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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服務合同

精選委託服務合同範文合集十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服務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服務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乙方實行甲方指定範圍內的宿舍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員工宿舍 坐落位置: 臨時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務內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時宿舍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如下:

  1.為本服務專案配置宿舍管理人員名(2男2女),實行兩班兩運轉的模式工作(兩個白班、兩個夜班),白班時間:7:00-19:00、夜班時間:19:00-7:00。 其中宿舍管理員年齡為50週歲以下,懂得電腦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員按照雙方約定人數和人員單價計算。

  2. 負責看管公共區域設施裝置及巡視,以免發生外來人員侵入偷竊或損害財物;對上崗服務時間內進出管理區域的人員做好接待登記工作,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3. 遵守甲方相關宿舍管理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在崗期間嚴

  禁與甲方員工發生任何衝突。

  第三章 合同服務期限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12 個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務質量。

  2.與乙方密切合作,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甲方有關的事項。

  3.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起止日辦理交接手續。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和宿舍。

  6.每月組織一次入住人員對宿舍管理員的評價;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招聘、培訓和管理為本專案服務的宿舍管理人員。

  2. 為宿舍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裝備和技術支援。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員的薪資福利。

  4. 乙方應定期、不定期對本專案宿舍管理人員服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必要的記錄。

  5. 除檢查和緊急處置需要外,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動用甲方所屬的任何裝置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場所。

  6. 經證實因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職或過錯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 對甲方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有效給予解決。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八條 宿舍管理服務費

  1. (含稅),摺合每人每月人民幣元整。

  2. 乙方於當月末提交發票,甲方於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服務費為違約賠償金,如出現第十三條的規定,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過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從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應收款0.3%的滯納金,但乙方延期提供發票導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條 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乙方員工的勞動保護和工作安全,並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員工繳納五險和購買相關商業保險,乙方員工發生生病、事故、傷殘、死亡和勞動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一般過錯,乙方應立即給予糾正,提交檢討報告,並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員,如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給予賠償。

  1、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內不經許可脫離宿舍管理範圍,導致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者有其他翫忽職守行為者;

  3、由於工作上的疏忽,未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規定製度的;

  4、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不請示、聯絡、彙報,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

  5、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對甲方員工進行威脅、恐嚇的;

  6、對進出宿舍內相關人員不盤查、不驗證,鬆懈怠慢,未造成嚴重影響者。

  7、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十三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有重大過錯,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關的連帶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故意損壞、盜竊甲方或其他員工的財物,性質惡劣,已經經公安部門報案認定的;

  2、在宿舍範圍內動手打人或鬥毆的;

  3、脫崗時間較長(4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者。

  4、由於工作的翫忽職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災或者其它危害、造成嚴重損失者的。

  5、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可商談本合同續約事宜

  第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2

  服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病毒名稱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其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_________腺病毒,腺病毒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條 費用及價格(人民幣)

  1.病毒的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購買;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所購買的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將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實驗組中進行實驗研究,在任何情況下決不用於人類,決不用於以謀利(直接或間接)為目的的生物製藥以及臨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徵得甲方授權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義將購買的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轉移、出售或租借給他人使用。

  3.保證乙方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進行的研究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不得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進行有損於人類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過程中經本產品及其一切複製、衍生產品處理過之動物、植物、蛋類以及乳製品等均應妥善處理,決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課題組在發表文章中註明該重組腺病毒購自甲方,並將已發表文章影印一份給甲方。

  6.甲方的腺病毒產品是由人5型腺病毒改造而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使用腺病毒原則。任何違反該原則而引起的實驗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健康問題,甲方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7.若乙方不再應用本產品須將其銷燬或返還甲方。

  8.乙方承諾在使用本產品的過程中不會做出任何有損於甲方的言論或行為。

  9.乙方對其提供技術服務的病毒不得轉賣、轉送及商業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病毒製品後,應立即將其分成小份裝於無菌的病毒凍存管中並低溫保存於-20℃,避免反覆凍融而導致病毒滴度下降。由於使用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病毒產品需經過嚴格的質量控制,其所攜帶的基因經過測序確證無誤。

  2.甲方的腺病毒產品透過快遞公司送達乙方。

  3.如果乙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請在貨到後一週內及時與甲方聯絡,甲方將複核產品的質量狀況,並給予乙方滿意的答覆。

  第五條 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並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報告:

  1.成果:重組腺病毒,分別為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專案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_________

  1.2 專案地點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專案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專案現場踏勘

  2.2 建設專案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檔案和資料

  檔案資料名稱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XX]162號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專案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檔案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專案或提供檔案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XX]162號和黑建規[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專案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專案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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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 │

