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管理協議書模板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管理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xxxxx物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管理合同約定,乙方為變配電裝置有資質的專業管理公司,甲方經過對乙方的瞭解,決定將所屬配電站委託乙方管理。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電力法》,並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乙方按照《關於變配電站的執行管理規程》及甲方配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電業 KV巡視配電站巡視要求的管理內容,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管理的裝置及數量:
甲方所屬配電站為 區 路 KV供電的配電站,計有 KV電壓等級,變比為:KV/ KV,容量為 KVA(乾式)變壓器 臺。
二.管理地址: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專案為:
三.管理範圍:
乙方管理範圍為甲方與供電部門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中責任分界點使用者部份的配電站即 KV進線閘刀至 KV饋線開關出線樁頭(包括 KV饋線開關)。進出線(電纜)均不屬於委託管理範圍。
四.甲、乙雙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配電站採用的裝置定期巡視方式。經雙方約定為每週一次,並24小時全天候應急(到現場時間20-30分鐘左右)。
1.2.乙方應指派的配電站巡視人員專人應定期抄錄有關儀表資料,記錄電壓、電流、電量等數值,每月提供一份《變配電站執行管理月報表》給甲方有關部門。乙方聯絡人 ;乙方聯絡人 ;
1.3.乙方應負責對配電站按電業的裝置執行管理標準進行規範管理,確保配電站的正常、安全執行,並保持站內環境整潔。乙方應每月根據甲方用電負荷情況提醒並協助甲方調整MD,若一年內發生二次應乙方未提醒甲方調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將承擔責任。加強力率管理,在泛歐現代大廈用電負荷正常的情況下,儘量保持配電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內,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所管理裝置建立預防性電氣試驗計劃和維護計劃,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5.乙方在巡視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和事故隱患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提出處理建議,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消缺排除,乙方協助配合並做好有關記錄。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消缺排除,雙方事先簽定委託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
1.6.配電站在執行中如發生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處理事故,並做好事故處理記錄。由非乙方管理過失原因造成的裝置故障處理,甲方可委託乙方處理事故,雙方事先簽定委託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由乙方操作過失原因造成的,乙方應及時處理事故、負責修復,做好記錄,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7.乙方的管理內容及標準均能符合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供電部門)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對委託管理的配電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並不限於下述檔案和圖紙。
2.1.1.配電站平面佈置圖。
2.1.2.配電站電氣主系統接線圖。
2.1.3.配電站繼電保護展開圖。(包括各種保護、自切及進口繼電器的型號及說明書)
2.1.4.變配電裝置的電氣交接試驗報告。
2.1.5.主要電氣裝置(變壓器、斷路器、流變、壓變、監控系統終端等)使用說明書影印件。
2.1.6.施工結束後的竣工圖。
2.1.7.甲方與供電部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影印件。
2.1.8.設計院確定的負荷等級及分佈情況。(設計說明書有關章節影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託管理前,須對配電站進行全面檢查並稽核電試繼保校驗報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對發現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設計、施工質量、裝置、站本體建築、安全防護等方面的問題,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對影響安全執行的,甲方應及時進行整改和補充,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2.2.為了便於和供電部門的聯絡,乙方須對配電站裝置按供電部門的要求重新進行命名,並將帶有裝置命名的系統圖送交一份給甲方存檔。
2.2.3.甲方應配齊配電站應有的試驗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並按電業規定定點放置。
2.2.4.配電站投運前,為確保配電站執行資訊的及時交流,甲方應設專用分機,聯絡通道應暢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電,應書面寫明日期和停電時間,提前24小時交給乙方巡視人員。裝置停電由乙方巡視人員負責操作,恢復送電時,甲方應再通知乙方巡視人員操作送電。緊急停電,甲方對口專業人員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視人員應記下操作命令,如無錄音電話,操作後甲方發令人應對記錄的操作命令及時籤認。
2.2.6.乙方巡視人員無法現場處理的裝置缺陷或事故隱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告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乙方也可受邀參與討論,由甲方決策並付之實施。
2.2.7.出入配電站: 甲方人員要進入無人值班配電站,應通知乙方派員陪同進入,並履行登記手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及維修等要求,有權決定配電站部分或全部停電。
1.2.甲方可隨時瞭解配電站執行情況。
1.3.巡視人員有越出職責範圍,影響甲方企業經營行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4.甲方應當為乙方進行有效管理創造條件並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視所需的設施。
1.4.2.為出入
甲方配電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變更所委派的與乙方業務對口的專業人員,應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有權取得甲方委託管理的配電站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圖紙。
2.2.對有可能影響配電站安全執行的裝置、元件、器材,乙方有權提出由甲方進行改進或調換。
2.3.乙方應編制與配電站有關的執行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
2.4.乙方應根據甲方委託管理合同,就配電站執行安全等問題與供電部門進行業務聯絡。
六.管理費用:
1.管理費:每月管理費 元(含預防性電氣試驗費)。
七.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具體支付日期為:每個月 日前。
3.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轉賬形式將該期管理費用付入乙方銀行賬號。
(乙方開戶行: )
(乙方銀行戶名: )
(乙方銀行賬號: )
八.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管理期限為: 年。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於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前終止委託,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甲方單方面終止委託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上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2.乙方如於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單方面終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3.甲方如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管理費用,連續超過3個月,應向乙方說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諒解。
