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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

有關勞務合同範文彙編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務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務合同 篇1

  勞務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勞務合同 篇2

  用人單位如何規避用工風險的思路

  勞動法講座

  20xx年:廣州仲裁機構共受理1.6萬多件,涉及經濟標的3.63億,廣東本地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去年統計的數字是將近6萬件,這些資料都有快速上升的趨勢。勞動用工方面出現的法律糾紛不容忽視。

  對一些較大的用人單位,如果不注意這方面的問題,可能隨時陷入一個標的達幾百萬的訴訟和員工的非法罷工。其後果是不僅影響了公司的正常運作,影響了公司的聲譽,為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更為社會增添了不安定因素。如果企業能夠在事前就諮詢相關專業人事,合法用工,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成本,節省人力物力,更能樹立起公司的良好形象。

  針對這謝情況,我們準備了這期勞動法講座。初步向企業展示了勞動用工方面的法律,提出經常會出現糾紛的地方。我們的目的是希望為企業建立一個合法的用工環境。

  一、糾紛起因:

  從統計資料來看,勞動合同有關的糾紛佔了資料的一半:包括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及相關的經濟補償賠償問題。

  原因:主要是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時,不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勞動合同不規範甚至無效,或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執行勞動合同過程中違反法律的規定。

  那麼什麼是勞動合同呢?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承包合同有什麼區別?

  1、勞動合同的概念

  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作為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具有特定的法律屬性,主要表現在:(1)它是諾成性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勞動合同即成立,法律不要求以勞動者提供勞動或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合同成立的前提。(2)它是附合性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勞動合同

  內容意思表示一致的過程,在實踐中通常表現為由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主要條款附和表示同意的過程。只要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主要條款不違法,這種附和性合意行為就即為法律所允許。(3)它是雙務性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負有義務,並且,各方所負義務既是與各自所享權利對應的代價,又是實現對方相應權利的保證。(4)它是從屬性合同。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者在身份上、組織上、經濟上從屬與用人單位,遵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用人單位勞動,完全納入用人單位的經濟組織和生產結構中。(5)它是有償性合同。依據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面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另一方面向用人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等勞動力再生產費用。(6)它是繼續性合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繼續存在,要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內繼續實現,其中,勞動者應當日復一日、周復一週、月復一月地履行其提供勞動的義務,用人單位履行其支付勞動報酬等義務的行為則應與此相伴隨。

  2、勞動合同與相鄰近法律形式的區別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的合同型別,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保管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信託合同和居間合同等。由於勞務活動也屬於勞動,接受勞務方應向提供勞務方支付報酬,因而,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相似。但兩者也有許多區別,主要是:(1)在勞務合同中,勞務提供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勞務方不是勞務接受方的成員,與勞務接受方無人格和組織上的從屬關係;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只能是自然人,他作為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成員而與用人單位有人格和組織上的從屬關係。(2)按照勞務合同的要求,勞務提供方應當向勞務接受方提供的,是勞務行為的物化或非物化成果;按照勞動合同的要求,勞動者只需為單位提供一定的勞動即可。

  (3)依勞務合同,勞務提供方需利用自己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務活動,並自行組織勞務活動和自擔風險;依勞動合同,勞動者利用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並在用人單位的組織和指揮下從事勞動,同時,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過程中的風險(比如工傷)。(4)勞務合同中的勞動報酬與商品交換的價款具有同樣性質,其數額確定須遵守商品定價規則,即成本(費用)加合法利潤,其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勞動合同中的勞動報酬是生活消費品的一種分配方式,須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勞動合同和承包合同:

  勞動合同也不同於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有企業外部承包合同和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之分。 企業外部承包合同,即企業經營承包合同,它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十分明顯。在承包經營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分別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和經營者,其內容以企業財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為核心;在勞動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分別為企業和職工,其內容以勞動力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為核心。

  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即企業內部責任制合同。它與勞動合同的相似之處在於:(1)承包關係和勞動關係都屬於企業內部關係,並且主體資格重合,承包人有的本來就是企業(發包人)的職工,有的則是因承包關係的確立而被企業(發包人)聘為職工;(2)承包合同中有的條款是關於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約定,所以在內容上與勞動合同交叉;(3)遵守企業規章制度,接受企業監督,是承包人和職工的共同義務。同時,它與勞動合同也有區別。承包合同以經營管理責任制為基本內容,勞動合同則以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為內容;承包人在其承包範圍內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者和管理者,而作為職工則在勞動過程中只是勞動者和被管理者;承包人對承包專案的經營成果負責,而僅作為職工則只對本人承擔的勞動任務負責;承包人的收入兼有經營收入和勞動報酬的性質,職工收入則只具有勞動報酬的性質。

  3、不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影響?