  │ 委託方 │經辦人 │ (簽字)│ │

  │ ├─────┼─────────────┤ │

  │ (甲方) │單位地址 │ │ (單位公章) │

  │ ├─────┼─────────────┤ │

  │ │電 話 │ │ 年 月 日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單位名稱 │ │ │

  │ ├─────┼─────────────┤ │

  │ │營業執照 │ │ │

  │ │編號 │ │ │

  │ ├─────┼─────────────┤ │

  │ │資質等級 │ │ │

  │ 受委託方 ├─────┼─────────────┤ │

  │ │資質證書 │ │ │

  │ (乙方) │編號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公章) │

  │ ├─────┼─────────────┤ │

  │ │經辦人 │ (簽字)│ 年 月 日 │

  │ ├─────┼─────────────┤ │

  │ │電 話 │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委託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重慶石橋房地產開發總公司

  通訊地址:

  九龍坡區石橋鋪石楊路15號25樓

  聯絡電話:

  乙方:

  重慶廣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九龍坡區石橋鋪科創路4號6樓

  聯絡電話:

  86136366

  為有利於西部商城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維護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保證設施裝置的穩定執行,根據相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乙方與西部商城業主大會簽訂的《西部商城物業服務合同》,結合西部商城物業管理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並委託乙方對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車庫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同西部商城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即(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物業服務內容:

  (一)、共用部分設施的管理

  1、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

  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蓋、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場樓層範圍以外與甲方有關的的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等;

  2、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管護。

  具體包括供電系統、消防系統、閉路監控系統、主給水、下水管道、汙水管、發電機裝置、共用照明、化糞池、雨水管等。

  3、保修期範圍內的由(重慶石橋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承擔,保修期範圍以外的依照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執行。

  注:專有部分是指在建築物中能夠單獨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獨立空間或區域,包括該空間或區域內為實現房屋使用功能而設定的相關管線設施;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有部分以外的,屬於建築物相關業主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場所、空間、設施和裝置。

  (二)清潔衛生

  甲方所使用車庫場所以內的清掃、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清運。

  (三)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四)對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對停放車輛收取停車費。

  (五)對車庫收費系統的管理以及承擔200元/次以下的維護費用。

  (六)安全防範

  甲方所使用車庫範圍內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

  (七)水、電等代收代繳。

  (八)乙方負責對車庫管理人員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關人員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

  三、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一)物業服務費:每月按每個車位75元收取。

  即:395×75=29625(元)大寫貳萬久仟陸佰貳拾伍圓正

  (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費用另行收取。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享有所租賃物業的權利;

  2、有權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工作中不清楚事項進行詢問,並得到答覆;

  3、有權依法使用本物業共用設施、裝置;

  4、有權知曉乙方向甲方分攤的共用水電費、代收費的合理計算方法和原則;

  5、有權享有由乙方按物業服務合同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6、有權監督乙方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並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7、認同並遵守本合同有關條款,有義務執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委託服務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傳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維護其所擁有(甲方)的伺服器事宜達成一致,特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 合同專案:甲方負責購買伺服器,購買相關軟體使用權,並負責將伺服器存放在電信(網通)機房。乙方負責該伺服器的硬體故障的排除,(甲方負責硬體的採購費用)。及軟體安裝、升級、伺服器管理和軟體故障的排除。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如果在伺服器上安裝其他軟體,所需要的軟體版權/許可/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

  2-1-2 甲方對使用伺服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如甲方利用伺服器開辦電子公告欄目,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應指定專人負責所釋出資訊的稽核,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人制度和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甲方對於在電子公告欄目當中出現的資訊負責。

  2-1-3 甲方對甲方自己存放在伺服器上的資料、以及進入和管理伺服器的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因甲方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上述資料、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洩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2-1-4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絡人、資訊保安負責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網路、裝置和伺服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並在上述資訊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包括已經離開甲方的甲方原僱員)的行為或者不作為而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2-1-5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體、資料等的權利屬於乙方,甲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對伺服器系統平臺進行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資訊伺服器的正常執行。對伺服器上資料的進行配合備份工作,資料備份工作由甲方主要自行負責。

  2-2-2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承認甲方自己存放在伺服器上的任何資料、軟體、資料等的智慧財產權均與乙方無關,乙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2-3 甲方自行安裝軟體或進行系統配置如導致系統無法使用,需要乙方進行恢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 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詳細服務內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壹年伺服器維護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整。其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3-3 甲方採取轉賬的方式付款。

  3-4 在本合同簽定後3個工作日內(即年月日前),甲方將________費用共計________元支付乙方;甲方於年月日前,將________費用共計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3-5 乙方將於伺服器開通之日起為甲方進行伺服器系統平臺的維護。

