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的目的論文
網路安全問題日益升溫使我國資訊網路管理與運用面臨嚴峻挑戰。網路監管機制缺乏統籌協調,相關監管部門多是“分兵把守、各自為戰”本文是小編精心編輯的網路安全的目的論文,希望能幫助到你!
網路安全的目的論文
一、當前網路安全形勢的主要特點和趨勢
(一)主要大國加緊制定和完善網路安全戰略
美國首次將網路安全置於恐怖主義之前,列為美戰略安全最突出問題。美國雖網路實力超強,但對網路的依賴也最大,面臨來自其他國家和非國家實體的網路攻擊多重威脅,因此在以網路為抓手全面鞏固其政治、軍事、經濟霸權的同時,也對包括我國在內主要國家網路能力發展日益焦慮。奧巴馬上任不到4個月,就將網路戰爭視為“最嚴重的經濟和國家安全挑戰之一”,承認網路戰爭“從理論走向實戰”。美國相繼發表《網路空間國際戰略》、《網路空間行動戰略》、《網路空間政策報告》、《國家網路作戰軍事戰略》等政策檔案,將網路空間治理重點“從國內擴充套件到國際”、“從被動防禦轉向武力報復”以構建全球網路霸權。美國又啟動“大資料研發計劃” 將其定義為“未來的新石油”,視資料主權為繼邊防、海防、空防後的又一大國博弈空間。英、法、德也分別出臺了《新版英國網路安全戰略》、《資訊系統防禦和安全戰略白皮書》、《國家網路安全戰略》等報告,明確將把網路空間威脅列為國家生存發展所面臨的“第一層級”威脅和“核心挑戰”網路安全被提升至國家戰略高度,並視網路攻防建設與陸、海、空三軍建設同等重要。在美國的背後支援下,北約網路防務中心也釋出了《網路戰適用國際法手冊》,該手冊是國際上首個就網路戰適用國際法問題做出規範的檔案,標誌著網路戰日益從“概念”走向“現實”,反映出網路安全正逐步上升為西方核心安全關切。
(二)網路空間軍事化程序明顯加快
美、英、德、俄、日、韓、印、澳等國相繼組建網路部隊,紛紛成立“網路司令部”或“網軍”,加強資訊戰研究和投入,研究資訊戰戰法和戰略,研發的高破壞性“網路武器”已達千種之多,資訊戰已經成為美國等西方大國對我牽制遏制的重要手段和選擇,我國面臨的資訊戰威脅趨於上升。美國是網路戰的先行者,在網路空間謀求壓倒性軍事優勢,實現制網謀霸。美軍網路司令部人數為8.87萬人,透過啟動“國家網路靶場”專案多次舉行網路戰演習,並注意在常規聯合軍演中注入網路戰元素。美國還定期邀請英、法、韓等國參與“網路風暴”演習,加強多國間資訊共享和危機聯合處置能力。韓國組建200人組成的國防情報本部網路司令部。印度國防部擬在2017年前組建7個資訊戰旅和19個資訊戰營。日本提出建立以應對網路攻擊為核心的組織機構並培養相關人才。此外,各國網路戰策略也正發生由守轉攻的變化,出現將網路攻擊視為武裝攻擊的趨向。北約出臺的《網路戰適用國際法手冊》明確提出網路戰在現實中可能產生與實戰相似的效果,並不因為發生在網際網路上就不是戰爭,國際法同樣適用於網路戰。美日等國已明確表示將推進攻擊型網路部隊建設,必要時發動網路戰爭。值得關注的是,美、俄己開始發展“先發制人”的網路刺探與反制能力,強化網路戰攻擊手段,以實現“以攻代防”、“以攻促防”網路空間的攻防對抗更趨複雜嚴峻。
(三)圍繞網路規則的國際鬥爭加劇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大國出於政治需要,把網路變成推行國家政策的工具,人為地誇大網路空間的整體性和開放性,引入“基本人權”概念,鼓吹“網路自由”、“人權”高於“主權”,藉此否定國家“網路主權”。他們宣稱現有國際法原則可適用網路空間,沒有必要制定新準則,反對設立全球網際網路治理機制,大力阻止由聯合國等政府間國際組織介入網際網路治理,聲稱監管網路有損言論自由,將削弱和抹殺技術創新,不利於保護智慧財產權。堅持網路規則應以由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消費者等組成的“多利益攸關方”模式共同制定,強調行業自律,真正實現網際網路自由、開放、無界和安全。美國公佈的《網路空間國際戰略》就強調要力推美國網路“法治”觀,網際網路使用應顧及“法治、人權、基本自由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美國首先要同“立場相近國家”進行協調,確立輿論主導權,然後由點到面,逐步擴大國際合作,最終確立新的規則,以爭奪“網路治理”的主導權和絕對控制權。為此,他們竭力推動各方加入歐盟的《網路犯罪公約》和“倫敦程序”等機制,企圖在聯合國框架外建立網路空間國際規則體系,來削弱甚至取代聯合國主導的網際網路治理論壇。