4.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電、裝置損壞(站內),給甲方帶來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除負責搶修損壞的電氣裝置外,損壞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對 專案管理終結,本合同自然終止,此種情況不受違約責任約束。
十.合同爭議、更改、補充及終止: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為準,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規定的管理期限屆滿時,本合同自然終止。如欲續訂合同,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可以簽定補充協議或另加附頁。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十二.附件:
1.變配電裝置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2.變配電裝置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變配電裝置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1.0.目的和範圍:
確保變壓器、高壓櫃、低壓櫃及附屬裝置執行合格率達到100%。
2.0.職責:
值班電工、維保電工負責執行本規程。
3.0.作業規程:
3.1.變配電裝置維保內容:
3.1.1.每次維保工作的安全由值班電工負責。
3.1.2.由電工領班負責每年將? KV變配電裝置外委做電試,每年將? KV變電裝置外委做電試,並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1.3.由電工領班負責每年將電氣安全用具外送做電試,並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2.?配電裝置內部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
3.2.1. 檢查電線和接線樁頭。要求電線和樁頭表面無變色、氧化現象,接觸良好。
3.2.2. 檢查接地線。要求接地線無鬆動,接觸可靠,接地線電阻小於4Ω。
3.2.3. 檢查電器元件。要求開關、接觸器動作靈敏、可靠,無損壞、發熱、異響現象。
3.2.4. 對修理過的裝置要加強巡查,修理內容記錄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內。
3.3.?每半年對配電裝置進行一次清潔
3.3.1. 對變配電裝置(包括變壓器、高低壓櫃、量電櫃、發電機櫃)內部進行清潔工作。
3.3.2. 檢查箱內的清潔。要求櫃內電器元件乾淨、整潔,開關軌道清潔並上油。
3.3.3. 開關櫃外清潔。要求櫃外櫃頂、橋架等用清潔布擦乾淨。
3.3.4. 清潔完畢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3.5. 維修後,應將固體廢棄物及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按規定送至垃圾房集中處理。
4.0.?相關檔案和記錄:
4.1?《電氣管理工作制度》。
4.2?《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
附件2:變配電裝置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1.目的和範圍:
配電站為 路 KV供電的配電站,計有 KV電壓等級,變比為: KV/ KV,容量為 KVA(乾式)變壓器 臺。保證上述變電機房供配電等裝置正常執行。
2.職責:
維保人員負責執行本規程。
3.0維保人員工作程式:
3.1上崗前的準備:
3.1.1維保人員應安合同約定定期定時到崗。
3.1.2維保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1.3查閱上一班的執行記錄若有疑問向領班瞭解情況,各項記錄無疑義後簽名確認。
3.2在崗的巡視要求:
3.2.1巡視變壓器執行的聲音、溫度和電壓。
3.2.2巡視各支路的電流、訊號裝置。
3.2.3巡視各種安全用品是否按規定擺放。
3.2.4巡視各種消防器材是否完好,並按規定放置。
3.2.5巡視環境衛生和通風情況。
3.2.6巡視變配電室的門窗關閉情況。
3.2.7巡視是否有小動物活動的跡象。
3.2.8巡視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記錄於執行記錄中的備註欄內。
3.2.9當值班維保人員每一次巡視,要求將巡視情況記錄於《變配電系統執行記錄表》上。
3.2.10維修後應將固體廢棄物及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按規定送至垃圾房集中處理。
3.2.11遇突發事件操作程式按《突發事件處理手冊》進行處理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XX
乙方:XX
為規範學校食堂的管理,保障師生餐飲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海珠區××學校(以下稱甲方)食堂聘請××××公司(以下稱乙方)管理,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制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食堂設施裝置、場地,以及學校食堂的合格牌照,委託乙方管理;乙方必須具備管理學校食堂的合格資質(提供合格資質影印件)。食堂從業人員的聘任、福利待遇及具體運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該按照雙方制定的收費標準遵循“科學管理、優質服務、保本經營”的原則為甲方提供服務,並接受甲方學校指派人員的管理與監督。
二、甲方委託乙方管理期限
1、委託管理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學年,委託期即由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止。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食堂交付乙方使用。協議期滿不再續約時,乙方應在委託期滿之日起3日內將該食堂及所有設施裝置完好無條件地交回給甲方。協議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業務轉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承接。
2、甲方在協議期滿後應繳清服務期的應付費用。
三、雙方責任和權利甲方責任:
1、提供符合防疫部門要求的場地、設施用品,並做好物品交接手續;(附物品清單)。
2、協助乙方為學校食堂按照防疫部門要求定時參加年檢,並取得有關方面的合格證照。
3、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精神,遵守《海珠區教育系統學校食堂管理規定》。
4、定期對廚房管理進行檢查,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5、根據本校情況與乙方制定師、生伙食收費標準,按時代乙方收取師生伙食費,經區財政規定程式後及時交付給乙方,保證食堂的日常運作。
甲方權利:
1、有權瞭解或檢查乙方的收支情況、每週菜譜、管理流程,有權對出品質量提出意見,要求乙方在指定時間內整改。
2、有權檢查乙方派出人員的健康合格證,有權對乙方派出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提出意見,並要求改正。
3、有權監控廚房的各項開支,對不恰當的開支提出意見,並要求儘快改進。
乙方責任:
1、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納稅、規範經營,服從甲方及上級行政部門監督,嚴格按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廣州師生集體食堂衛生要求》、《海珠區教育系統學校食堂管理規定》對食堂進行科學管理,搞好師生的膳食工作。
2、必須聘任持有健康合格證的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及管理。
3、負責食堂運作費用包括從業人員工資、福利、社保及人事管理等費用。如廚房員工服務水平或服務態度達不到甲方要求時,必須給予撤換,所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
4、制定嚴格的食品安全及管理規章制度並認真落實執行,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每月收支情況、每週菜譜、生產管理流程等資料,因違反制度及食品衛生造成的事故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5、負責食品的採購、審驗、加工、留樣和供應,負責廚房烹飪裝置用品的保管、維修,食品的採購必須達到防疫部門的要求,並做好索證、登記留案。
6、負責合作期間廚房裝置易耗品的更新,場地衛生,四害防治、防盜防火等工作。
7、在不提高師生伙食收費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師生伙食水平。
8、乙方每月按時把實際使用的水電費(實際水電指廚房生產製作用水、用電,師生餐廳與周邊的水電除外)交給甲方。
乙方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有關規定的場地、基本裝置和證照;
2、有權對甲方違反協議的做法提出意見,並要求甲方及時改正;
3、協議期滿時,按物品清單如數交回給甲方,如有損失照樣配齊,在甲方需簽訂新協議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四、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協議解除原則上甲、乙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解除協議時,雙方要進行財物的交接和清點。出現以下事項可解除協議或需支援違約金:
