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賠償協議書> 有關賠償協議書錦集10篇

賠償協議書

有關賠償協議書錦集1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賠償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性別,,族,歲,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戶口性質:聯絡電話:

  乙方:

  事實概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著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三、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五、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

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賠償義務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乙方(賠償權利人):身份證號:150429199007262520 委託代理人:

  鑑於:

  因廣告牌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上可能由設計人、施工人以及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甲方賠付的責任已經包含廣告牌所有人及管理人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稱“相關方”)應承擔的責任。故甲方積極履行賠付義務後,將不涉及相關方的任何法律責任。

  20xx年10月18日20時許,乙方步行途經北京市豐臺區木樨園橋東南曦大廈C座門口時,因遭遇大風天氣,被臵於樓頂的由甲方製作安裝並維護的廣告牌砸傷(具體傷情以醫院診斷報告為準)。乙方受傷後,甲方積極履行救助義務,立即將乙方送至北京天壇醫院及積水潭醫院住院治療。前期甲方已積極支付乙方住院治療等費用如下:1、住院費:65018.64元(住院發票);2、10月19日付醫雜費:

  4000元(簽收);3、11月7日付醫雜費:2500元 (×××簽收);4、11月23日付醫雜費:4000元( 簽收);5、12月2日付醫雜費:7000元( 簽收);7、10月26日--11月16日付護工費、飯費合計1990元 (醫院收據)。以上合計:人民幣84508.64元(上述費用已涵蓋上述費用已涵蓋醫療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

  20xx年11月19日病情穩定後出院。現甲乙雙方就賠償相關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由甲方按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中確定乙方八級傷殘規定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賠償。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一次性處理該事件。甲方同意在支付乙方前期費用的基礎上,再一次性支付乙方人身損害賠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包括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康復費用、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壹拾伍萬圓(¥:15萬元)人民幣。

  三、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其在就醫期間發生的所有原始單據、鑑定意見書及相關材料。

  四、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日內,將前述賠償款項打入乙方提供卡號的銀行卡內,乙方在確認收到款項後,為乙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條。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在實際收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款後,乙方就自己遭受的人身損害無權再向甲方及相關方提出任何賠償要求,甲乙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六、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在實際收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款後,乙方同意不再以本協議第二條項下所列費用專案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相關方以訴訟或仲裁方式主張民事賠償或其他補充賠償責任,乙方同意不再追究甲方以及相關方的任何其他法律責任。

  七、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賠償款壹拾伍萬圓人民幣後,甲方以及相關方與乙方有關該事件的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終結。

  八、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協議的法律含義,並且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委託代理人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負責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年 月 日

賠償協議書 篇3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甲 處借數碼相機使用,後透過公司的老闆歸還,但甲方發現自己存在數碼相機裡的個人資料全部丟失,因為資料對甲方特別重要,裡面是甲方存的個人簡歷、照片等資料,乙方對甲方的經濟造成損失,甲、乙雙方對此事實予以確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乙方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透過支付賠償金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

  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賠償金。支付賠償金方式為 。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其他責任: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後甲方無其他的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協議文字: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法律顧問備檔。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代理人宣告:

  本人已仔細閱讀過本協議內容,並自願簽署本宣告。

  本人受乙方委託,代表乙方簽定本協議,本人對該代理行為負責。

  本人保證本宣告是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賠償協議書 篇4

  甲方:李***,男,19XX年6月1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2********,住址地為十堰市竹山縣*鎮*村*號,農業戶口。聯絡電話為:135******。

  乙方:劉***,男,19XX年9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2********,住址地為十堰市張灣區夏家店,聯絡電話為159******。

  XX年12月9日,甲乙雙方在十堰市*****溜冰場發生摩擦,後在爭鬥過程中,甲方眼部被打傷,經司法鑑定確定為*級傷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著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後 x 日內,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x 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二、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四、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五、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xxx 乙方:xxx

  xx年 x 月 x 日 xx 年 x 月 x 日

賠償協議書 篇5

  甲方: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犯罪嫌疑人”)涉嫌傷害一案,甲方作為犯罪嫌疑人家屬、並經其同意,乙方作為受害人家屬,本著撫慰傷痛、挽救失足的態度,雙方於年 月 日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除向乙方表示誠摯道歉及慰問外,同意為犯罪嫌疑人支付給乙方人民幣 , 作為給乙方的包乾賠償款,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後續醫療費、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住宿費等依法應由犯罪嫌疑人承擔的全部民事法律責任。

