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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交通安全手抄報

獲獎交通安全手抄報

  引言:人的生活中,處處離不開交通,時時刻刻在交通之間徘徊,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手抄報,歡迎大家閱讀!

  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1、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透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3、橫穿馬路注意事項 :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透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交通安全作文

  合起報紙,那一幕還在我的腦海裡縈繞:浙江天台縣下路王村蔡家,門口還掛著大大的紅燈籠,地面還鋪著來不及打掃的煙花碎屑,過年的喜慶氣氛還歷歷在目,卻掩蓋不了蔡家前所未有的悲痛。原來,春節期間,蔡家的五個七至十三歲的小孩結伴出玩,最後一個也沒有回來,後來,在龍珠潭水庫,人們打撈起了五具冷冰冰的屍體。面對著屍體,蔡家的`親人撕心裂肺的痛哭,66歲的蔡奶奶一整個下午就那樣面無表情地一遍又一遍重複著:“ 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我們家孩子

  每次讀到這樣的事故,我的心都在流淚,覺得上天對他們是如此的不公平!然而,真是上天對他們不公平嗎?細想,不是的。假如,他們在水庫別那麼貪一時之樂;假如,他們的安全意識再強點;假如,家長對安全事故從來不麻痺大意或者心存饒幸,而時時刻刻叮嚀孩子,讓孩子永遠將安全這盞明燈點亮心中,那麼,這一樁樁觸目驚心的安全事故就會少發生甚至不會發生了。 在我的周邊也發生過不少安全事故,如:春節時,我們班的幾個男生在沒有大人的看護下放煙花,被煙花炸掉了兩個手指。雖沒有生命的危險,可也落下身體上的殘疾。還有,去年,五年級的幾個男生去村裡文化樓的圖書室看圖書時,在那玩火,結果把圖書室一半的書燒掉,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而這些事故發生之前,如果我們有較強的安全意識,我想那些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發生的。

  消除安全隱患,從我做起。首先,我們要學習各種安全防護規則。如:沒有安全措施,不玩水、火、電,不爬樹……其次,遵守安全防護規則。其實,有很多規則我們都知道,但是總是有很多人對安全防護規則視而不見,我行我素。事事從我做起,因此,在做每件事之前,我們都要想一想,這件事我能做嗎?這麼做安全嗎?如果不安全,千萬別做!

  然而,獨善其身還不夠,我們不僅要時時刻刻謹記安全第一,還要讓我們身邊的安全事故逐漸減少。當看到別人做危險的事情時,我們要立刻站出來,及時勸阻!這樣,每一個家庭都能美滿幸福了! 牢記安全,為安全點一盞明燈,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