  很多用人單位都認為,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可以不受勞動法的約束,也可以不受限制的隨時辭退,勞動者手中也沒有把柄,投訴無門。加上有些勞動者自己也認為,不籤合同可以自由來去,不受合同約束。而每次就業都籤合同,到期了還要重新簽訂,雙方都覺得比較麻煩。

  但是,隨著現在勞動者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隨時可能被一些勞動者推上被告席而帶來一大堆麻煩。

  存在勞動關係而無勞動合同,在法律上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結果,勞動者如果在被用人單位辭退時而提起仲裁和訴訟,將獲得在合同期內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一樣的待遇。而且,其舉證很簡單,只要證明為用人單位在工作,受其管理就可以,(比如,工資單,有個案例

  中一婦女生育時候公司蓋章的產假證明單也起了證明作用)。所以用人單位如果誤認為沒有勞動合同就不會受勞動法的約束是不對的,勞動法,畢竟是偏向勞動者的利益的一部法。不簽訂勞動合同會使公司喪失本來可以擁有的權利。

  相反的是,公司如果能合理的簽訂勞動合同,則可以利用合同保護自己的利益,在後面將具體談到。勞動法這部維護勞動者利益的法,在無合同的情況下,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很充分的,而對用人單位,則是很不利的,所以,在招用勞動者的時候,要及時簽訂合同。

  (1)、合同可以約定適用期,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辭退,但是,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即使雙方約定了試用期也沒法律效力,雙方從建立勞動關係的第一天起就視為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如要立即辭退,就要支付30天的代通知金。

  (2)、合同可以約定勞動期限。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簽約多長時間,時間到,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會產生關於合同的糾紛。如果沒有合同,雙方就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就一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甚至代通知金。

  (3)、合同還可以在雙方發生爭議的時候,作為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首先,對合同的版本,我們建議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標準版本。用人單位有自己的版本也可以。但標準版本在內容上很全面,而且,不需要再浪費用人單位的人力去擬定,比較簡便。而且,勞動者也比較容易接受,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來補充合同中沒有的條款。 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在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 下面具體談談對合同各條款有什麼法律規定,該怎樣簽訂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1、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一個固定的時間,也可以根據需要簽訂沒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約定具體時間,但一定要約定合同終止的條件,否則,用人單位要終止勞動合同的時候,會很被動。但是否可以隨意約定呢?保麗:生產受市場的影響,會出現很明顯的淡季旺季之分,那麼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當企業生產受市場影響而需要大量降低生產量的時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不可以。法律規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需要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通知勞動者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約定合同終止的條件,有些限制:不能將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作為約定的條件。這種規避法定義務的約定不被認可。

  2、試用期:最長6個月。合同期限1-2年的,不超過60日,0.5-1年的30日,6月以下15日。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試用期內要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並且試用期包含在合同的期限內。試用期裡,用人單位如果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勞動者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是法律賦予雙方選擇的時間。

  再實際操作中,通常有下列幾種問題所在:1、有些用人單位為降低用人成本,在試用期內通常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等通過了試用期再繳納。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通常也不會為這個問題而提出異議。2、有些用人單位再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等透過試用期的檢驗,合格的才簽訂勞動合同錄用。3、有的用人單位單獨就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規定:試用期內勞動者也同樣享有各種社會保險,它是國家為了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即使雙方合同約定試用期可以不繳納,違法的約定無效。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存在很大的不利。法律規定,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這裡用可以的意思,是說雙方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而不是說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約定試用期。所以,試用期是根據勞動合同而來的。如果根本就沒有勞動合同,雙方就開始所謂的試用期,法律是不承認的,但是,雙方的僱傭關係卻不可否認,因此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將作為事實勞動關係處理。

