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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書

精選調解協議書合集九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調解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某醫院

  乙方:

  鑑於患者曾於200年月日至200年月 日在甲方處治療,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透過協商解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 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相關資料如下:

  某市200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元。

  某市200年度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 元。

  某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 賠償專案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調解協議書 篇2

  受害人:

  彭躍進,男,19xx年5月7日生,20xx年5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戴秋風,女,19xx年4月25日生,20xx年5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法定代理人:

  彭娟,女,19xx年8月25日生,系以上兩位受害人之女。

  彭敏,男,19xx年3月21日生,系以上兩位受害人之子。

  肇事人:

  郭先剛,男,1976年10月19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xxx村。

  法定代理人:

  李淑先,女,1953年7月16日生,系肇事人之母。

  肇事人郭先剛在20xx年xx月xx日晚九點左右對彭躍進,戴秋風及孫子三人所駕的兩輪摩托進行相撞,造成彭躍進、戴秋風倆人死亡。現肇事人郭先剛被關在押,雙方的法定代理人在鎮政府多次主持調解下就人身死亡賠償事宜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現雙方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肇事人郭先剛對受害人彭躍進、戴秋風的死亡賠償所有各項損失費貳拾陸萬元(其中含車輛交強險賠償11萬,郭先剛交付現金壹拾伍萬元)。郭先剛在彭家辦喪事時已賠償了人民幣叄萬元,餘下壹拾貳萬元在籤本協議時已經付清。

  二、雙方達成協議簽字後,受害人的子女表示對肇事人郭先剛予以諒解,並希望司法機關在對郭先剛作出刑事判決時予以最大限度從輕處罰。並由彭娟、彭敏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諒解書。

  三、鎮黨委、政府考慮受害方家庭條件及其特殊,由鎮政府出面,銜接相關部門解決陸萬元(即不再從交強險中扣除縣已墊付的陸萬元現金)。

  四、協議簽字後,受害人的子女彭娟、彭敏不再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訟訴賠償。

  五、該協議簽字生效,雙方放棄,一切再議權力。

  受害方:xxx 肇事方:xxx

  法定代理人:xxx 法定代理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人民醫院

  乙方:死者家屬。

  患者,×××女,52歲,住××××,因病於20xx年11月15日16:00收入二內科,因搶救無效於16:35分高死亡,家屬對其治療措施持有異議而與院方發生糾紛,家屬方不同意行司法鑑定或醫療事故鑑定程式,要求與院方協調解決問題,經區衛生局領導主持協商調解,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一次性給與糾紛調解費壹萬四千元作為本次糾紛的最終了解。

  2、本調解協議書是雙方真是意思的表達,時間瞭解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尋釁滋事,再次提出任何要求,否則,由違約方承擔一切後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XXXX年 月 日發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各方確認甲方於XXXX年 月 日在工作中於 工地受傷,後丙方墊付甲方 萬元用於其治療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二、甲方於XXXX年 月 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各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劃分各方責任,即 方責任為 %, 方責任為 %, 方責任為 %;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萬元 ); 方支付 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 元(大寫: 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後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影印件、營業執照、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鄒××,男,1973年4月13日出生,漢族,蘭州××有限責任公司職工,現住蘭州市××路××號

  乙方:蘭州××大酒樓,地址蘭州市××路××號。

  負責人:張××,該酒樓經理。

  丙方:蘭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蘭州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該公司董事長。

  二0xx年×月××日凌晨,蘭州××酒樓僱員肖××、曾××、王××、曹××與人鬥毆誤將在酒樓就餐的鄒××打傷,造成鄒××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發生後,肖××等四人潛逃至今下落不明,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甲乙丙三方就鄒××傷害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就甲方被誤傷致殘一事,乙方認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責任,並願就甲方受傷致殘一事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賠償金額總數為人民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整,主要為醫療費、傷殘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考慮到乙方的具體情況,甲方願放棄其它賠償的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為:全部現金付款;本協議生效後,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現金×萬元,其中五天內先付×萬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餘下×萬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日前付×萬元,八月×日前付×萬元,九月×日前付完最後×萬元。逾期未付,乙方應承擔未付部分的違約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為乙方的物業管理單位自願擔保本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賠償後,甲方將不再就此事提起訴訟。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六、乙方及擔保人有權追究本案的幾名肇事者的民事責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七、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乙、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調解員(簽字):

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代表:王XX

  乙方代表:王XX

  調解事由:

  乙方在沒跟甲方協商下,利用塑膠水管從歸顯(水源地名)進行引水。甲方想阻攔乙方,但沒跟鄉村兩級反映過,就私下把乙方的水管砍成若干節,甲乙雙方從而發生爭議。現經鄉駐村工作小組從中調解,雙方同意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照價賠償乙方的塑膠水管。

  二、 甲乙雙方共同利用塑膠水管從歸顯水源處引水到水溝末端(公路上坎),在此建一個小水池,甲乙雙方再從小水池進行引水,雙方的水管必須保持同一高度,乙方(王XX、王XX)必須在自家安裝自動水塔。

  三、 乙方在每年的陽曆3月至9月份期間,只能作為家庭飲用水,不能用作其它(如:養魚等),更不能浪費水。

  四、 乙方引來的水只允許王XX、王XX兩家飲用。

  如有一方違反協議,雙方發生爭執後所造成的後果由違反協議的一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來各執一份,XX鄉政府儲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調解人員簽字:

  20xx年 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7

  簡要案情

  20ZZ年9月26日晚甲乙雙方及職工因故發生糾紛並引起互毆雙方各有受傷但乙方受傷相對較重為妥善解決此事雙方依據浙江省高階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關於當前辦理輕傷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特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一 、雙方就各自不理智行為表示遺憾並向對方表示道歉和相互諒解。

  二 、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一次補償乙方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各種損失共計陸萬陸仟元整60000.00元醫療費等乙方痊癒後按實結算。本補償已包括了乙方所有損失。

  三 、乙方請求公安機關不再處理本案並不再追究甲方所有法律責任。

  四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互不干涉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案滋生他事。

  五 、本協議一式三份公安機關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根據刑事訴訟規定,刑事案件的起訴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輕傷害案件可以自訴,重傷害案件必須公訴,沒有一點成為自訴案件的可能。

  2、自訴案件自訴人與被告人可以自行各解,法院也可以進行調解,無論是當事人自行調解,還是法院進行調解,只要調解、調解成功,自訴人都有撤訴的權利。當事人之間進行調解或者法院進行調解是指案件起訴到法院之後的事,這不叫私了。所謂私了,就是指案件未經公安司法機關處理,而是當事人雙方私下的進行和解或調解。如果不是嚴重的刑事犯罪,當事人之間均可以私了,但是如果構成嚴重刑事犯罪,當事人之間私了是無效和違法的。

  3、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首先移送檢察院批捕科(又叫偵監科),由批捕科進行審查決定是否予以批准逮捕,如果不構成犯罪或者屬於自訴案件,檢察院只能把案件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者移送法院作為自訴案件進行處理。當然,公安機關也可以撤銷案件,並告知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訴。此時公安機關已經不應再進行調解,如果案件到了法院,當然可以進行調解(一般是就民事賠償部分進行調解,刑事責任部分不可能進行調解。社會上所說的刑事案件調解好了,是指民事賠償部分調解好,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了。自訴案件如果民事賠償部分調解好,被告人一般都會要求自訴人撤訴,此時法院不要求再對刑事部分進行審理了。公訴案件被告人與被害人就民事賠償調解達成協議後,被告人一方往往會要求被害人一方出具書面的諒解書,同時由被害人提出要求法院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4、如果經調解達成協議,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內容:一是雙方當事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況;二是協議的具體內容,如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多少錢、以後因此事永無糾紛、要求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如果是自訴案件可以要求自訴人撤訴等;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捺指印。關鍵注意:賠償錢數、永無糾紛、表示諒解、要求從輕處理這幾個方面。調解協議就按照上述內容進行寫就行了,無需贅述。

  5、是否在公安機關協調下進行均可以,但是調解結果及相關手續必須交到辦案單位的承辦人。

  6、調解好的案件必須要有協議書、諒解書、收條。

調解協議書 篇8

  甲方:浙江城建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乙方: ×××

  丙方: ××× 年 月 日,甲方派遣×××(系 班組員工)到××××××××××××工地工作時不慎受傷,經醫院治療,現已康復出院,甲方已墊付醫藥費和其他費用共計 元。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受傷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與浙江城建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的勞動關係於 年 月 日解除。

  二、勞動關係解除後,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醫療費(含後續治療、康復治療、二次手術費等)、意外傷害賠償、未結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三、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餘款(人民幣 元)待乙方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支付款項以銀行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注:甲方可委託其他公司或個人支付。) 乙方指定銀行帳號: 。

  四、乙方承諾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索賠報銷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願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力。

  六、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力。

  七、除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款項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以及該工地所有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任何條件和要求。 八、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丙方×××(系 班組負責人)為本協議見證人;甲方與丙方按雙方合同約定比例承擔相關費用及責任。

  九、甲乙雙方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違法行為,雙方均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十、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調解協議書 篇9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董事長。

  被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市______區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總經理。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_市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於XX年6月25日在被申請人所在地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申請人將其生產的“_______牌”白酒供給被申請人經銷。申請人售給被申請人“______牌”白酒每件價格為160元人民幣,全上供貨不得少於500件。產品質量由申請人負責。第一次供貨時間是XX年6月30日,數量為100件。被申請人於XX年7月15日付清第一次供貨價款的60%以後,申請人應於收到貨款的10天內供應第二批白酒,交貨地點為被申請人所在地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倉庫。合同還約定,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由被申請人付定金2萬元人民幣。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由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XX年3月25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了審理,並主持了調解。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解除XX年6月25日簽訂的《購銷合同》。

  二、被申請人退還未售出的“_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請人負責送到申請人所在地的_______倉庫。運輸中的風險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2萬元人民幣的定金,由申請人返還1萬元人民幣,其餘部分充抵申請人的貨款和其他費用。依此結算,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得以清結。

  四、本案的仲裁費和財產保全費共4000元人民幣已由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負擔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部分從申請人應返還給被申請人1萬元人民幣中扣除。扣除扣的8000元人民幣由申請人在驗收被申請人退還“_______牌”白酒的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被申請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請人在本協議書生效後的三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申請人:_____市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