廣大發展中國家不滿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大國對網際網路資源的壟斷和控制,擔憂網路監管不力可能破壞本國社會安定甚至危及國家安全。堅持政府對網路空間擁有管轄權,關注濫用言論自由特別是網路言論自由損害他人權力和尊嚴。呼籲建立多邊、透明和民主的網路國際治理機制,強調發揮聯合國等政府間國際組織在網際網路治理方面的主導作用。中、俄及非洲、阿拉伯國家成功推動2012年國際電聯國際電信世界大會將網際網路發展、接入權及網路安全等問題納入新修訂的《國際電信規則》及有關決議,儘管美國及一些歐盟國家拒絕簽署,但該規則對今後的網際網路治理必將產生積極影響。總之,網際網路日益滲透到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安全、經濟、社會利益相互交織,已成為各國的必爭之地。
圍繞網路安全問題,各主要大國之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衝突和矛盾必將長期存在。網路國際治理領域的鬥爭,也勢將成為繼氣候變化之後以一個各國利益激烈博弈的新戰場,其鬥爭的尖銳性、複雜性將更加突出。同時也要看到,網路安全面臨的挑戰和威脅具有全球性質,各國有著巨大的共同利益,國際社會對於網路空間國際合作的必要性也有普遍認識。圍繞網路安全問題,近年來聯合國、歐盟、20國集團、上合組織、金磚5國等多邊合作及美與中俄印、中英等雙邊“基層”對話趨於活躍,反映了各國攜手共同有效應對具有合作的巨大空間。
二、維護我國網路安全之對策
網路安全問題日益升溫使我國資訊網路管理與運用面臨嚴峻挑戰。我國網際網路普及率近40%,部落格使用者超過2.94億,微博使用者超過3億,2011年就有5.13億網民和8.59億手機使用者,是全球網際網路使用人口最多的國家,預計2014年我國即時通訊使用者規模將達到6.3億人。網民中年輕人佔比高,20歲以下超過35%。但網路監管手段相對滯後,網路立法尚處起步階段,有關法規條文不夠明確。網路監管機制缺乏統籌協調,相關監管部門多是“分兵把守、各自為戰”的資訊保安防控思路已不適應網路空間安全威脅的新變化。硬體上我國自主研發的網路監管技術有限,專職從事網路輿論引導和監管的力量也嚴重不足,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平臺和切實有效的資訊保安保障體系還未形成,業務協同和資訊共享工作亟待加強,我國資訊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受到國外遏制與滲透,華為與思科、摩托羅拉之間的殘酷競爭就是明證。
摩托羅拉曾在2010年7月突然在美國控告中國深圳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盜竊其商業秘密,半年後華為反擊,起訴摩托羅拉,理由同樣是智慧財產權遭侵害,旨在阻止摩托羅拉非法向諾基亞西門子網路轉移華為自主研發的智慧財產權。最後雙方已達成和解,也證明之前所有有關華為侵權的指控毫無根據。華為經過與思科、摩托羅拉多年的鬥爭,終於學會了維護自身智慧財產權。網路安全問題已成為涉及我國戰略安全和綜合安全的重大課題,網路空間已成為大國博弈的新戰場,利益衝突愈加激烈。我們既要充分認識網路安全形勢的嚴峻性、複雜性和緊迫性,也要看到網路安全問題存在轉“危”為“機”的空間,化挑戰為機遇,加強戰略謀劃,內外兼顧,趨利避害,維護我國網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