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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製造企業合同管理論文

關於裝備製造企業合同管理論文

  一、準確評估法律風險並積極控制預防

  合同風險無處不在,貫穿於合同簽訂的前期,簽訂中、履行中及履行後,需要合同管理人員具備良好法律知識儲備及運用能力,能夠準確遇見合同管理中存在風險,並具備良好的管理和執行能力,透過管理手段,將風險化解、規避。事前風險預估及防範。合同簽訂前存在的風險主要是對合同相對人履約能力、資信狀況瞭解不明所帶來的履約不能的風險,針對這種風險可透過指定嚴格的資質審查條件。對於可能存在的締約過失責任造成的合同風險,合同管理人員應充分提示承辦單位,對於合同所需資金、履行時間等重點內容進行可行性評估和確定,在制定了明確方案後,再進行合同磋商。事中風險評估及防範。合同簽訂過程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明確約定,是利益最為集中的環節,合同管理人員應嚴格稽核合同主要條款,包括雙方權利義務、履約內容、履行地點、期限、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在不違背法律的情況下,儘量簽訂對我方有力的合同條款。事後風險評估及防範。事後風險主要是在履行過程中,因雙方履行不能活履行下次所帶來的風險。合同管理人員應提示合同執行人員及時履行義務,行使權力。

  二、完善合同管理建章建制工作

  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部門繁雜,環節頗多,為了明確各部門的管理職責,規範環節推進,應透過制定明確專項規章制度的形式,對於崗位、職責、等重要核心內容進行明確。

  (一)設立專業合同綜合管理崗位

  設立合同綜合管理崗位,具體負責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參與重大專案的法律論證、談判、合同文字起草;負責合同審查審批流程的管理、設定;負責對機關部門承辦的合同進行綜合審查和管理;負責對所屬單位上報的合同進行綜合審查;負責合同履行綜合管理;負責合同資訊統計分析與應用;負責合同系統的應用管理和執行維護;負責合同專用章的設計、審批和備案管理;負責合同示範文字的制定與使用管理;負責合同簽約授權管理;其它屬於合同管理的事項。

  (二)明確合同承辦人員職責

  合同承辦部門是指負責合同事項啟動和推進合同簽訂的主責部門。其應負責按相關規定以招投標、談判的方式選擇合同相對人,並組織合同談判和起草工作。因此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合同簽訂的前期工作進行充分的準備。

  (三)設定合同執行專人專責制度

  執行合同的部門或單位是合同履行的責任主體。合同執行單位包括負責合同履行的合同承辦部門、合同簽訂後實際承接合同履行工作的其他部門或單位。合同執行單位全面負責合同履行工作,其主要職責為:按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催促合同相對人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接受或出具合同履行相關資料;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合同履行驗收;實時跟蹤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報告合同履行異常情況,收集相關證據,按規定程式對異常情況進行處理;提出合同變更、結算、解除申請;建立合同履行臺帳及檔案。合同執行單位應對每份合同指定履行負責人,負責具體合同的履行工作,確定其許可權,需要其簽署合同履行相關檔案的,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三、發揮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在裝備製造企業中的作用

  一是,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在裝備製造企業的機制建設中,設立總法律顧問,對企業整體的法律事務進行方向性把關和設計,重點針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調整。二是,建立合同崗位法律顧問資格上崗制度。合同綜合管理崗位要對合同條款等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進行綜合把關的重要一環,因此對於管理方式的熟知、相關法律知識的掌握與運用,對於合同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規範性具有很總要作用。因此應該對於該崗位的人員勝任條件進行嚴格的限制和特殊能力要求,透過規章制度明確,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原則上應當配備專職合同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合同綜合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