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勞務合同>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通用6篇)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通用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檔案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勞務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工程施工圖紙所含土建工程專案(具體見5.2)

  第三條、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 以甲方開工令為實際進場日期,伐板基礎墊層施工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期,以所承包工程竣工時間為結束,總施工天數為: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合格

  第五條、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合同價格:本分包工程採用固定單價(鋼筋工、木工、瓦工)的形式,按 元/㎡建築面積計價及地下室,完成圖紙內雙方約定的全部工作量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1)安裝;模板的製作與支設,磚胎膜的砌築;內搭設與拆除、歸類堆放;

  (2)甲方提供塔吊、人貨電梯、攪拌機械等,操作工及其工資;

  (3)其他所有土建所需小型工具附件;

  (4)在圖紙會審以後有分部分項工程,實際變更增減,在結算中增加或扣除增減工程量勞務費用。

  第六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2.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裝置、材料等。

  3.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期和質量;

  2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

  3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5由於違章操作造成工傷事故,並承擔一切經濟費用於法律責任。

  第八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量計算:按設計施工圖紙,工程變更籤證聯絡單,有關會議紀要及相關簽證證明等按實結算;

  2、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乙方完成的月形象進度工程量(分項工程)支付70%的勞務費用,每棟封頂支付到已完工工程量的85%,區域性(分項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已完工工程量的95%;餘款在兩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爭議

  1. 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協調期間結束後,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甲方仍不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甲方必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 . 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 乙方在施工中不能按甲方合理安排的工程進度完成工程量,或人員不足造成工期延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場,並不與結帳。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不可抗力:執行國家通行條款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而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補充條款

  乙方僱傭的勞務人員不得多餘20%亳州市常住人口,有此現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專案的 工程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該工程為 ,地點在 。

  二、承包方式與要求

  該工程甲方採取分工種,單價組合成總價的形式,以包稅、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單價與內容

  經雙方協商,該 工程按 的承包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其承包單價包括以下內容: 等內容。

  四、工程質量與安全

  根據規範要求,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增強安全意識,帶隊及班組負責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強調安全操作,帶好安全帽,裝好安全網繫好安全帶,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五、付款方式與工期:

  六、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格審查,對乙方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實施處罰,經濟賠償及辭退的權力。

  2.甲方根據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實施工程承包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執行。

  3.甲方提供給乙方儘可能方便的施工條件,並按勞務合同約定和業主付款情況支付勞務費。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資質並有權對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動承擔合同內容的全部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乙主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出現的人身傷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並提出自己的見解,供甲方參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不得瞞報,私自使用。同時乙方應提供人員名單、身份證。

  5.為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證工程足夠的勞動力,不得消極怠工。

  七、違約責任與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須追究違約方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損害公司信譽、現場裝置及對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並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3.屬於乙方自備裝置,自帶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須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對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藉口影響開程質量和進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工程名稱:高爾夫都市花園住宅小區1#、2#、6#樓、2#人防工程。

  1.2分包工作內容:主體結構圖紙內的全部工程量,包括外架搭拆、所有安全防護、前期鋼筋除鏽、模板拆除、現場清理等工作內容,(人防工程包括挖土清槽,打釺、回填土、)

  第二條:承包方式

  勞務分包、建築平方米包乾,包輔材,小型工具,小型機械, 臨時用電用水,施工放線等。

  第三條合同價款:

  承包價格每平米建築面積所有包乾單價 元,(人防單價 ),面積以實際發生工作內容,面積按定額規定計算。此價格為最終平方米包乾價結算,不再調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

  進場第一個月不結算、第二個月底開始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到總工程量的 、當年停工後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 、春節前支付到工程量的 、留 一年保脩金。

  第五條: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責任

  5.1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5.2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工作,搞好進場人員安全教育,做好現場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出現安全事故,承包方自己負責。

  5.3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工人安全意識,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和各項安全處罰措施條例。

  第六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6.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

  6.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各分項工程必須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驗。

  6.3承包方必須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專案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6.4為了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提高工人質量意識,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各項工程質量處罰措施條例。

  6.5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 ,質量檢驗準及施工圖為依據。

  6.6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

  6.7工程驗收承包方必須組織人員參加驗收,並做好驗收前的準備工作,如發現施工質量問題立即整改返修並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七條:工期要求

