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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財政資金管理問題與加強建議論文

河南財政資金管理問題與加強建議論文

  加強財政資金的使用與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物質保證,也是我國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前提條件。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全面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216號)要求,河南省財政廳監督檢查二處於2016年上半年對財政資金安全問題進行了專項檢查和調研。本文結合此次檢查和調研的實際情況,深入分析河南省財政資金安全使用與管理方面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形成原因,並提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使用及管理的意見與建議。

  一、財政資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

  防範財政資金安全風險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內部控制,但此次檢查和調研發現,部分市縣(區)財政部門與商業銀行、預算單位、同級人民銀行國庫之間的對賬制度,單據、票據傳遞與交接登記制度,定期輪崗和崗位培訓等內部控制制度均沒有得到較好的執行。

  (二)賬戶管理和資金支付不規範

  經過清理整頓後,大部分市縣(區)財政部門銀行賬戶管理已逐步規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市縣財政局未嚴格執行財政專戶開立核准及備案程式,未嚴格按照規定對財政專戶進行清理、歸併和撤銷,財政專戶過多和重複設立的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財政部門尚未建立專戶年報制度,管理精細化程度不足。

  (三)暫存款、暫付款管理不到位

  此次檢查發現,大多數市縣財政部門未建立有效的暫存款、暫付款定期清理機制和借款風險預警機制;部分市縣財政部門違規採取權責發生制方式虛列支出,未按照相關規定對以前年度按權責發生制核算的事項和已發生的財政借墊款進行清理。此外,部分市縣(區)違規對非預算單位及未納入年度預算的專案借款甚至墊付財政資金,部分新增借款未按規定履行同級人大審批程式。

  (四)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到位

  截至目前,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已成為河南省財政支撐應用平臺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還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尚未開發出一套滿足縣鄉(鎮)各級財政部門的立體綜合軟體系統;其次,部分市縣(區)的財政部門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要性的理解和認識存在偏差,導致日常工作中缺乏緊迫感;再次,財政專戶資金支付撥款依據不全,財政專戶撥款部分採取實撥資金方式,還未實行規範的國庫集中支付管理。

  (五)資訊科技系統支撐作用不明顯

  一是大多數市縣(區)的資訊網路系統建設較為落後,硬體軟體設施均嚴重滯後於改革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成效;二是受財力有限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部分縣級預算單位缺乏必要的基本裝置,導致部分業務仍處於手工操作狀態;三是部分市縣“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不夠完善,資訊聯網和共享嚴重滯後於當前財政工作的新需求;此外,由於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國庫、商業銀行在工作時間和方式方法上的不銜接,導致清算、付款、對賬不及時。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財政內控制度執行不力

  部門市縣(區)財政部門內控制度的執行不夠嚴格,在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如崗位人員管理,印鑑使用與管理,單據交接與傳遞,會計檔案稽核及保管,財政專戶的開設與撤銷,與業務科室、預算單位和人行國庫、商業銀行的對賬制度等方面都存在執行不規範的問題,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財政資金使用與管理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二)國庫管理部門工作基礎薄弱

  部分市縣財政部門未能嚴格按照不相容崗位相分離的原則配備人員,國庫管理人員中存在著一人多(兼)崗、日常工作任務繁重的問題;未能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個別地方甚至滯延幾個月;有些地方預算、國庫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沒有考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其他相關職稱證書,業務能力無法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此外,“重分配、輕管理”的思想仍未得到有效的糾正,無法滿足現代預算管理的新要求。

  (三)預算編制不夠科學,預算執行缺乏約束力

  有些 單 位 在 編 制 預 算 時 未 細 化 到 具 體 專案,沒有按零基預算進行編制;部分預算單位對財政資金支出控制不嚴,超支浪費等現象較為普遍。比如,基本支出和專案支出未作出明確的劃分,有些預算單位在有些情況下選擇用專案支出來彌補基本支出經費的不足,與專款專用的規定不相符;在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重撥款輕管理,重預算稽核輕績效評價的觀念仍影響較大,相關部門對專案資金實際使用績效缺乏科學、全面的監督和考核,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四)資訊系統管理仍然存在漏洞

  資訊系統在大量、頻繁的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方面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實際上,河南省資訊化建設起步較晚,發展相對滯後,專業隊伍力量不足,部分市縣未落實資訊保安管理責任,沒有專職資訊管理機構和專業技術人才,加上業務科室人員計算機水平有限,對財政業務相關執行系統的操作不到位。此外,在執行維護服務保障方面,部分市縣未實現集中支付系統與各代理銀行系統雙向實時互聯,存在支付的實時性和準確性得不到保障的問題。

  (五)財政資金監督體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國財政部門內部監督和審計部門的外部監督均側重於事後監督,而事前評估和事中監控相對薄弱。具體來說,專項突擊檢查多,日常監督較少,導致許多財政資金安全方面的違法違紀問題都是在形成既成事實、造成巨大損失後才被查處,使財政監督檢查的工作實效大打折扣。此外,由於傳統監督理念尚未徹底改變,目前多數監督檢查任務的重點仍然是各預算單位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是否合規以及財務制度執行是否到位,對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和風險評估關注較少。

  (六)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不夠深入

  部分市縣(區)從會計集中核算模式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轉軌的工作銜接不夠規範科學,有的市縣財政部門未能嚴格依據改革的有關要求,將國庫集中支付資金轉入支付中心的實有資金賬戶,再根據預算單位的用款申請進行支付,財政資金未能直接撥付給基層預算單位或商品勞務供應商,從而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確 保財 政 資 金 安 全 方 面 的 優勢 得 不 到 真 正 發揮。

