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試題> 採製試題精選

採製試題

採製試題精選

  導讀:A、30B、40C、50D、60193.熱穩定性煤樣的製備:粒度小於(B)mm的部分應篩淨。A、3B、6C、9D、12194.某些需要長久儲存的細粒度煤樣,也可以放在已煮沸並冷卻了的蒸餾水中,蒸餾水的水面應高出煤樣(B)cm,並在容器上加蓋。A、2-3B、4-5C、6-7D、8-9195.浮沉實驗中撈取浮物,撈取深度不得超過(B)。A、50B、100C、15

  A、30 B、40 C、50 D、60

  193.熱穩定性煤樣的製備:粒度小於(B)mm的部分應篩淨。

  A、3 B、6 C、9 D、12

  194.某些需要長久儲存的細粒度煤樣,也可以放在已煮沸並冷卻了的蒸餾水中,蒸餾水的水面應高出煤樣(B)cm,並在容器上加蓋。

  A、2-3 B、4-5 C、6-7 D、8-9

  195.浮沉實驗中撈取浮物,撈取深度不得超過(B)。

  A、50 B、100 C、150 D、200

  196.煤是由古代(B)組成的。

  A、動物 B、植物 C、微生物 D、細菌

  197.商品煤存查煤樣,從報出結果之日起一般應儲存(B)個月,以備複查。

  A、1 B、2 C、3 D、4

  198.煤炭堆密度大容器測定方法所用的汽車衡或軌道衡(地磅),準確度大於或者等於稱量質量的(A)%。

  A、0.2 B、0.4 C、0.6 D、0.8

  199.煤炭堆密度小容器測定方法所用的檯秤最大量程為(C)Kg。

  A、300 B、400 C、500 D、600

  200.裝入煤樣瓶中的煤樣,其裝樣量應不超過煤樣瓶容積的(D)。

  A、1/2 B、1/3 C、2/3 D、3/4

  二、判斷題

  1.在檢驗煤炭品質過程中,取樣是最為關鍵的環節。(√)

  2.煤是由古代植物組成的。(√)

  3.煤的化學性質主要包括煤的熱分解和氧化。(×)

  4.煤中礦物質是煤中水分以外的有機物的總稱。(×)

  5.煤中的無機組分有水和礦物質兩部分。(√)

  6.煤按變質程度的不同,可分為三大類:褐煤、煙煤、無煙煤。(√)

  7.制樣室鋪設的鐵板厚度為6mm。(√)

  8.儲存煤樣的房間不應有熱源,不受強光照射,無任何化學藥品。(√)

  9.在破碎成0.2毫米的煤樣之前,透過0.2毫米篩子的煤立即裝瓶。(×)

  10.國標規定的人工縮分方法有二分器法、棋盤法、條帶擷取法、堆錐法和九點取樣法。(√)

  11.使用二分器縮分煤樣,縮分前不需要混合。(×)

  12.從一個取樣單元取出全部子樣合併成的煤樣叫做總樣。(√)

  13.存查煤樣應儘可能的少縮分,應儘量多破碎。(×)

  14.隨變質程度的加深,煤的水分逐漸降低。(×)

  15.低階煤在空氣中加熱乾燥時易受氧化而使質量增加,是水分測定值偏低。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所以要在通氮乾燥箱中進行乾燥。(√)

  16.商品煤存查煤樣,從報出結果之日起一般應儲存2個月,以備複查,(√)

  17.隨變質程度的加深,煤的揮發分逐漸降低。(√)

  18.全水分等於內水和外水之和,計算時將內水和外水相加即可得到全水分。(×)

  19.原煤、篩選煤以幹基灰分和幹基全硫作為質量評定指標。(×)

  20.煤的最高內在水分的大小,在絕大程度上取決於煤的內表面積,它與煤的結構、煤化程度有一定的關係。(√)

  21.全水分煤樣最好用機械方法從共用煤樣中分取,當水分過大而又不可能對整

  個煤樣進行空氣乾燥,可用人工方法分取。(√)

  22.當取樣基數小於和等於1000t時,採取一個或數個總樣。(×)

  23.浮沉實驗中撈取浮物,撈取深度不得超過100mm。(√)

  24.煤粒中大於80mm的矸石的質量分數稱之含矸率。(×)

  25.基本取樣單元式劃分取樣單元的最小煤量,對各批次的煤以1000t為1取樣單元。(×)

  26.煤中的遊離水分於常壓下在105-110℃的溫度下經過短時間乾燥即可全部蒸發,而結晶水通常要在200℃才能析出。(√)

  27.剛磨製的粒度小於0.2mm的煤樣應立即裝瓶,防止其在大氣中暴露溼度改變。(×)

  28.煤的最高內在水分,在絕大程度上取決於煤的外表面積。(×)

  29.冶煉用精煤:幹基灰分和幹基全硫都合格,該批煤質量評定為合格。(√)

  30.大於25mm的煤樣,未經破碎不允許縮分。(√)

  31.分析煤樣必須全部透過0.2mm的篩子。(√)