  7.1施工工期;合同內主體結構2010年6月10日前全部封頂、延誤工期按每天20000元罰款。

  7.2必須嚴格執行雙方約定工期,承包方根據工期要求組織素質高的施工人員進場,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嚴格按進度計劃施工。

  第八條:文明施工

  8.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保持現場整潔,做到工完料清,材料碼放整齊。

  8.2對宿舍區標準,雙方約定如下:食堂,宿舍要保持衛生,宿舍不準自開小灶,不準賭博,(生活區宿舍照明安裝電錶收電費),用電不得私拉亂接,如需接電,必須報專案部許可,經專業電工安裝,工地不得私開小買部。

  第九條:材料機具供應

  9.1本工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裝置為:龍門架、升降電梯、攪拌機,二級以上電箱,電線。

  9.2承包人自備的機具為:小型機械、小型工具、二級電箱以下的電纜線,電箱等

  9.3所有防護用品,防護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由承包方承擔。

  9.4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機械裝置,由發包人供應到現場(400米內)、

  9.5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機械、鋼管、扣件、等與發包人共同清點,辦理手續,承包人負責保管,因承包人保管不善丟失的材料 、機具機械、鋼管、扣件、等按市場價格賠償,並從勞務費中直接扣除。

  承包人指定 負責簽字驗收,發包人指定 負責簽字。

  9.6本工程材料,材料的使用實行限額領料制度。嚴禁浪費材料,發現材料浪費,雙倍價格賠償,(正常損耗除外),承包人按計劃提料,租賃材料在現場超過3天不用以及超過約定工期的租賃費由承包人承擔 。

  第十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0.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每棟樓水一個介面,電一個二級箱)等大型機械。

  10.2負責提供施工圖紙(一棟樓一套),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 。

  10.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0.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0.5負責施工圖紙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進度計劃和專項方案。

  10.6負責對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現場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監督,發現有違反約定規定,發包人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改,承包人承擔造成的損失。

  10.7負責組織工程驗收工作。

  第十一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1.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工人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55週歲。

  11.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特殊工種證件及身份證影印件)。

  11.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作業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服從發包人的統一安排。

  11.4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變更洽商進行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成品保護、愛護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裝置及其機具。

  11.5承包人必須服從建委,安全站,質檢站,監理,專案部等單位檢查。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11.6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

  11.7承包人負責所有作業人員的“三險”。

  11.8承包人必須向發包人提供勞務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專案經理證,技術員,安全員資格證書等管理人名單及作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特殊工種操作證。

  第十二條:承包人違約責任

  1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7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無條件退出施工現場。發包人按其完成工程量75%辦理結算,餘款作為發包人二次選擇承包隊伍的經費和因此造成的損失。

  12.2承包人未按發包人規定要求進場的施工人員,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並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12.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意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保修期滿,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4

  12月1日,我市全面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截至12月12日,全市共辦理載入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1335戶,其中新開業1038戶,變更或換照297戶。新政推行給個體戶註冊登記工作帶來了便利的同時,一些細節問題也逐漸顯現,亟需解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

  監管人員反映:一些個體戶對“兩證整合”的認知有偏差。監管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部分個體戶認為,“兩證整合”改革使得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合併成為了新版的營業執照,既然不用再單獨辦理稅務登記證,那便意味著個體戶取消了稅務登記,有些甚至認為從此個體戶就不能開發票了。實際上,新政並非意味著取消個體戶稅務登記,稅務登記的法律地位依然存在,作為個體戶經營者依然有納稅的義務。

  視窗辦事人員反映:一是新政推行初期登記視窗人手緊缺。改革後,對申請辦理執照註冊的群眾來說,需要提交的資料與證明與之前並無二異,但對登記視窗辦事人員來說,視窗實際操作中需要發放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書、核准(或不予核准)通知書並向稅務部門傳輸開業資訊,按照往年經驗,在年報前、各項集中整治前後等特殊節點,個體戶辦照、換照數量往往會井噴,容易造成受理的資料積壓,執照的辦結時限被拉長,目前各個登記視窗人手緊缺問題凸顯。二是“兩證整合”執照登出可能存在流程不順問題。根據新政規定,視窗在辦理“兩證整合”執照登出時,需先在相關係統(資料交換系統)對個體戶進行稅務主管機關查詢其是否辦理了涉稅事宜,再進行分類操作,但目前供查詢的資料交換系統模組及操作方法尚未完善,視窗人員無法查詢,也無實踐“模板”可供參考。

