於無 倘掩飾 增一辜
泛 愛 眾
凡是人 皆須愛 天同覆 地同載
行高者 名自高 人所重 非貌高
才大者 望自大 人所服 非言大
己有能 勿自私 人所能 勿輕訾
勿諂富 勿驕貧 勿厭故 勿喜新
人不閒 勿事攪 人不安 勿話擾
人有短 切莫揭 人有私 切莫說
道人善 即是善 人知之 愈思勉
揚人惡 即是惡 疾之甚 禍且作
善相勸 德皆建 過不規 道兩虧
凡取與 貴分曉 與宜多 取宜少
將加人 先問己 己不欲 即速已
恩欲報 怨欲忘 報怨短 報恩長
待婢僕 身貴端 雖貴端 慈而寬
勢服人 心不然 理服人 方無言
親 仁
同是人 類不齊 流俗眾 仁者希
果仁者 人多畏 言不諱 色不媚
能親仁 無限好 德日進 過日少
不親仁 無限害 小人進 百事壞
餘 力 學 文
不力行 但學文 長浮華 成何人
但力行 不學文 任己見 昧理真
讀書法 有三到 心眼口 信皆要
方讀此 勿慕彼 此未終 彼勿起
寬為限 緊用功 工夫到 滯塞通
心有疑 隨札記 就人問 求確義
房室清 牆壁淨 几案潔 筆硯正
墨磨偏 心不端 字不敬 心先病
列典籍 有定處 讀看畢 還原處
雖有急 卷束齊 有缺壞 就補之
非聖書 屏勿視 蔽聰明 壞心志
勿自暴 勿自棄 聖與賢 可馴致
命自我作 福自我求
心好命又好 富貴直到老
命好心不好 福變為禍兆
心好命不好 禍轉為福報
心命俱不好 遭殃且貧夭
心可挽乎命 最要存仁道
命實造於心 吉凶惟人召
信命不修心 陰陽恐虛矯
修心一聽命 天地自相保
二、譯文:
一、總 序
《弟子規》, 聖人訓,
首孝弟, 次謹信,
泛愛眾, 而親仁,
有餘力, 則學文。
【譯文】
《弟子規》這本書的內容,是聖人對學生的訓示:首先要孝敬父母,尊敬兄長,其次要對己謹慎約束,對人誠實可信。處事要博愛民眾,並親近有德行的人。做好了這些如果還有餘力,就去學習文化知識。
二、入則孝 出則悌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譯文】
當父母呼喚的時候,應當即刻答應,不能遲緩;父母讓做的事,應當立即行動起來,不能拖延偷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譯文】
對父母的教誨,要恭敬地聽明白。對父母的責備,要順從地接受。
冬則溫, 夏則清;
晨則省, 昏則定。
【譯文】
冬天寒冷的時候要照料父母,使其溫暖,夏天炎熱的時候則讓父母清爽涼快。早晨要向父母請安,晚上要侍候父母安眠。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業無變。
【譯文】
外出辦事時,必須稟告父母,回來後也要面告父母,以免父母掛念。居處要安在固定的地方,職業要穩定不能輕易變化。
事雖小, 勿擅為;
苟擅為, 子道虧。
【譯文】
不要因為事情小就自作主張,假如自作主張的去做事,就不符合做兒子的禮儀。
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譯文】
即使是一些微不足道的東西,也不要私自把它們藏起來。假如你把東西藏起來,一經發現,父母一定會非常傷心生氣。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譯文】
凡是父母所喜歡的東西,一定要盡力準備齊全。凡是父母所厭惡的東西,一定要小心謹慎的處理掉。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譯文】
如果身體受了傷,就會給父母帶來憂愁。如果品行上有什麼缺失,就會使父母蒙受羞恥。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惡我, 孝方賢。
【譯文】
父母關愛我,我孝敬父母又有什麼困難呢。父母憎惡我,我還能克盡孝道,這種孝才算是真正有孝道。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譯文】
父母如果有過錯,作子女的應該善意規勸使其改正,規勸時態度一定要和顏悅色,說話時聲音一定要輕柔。
諫不入, 悅復諫;
號泣隨, 撻無怨。
【譯文】
如果父母不聽子女規勸,又不改正錯誤,等父母情緒好時再勸,如果還是不聽,還要哭泣懇求,如果父母生氣打子女,子女也甘願接受絕無怨言。
親有疾, 藥先嚐;
晝夜侍, 不離床。
【譯文】
父母生病的時候,煎好的湯藥,做子女的都要先嚐一嘗。照料生病的父母要日夜服侍在床前,不能隨意離開。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譯文】
父母去世後要守喪三年,經常傷心痛苦,哀思親恩。在守喪期間,要夫妻分居,不能吃肉飲酒。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譯文】
為父母守喪要完全按照禮法辦事,舉行祭禮時要表達出極大的誠懇,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像父母在世時一樣克盡孝心。
兄道友, 弟道恭;
兄弟睦, 孝在中。
【譯文】
作為兄長要善待弟弟,作為弟弟,要尊敬兄長。兄弟之間和睦相處,對父母的孝心就包含其中了。
財物輕, 怨何生;
言語忍, 忿自泯。
【譯文】
彼此把財物看得很輕,兄弟之間的怨恨就不會產生。說話時做到互相忍讓,忿恨就自然消失了。
或飲食, 或坐走;
長者先, 幼者後。
【譯文】
在吃飯的時候,應當讓年長者先用;在坐的時候,應當讓年長者先坐下;在走路的時
候,讓年長者走在前面,年幼的跟在後面。
長呼人, 即代叫;
人不在, 己即到。
【譯文】
如果聽見年長者叫喚人,就應立即幫他去叫喊。如果要叫喊的人不在,自己就立即到年長者那裡去看看有什麼事。
稱尊長, 勿呼名;
對尊長, 勿見能。
【譯文】
稱呼長者,不可以直呼其名。在尊長面前要表現得謙虛恭敬,不要自我表現才能。
路遇長, 疾趨揖;
長無言, 退恭立。
【譯文】
走在路上如果遇上了尊長,要快步迎上去行禮問候。如果尊長不說話,要退在一旁恭恭敬敬地站立。
騎下馬, 乘下車;
過猶待, 百步餘。
【譯文】
如果騎著馬行路時遇見長者要下馬,坐著車行路時遇到長者要下車。長輩走後,自己還要在原地呆會兒,等長輩走到百步以外,自己才能上馬或上車。
長者立, 幼勿坐。
長者坐, 命乃坐。
【譯文】
如果長輩站著,晚輩就不可以坐下,長輩坐下以後,命令你坐,這時你才可以坐。
尊長前, 聲要低;
低不聞, 卻非宜。
【譯文】
在長輩面前說話,聲音要低些,但是也不能太低,如果低到聽不太清楚,那也是不適宜的。
進必趨, 退必遲;
問起對, 視勿移。
【譯文】
在見尊長的時候,走路要快些,見過尊長告退的時候,動作一定要緩慢。長輩問話時要站起來回答,雙目望著長輩,不能左顧右盼。
事諸父, 如事父;
事諸兄, 如事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