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公司授權委託書六篇
委託書具有不可撤銷性,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委託書在我們處理事務上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那麼一般委託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授權委託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1
委託單位: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___
受委託人:___
工作單位:______有限公司
職務: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公司與______因______合同糾紛一案中為我公司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許可權如下:特別授權(代為承認訴訟請求,代為反訴,代為和解及上訴,代為接收與簽署有關的法律文書。)
委託人: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2
委託人:
被委託人:XXX律師事務所
委託人因與一案進行訴訟,特委託XXX律師事務所為委託人的代理人,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代為起訴、有權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起反訴、進行和解、有權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此致
敬禮
委託人
年 月 日
(本委託書一式二份,份本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儲存,正本一份由委託人交到法院)
本委託書用於經濟、民事、行政案件。
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3
xxx公司:
現委託下述受委託人在我單位與貴公司辦理貨款(合同號:xxx)結算事項中,作為我單位的代理人,代理與貴公司辦理銀行轉賬支票、承兌匯票等貨款結算的手續。
受委託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委託單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4
法人授權委託書:
為 了進一步規範分公司日常工作,根據業務需要,我公司決定在 市設立分公司,代表我公司從事 工作。依據《公司 法》和總公司對分公司管理要求,委託 ,身份號 ,為分公司負責人,全權處理授權範圍 內本公司在 市的 事宜,本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加強管理,並對其從事的 負責。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的相關手續,特委託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授權範圍:
1、業務引進;
2、代表總公司進行談判和相關協商工作;
3、根據特別授權代表總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前應取得總公司特別單獨授權);
4、員工聘用(可選):代表本公司聘用員工,並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此委託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分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手機):
單位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5
委託單位: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權責任人
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委託上述授權責任人作為我單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權代表,代表法人簽署相關檔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授權有效期為此授權書籤發之日起至法人代表書面宣告本授權作廢為止。
後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加蓋人名章或簽名)和法人授權責任人身份證影印件(加蓋人名章或簽名)。
委託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法人授權責任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
1、法人授權委託書所簽發的代理期限必須涵蓋代理人所有簽字為有效時間。
2、委託書內容填寫要明確,文字要工整清楚,塗改無效。
3、委託書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買賣。
4、代理人根據授權範Χ,以委託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並將此委託書提交給對方作為合同附件。
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6
因我工作忙,有外欠我的債務要想追回。欠款人: 現委託理此事。
委託許可權:調解、和解,被委託人不能做逼供手段,和氣守法守規追討。委託期限: 特別申明:在追討債權實現過程中,一切以合法途徑和程式運作,如有違法行為或導致任何損失,與委託人無關。 被委託人:委託人: 日期篇五:委託討債律師或討債公司應該注意的問題委託討債律師或討債公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討債中的委託代理情況
1、委託律師討債,是法律所規定的國家所承認的,是一件很自然的代理行為,而其風險主要 體現在法律制度的透明及討債律師服務的普及化下,債務人仍可諮詢律師或類似的機構進行規避如何逃債! 這是一個很無奈的現實,對方花幾百塊錢就可以找到整個官司的弱點或規避整個執行的行為。這就是為什麼委託討債律師依然存在風險的.原因,這個風險主要是體現 在拿不到錢的這個風險方面。而這個是最直接的。贏了官司輸了錢是讓人最無奈的了,追債案件有超過60%的是有法院判決書的,其餘有高達40%的客戶是直接 先找債務公司的,這說明了很大一部分債權人已經明白了其中的討債風險問題,而更直接的表明了債權人對專門追債的公司這一類債務公司的贊同和理解。
2、委託討債公司的風險。這個風險問題體現在2個方面。一個是合同協議的有效性問題,
一 個是討債公司追債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風險問題。可以透過以下問題直接表明出來。討債作為法律行為,既可以由債權人自己實施,也可以由非當事人的其他人代為 實施。公民或者法人(代理人)以另一公民或法人(被代理人)的名義,在授權範圍內向第三人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其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為辦理 的當事人享受或承擔,這就是代理。 國《民法通則》第63條第二款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 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二、委託討債公司應該注意的問題 實施委託代理討債:
(1)代理人應是認真負責、責任心強、精明強幹,具有一定討債知識或優勢的公民或法人。
(2)代理許可權應當明白無誤。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活動的結果是被代理人全部承擔的,因此 為避免發生糾紛就必須明確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權,可以口頭表示,也可採用書面形式,凡重要的委託授權應採用書面形式。即簽發“授權委託 書”。授權委託書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期限,並應有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法律要求公證的,還應進行公證。
(3)被代理人應隨時瞭解和掌握代理活動的進展情況,以便及時進行討債的指導和監督,糾正可能發生的越權代理、違法討債,避免發生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