  辦事群眾反映:一是有些部門簡單理解“兩證整合”改革,在辦理業務時,要求個體戶提供“兩證整合”的新版執照。二是個體戶登出登記手續不減反增。“兩證整合”後,《個體工商戶登出登記業務》在對提交資料的要求中,規定“已取得載入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營業執照且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登出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相比改革前直接由經營者(或委託代理人)持執照到視窗進行登出,改革後卻還需提交《清稅證明》,這反而比之前繁瑣了。

  因此,基層建議在以下幾方面發力,繼續推進“兩證整合”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傳的深度解讀。透過官方微信公眾號推送、在註冊登記視窗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準確傳達“兩證整合”的深層含義,並在辦理過程中一方面告知申請人執照副本背面載入內容“領取載入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應持營業執照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按期申報、繳納稅款”,另一方面及時將登記資訊傳輸到相關部門。

  二是增強配備視窗人員力量。盤活人力資源,落實註冊視窗政策引導、資料指導填寫、“雙告知”等工作的專人專崗,減少受理資料積壓,不斷縮減辦照時限,保證“兩證整合”工作的順利過渡。

  三是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作。將新政內容、實施細節及時與銀行、環保,街道等其他部門溝通,統一各單位對個體戶“兩證整合”的要求和宣傳口徑,避免個體戶被其他單位強制要求換新版執照。

  四是深化個體戶簡易登出工作。探索推行個體戶“兩證整合”營業執照的簡易登出工作,在准入和退出兩方面均實現最大便利化。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5

  隨著20XX年度年報工作進入尾聲,基層發現年報過程中“殭屍”類個體工商戶大量存在,嚴重影響了年報工作掃尾及後續監管的.開展。開展依職權簡易登出,能有效破解“殭屍”戶口的問題,但該項工作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顯性問題:

  一是“簡易不簡”。此種依職權簡易登出機制的執行,參照的是執法辦案的工作思路,實際上操作流程特別複雜,監管部門需依次進行告知、立案、核查、審批,直至登出錄入及公示,期間經歷十個步驟,在設立過程中每一個步驟都有其法律意義,任何一個程式的缺位都有可能引發履職風險,大大增加了市場監管一線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

  二是“簡易不易”。目前簡易登出的操作便利性不足,相關業務系統有待進一步完善和升級:如操作軟體中缺乏必要的邏輯計算和分析功能,大量的資料補充與核對依賴基層一線執法幹部的手工錄入,需要一線基層所(分局)幹部投入大量精力使用人工開展走訪調查、整理資料、證據收集註銷錄入等工作,消耗佔用了大量的行政資源,在“三局合一”後基層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的背景下,要大批次開展此項工作,一線幹部普遍反映不堪重負。

  為切實提高個體工商戶簡易登出工作的效率,基層建議:

  一是完善法規,加大制約處罰力度。進一步修訂《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管理功能和震懾功能。尋找法理依據,增加未依法按時年報的制約措施,探索在法規層面增加自動登出功能,以達到“一鍵式”登出或自動吊銷的能力,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探索設定嚴格的失信懲戒機制,構建從行政處罰到市場禁入制度的多維度懲處網路,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二是最佳化程式,升級電子化流程。進一步強化信用監管體系建設,高度重視年報及相關係統的資訊化建設。把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管理作為信用監管程序升級換代的主要方向,在程式中完善資料匯入、修改及其他處罰的功能。最佳化公示公告介面,探索登出資訊的自動生成和傳送,暢通市場監管與稅務、環保、安監、銀行等各單位的資料共享和互通渠道,並實現必要時紙質存檔一站式列印的功能。

  三是紮實基礎,轉變工作思路。一方面鼓勵基層監管部門搭建穩固的年報工作基礎,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市場經營主體資料蒐集和錄入等工作上,擴大與其他部門的年報資料鏈接聯動範圍,實現功能上資料自動比對及分類合理後續處置。另一方面擴大年報工作在國民群體中的影響,縮短商事制度改革帶來的磨合期,實現年報工作流程制度化規範化升級,摒除“運動式”工作方法帶來的不必要剛性考核,徹底釋放基層工作活力。