  3-6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補交應付金額外,其拖欠的天數每天按應付金額的0.3%另付滯納金。第二年的相關費用如未按時支付,甲方除支付滯納金外,乙方還將隨時終止合同所約定的相關服務。

  第四條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即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並對本合同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雙方認為某些條款需要修改,屆時雙方另籤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後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雙方另籤合同。4-3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提出終止要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納的費用不得要求返還。甲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3 本合同到期後,如果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雙方認同本合同執行終止。乙方屆時取消伺服器系統平臺維護服務。

  5-4 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秘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權利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7

  甲 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潔服務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務,依據雙方確認的《保潔範圍和標準》,承擔相應的保潔服務責任。《保潔範圍和標準》作為合同附件。

  二、服務地點、範圍、合同期限、保潔人員數量及服務時間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浩服務的地點: 具體服務範圍包括:詳見附件二《保潔範圍和標準》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 止。

  3、乙方保證在上述範圍內為甲方提供每週天,每天小時保潔服務,並保證每天安排 名保潔人員在上述範圍內按本合同約定標準完成保潔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2、無償為乙方提供用水、用電。

  3、積極配合乙方的清潔作業。

  4、對乙方保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清潔範圍和標準的,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質量標準。

  5、積極採納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書面合理化建議。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潔人員實施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以外的行為造成的事故或者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切實履行對保潔人員的管理義務,確保保潔人員認真完成《保潔範圍和標準》規定的作業專案和標準,確保工作質量。

  2、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能妨礙甲方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3、乙方保潔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保潔人員屬於乙方員工,由乙方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在乙方提供保潔服務過程中,乙方人員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乙方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但透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保潔質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口頭通知,仍未達到標準,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0.5%—1%。

  四、保潔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保潔服務費每月為。

  合同總金額為元(大寫:人民幣。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服務的,其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2、乙方每月初為甲方提供正規發票,甲方自收到發票後10日內向乙方付款。

  五、違約、賠償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的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保潔服務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

  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無正當理由甲方累計逾期3個月未支付保潔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解除合同,甲方結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潔服務費及違約金。

  六、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潔人員知曉的關於甲方業務、客戶等資訊,在本合同中都應被認為是甲方的商業秘密,除非是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們,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終止之後的任何時候將它們洩露給第三方。

  七、合同變更、解除及續訂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或終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原條款進行補充及變更。

  4、合同到期,雙方若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1年,順延次數不限;如有異議,任何一方須於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並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8

  保安服務合同示範文字草擬稿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

  保安服務資質範圍:

  證書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64號) □《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20xx)

  □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GA/T594-20xx

  □《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規定(試行)蘇公通﹝20xx﹞157號》 □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___(註明名稱及條款編號)

  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專案:

  □出入口守衛(門衛)服務:按照要求對客戶單位出入口進行值守、驗證、檢查登記的服務業務。

  □目標部位守護服務:對指定的場所、物品或要害部位等特定的目標進行看護與守衛的服務業務。

  □武裝守護服務: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准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依法為保安員配備公務用槍,為軍工、金融系統、國家重要倉儲,大型水利、電力、通訊工程等單位提供專職守護服務。 □巡邏服務:對特定區域、地段和目標進行巡視檢查、警戒的服務業務。

  □押運服務:按照要求將客戶或者本單位的財、物安全地護送到目的地的服務業務。

  □隨身護衛服務:透過隨身護衛等方式維護特定客戶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財產安全的服務業務。

  □安全檢查服務:使用安檢裝置,透過目測等方法,對特定的人群和車輛、裝置、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甄別安全隱患的服務業務。

  □秩序維護服務:為保持服務區域內正常工作、生活有條不紊,不出現混亂局面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務活動。

  □人群控制服務:在特定的地點、區域、部位等人群聚集場所維持秩序的服務形式。

  □安全技術防範服務:運用科技手段和安防、消防等產品裝置,為客戶指定的或者本單位的區域和目標,設計、安裝各種報警監控系統並定期維護,提供接警、先期處置和其他相關支援的服務業務。

  □安全風險評估服務:按照科學的程式和方法,從系統的角度出發,對客戶指定的或者本單位的區域和目標可能受到侵襲、發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發現隱患並提出防範措施,策劃提供相應的安全防範方案的服務業

  務。

  二、服務內容:

  1.出入口守衛(門衛)服務

  □1.1乙方對甲方確定的出入口進行值守,查驗出入人員、車輛的證件,阻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

