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委託書合同彙總5篇
被委託人如果沒有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無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在很多事務中使用委託書的情況與日俱增,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委託書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書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書合同 篇1
委託書
XXXXX有限公司:
因本人申請解除與XXXXXXX有限公司的勞務合同。
因故不能前往,特委託家人XXX替我辦理解除勞動合同
的相關手續,請與配合。
委託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書合同 篇2
授權委託書(交被委託人)
茲授權_____(經辦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事項)進行談判,簽訂合同。
此授權的有效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對__________(經辦人)的行為負責。
法定代表人:(印章)
_____有限責任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委託書合同 篇3
_________單位: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親自到______________辦理_______茲授權委託_______先生/女士處理代辦事項.委託人在許可權範圍內年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我均承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被委託人(簽名):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受託人身份證號:
委託人:
XXXX年XX月XX
委託書合同 篇4
本人 因開店需求,租賃 省 市 區 路號開設加盟品牌“xxxxx”;由於租賃方要求本人以公司名義,簽署租賃合約;故委託 公司與租賃方
本人鄭重承諾以下幾條:
1、 本人願意遵守定店鋪租賃合同裡所有條款,合法經營;
2、本人願意承擔跟同里約定的每月房租和每月營業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等其它營業產生的其它費用;
3、本人自願承擔使用房子期間,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經營風險和工商及稅務等任何經營糾紛,且與 無關;
4、本人自願將每次需要支付的房租費用以及簽約的店鋪押金,交由支付給業主; 收到對方的付款收據影印一份給本人;
5、本人除承擔租賃合約裡的正常費用外,願另外支付給公司店鋪房租2個月的費用,作為委託書的保證金;本人若租期到期不再續約,需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公司,由 公司與租賃方,解除租賃合約,清算所有費用後,歸還委託書的保證金;
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年月篇三:房屋租賃授權委託書
房屋租賃授權委託書
房屋租賃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受委託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委託人作為□出租人□承租人,茲委託受委託人代為辦理 房屋的□出租□承租事宜。 受委託人的代理許可權為:□代為收取/支付租金□代為簽署租賃
合同□代為發出、收取與租賃有關的文書□與租賃有關的一切事宜□其他 。
受委託人的代理許可權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人(簽章):
時間:
委託書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蘇州好家賓利不動產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獨家委託,按其要求,為其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以及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 、甲方願意獨家委託乙方居間出售符合本條所述條件的`房地產(以下稱“該房地產”)。若本條描述的該房地產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地產權屬證明或 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準,且雙方同意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變更和確認。
1.1 型別: □住宅□ 花園住宅□辦公樓□商鋪(商場)□其他 可否工商註冊:□可以 / □不可以 / □待確定
1.2 坐落:區路 弄 號 室以及號車位;
1.3 建築面積(實測 / 暫測) : ; 衛;
1.4 ;
1.5 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編號:號 ; 號
1.6 室內裝修情況: ;
1.7 附屬設施、 ;
1.8 是否已設立抵押:□否□是,;貸款餘額:元; 貸款餘額處理方案:□甲方自行還清;□求購方首期房價款由乙方保管並優先用於 償還,餘額轉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補足;
1.9 是否已設立租賃:□否□是(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棄對該房地產優先購買權的書面宣告:□否 □是
1.10 ;
注:甲方應於簽訂本協議□同時/□ 日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書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上手預售/出售/買賣合同□上手房款發票□
上手
契稅完稅證□授權委託書□其他 ;
二、委託期限
2.1本協議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本
合同到期前的__ 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 個
月。
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委託第三方。
三、委託房價款: □人民幣 □美元元整 該委託房價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維修基金 / 管理費押金 / 電話初裝費 / 煤氣初裝費/ 有線電視申請費 / 等在內的甲方已付或應付的費用,前述費用不再另行 /
另行 結算,辦理前述事項變更的更名費用由求購方承擔)。 甲方同意:求購方可以現金、匯款或其他甲方能夠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透過乙方轉付定金
或房價款。甲方並同意乙方可以根據本居間服務的履行狀況,以大於或等於前述委託房價款
的數額向求購方報價。
四、銷售推廣費用負擔該房地產的銷售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括銷售人力資源成本、報紙廣告、網路廣告、
印製宣傳材料、全景攝影及釋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作為佣金。
