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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腳踏車的論文怎麼寫

關於公共腳踏車的論文怎麼寫

   在提倡綠色環保、節約能源的今天,推行公共腳踏車交通系統是社會發展的一個趨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公共腳踏車的論文怎麼寫,歡迎閱讀。

  自2008年杭州引入公共腳踏車專案以來,全國各個城市掀起了投資公共腳踏車專案的浪潮。公共腳踏車作為一種綠色交通工具,靈活、便捷、節能,已獲得各城市市民的重新審視和接受,也得到了各地政府的認可和推廣。腳踏車由個體交通向公共交通轉化,體現了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戰略的新思維,解決了公交地鐵最後一公里末端交通問題。但隨著公共腳踏車專案的不斷投資擴充套件,規模總量越來越大,其在運營模式、經營管理等方面也出現了一些共性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製約著公共腳踏車的正常運轉和進一步發展。

  一、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投入的有限性和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影響公共腳踏車良性發展。目前,國內公共腳踏車運營主要有“政府投入+企業運營”和“政府引導+企業投資運營”模式,後者是指政府提供網點用地、用電等必要條件,出讓部分廣告資源給運營公司補貼,公司負責專案前期建設投入和具體的運營服務。企業在接手公共腳踏車執行之前,必然經過慎重考慮,層層論證,公共腳踏車經營,雖不能為企業帶來暴利,但若能正常運轉,應該能為企業帶來一定的利潤。

  (1)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影響公共腳踏車的持續發展。從目前各地運營情況看,由於企業對利益的追逐,短期內追求最大利潤,涸澤而漁,缺少對基礎設施的再投入,加上政府監管缺位,使得公共腳踏車運轉難以形成良性的、有序的發展態勢。例如,山東煙臺市在2010年由****發展基金會投資109個站點,1300輛腳踏車,後來處於執行停擺狀態,不得不向政府要求補貼;湖北武漢市早在2009年就大規模啟動公共腳踏車專案,成為我國首個在全市範圍內推行免費公共腳踏車服務的城市,最高峰時,佈置上千個站點,擁有腳踏車10萬輛,綜合排名世界第3,然而由於該專案交給民營企業壟斷經營,運營企業重利輕服務,政府既缺乏制約措施,對其經營狀況也不掌握,使得該專案在執行4年後“癱瘓”。(2)公共腳踏車收費低廉,入不敷出。據瞭解,公共腳踏車在規定時間內免費試用,超出時間(多設定為1小時)即採用階梯收費方式,但每年收取的租賃費用相對於高額的建設費和運營費,幾乎是杯水車薪。(3)公共腳踏車作為公益專案,持續投入少。公共腳踏車作為公益專案,政府本應該透過一種適度的、持續的投入,微利模式的運營,以及後續積極的監管,保證公共腳踏車的良性運轉。

  (二)資產管理水平有待提高。(1)佈局設定不合理。公共腳踏車站點佈局與人口密度和人流量不協調,是很多城市普遍反映的情況。在旅遊景點、人流量比較大的區域站點分部少,對使用的便利產生影響。以北京為例,其公共腳踏車當前已經達到5萬輛,但相當於北京的人口,普及率還遠不夠,不少市民反映,公共腳踏車離小區較遠,不夠方便,尤其是小區到地鐵站的必經之路普及率遠跟不上。(2)系統有待升級完善。方便居民隨借隨還的公共腳踏車,有時會因某站點鎖樁滿員而造成還車困難,或者在同城市間存在兩套不同的系統,不能互通,使得公共腳踏車不能跨系統借還,或因為租借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無法正常還車。由此造成的損失目前多數城市都傾向於由租借者承擔,這樣顯然不妥,在專案具體執行中就大量存在這類糾紛事件,導致居民使用公共腳踏車心存顧慮。(3)存在安全隱患。由於城市公共腳踏車的分期投入,不同地區腳踏車規格型號、質量參差不齊,加上保養維修不及時,造成一些腳踏車存在破損,給租車人帶來了安全隱患。目前,損壞的腳踏車與車況良好的腳踏車混雜在一起,由於公共腳踏車的零部件本身有細小的特點,市民在借車和車輛管理人員進行車輛排程時都不易發現問題,造成損壞車輛在停駐站點得不到及時維修,給公共腳踏車的迴圈使用帶來不便。

