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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享受作文

我的享受作文3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為記敘文、說明文、應用文、議論文。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的享受作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享受作文1

  暗香久氤氳,黑白動乾坤。

  ——題記

  我是一隻毛筆,修竹為我身,緞絲為吾尖,初來人間的我毛刺未脫,仍有著絲絲氤氳的竹香。

  我被拿進了文房,與墨紙硯為友。我喜歡被人拿起,在蒼色的紙上留下或深或淺,或彎如虯枝,或直如墜峰的墨跡,我喜歡被人握於手心,在大黑大白的紙上放肆地流露出如東江之水一般的情感。

  於是,王羲之拿起了我,他仔細端詳著我,然後猛地抬頭,用他那如鷹般睿智卻又如水般清明的眸子看著這廣袤無垠的天宇,又低下頭,久久凝視這方青玄無邊的大地。忽然,他蒼老的面容終於舒展開一個微笑,他輕輕握住我,慢慢地硯墨,輕輕地將我除錯,猛地,他手一緊,白色的水游出了黑色的龍,有的在長嘯,有的在潛游,成就了“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

  他的《蘭亭集序》借我得以書寫,字簡而精,在字裡行間都交錯著他的火一般燃燒的情感與思想,或對時光易逝之慨嘆,或對生死意義之詮釋,皆為精華。

  終於,張旭握起了我,他望著滿山蔥籠青幽的山色,仙霧繚繞,蒼樹朦朧,他多麼希望友人能與自己一道去深入這欲界之仙都,一快人世之歡樂啊,他久久矗立,終於用他有力的大手,握起我,狂放地寫下了“莫見輕陰便擬歸,入雲深處亦沾衣。”

  筆走龍蛇,電光火石,一瞬間便完結了情感。那一瞬,他的手多麼熾熱,他的情多麼瀟灑,他的愛多麼狂放!

  最後,我被鄭板橋握起,這位清白的畫家與詩人,終日侶竹師竹,無竹一日彷彿都不可生存。

  浸於水墨之中,悟先哲之思,領非凡情感,即為我一生的享受。

我的享受作文2

  這一刻,我告訴自已,我很享受。——題記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這是我貪戀的美好。如此閒適,如此安逸。

  現實告訴我,初三了。

  初三,於我最早的挑戰,便是體育中考,倒不是畏懼艱苦的耐力訓練,只是,那個在中考前一個月才被告的訊息——-動作不規範。我和一同訓練的同學都驚出了冷汗。

  於是,強迫自已糾正姿勢,側身開立,左手執球輕拋於身體左前方,右手揮拳擊球。看似簡單的發球動作卻一連一個星期未合格。其實姿勢的生疏,很多次,右手的擊球位置都在手的前臂。手火辣辣地痛。同練的三個同學也是如此這般紅、腫。

  訓練結束回到教室,那天手痛得連筆都握不穩,手部熾熱,鼻子發酸,眼淚不由地劃過臉頰。正在上課,我轉頭拭去眼淚強記筆記。

  改動作的第一週,我哭了。

  依舊是日復一日地訓練。依舊是苦得讓人一想到就會流淚。依舊是這樣。那幾天,很彷徨,很無助,很失落。

  周未回到家,見到爺爺,爺爺在去年年末突發腦梗塞,至令,他依舊說不出一句清晰的`話。剛住院時,他也不願意接受治療,不願插胃管。現在的他,每天會自已吃飯,自已做康健訓練,自已好好活著。

  看完爺爺,把自已關進房間;想了很多。

  右手依舊紅腫,但我告訴自己不能哭。

  回到學校的第一堂體育課,我練得很賣力,儘管一節課下來手很痛,但當我看到自己擊出一道道美麗的弧線時,很享受,

  側身而立,兩腳前後開立,左手執球於身體左前方,身體微轉,右手擊球,球穩穩過網,落地。那一刻,陽光明媚、春暖花開。

  右手依舊紅腫,但我笑靨如花。

  這一刻、我對自己說我很享受。

  後記:中考在即、願所有和我一樣彷徨過的人,享受自已奮鬥拼搏的毎分每秒。

我的享受作文3

  他其實並不傻。

  可我已記不清何時將“傻”的標籤貼在他的頭上了。或許,他一開始在我的記憶裡是高大偉岸的,但一切都似乎抵不過歲月的無情碾壓。

  他傻,總也記得那次,我正在學校上課,老師卻將我叫了出來,讓我去傳達室取東西。匆匆奔向校門,取過一個袋子,欣喜地開啟,卻只發現早上放在桌上的是近日不再需要的書。本想減輕書包的負擔,沒想到……傍晚回到家,他便衝我喊道,上課書也忘帶,幸好我幫你送過來。抬頭,本想爭辯幾句,卻跌入他深邃的眼睛中,沒有抱怨,只有幫了我的喜悅。無奈,只能在心裡嗔怪一句:傻!

  他傻。那次,是週末吧,與好友相約一起去圖書館,本已在桌上留下了字條,便總想著沒事,所以回家時已是繁星佈滿了天穹。輕輕推開門,卻直對上了他的眼。他竟鋪天蓋地地一陣怒喝,我不明原委,便與他爭吵起來。滿肚悶火地坐在桌邊,才從媽媽口中得知:留在桌上的字條被風吹落在地。他為了尋我,竟開車將我可能去的地方找了個遍,差點就報警了。不能怪他什麼,只得在心中輕嘆一聲:傻!

  他傻,傻得竟會令我流淚!學織圍巾,因好友送我一條她親手織的圍巾,便想在她生日那天回禮。學了好久,卻發現針在我的手中並不像筆那樣執行自如。織了好久,等完成時才發覺,怎麼也不成圍巾的樣子。失望地將圍巾扔在沙發上,去街上買送得出手的禮物。回家,發覺他已將圍巾戴起來,呵呵地笑著,說,還記得我生日啊?看著他傻傻地笑,才記起,今天就是他的生日。他那孩子般的笑,卻酸了我的心,溼了我的眼。

  我可以說他的傻一直說到我眼淚流乾……我懂,那是因為我叫他爸爸,才心甘情願地為我變傻。我愈來愈願意沉醉在他的傻語傻樣裡,這是我最大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