1、因甲方食堂不能透過防疫部門的年檢,責任在於甲方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
2、因乙方管理不善,違反協議,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同時向教育服務中心報告,收到兩次這樣的情況反映,一經查實,立即停止乙方推薦資格。
3、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師生不能按時進餐,乙方應負違約責任,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提供不合格食品導致甲方師生髮生食品中毒事故,或乙方食品被食品管理部門檢驗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並主動為甲方消除負面影響;甲方可以單方無條件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協議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將該食堂及所有設施裝置完好無條件地交回給甲方。
4、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破壞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責任。
5、協議到期,雙方不再續約,協議自行終止。
6、若委託管理期限屆滿或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乙方未按期將該食堂及所有設施裝置完整移交甲方的,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自逾期之日起至移交之日止,按照每日貳仟元向甲方計付違約金。
五、通知
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協議落款處的地址為雙方約定通訊地址。任一方按照該地址向對方送達的通知或文書均視為已經送達。若出現拒收的,則視為該通知或文書已經送達。
六、解決糾紛的方式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以向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即生效。
甲方(蓋章):XX 乙方(蓋章):XX
簽約人:XX 簽約人:XX
地址:XXXX 地址:XXXX
電話:XXXXXXXX 電話: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3
委 託 單位: 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
法定代表人:————————
受委託單位: 綦江縣趕水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根據《行政處罰法》、《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重慶市鄉鎮船舶管理辦法》、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委託綦江縣趕水人民政府按照委託的執法許可權,對本行政區域內水上安全行使行政執法權:
一、委託執法範圍
負責本街道行政區域內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直接查處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
二、委託執法許可權
受委託單位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以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的名義對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
(一)行政檢查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重慶市鄉鎮船舶管理辦法》、《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行使行政檢查權。
(二)違法行為制止權。對水上安全行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個人或生產經營單位有水上安全違規違法行為,有權要求違法違規行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糾正,並向重慶市綦江港航管理處報告。
(三)部分行政處罰權。對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實施監管,糾正違章行為,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違法違章行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處罰金額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須報經委託單位稽核後予以處罰,處罰時必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汙得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
(四)提請行政處罰權。受託鎮人民政府發現違法行為不屬於其法定職權或者委託職權範圍的,應當提請委託單位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
三、委託執法責任
(一)委託單位責任
1.指導和監督受委託單位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以委託單位名義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2.對受委託單位因違法導致案件錯誤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託單位承擔,委託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後,可以根據受委託人的過錯責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償;
3.對受委託單位違法或者不適當的行政執法行為予以糾正或者撤銷;受委託單位違法實施行政執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委託單位可以解除委託執法協議;
4.委託單位應組織受委託單位執法人員參加市或區縣政府法制辦組織的執法資格培訓及相關業務學習,併為其申辦市政府行政執法證件;
5.委託單位為受委託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及規範的行政執法文書、表格;
6.委託單位將部分行政執法權委託給被委託單位後,委託單位應當承擔被委託單位在履行委託行政執法職責過程中產生的實際費用。
(二)受委託單位責任
1.受委託單位只能在委託許可權和範圍內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2.受委託單位在履行行政執法行為時,必須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並按法定程式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3.受委託單位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委託單位委託的行政執法行為;
4.主動接受委託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參與和配合委託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
5.嚴格按照委託執法的有關規定,以委託單位的名義製作行政執法文書;
6.建立相關的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行政執法相關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準確地向委託單位報送委託行政執法報表,定期彙報執法情況,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
8.及時向委託單位書面報告在委託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9.受委託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執法或者超越委託許可權,亂施行政處罰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受委託單位自行承擔。
四、委託期限
從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託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者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後,每五年由委託單位進行一次稽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委託書;經稽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委託。
五、本委託書一式四份。委託單位和受委託單位各執一份,另兩份分送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政府法制辦備案。
委託單位(蓋章) 受委託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透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為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委託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透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透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透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XX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要求