  個體勞務合同標準版6

  按照國務院《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的要求,國家工商總局於8月27日公佈了《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並將於10月1日開始實施,大家關注已久的個體戶年度報告辦法終於出爐,新法的實施對於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是一大進步,然而其在農村地區實施過程中卻存在一些問題需引起工商部門重視。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可操作性不強。《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或者以紙質方式報送年度報告”。這就是說個體戶可以網上年報也可以紙質年報,這看似方便群眾但實際情況是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農村地區由於資訊閉塞,經濟條件差,個體戶文化程度低,對現代資訊科技難以掌握,更沒有電腦等硬體裝置,不具備網上年報的硬體與軟體條件;對於紙質年報雖然不像網上年報要求那樣高,但是與之前推行的驗照制度一樣,對於那些處在偏遠農村地區的個體戶仍然存在交通條件、法治意識、文化素質等方面的制約,工商部門在推行年報制度過程中難度較大。

  二是年報約束力有限。《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規定:個體戶工商戶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年報時間,逾期不年報將被列入經營異常狀態;個體戶未年報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補報紙質年度報告並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恢復其正常記載狀態。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以前個體戶驗照制度處罰過重的問題,然而其約束力卻有限,個體戶不像企業經常涉及到貸款、融資、籤合同等事務,對自身信用信譽看很重視,他們主要從事小規模經營活動,認為年報與否並不影響其經營,即便被列入經營異常狀態也無所謂,反正又沒有實質性的處罰,按照《辦法》規定,個體戶無論多長時間未年報,當他們涉及到貸款等事務需要解除經營異常狀態時交一份年報到工商部門就可以解除異常狀態,平時就覺得無所謂了,對於每年一次的年報存在一定牴觸心理,久而久之個體戶越來越不重視年報,年報約束力就可想而知。

  三是推動年報實施困難。目前,基層工商部門食品監管職能、人員劃轉工作基本完成,基層工商部門人員減少、任務繁重、青年幹部流出、農村與城區監管人員比例失衡等問題逐漸凸顯,加之部分崗位人員調整致使部分幹部職工從心理上、工作幹勁上均出現一定鬆動。農村地區基層工商所轄區面積大,個體戶分佈面積廣,許多店鋪分佈在偏遠鄉村,這就給工商部門宣傳和推行年報制度帶來較大難度,如按照《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將未年報個體戶列入經營異常狀態那勢必會導致列入經營異常狀態個體戶數量龐大,從而失去其應有的警示意義。

  四是誠信體系建設難。個體工商戶驗照改為年報制度後,對大力推進市場主體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資訊公示和共享等手段使市場主體相關資訊透明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由於部分基層工商部門市場主體徵信體系、監管體系、資訊公開、退出機制仍不完善,誠信體系建設還處於“紙上談兵”的初級階段,如何實現市場主體誠信體系建設適應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是對基層工商部門提出的一大難題。

  二、對策建議

  一是強化宣傳,提高認識。首先基層工商部門應利用日常巡查、走訪慰問、法制宣傳等契機,透過發放宣傳資料、招貼公告、村社播音等形式,向廣大個體工商戶宣傳年報的時間、要求、目的、原則,以及實施年度報告制度的意義,最大限度擴大政策知曉率;其次對主動上門年報的個體戶由視窗人員積極動員他們向身邊的群眾宣傳讓未年報的個體戶及時年報。

  二是加強聯絡,及時提醒。加強走訪,透過走村入戶上門告知個體戶年報時間及所需材料。同時,充分發揮現代通訊科技優勢,利用電話、簡訊、QQ群、微信等現代化的通訊手段和個體工商戶進行聯絡,及時提醒個體工商戶按時年報。

  三是制定處罰細則,增強約束力。工商部門應區別企業年報制度根據個體戶實際特點制定處罰細則,而不是一味地實施將違規經營戶列入經營異常狀態這種對個體工商戶不太具有約束力的處罰,透過增強年報制度的約束力以達到其應有的作用。

  四是完善機制,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當前工商部門應大力推進市場主體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資訊公示和共享等手段使市場主體相關資訊透明化,完善市場主體徵信體系、監管體系、資訊公開、退出機制,建立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公安、交通等職能部門資料共享的信用資訊平臺,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監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