5.2 甲方應在與求購方簽訂《蘇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等證明買賣或轉讓關係已經成立的類似合同並收到定金或首期房價款之同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滯納金為佣金的萬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與甲方有關聯的人在乙方所介紹的求購方看過該房地產後的十二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求購方完成買賣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透過乙方而與第三方完成買賣交易的;或在委託期限內,買方願以甲方
委託條件買受,而甲方反悔不賣;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檔案和配合,致乙方無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應按照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託房價款的2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5 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求購方簽訂《蘇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等證明買賣關係已經成立的合同後,非因乙方原因導致該合同最終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還,乙方並保留向對方請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權利。
六、本協議的履行
6.1 乙方應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6.2 乙方應積極、努力利用各種合法形式儘速為甲方尋找求購方資訊,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6.3 為了儘快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時,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與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
6.4 甲方保證對委託出售之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且該房地產依法可以出售,並依約配合實際成交的買受方交付該房地產;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該房地產權屬證明上記載 的任何第三人對該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則視作甲方已經取得該任何第三人關於出 售該房地產的同意,並代表該任何第三人簽訂本協議。如因此給乙方或求購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5 甲方保證本協議第一條所述情況屬實,如有不符,給乙方或求購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6 求購方在購買甲方之房地產時要辦理購房貸款的,如需甲方配合辦理,甲方應積極予以協助。
6.7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求購方達成交易意向或發生證明買賣關係成立的行為後,該求購方違約的,甲方同意將其不予返還的求購方的定金之50%支付給 乙方,作為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的補償。
6.8 本協議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需簽訂補充協議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出售居間協議之補充協議》為準,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為不可分割的整體,與
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
一方均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章處書寫的聯絡地址即為本協議下任何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若因受送達方拒收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均按照付郵日(以郵局郵戳為準)視
作通知方已依本協議給予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
九、本協議各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後即為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一份。委託人(甲方):居間人(乙方): 蘇州好家賓利不動產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經辦人員簽字: 證件號碼: 經紀人證件號: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日期:日期: 簽約地點:委託人(甲方): 甲方委託乙方居間出售坐落於 區 路 弄 號
室以及號車位之房地產;雙方曾就該居間關係於年 月 日簽訂了《房地產出售居間協議》(下稱“該居間協議”),現雙方同意變更該居間協議的部分
內容,並達成本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同意本條第 款共款作如下變更(未變更
的條款刪除):
1、 變更委託房價款為:□人民幣 □美元元整。
2、 變更委託房價款是否包含相關費用為:該委託房價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維修基金 /
管理費押金 / 電話初裝費 / 煤氣初裝費 / 有線電視申請費 / 等在內
的甲方已付或應付的費用,前述費用不再另行 / 另行結算。3;
4、變更出售房地產室內裝修情況為:;
5、變更交易方式為:□存量房(二手房)過戶 □預售商品房更名(權益轉讓或退房
購房)
6、變更出售房地產其他約定為: ; ;
二、本補充協議與該居間協議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沒有
對該居間協議作出變更的部分,仍按照該居間協議的約定履行。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後即為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蘇州好家賓利不動產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經辦人員簽字: 證件號碼:經紀人證件號: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日期: 日期:簽約地點: 居間人(乙方): 蘇州好家賓利不動產有限公司篇二:傳真出金委託書 傳真出金委託書 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萬寧檳榔市場:茲委託貴司從本單位 的交易結算賬戶(程式碼: h0668 )中轉出保證金金額: (¥ )轉
到以下賬戶:
收款單位:
賬 號:
開戶銀行:單位簽章:年 月 日篇三:獨家委託書 房地產出售獨家委託協議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李家祥