物業管理資質________級。
三、價款支付方式
中標人向受託人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五、本協議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和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報酬。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委託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招標代理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訂立,通用於各類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和支付代理費用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7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代理費用: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人用以支付受託人的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總額。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委託人支付受託人代理費的方式和方法。
1.10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在內容的形式。
1.1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所應承擔的責任。
1.1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5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限的最後一天。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專案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
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的全部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求,否則受託人有權拒絕這類要求。
4.4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得到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4.6確定受託人提供的有關資料。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的工作範圍,選擇有足夠經驗的物業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前期物業招標代理工作。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其招標工作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物業管理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6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7受託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標人的獎品、宴請和賄賂,不得洩漏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以下權利
(1)向受託人詢問本次物業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2)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3)要求受託人提交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4)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5)依法選舉中標人;
(6)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的原因,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1)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有權提出建議;
(2)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答覆;
(3)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4)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5)對於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6)依法享有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按照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金額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前期物業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在預算範圍內由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受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受託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9.委託人代理費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簽訂後,委託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費用_____%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額外工作,需支付的費用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自應支付之日起,向受託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應支付之日起計算。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4委託人在雙方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用,除支付滯納金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費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費的幣種、匯率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6委託代理費用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人不得轉嫁支付責任。
四、違約、賠償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為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提出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專案有關的物業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6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漏了與本合同前期物業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1.索賠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賠。
11.2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3受託人向委託人提出索賠,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提出補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未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作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4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爭議解決的方式。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日通知受託人。