  而單獨就試用期簽訂的勞動合同,則試用期長短對勞動合同長短的一些限制性的規定,將根本無法實施。因此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將作為事實勞動關係處理。

  試用期原本就是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是由於這些不當的做法單位很可能不得不遵守正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造成損失。正常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的項

勞務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勞動者:(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用工內容:

  甲方僱傭乙方為甲方的工程施工作業人員,乙方為甲方的電力工程(包括安裝、人力運輸等)進行施工作業。

  二、用工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僱傭為工程施工的臨時性用工。僱傭期限在____月以內。

  三、勞動報酬:

  乙方被甲方僱傭期間,工作地點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務時乙方無條件參與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按乙方的實際工作日計算,工資為每天()元整。若甲方沒有工作任務時,乙方不參與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報酬。

  四、支付方式:

  現金支付。

  五、用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和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的指揮,嚴格按照電力行業安全規範、質量管理措施、工程安全措施及組織措施進行施工,確保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工程的質量。

  2、如乙方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工作規定等或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應負全責。

  3、如發現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平等、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僱傭期滿,結清所有費用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4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施工內容

  洞身土石方的運輸。

  第二條 合同工期

  工期以進洞時間開始計算,15個月以內完成。

  第三條 合同價款

  第四條 結算和支付

  1、合同價款的結算:施工期間按建設單位批覆的當期計量進度進行結算,工程完成後,進行末次結算。

  2、合同價款的支付:當期工程價款按工程量結算單支付至70%,當期支付價款時,乙方需提供工人工資表,由甲方財務支付工資,支付工資後餘下價款為乙方所得。工程完工,安全、進度能滿足甲方要求的情況下進行末次結算,結算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3個月內支付至90%。其餘10%半年內付清。

  第五條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處理

  安全施工:甲方 、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如乙方違章施工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的責任。

  1、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甲乙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並作出書面記錄。

  2、按照有關規定,甲方乙方應分清責任,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負責組織檢查、驗收,監督乙方的工程進度、安全施工,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問題。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健康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乙方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由於甲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為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範圍內與過錯方對乙方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以及不服從甲方的管理時,如上班遲到半小時扣除每人每工作班50元,遲到1小時扣除每人每工作班100元,以此累計,當月遲到3次以上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期計價款的10%作為處罰。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車輛進場(保證8輛出渣車,配備熟練的駕駛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換、調整。

  3、乙方中途停工、怠工,甲方提出整改乙方仍繼續違約時,甲方將扣除乙方總金額的20%補償甲方的損失,並終止合同,要求乙方3日內退場。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調解或和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後終止,雙方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兩份,乙方持兩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本工程有關規定,為保證內側回填土的穩定性,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在施工中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地點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量及工期

  1、主要工程:M7.5漿砌石擋土牆 m3;結算時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2、工期:要求施工人員年月 日前進場,全部工程 年月日前全部完成。

  第三條 承包施工內容及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施工內容為M7.5漿砌石擋土牆,擋土牆基坑土方清除(挖機開挖剩餘土),擋土牆人工支砌,包括面石打鑿、支砌、勾縫、壓頂、做沉降縫、洩水孔等工作,基坑20cm內的清理、砌築、溝縫及養護。

  2、乙方承包方式為全部包工。

  第四條 工程質量及安全

  1、擋土牆必須密實,無空洞,塊石質地堅硬,水泥有出廠合格證且送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2、擋土牆表面必須平整,勾縫均勻美觀.

  二、施工安全

  1、乙方應安排現場安全技術管理人,把安全技術落實的到人,應對全體員工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技術指導及文明施工教育,對發生安全事故的班組,要處罰第一責任者及有關人員。

  2、乙方安全技術體系,現場管理人名單開工前報送甲方。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不戴者以相片為準,罰款50元/人。

  4、乙方在施工期內,由施工隊伍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包括人身傷亡、機械損失)均由乙方自負。