(上海正自地產)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獨家委託,按其要求,為其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以及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 、甲方願意獨家委託乙方居間出售符合本條所述條件的房地產(以下稱“該房地產”)。若本條描述的該房地產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地產權屬證明或 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準,且雙方同意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變更和確認。
1.1 型別: □住宅□ 花園住宅□辦公樓□商鋪(商場)□其他 可否工商註冊:□可以 / □不可以 / □待確定
1.2 坐落:區路弄 號車位;
1.3 建築面積(實測 / 暫測) 平方米 ;
1.4 ;
1.5 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滬房 字(第 號 ; 預售合同預售登記編號:
1.6 室內裝修情況: ;
1.7 附屬設施、裝置:;
1.8 是否已設立抵押:□否□是,抵押權人:;貸款餘額:約 貸款餘額處理方案:□甲方自行還清;□求購方首期房價款由乙方保管並優先用於 償還,餘額轉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補足;□轉由求購方承擔(轉貸款,或稱轉按揭)
1.9 是否已設立租賃:□否□是(年月 月 30 日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棄對該房地產優先購買權的書面宣告:□否 □是
1.10 其他:
注:甲方應於簽訂本協議□同時/□ 30日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書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上手預售/出售/買賣合同□上手房款發票□
上手
契稅完稅證□授權委託書□其他 ;
二、委託期限
2.1本協議代理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 自動延長__叄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
終
止條款處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委託第三方。
三、委託房價款: □人民幣 □美元 伍佰肆拾伍萬 元整到手價。 該委託房價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維修基金 / 管理費押金 / 電話初裝費 / 煤氣初裝費
/ 有線電視申請費 / 前述費用不再另行 / 另行結算,辦理前述事項變更的更名費用由求購
方承擔)。
甲方同意:求購方可以現金、匯款或其他甲方能夠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透過乙方轉付定金
或房價款。甲方並同意乙方可以根據本居間服務的履行狀況,以大於或等於前述委託房價款
的數額向求購方報價。
四、銷售推廣費用負擔該房地產的銷售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括銷售人力資源成本、報紙廣告、網路廣告、
印製宣傳材料、全景攝影及釋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房地產出售實際成交總房價款的%作為佣金。
5.2 甲方應在與求購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等證明買賣或轉讓關係已經成立的類似合同並收到定金或首期房價款之同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滯納金為佣金的萬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與甲方有關聯的人在乙方所介紹的求購方看過該房地產後的十二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求購方完成買賣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透過乙方而與第三方完成買賣交易的;或在委託期限內,買方願以甲方
委託條件買受,而甲方反悔不賣;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檔案和配合,致乙方無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應按照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託房價款的2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5 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求購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等證明買賣關係已經成立的合同後,非因乙方原因導致該合同最終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還,乙方並保留向相對方請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權利。
六、本協議的履行
6.1 乙方應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6.2 乙方應積極、努力利用各種合法形式儘速為甲方尋找求購方資訊,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6.3 為了儘快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時,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與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
6.4 甲方保證對委託出售之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且該房地產依法可以出售,並依約配合實際成交的買受方交付該房地產;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該房地產權屬證明上記載 的任何第三人對該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則視作甲方已經取得該任何第三人關於出 售該房地產的同意,並代表該任何第三人簽訂本協議。如因此給乙方或求購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5 甲方保證本協議第一條所述情況屬實,如有不符,給乙方或求購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6 求購方在購買甲方之房地產時要辦理購房貸款的,如需甲方配合辦理,甲方應積極予以協助。買賣成交後,甲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自行繳納有關稅費。
6.7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求購
方達成交易意向或發生證明買賣關係成立的行為後,該求購方違約的,甲方同意將其不予返還的求購方的定金之50%支付給 乙方,作為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的補償。
6.9 本協議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需簽訂補充協議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出售居間協議之補充協議》為準,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為不可分割的整體,與
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