13.2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變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對方,應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賠償方法或金額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3.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條件時雙方在協議書內約定。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後,委託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費用(含增加額外工作的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費用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
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適用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或相關資料情況的時間: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業務其它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的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物業招標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費用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方法
9.1預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託人完成額外工作,委託人需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
9.3滯納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費用的幣種:______________;匯率: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合同後,中途不得再與其他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合同,若違反此規定則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中標價代理費的雙倍違約金。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約定的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前期物業招標工作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
11.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2.合同份數
12.1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
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中國廣西南寧市東盟博覽局,稱“甲方”,受中國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學校,稱“乙方”,的委託,全權負責開展為中國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學校與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機構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機構介紹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新加坡共和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委託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受乙方委託負責在新加坡為乙方進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協助配對適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學,並推進結為友好姐妹學校。
3、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真實有效的資料,為乙方在新加坡進行市場拓展,如為乙方安排參加相關教育藝術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學生國際視野,為乙方爭取參加一些相關的國際活動,併為乙方安排與當地學校的學術及相關方面的交流活動等。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資訊,國際學術活動等,以便乙方根據需要為學生提供國際交流的平臺。
5、甲方將保證為乙方提供的聯絡渠道或資訊資料是正確的,若發現有誤差,將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但若是乙方自行與當地校方達成的任何協議導致任何性質的誤解或不必要的麻煩,甲方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將在乙方與當地學校確認結成友好學校後,保證不再將同所學校推介給南寧其他學校。
7、若乙方根據需要到新加坡進行實地考察交流,甲方將全權負責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動等相關事宜的安排,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義進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簽署任何協議合同等。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將委託甲方作為唯一代表人,協助乙方在新加坡(參照本協議第一條)開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2乙方將按新加坡的實際情況,選擇由甲方提供的認為適合的學校,並根據對各個學校的多方面的瞭解,最終結成友好姐妹學校。
2.3乙方將委派專人專組認真對待由甲方提供的相關學術方面的交流資訊,並儘快進行商討決定。
2.4乙方將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是正確的,不做任何虛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關方面的宣傳推介等。
2.5乙方將保證不再委託第三方做類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6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當地實地考察進行學術交流活動等,將全權交由甲方處理,以便為日後工作協調提供良好的基矗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7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義進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違約責任或變更
3.1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因其中一方違反協定而造成損失,由違反方承擔守約方全部違約責及違約損失。
3.2雙方有權在不可抗拒的情況下,對此合作協議的內容與條款進行修改,如中國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變動,戰爭及天災等不可預見或避免的情況。
四、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4.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新加坡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4.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提交新加坡仲裁機構。
五、生效及終止
5.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從20xx年3月日,至20xx年3月30日為止。
5.2協議期滿時,若需續約,雙方均為優先合作方。
六、保密義務
6.1甲乙雙方對此協議及協議相關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包括涉及每次活動的相關報價等。
6.2在委託合同生效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雙方的合作形式,包括雙方協議的報價。
6.3甲乙雙方未盡事宜皆由雙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簽定。
甲方:
乙方:
簽字人姓名:簽字人姓名:
簽字:簽字: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7
關於黃玉雄撫卹金的管理辦法,本著對死者負責,保證其家庭正常運轉,現對死者撫卹金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該撫卹金只能用於死者家庭購房,子孫讀書,以及家庭重大事件。
平時任何人不得動支,現目前考慮房價已無太大升值空間,暫緩購房。現考慮對資金進行運作,確保其增值,增值部分可用於家庭日常開支的不足部分,本金只能用於購房或孫子輩使用。
其它任何人無權動支,資金組成:三圩鹽場叄拾柒萬捌仟元,勞保局叄萬肆仟元,保險公司伍萬元,總額合計肆拾陸萬貳仟元整。並於資金的動支管理,存單委託公親管理,資金委託由黃玉和運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利息高於銀行利息,所得利息仍委託公親管理,家庭需要用錢,統一由家長於梅芳負責到公親處領取,凡經手資金都要履行相關手續。
以上條款,經相關各方充分協商,沒有異議。 本協議一式四份,簽字後生效。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