  第五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監督乙方施工進度和質量。

  2、提供電源到施工現場。

  3、提供施工圖紙和資料一套,負責施工軸線校驗。甲方負責擋土牆施工的所有技術指導工作,包括測量放線,高程控制,砂漿配比控制等

  4、維護施工場地社會治安秩序,處理與乙方有關的矛盾。

  5、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和工程款的支付。

  6、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7、甲方在乙方進場施工前,對乙方承擔施工的工程要進行安全交

  底,提出安全要求,並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二、乙方職責

  1、及時組織施工機械裝置和人員進場施工,在年 月日前完成施工任務,並服從甲方的施工排程,指揮和安排。

  2、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施工所使用小機具自己配備。

  3、甲方提供擋土牆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並運送至施工現場,乙方將毛石破碎成可施工大小。甲方將所需材料運送至施工點,由乙方進行攪拌,甲方不再另行計費。

  4、嚴格按本合同第四款質量要求和有關施工規範規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5、乙方必需無條件聽從甲方人員的指揮(有損工程質量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除外),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否則,所造成的後果乙方負全部責任。

  6、乙方必需按照相關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所施工工程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所導致的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材料及其他損失均全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的所有人員由乙方負責管理,施工期內的工作安全事故,及休息時間所發生的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偷盜、搶劫等一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與甲方無關。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及法律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必需約束管理好自已內部人員,嚴禁與當地村民發生磨擦,如發生打架鬥毆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9、乙方應對其在施工現場的勞務人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第六條 工程承包單價

  1、本工程單價按75 元/m3 進行結算;單價一次包死,無其它調整因素。

  2、工程量以乙方實際施工的數量由甲方驗收確認為準。

  第七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工程量後,經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予以記價,記價後兩個月內將工程款付給乙方。

  第八條 驗收方法

  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協助丈量實際工程尺寸,並計算出工程量及計算過程,由甲方現場施工員對乙方所計算的工程量核准。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或委託人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 方:乙 方:

  代 表:代 表: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年。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天工作八小時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專業知識培訓。

  4、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圖片及影片作為永久宣傳使用。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是教練,工資為元/月+提成(績效工資)。每月發工資時間為。工作期間因乙方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聘。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已包含保險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繳納保險費用。

  3、由於教練行業特殊性,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甲方將暫扣半個月工資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時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培訓。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按甲方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合同期內教學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進步的;

  B.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俱樂部規章制度的;

  C.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給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D.接待學員不周,經教育不改的;

  E.品行不良,侮辱學員,影響惡劣的;

  F.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醫療期間,不能從事原工作;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C.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

  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D.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且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招聘相應人員代替乙方工作方可執行。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俱樂部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相當於半個月的工資作為乙方給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雙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由俱樂部出資進行培訓、服裝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按規定賠償。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即給對方補償一個月當月的工資。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第六條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聯 系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7

  勞務輸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戶名: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月_____日起派遣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派遣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壹 年,試用期 壹 個月。

  2、派遣人員須具備的條件:男性,年齡18歲以上50歲以下,身體健康(符合甲方保安錄用標準)。

  3、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

  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合同期滿由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四、費用的支付

  (一)費用的標準:

  實行費用包乾制,按每人每月1600.00元標準支付派遣勞務費,每月共計人民幣壹萬陸仟元整(¥16000.00)。甲方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按月支付,由乙方提供10名派遣人員身份證,以發放工資形式支付派遣勞務費。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 3日後退回乙方,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甲方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人

  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四)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派遣人員索賠,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五)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四)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

  收並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派遣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乙方應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足額相關保險,被派遣勞務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傷、亡、病、殘等,由乙方辦理的相關保險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派遣人員進行索賠,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透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若需續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簽訂新的合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要求派遣足額勞務人員的,超過3天的,按實際天數及人數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當月勞務派遣費,連續一個月未能足額派遣勞務人員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2、對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員,乙方若超過3天未重派合格的勞務人員,甲方有權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當月勞務派遣費。

  十一、其他

  1、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負責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xx年____月___日

勞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籍 貫:

  用工形式: 勞務聘用

  甲方因 工程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 為韓城市瑞翔建築勞務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共同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該工程的 資料員 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 三年 ,從20xx 年 8月 1 日至 20xx年 7月 31 日止(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二)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員工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據借支單,年底甲方為乙方結算該年全部工資。

  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7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