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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書

實用的調解協議書範文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調解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調解協議書 篇1

  ——工傷事故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__組。職業:____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__組。職業:____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

  ____年____月____日晚7時左右,________在____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後果,並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__萬餘元。_____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________在多次於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由__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________一次性補償________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________元;

  3)________與__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關係。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________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________現金_______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________為__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高三.4班 田 瑾 乙方:高一.3班 張舒奇

  事由:20xx年11月14日早晨打水的過程,田瑾暖瓶破碎無意把張舒奇右腳燙傷,經戶縣惠安醫院檢查並治療,張舒奇已基本痊癒。

  根據以上情況,我校依照戶縣第八中學重大違紀處理辦法對雙方進行調解,經甲乙雙方家長協商,自願達成協議:

  1、乙方受傷產生的醫藥費營養費由甲方承擔,一次性付給甲方醫藥費 1000 營養費 300 ;

  2、本次調解為一次性調解,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挑起糾紛; 3、經調解,雙方無爭議,調解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當事人: 監護人: 乙方當事人: 監護人:

  調解人:

  戶縣第八中學 20xx年9月22日

  二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年××月××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後果,並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萬餘元。×××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在多次於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萬×仟元;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關係。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調解協議書 篇3

  申請人名稱: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委託代理人:李泉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紡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長清 委託代理人:黃偉

  爭議的主要事實:

  申請方與被請方於20____年9月10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20____年10月,申請方傳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後,以其中價值1千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為,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 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餘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20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於20____年____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方代理人:________

  被申請方代理人:________ 調解員署名: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一、調解成為必經程式

  發生林權爭議,應當透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行政調處;對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五條)

  二、權屬憑證的證據效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

  當事人未取得前款規定的證書的`,1981年至1983年開展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工作時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權林權所有證、自留山證,以及之後依法變更的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第九條)

  (二)沒有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處理依據的,下列材料可以作為調處林權爭議的權屬來源證據:

  1、土地改革時期依法取得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登記發證的檔案清冊或者林權登記的土地清冊;

  2、1961年至1963年將勞(動)力、土地、耕畜、農具四項固定給生產小隊使用的時期,確定林木林地權屬歸集體組織所有或者歸農民個人使用的憑證、決議、決定、登記清冊和其他檔案材料;

  3、國有單位設立時,經依法批准或者上級部門指定設計單位制定的確定經營管理範圍的總體設計任務書、規劃書及其設計文字;

  4、國家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主持簽訂的生效的調解協議書;

  5、各級人民政府作出的生效的處理決定書、行政複議決定書,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定書、判決書和調解書;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批准徵用、使用、劃撥、出讓林地的有關說明書、補償協議書、補償清單和交付有關價款的憑證;

  7、林木林地權屬登記換髮證以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臺帳;

  8、1986年至1992年土地詳查時期,土地權利人之間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核定書及附圖;

  9、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書或者贈與憑證;

  10、當事人管理使用林木林地的有關憑證和事實狀況證明;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據。(第十條)

  (三)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與發證機關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不一致的,以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為準,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確有錯誤的除外。(第十四條)

  (四)對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提出異議的,可以透過司法鑑定確定真偽。鑑定權屬憑證為真實的,費用由主張方承擔;鑑定權屬憑證為虛假的,費用由出具虛假憑證方承擔。鑑定期間不計入調處期限。(第十六條)

  三、調處程式和工作規範

  (一)發生林權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林木林地權屬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收到申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組織調解。

  當事人可以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佈的林權爭議調解員名單中選擇調解員,或者選擇當事人均認可的其他人,由調處機構協調進行調解;經當事人同意,調處機構可以推薦調解員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簽訂協議書。林權爭議調解員參與調解的交通勞務費由調處機構支付。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行政調處。(第三十四條)

  (二)林權爭議受理後,調處機構應當及時組織調解,調解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情況複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

  調解期限自被申請人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算,被申請人逾期未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證明材料的,自答覆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第三十五條)