  □1.2登記出入人員和攜帶的物品、出入車輛和運輸的物品。防止危險品、違禁物品入內及服務區域內物品被盜。

  □1.3疏匯出入口車輛和人員,確保出入口暢通有序。

  □1.4做好出入口安全防範工作。

  □1.5完成與甲方單位約定的其他任務(譬如協助甲方實施來訪人員的接待)。

  2.目標部位守護服務

  □2.1甲方對甲方確定的目標部位進行檢檢視護、值守、守衛。

  □2.2對出入目標部位的人員、車輛及所攜帶或裝運的物品進行驗證、登記,嚴禁外部無關人員進入。

  □2.3指揮、疏匯出入目標部位的車輛,清理無關人員,維護目標部位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2.4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在目標部位巡迴檢查。

  □2.5協助甲方發現並消除治安隱患。

  3.武裝守護服務

  □3.1確保守護目標的安全。

  □3.2防止違法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協助服務單位維護守護區域的秩序。 □3.3預防和處置可能危害守護目標的事故和災害。

  4.巡邏服務服務

  4.1區域巡邏

  □4.1.1維護巡邏區域內的秩序。

  □4.1.2發現各種可疑情況,制止不法侵害。

  □4.1.3排除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4.1.4協助處置區域內的自然災害事故。

  □4.1.5保護現場

  4.2人員密集場所巡邏

  □4.2.1疏導人員有序行進和流動。

  □4.2.2巡視、檢查場所內的.安全設施,確保運轉正常。

  □4.2.3進行安全宣傳。

  □4.2.4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

  □4.2.5協助處理緊急情況。

  5.押運

  □5.1押運目標______,押運裝備______

  □5.2制定詳細的押運方案。

  □5.3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

  □5.4對押運財物的置放、運輸條件、環境等做好押運前的勘察工作。

  □5.6做好押運財物的交接工作。

  6.隨身護衛服務

  □6.1敏銳觀察周邊情況,加強預測和防衛。

  □6.2做好與安全有關的生活服務和醫療保障工作。

  □6.3指定隨身護衛方案,確定工作內容和具體要求。

  □6.4瞭解護衛物件的活動情況、活動意圖,與有關方面加強聯絡。

  □6.5控制接觸護衛物件的人員範圍,掌握好活動時間,及時提醒其轉換地點。 □6.6遇有正在實施的針對護衛物件的突然襲擊、滋擾等不法侵害時,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制服不法分子,將護衛物件轉移到安全地帶,防止事態擴大。

  7.安全檢查服務

  □7.1透過目測觀察的方法及時發現可以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7.2使用安檢裝置,對特定的人群和車輛、裝置、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甄別安全隱患。

  □7.3及時處理檢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避免事態的擴大。

  8.秩序維護服務

  □8.1透過巡視檢視、安全檢查、報警監控及時糾正和制止服務區域內的不良行為。

  □8.2疏導服務區域人員的有序流動。

  9.人群控制服務

  □9.1對聚集場所的人群進行疏導、分流限制,防止擁擠、踩踏等事故發生。 □9.2查驗人員證件及攜帶物品,維持特定地點、區域、部位的治安秩序,威懾不法分子,保護重點部位和目標的安全。

  10.安全技術防範服務

  □10.1為客戶指定的區域和防範目標設計、安裝報警器材。

  □10.2接到入網客戶的報警資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

  □10.3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及時採取措施制止,同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10.4對於誤報警應迅速給予排除。

  □10.5對於聯網報警客戶的技防裝置定期維護,防止出現裝置故障。

  □10.6對於客戶提出的技防裝置報修和技術方案的修改意見及時給予解決。

  11.安全風險評估服務

  □11.1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客戶指定的或者本單位的區域和目標可能受到侵襲、發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

  □11.2安全風險評估中發現隱患及時提出防範措施,策劃提供相應的安全防範方案。

  三、服務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9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於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託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託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_______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注: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幾個學校專業或大類別專業)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務費不包括護照費、公證費、使領館檔案認證費,簽證費和機票款等費用。

  其中人民幣_______元系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即行支付;

  人民幣_______元系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支付。

  委託人如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需交納額外申請院校的通訊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資訊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___(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_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約定,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檔案。

  有關受託人代收取的上述費用的退費規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託人所申請的國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機構的書面通知為準。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6.委託人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其獲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預)錄取通知書,即視為受託人已履行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的義務。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詳見附表)交與受託人,並應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任何一筆款項。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無正當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因個人原因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留學申請所需資料或未能辦妥護照或未能透過相關的體檢而導致留學申請無法繼續或拒籤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籤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提供所需檔案及手續,並書面(正本)要求送籤而被拒籤的,受託人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知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信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6.受託人在獲得前往國簽證預評估或正式簽證後,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二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