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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的思辨雜文隨筆

關於立場的思辨雜文隨筆

  昨天思考到了一個關於立場的問題。

  起因是由於想到了幾個禮拜前看到的那個關於HIV攜帶者維權的事情。

  影片本身是為了替他們維權,使人們不要歧視攜帶者,讓他們獲得正常的生活。

  但問題是:

  這個自願公開身份的攜帶者的心理狀態恐怕已經有點憤世嫉俗了。

  他已經完全意識不到自己會給別人帶去什麼傷害,以至於要求自己的朋友和自己同碗吃食(我們不可以說百分百不會傳染吧,我只能說大機率不會有問題,那萬一小機率呢?),更有甚者,竟然試圖爭取和一個健康未攜帶者合法結婚生子的權利。這裡的生子,大家應該能夠明白是什麼意思,也就意味著,他的伴侶有大機率要成為攜帶者,而孩子有更大機率也會天生成為攜帶者。

  我認為這個人,沒有功德心。

  公民享受合法權利是應該的,但是人要有公德心。

  你不能一味的爭取你的權利,而讓別人放棄他們的權利。

  那麼,問題來了。

  這就像是一個故事:

  一個城市的某個村落,出現了鼠疫,為了不讓鼠疫擴充套件,市長封鎖了這個村落,無論村落裡的人是否染病,都將被活活燒死。

  這個故事裡,有兩個立場:

  第一,廣大市民的立場,作為一個市民,我肯定不希望鼠疫或者潛在鼠疫患者會跑出那個村子,從而增大我患病的風險,因為我有生存權;

  第二,那個村子裡的村民,如果我是一個未患病村民,我要被燒死,我是不甘心的,我會盡最大可能爭取我的生存權。但如果,我是一個患病的村民,難道被燒死我就甘心麼?恐怕也是不甘心的,我會想:不是我想得病的,我也是被迫的,我也是無辜的,憑什麼我要被燒死而你們卻可以活著!所以我會更加試圖獲得生存權。

  所以,在這個故事裡:

  誰對,誰錯呢?

  恐怕是沒有對錯的。

  無非是立場不同。

  每個人都在試圖爭取自己的權利。

  這是沒有錯的。

  錯的是:一個人在自己的立場上爭取自己的權利時,竟然試圖阻止另外立場的人也去爭取他們自己的權利。

  這就有問題了。

  你可以爭取,我也可以爭取啊

  我們互相爭取,無論輸贏,大家心裡都舒服,因為無非是能力的問題。

  你可以爭取,卻阻止我去爭取

  憑什麼?

  所以說

  話題迴歸。

  當所有攜帶者在呼籲公平對待時,他們在自己的'立場上爭取自己的權利。

  可以,沒有問題。

  那麼公平起見,他們不能阻止未攜帶者同樣在自己的立場上爭取自己的權利,那就是——我要安全的環境,我不願意冒風險來和你們交往,即便受感染的機率是極低的。

  然而問題又來了。

  當一個普通未感染公民,試圖發生表達自己的這個訴求時,卻彷彿成了一個罪人,一個冷血動物,一個要受到道德指責的人。

  這就很可笑了。

  這就是所謂的,攜帶者在爭取自己權利的同時,還試圖阻止與他不同立場的未攜帶者正確他們的合法權利。

  這顯然是邏輯錯誤,且自私自利的。

  這讓我想到了同性戀者的維權行動。

  也差不多開始往這個苗頭髮展了。

  總之,

  當一個維權運動,開始指責那些不支援他們的人是“錯誤”的時候,它本身就已經往自私自利的方向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