  (三)林權爭議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仍未達成協議的,調處機構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下達《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途徑和期限。

  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自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情況複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第四十條)

  (四)人民政府及其調處機構應當在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辦結時,告知權利人憑生效的林權爭議調解協議書、處理決定書、複議決定書或者人民法院的裁決書、判決書等文書依法辦理林木林地的不動產權登記。(第四十四條)

  四、強化問責追究,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林權爭議申請不受理的;

  2、在受理、調處林權爭議過程中,未向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3、在林權爭議期間,違反規定發放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林木採伐許可證、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辦理相關林木林地權屬變更手續和批准使用林地的;

  4、偽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或者協助、指使他人偽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的;

  5、未按照規定時限調解和處理林權爭議造成不良後果的;

  6、在林權爭議調處過程中,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行政機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二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偽造、變造權屬憑證等有關證明材料的;

  2、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人數眾多拒不按規定推舉代表擾亂調處活動的;

  3、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調查單位或者個人偽造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的;

  4、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阻礙林權爭議調處工作,或者以林權爭議為由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人身等權利的。(第五十三條)

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事故經過: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許,____駕駛黑____號“江淮”牌中型普通貨車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老依蘭橋處時因超載並未確保安全車速行駛導致側翻。造成車內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實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延公交認字[2]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予以證實,該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憲南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害人____無過錯行為。

  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先賠償乙方各項經濟損失100000元整(大寫壹拾萬元整),由甲方轉賬至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____,戶名:_____,賬號:___________)餘款_____萬元由甲方在5年內還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於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並全面履行之後,乙方認可甲方已賠償受害者全部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糾紛,乙方保證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出具收款收據給甲方或其代理人。對於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方同意出具諒解書給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償上述款項前,不得轉移財產,規避執行,否則乙方有權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並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

  5、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之後,雙方必須按協議履行,如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

  6、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民法院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代表: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男,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糾紛簡要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當事人申請,________鄉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組織雙方對此糾紛進行調處,經協商,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_______及____鄉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各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後生效。

  當事人簽名:________(蓋章)

  當事人簽名:________(蓋章)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在場人簽名:________

  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xxxxx糾紛一案,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因萬xxxxxxx申請仲裁一案,由乙方支付給甲方x元,雙方即達成和解了結此案。案件仲裁費由甲方承擔x元,由乙方承擔x元。支付方式:

  一、乙方應於xx年x月x日前向甲方提交xxxx材料。甲方應於xx年x月x日前就乙方提供的材料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手續,乙方在甲方完善手續後立即支付給甲方x元。

  如乙方未按時提供相關x材料給甲方,則乙方應於xx年x月x日前支付給甲方x元。

  二、甲方同意隨時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乙方完善應由甲方負責的xx手續。

  三、乙方於xx年x月x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餘的x元;

  三、仲裁庭以甲方為申請人、乙方為被申請人根據本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不寫明仲裁事實和 1

  理由;

  四、本調解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重慶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調解協議書 篇8

  甲方:劉A,男,漢族, 983年 月6日出生,住MM市DD區FF鎮YY村94號。

  乙方:許B,男,漢族, 957年 0月 3號出生,住MM市HH縣JJ鎮CC村35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受傷一事,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友好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xx年 2月3日在工地因受傷遭受的損失,經雙方核算,共計70000元(柒萬元整),該損失包括醫療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等費用。

  二、乙方自願向甲方支付70000元,其中xx年 月 0日付款xx年2月28付款x元,xx年3月28日付款x元,xx年4月28日付款 0000元。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款後,甲乙雙方不得再有任何糾紛,甲方不得再找乙方提出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捺手印後即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9

  甲方:男(女)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住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乙方:男(女)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住址:

  委託代理人:新疆 律師事務所。

  甲方年月開始在乙方單位工作月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務,但因乙方資金拮据甲方勞動報酬未能及時支付引起糾紛,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調解協議,望各方恪守。

  1、乙方拖欠甲方勞務費元,於本調解協議簽訂後及時付清。

  2、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代理人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