  乙方就上述款項的內部分配處理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同意其本人或受害人的其他近親屬不再對甲方或犯罪嫌疑人提出其他訴求,也不會對本案案情或本協議內容以任何方式對外公開宣揚及披露,否則,此協議按無效協議處理。

  二、甲方應當將上述款項存入公安局刑警大隊指定之帳戶,並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及完整的法律手續(含親屬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後,由刑警大隊轉付給乙方指定帳戶(戶名:,開戶行:,賬號:)。

  三、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之內容向政法委員會及司法機關(公安局、人民檢察院、法院)出具《刑事諒解函》(共六份,其中兩份由甲乙雙方留存),該《刑事諒解函》應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將款項存入刑警大隊指定之帳戶並確認後,由刑警大隊直接或是由甲方自行提交給上述部門。

  四、本協議一式六份(含附件),雙方各執一份,其餘提交上條所列之司法部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就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同意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賠償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_____年齡:_____性別:_____籍貫:_____住 址:____ 身份證號:______ 住院號:_____ 疾病診斷:_____ 治療結果: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

  1、醫療費:_____元;

  2、誤工費:_____ 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 _____元;

  4、陪護費: 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_____ 元;

  6、殘疾用具費:_____ 元;

  7、喪葬費:_____ 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_____ 元;

  9、交通費: _____元;

  10、住宿費: _____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_ 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 _____元(不超過2人) 合計:_____元

  五、 賠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七、 其他

  1、 出院處理:_______________

  2、 如為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日期:

  注:具體條款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增減。

賠償協議書 篇7

  甲方: ,性別,漢族, 年 月出生,住 ,身份證號碼為 ,聯絡電話: 。

  乙方: ,性別,漢族, 年 月出生,現住 ,聯絡電話 。

  年 月 日晚上,甲、乙雙方在 地方因口角發生爭鬥,甲方左眼受傷(後經法醫鑑定為輕傷)。現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xxx一次性支付醫療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給甲方xx。

  二、甲方xx今後左眼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xxx無關。

  三、甲方xx今後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xxx的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賠償協議書 篇8

  1、醫療費:××元。

  (1)醫藥費、住院費等

  (2)康復費

  (3)整容費

  (4)後續治療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元。事實上交通事故賠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省外50元/天,省內30元/天)

  共××天共,計××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賠償協議書 篇9

  議書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對某某縣於20xx年6月13日12:15分發生的乙方親人某某遇難無異議的情況下,由受害者用人單位甲方給予乙方法律規定的賠償。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賠償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

  二、甲方願意向乙方承擔法律規定的安全事故賠償責任。

  三、甲方支付乙方賠償費萬元(萬元);該賠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補助金(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火化費、誤工費、供養親屬撫卹金、扶養費、撫養費及財產損失等相關損失和由此而產生的各項費用。

  甲方除賠償給乙方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賠償費用外,按照乙方及乙方處理此次事故的處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伙食費、誤工費、差旅費給予乙方賠償該方面費用;甲方並應當為乙方及陪同處理事件親屬購買回程車票。

  甲方除賠償給乙方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賠償費用外,在拉薩處理遇難者陳思慧後事的全部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中約定的所有材料。

  五、甲方支付完畢上訴賠償費用後,乙方與甲方、丙方及其他任何人和單位再無任何法律關係或者是經濟糾紛。

  六、由於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法律規定的賠償款,故乙方同意對該事件的肇事者丙方和相關人員作出諒解,不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由於遇難者的身體欠佳,無法於拉薩處理此次事故。故遇難者的在此次事故中的處理許可權由全權代理。該代理有遇難者的等證實。

  八、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或者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丙方壹份和隆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調處大隊執壹份;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見證人(證明人):

  日期:

賠償協議書 篇10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被乙方傷害一案的有關賠償問題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人身傷害所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人民幣 整)。

  二、 以上款項於雙方簽署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甲方收款後出具收條。

  三、 乙方對於造成甲方受傷的行為深表悔意,乙方對甲方做出誠懇道歉。

  四、 甲方對乙方表示諒解,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甲方放棄追究乙方傷害行為的一切法律責任,雙方對經濟賠償問題一次性解決完畢。

  五、 甲方同意向相關司法機關提出建議,懇請司法機關免予追究乙方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給乙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並送相關辦案司法機關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或雙方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