  (三)腳踏車破壞嚴重,機制設計有待完善。縱觀全國推行公共腳踏車專案的`城市,普遍存在腳踏車損壞嚴重的情況。除了正常的自然磨損,還存在一些人為的破壞。在呼和浩特,當地執行的1萬多輛公共腳踏車損壞率高達65%,其中5%來自部分市民的暴力虐車,35%由於使用不當,25%源於腳踏車自然折舊。因此,如何透過合理的制度設計,施加必要合理的懲治措施,激發全民保護公共腳踏車的覺悟,是解決公共腳踏車人為破壞的關鍵。

  二、幾點建議

  (一)確定合理的投資模式,強化政府監管力度。從實踐經驗來看,以企業投資為主的模式前期費用高,運營過程中只顧收入,日常維護不積極,容易造成經營困難;而公共腳踏車專案本身作為改善民生和保護環境為目的的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關係,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堅持公益性服務定位。為此,建議公共腳踏車專案建設運營採取“政府投入+企業運營”模式,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不斷完善管理機制,強化統一協調監管。

  (二)多渠道增加收入來源,保證公共腳踏車良性運營。作為公益事業的公共腳踏車,政府需要加大支援力度,給予公共財政補貼。除此以外,運營者可以透過公共腳踏車車身、停車站點廣告和語言廣告等渠道,增加廣告收入;透過租賃承包停車站點的攤位,在站點開展多種經營,如提供食品、飲料的銷售,或辦理公交卡、手機充值繳費服務等,增加收入來源。

  (三)完善公共腳踏車專案系統建設,提升公共腳踏車維護管理水平。(1)合理確定規模,科學規劃站點設定。腳踏車停靠點少,就會借還不方便;停靠點多,則需要的車輛裝置維修維護、人員工資的開支就多。建議本著既方便市民,又減少成本的目的,根據現實需求和自身實際情況,認真研究人流分佈特徵,參考市民意見,科學規劃公共腳踏車投放量,將站點規劃與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公交地鐵線路相銜接。(2)增強租賃系統的穩定性和易操作性。首先應以便民為目的,在不同租賃點實現通借通還。目前,山東省在全省範圍內實現了公共腳踏車租賃點的通借通還。此外,針對“滿樁與空樁不能及時響應、各停駐點資訊不能共享”等公共腳踏車管理的軟肋,可以透過資訊化技術的實施逐步解決,如安裝車輛車況監測顯示系統、停駐點監控系統、車輛使用實時記錄系統等。(3)使用結實耐用腳踏車,保障騎車人安全。公共腳踏車的質量是關乎使用者安全的重大因素。考察國內使用公共腳踏車經驗,採用前期投入相對較高的安全耐用型腳踏車,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使用者的安全,在長遠看又能比普通公共腳踏車節省開銷。公共腳踏車應當選取統一規格、安全效能高、結實耐用的車輛使用,並隨時維護保養,決不能因其為公共產品就使用低質量產品以次充好。作為公共產品重要民生工程,公共腳踏車的質量不能含糊。

  (四)完善機制設計,約束和減少對公共腳踏車的破壞行為。可採取對站點設定監控攝像頭,實時監控;採用差異化零部件,與市民自家車輛間不能互換;設定腳踏車身份識別器,對車輛進行跟蹤定位等措施,來防止偷竊和惡意損壞的現象。此外,要建立公共腳踏車信用體系,推行公共腳踏車使用積分制,將公共腳踏車使用透過信用積分的方式納入信用體系,對於存在長時間霸車不還、使用過程導致腳踏車、鎖車器等裝置損壞但不予賠償等不文明行為的市民,將其拉入系統黑名單,終止繼續使用公共腳踏車的權利。總之,防止公共腳踏車被偷竊和破壞,要將柔性的道德說教、剛性的規則規範與合理的機制設計相結合,透過更加人性化的規章制度和技術設計,使公共腳踏車專案得到更好、更持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