  三、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健全部門內控制度,加強內部監督約束

  一是透過科學設定崗位,明確分工。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不相容崗位分離控制”的要求,在預算指標管理、印鑑管理、票據管理、會計核算等財政資金執行鏈條中,實現收支分離、賬款分離、審批與撥付分離等內控制度,並定期執行輪崗制。二是加強票據和印章管理。明確各類票據保管、領用、交接、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嚴禁一人保管所有印章,始終堅持“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三是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處罰制度的執行,制定財政資金執行監督實施方案,根據資金執行整體情況確定監督重點,進行風險防範;同時,將財政資金安全和各部門職權範圍與責任職能直接掛鉤,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二)增強安全和責任意識,夯實資金安全基礎

  一是增強財政幹部的法律意識。各級財政部門應始終重視財政幹部學法、懂法、守法的宣傳教育工作,將法律意識和法制素養的考核納入過程和年終的個人工作考核,真正提高廣大財政幹部的財經法規意識,督促其做到依法履職,依法理財。二是增強財政幹部的責任意識。作為財政幹部,要切實認識到財政資金安全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不能存在麻痺心理和失職言行。三是增強財政幹部的憂患意識。各級財政部門和全體財政幹部要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始終保持危機感、緊迫感,提高對可能出現問題的預見性,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和對策加以應對。四是增強財政幹部的大局意識。財政資金安全工作是一項整體工作,不是某一個部門,更不是某一個特定個人的事情,因此需要相關部門從大局出發,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三)完善預算編制管理,強化事前管理控制

  一方面,財政預算部門應注重提高財務管理與預測能力,充分考慮各項財政收入來源,合理核算支出範圍和規模,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在考慮上年支出情況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安排下年度各項支出,儘可能詳盡、全面地反映本地區財政收支狀況,以保證預算編制的預見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另一方面,要注重財政資金使用的績效目標設定,進一步細化專案支出預算。各類專案預算編制都要經過科學充分的論證,財務部門要加強與各業務處室的溝通協調,統籌兼顧,做好預算申報專案的研究評審工作,切實提升申報專案質量。根據各專案發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清主次,有所側重,確保專案資金支出進一步細化至具體專案,真正提高預算執行的約束力。

  (四)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績效

  一是進一步細化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堅持預算編制、執行、評價相統一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編制部門預算,細化收支專案,保證預算與收支實際相符合;同時,嚴格依法執行部門預算,財政預算部門要建立健全月度用款計劃審批制度,並按照工作的實際進展有計劃地做好預算經費執行工作,儘可能降低財政資金開支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二是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研究,對於可控範圍內的差異,可考慮適當調整預算定額標準,使部門預算符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同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的績效評價標準和方式方法,強化對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監督和考核,儘量減少無效和低效支出,切實提高財政支出效益。

  (五)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強化財政專戶管理

  一是要加快建立完善統一的、包括全部財政資金收支在內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撤併鄉鎮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按照規定設立零餘額賬戶,使全部財政資金的收支都透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進行。二是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政專戶的管理,開設新戶時,嚴格履行必要的'稽核手續,並及時向上級財政部門備案;對已存在的專戶,也要按照“歸口統一管理,嚴格按程式開設,同類專戶歸併”的原則,做好清理、歸併和撤銷工作,規範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國庫和其他商業銀行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三是做好非稅收入收繳與管理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非稅收入收繳體系,使非稅收入收繳軟體與國庫集中支付、鄉財縣管等軟體相互銜接,有效互補,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財政資金的安全隱患。

  (六)推動財政資訊化建設,強化資金安全管理

  眾所周知,資訊化是現代財政管理制度的顯著特徵和發展趨勢,因此,各級財政部門要適應財政管理工作的新形勢,按照財政大平臺建設的統一規劃,完善資訊系統。一是在財政幹部招錄過程中,注重選拔專業領域人才;在財政幹部年度培訓中,加大對計算機知識及相關軟體的培訓力度,確保其全面掌握業務知識,熟練作業系統軟體。二是按照電子化、資訊化管理要求,進一步調整最佳化業務管理流程,創新稽核支付、對賬、動態監控等業務管理方式,實現從人工稽核向智慧化稽核、從手工對賬到電子化對賬的跨越。三是注重各個資訊系統的整合,要站在大系統平臺的高度,做好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預算指標管理系統、動態監控系統之間的相互銜接,實現事前預警、事中監控、事後核查的轉變。四是以資訊保安等級保護制度為基礎,引入專業機構進行業務風險評估和資訊系統安全測評,查詢安全隱患,夯實基礎安全環境,防範和化解安全風險。

  (七)健全財政“大監督”體系,提高資金使用實效

  一是健全財政資金全程監督制度,嚴格按照“關口前移、突出重點、全 面 監 控”的原則,構建嵌入業務流程的監督機制,實現從單純事後監督向事前、事中有監控,事後有檢查的轉變。二是創新“機制+技術”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資訊化對監督工作的助推作用,對預算單位和各類專項財政資金進行全程的動態監控,實現監督檢查的電子化、自動化和智慧化。三是建立財政資金安全使用與管理情況的通報制度,定期針對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分析,從而有效排查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四是建立監督資訊交流制度,各監督主體之間要加強有效溝通和資訊共享,降低監督成本,避免重複檢查;此外,嚴格執行處理處罰決定和落實整改意見,加大跟蹤問責的力度,確保監督檢查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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