  32.人工取樣時,如一次採出的子樣重量不足國家標準規定的最小重量應棄掉,再採一次作為一個取樣單元。(×)

  33.在煤泥水流中取樣時,每小份試樣的體積不得少於2L。(×)

  34.限下率:篩上產品中粒度大於規定粒度下限部分的質量分數。(×)

  35.實際測定的煤的最高內在水分是在溫度為25℃,相對溼度為96%-97%的條件下達到吸溼平衡的`內在水分。(×)

  36.採取子樣時,如取樣點位上有粒度大於150mm的大塊物料(煤或矸石),可不將其採入子樣中。(×)

  37.破碎應使用不明顯生熱、機內空氣流動很小的裝置進行,以免破碎過程中水分損失。(√)

  38.制樣時,同樣質量的煤樣,粒度越小,顆粒數越多,則縮分誤差越大。(×)

  39.儲存煤樣的房間應有熱源,以防氧化。(×)

  40.長期儲存煤樣的原則是儘量做到塊度要大、隔絕空氣和避陽光。(√)

  41.儲存煤樣的方法,少量煤樣可裝入不同容量的帶磨口塞的廣口瓶中,有空隙時可用廢紙條充填,然後用石蠟把瓶口封住,放於避陽光處。(√)

  42.煤樣的儲存,煤樣已製成各種試驗用試樣時,大部分顆粒已經很細,表面積增大,更容易氧化。儲存這些試樣時,更要注意包裝嚴密,防止氧化變質。(√)

  43.一般空氣乾燥煤樣就地進行化驗,盛裝煤樣的容器用磨口玻璃瓶、塑膠瓶均可。若送外檢驗,還可用加厚塑膠袋或厚牛皮紙袋盛裝。(√)

  44.煤樣在空氣中經受氧化後,性質也會逐漸變化,如水分和灰分增高、強度和粘結性變差、發熱量和含油率降低等。因此,從包裝樣品開始,就應設法防止煤樣的氧化變質。(√)

  45.送檢煤樣時,應有送檢單位和編號、粒度、化驗專案、送樣時間等。外送檢驗的全水分煤樣,還應標明容器的樣品的全量。(√)

  46.熱穩定性煤樣的製備,按GB474製備粒度6mm-13mm的空氣乾燥煤樣約

  1.25kg,並篩去粒度小於6mm的部分,即為熱穩定性煤樣。(×)

  47.少量煙煤膠質層測定用煤樣量不少於70g(單次測定需23g)。注意煤樣不能過度破碎,破碎中不過熱。(×)

  48.膠質層煤樣的製備,煤樣的縮制和留樣量,從粒度小於3mm的煤樣中縮分出不少於0.75kg(單次測定用量為100g)煤樣。(×)

  49.如減灰後灰分仍大於10%,還應再用相對密度為1.5的重液進行最後一次減灰,減灰後煤樣再按空氣乾燥煤樣的製備方法制備成小於0.2mm的空氣乾燥煤樣。(×)

  50.測定結焦性指標的煤樣,如灰分超過10%,應破碎到小於3mm後用相對密度為1.40的重液減灰。(√)

  51.細碎機目前煤炭制樣室主要用鋼製球(棒)磨機和振動破碎機等。(×)

  52.中碎機主要有光面對輥破碎機、小型錘式破碎機。(√)

  53.粗碎機主要有顎式破碎機、較大的密封粉碎機、圓錐式破碎縮分聯合機等。(×)

  54.商品存查煤樣一般可以在透過標稱最大粒度為3mm的方空篩後縮分出700g作為存查煤樣。(×)

  55.取樣時,應儘量擷取一完整煤流橫截段作為一子樣,子樣不能充滿取樣器或從取樣器中溢位。(√)

  56.煤炭取樣精密度為單次取樣測定結果與對同一煤(同一來源,相同性質)進行無數次取樣的測定結果的平均值的差值(在90%機率下)的極限值。(×)

  57.質量基取樣時,從煤流或靜止煤中採取子樣時,每個子樣的質量可以不固定。(×)

  58.時間基取樣時,從煤流中採取子樣,每個子樣的質量與取樣時的煤流量成反比。(×)

  59.取樣時,影響精密度的因素是總樣質量,和子樣質量無關。(×)

  60.在車廂中取樣時,當要求的子樣數多於一個單元的車廂數時,如有餘數,則可以將餘數分佈在最後一節車廂中。(×)

  61.在車廂中取樣時,子樣位Z應逐個車廂不同,以使車廂各部分的煤都有相同的機會被採出。(√)

  62.取樣的基本原則,是被取樣批煤的所在顆粒都可能進入取樣裝置,每一顆粒都有相等的機率被採入試樣中。(√)

  63.取樣的基本過程,是首先按規定的程式從分佈於整個被取樣批煤的許多不同部位各採取一份試樣(即初級子樣),然後將各初級子樣合併成一個總樣。(√)

  64.取樣的基本原則按規定的抽樣程式(包括篩分、破碎、縮分和空氣乾燥)製成要求數目和型別的試驗煤樣。(√)

  65.混合的作用是增加煤樣中各種顆粒的分散度,造成縮分誤差。(×)

  66.破碎的作用是減少試樣顆粒數,增加試樣粒度,以減小縮分誤差。(×)

  67.縮分的作用是減少試樣質量,使之達到分析試驗所需的程度。(√)

  68.空氣乾燥的作用是:使煤樣達到空氣乾燥狀態(和周圍大氣溼度達到接近平衡),使試驗過程中煤樣水分變化達到最小程度,保證分析試驗結果的準確度和精密度。(√)

  69.篩分的作用是將粒度達到要求的試樣分出來作為棄樣。(×)

  70.移動煤流子樣可於輸煤皮帶上的煤流中或皮帶端部的流落中採取。取樣方法可用時間基質量基系統取樣,或時間基或質量基分層隨機取樣。(√)

  71.移動煤流取樣應用機械方法,在流量小於400t/h下,允許用人工方法於煤流落流中取樣。(√)

  72.取樣時,無論是機械取樣或人工取樣,都應使取樣器沿與煤流執行軌跡相垂直的方向擷取一完整的煤流橫截段為一子樣。(√)

  73.靜止煤是指火車、汽車、駁船和輪船載煤及煤堆煤。(√)

  74.一般不提倡直接從靜止煤中取樣,而要求在裝(堆)煤或卸煤過程中,於輸煤皮帶煤流中或小型運輸工具載煤中進行取樣,在萬不得已情況下,方可直接取樣。(√)

  75.靜止煤取樣方式可以是系統取樣、隨機取樣或分層隨機取樣,但只用時間基取樣。(×)

  76.靜止煤取樣應儘可能用機械方法進行全深度取樣或深部分層取樣。(√)

  77.靜止煤取樣的子樣應沿煤的表面和深度立體分佈,一般是將煤表面分成若干邊長約1-2m的面積相等的小塊,再從每一選中的小塊中採取1個全深度子樣或深部分層子樣。(√)

  78.存查煤樣應在原始煤樣製備的同時,於制樣過程中的任一階段分取。(√)

  79.存查煤樣的質量和粒度根據試驗室的儲存能力和煤的特性而定,但其粒度應儘可能大、應儘可能多。(√)

  80.如以粒度13mm的煤樣為存查煤樣,則至少15kg;如欲留3.75kg存查煤樣,則破碎到3mm即可。(×)

  81.存查煤樣應裝在密封容器中,並儘可能裝滿容器,並儲存在低溫、用陽光直射、無強空氣對流的地方。(×)

  82.剛磨製的粒度小於0.2mm的煤樣要立即裝瓶,以免在大氣中暴露一定時間,與大氣溼度不平衡。(×)

  83.已經達到空氣乾燥狀態的煤樣也必須經過再平衡才能裝瓶。(√)

  84.煤樣粉碎到粒度小於0.2mm後,原吸附於毛細管中的內在水分會成為吸附於煤粒表面的外在水分。(√)

  85.粉碎到粒度小於0.2mm後的乾燥煤樣表面積增加,又會從大氣中吸收水分。因此剛磨製的粒度小於0.2mm的煤樣立即裝瓶。(×)

  86.分析煤樣裝瓶時煤樣不要裝滿,以便稱樣前對瓶內煤樣進行混合。(√)

  87.含矸率精密度為±2%,限下率精密度為±2.5%。(√)

  88.如果用於落流取樣,取樣口的長度大於擷取煤流的全寬度或全厚度。(√)

  89.煤炭取樣按取樣單元的取捨劃分,可分為連續取樣和間斷取樣。(√)

  90.我們一般將取樣方法分為系統取樣和隨機取樣。(√)

  91.煤質分析試驗方法具有共同的要求是:試驗方法和裝置簡單易行,利於標準化。(√)

  92.在進行各種煤質分析專案如灰分、揮發分、元素分析和發熱量等指標時,最好同時測定煤樣的水分,以保證各指標測值的準確性。(√)

  93.顎式破碎機適於中、粗碎,也適用於破碎其他堅硬物料樣品。顎式破碎機的特點是破碎力強,單位時間破碎長,破碎比也較小。(×)

  94.破碎縮分聯合制樣機型的特點是具備二次破碎、二次縮分、全密封機械化自動加料系統,入料均勻,處理量大,但不可以代替手工快速連續完成多步驟制樣。(×)

  95.雙輥破碎機適用於煤樣的中碎作業,最大給料粒度大於100mm。(×)

  96.直接在礦井採、掘工作面的煤層中採取的煤樣叫做煤層煤樣。(√)。

  97.對煤層煤樣來說,其取樣的基本原則只有一條,即要求從煤層中採出的煤樣必須充分代表該煤層的主要性質,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對每一煤層必須採取足夠數量的煤樣,一般需50kg以上。(×)

  98.礦井煤層取樣要求和說明:煤層煤樣包括分層煤樣和可採煤樣兩部分,分層煤樣和可採煤樣原則上必須同時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