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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的合同

勞動的合同【熱門】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的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的合同1

  甲 方:AA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三、 ;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解除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AA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型別(城鎮、農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鎮)____________社群(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重慶勞動合同範本。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甲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元,其支付專案為,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合同範本《重慶勞動合同範本》。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為____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第八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

  4.……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的合同3

  甲方:(藥品經營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資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於甲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現因 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係,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企業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備註:

  1.本解聘協議書籤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由於沒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預的關係,導致司法實踐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勞動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糾紛更是困惑著司法實踐,文章圍繞此方面展開探討。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首先應當對勞動合同法律關係有正確認識。勞動關係本質上是民事主體之間所產生的關係,因此其法律關係應當遵循私法自治原則,出於員工和用人單位地位的懸殊以及社會發展的利益衡量,對勞動關係又更多受公法律調整,所以是《勞動法》是公法與私法相融合而產生的法律,調整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作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僅體現了私法性的內容,也體現了公法的理念。當私法上的原則不能確保實質正義的時候,就要用公法的強制手段進行彌補,從而實現真正的公平和正義。也就是說法院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應當遵循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國家公法干預的統一,這是我們正確審理勞動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確理解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基礎。解除勞動合同爭議主要涉及到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和合同解除後涉及手續等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法規賦予員工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只要構成前述條件,便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因此員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談不上違約金的問題。

  我們應當注意到下面情況:第一,員工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援,因為此規定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援。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就服務期有特別約定,員工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但對於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則予以調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應主動調整,應當由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抗辯。

  第三、用人單位以提供住房、汽車等特殊待遇為條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因為住房、汽車等返還問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爭議的案件予以受理,具體審理時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處理。

  二、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未向員工送達或者在送達不能時沒有以公告、佈告等形式公之於眾的,該決定對員工不發生約束力,員工請求撤銷該決定,法院應當予以撤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僅應當對解除合同的事由負舉證責任,而且應當對決定告知或者書面告知的負舉證責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被撤銷後,應當按照員工的原工資標準賠償員工的損失;如果訴訟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判令一次性支付員工自勞動合同屆滿之日至判決之日的必要生活費。

  勞動合同解除後糾紛

  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出具爭議。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當查驗解除勞動證明,也就是說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被用人單位錄用稽核的一個條件。勞動合同解除後,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文,合同關係終止後,合同當事人之間仍然有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所以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時向員工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證明內容應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時間等內容,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而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的範圍,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及時作出判決,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影響員工就業,員工提出賠償要求的,應當支援。

  用人單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證明涉及對當事人人品等評價的,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有侮辱當事人人格等內容,如果用人單位證明的內容侵犯當事人人格權的,當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訴,不屬於勞動爭議。

  二、有關手續的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不及時辦理員工檔案轉移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以雙方沒有結清欠款或員工未支付有關賠償金為由扣置員工檔案或不辦理有關手續,員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如因用人單位的行為直接導致員工無法就業而造成員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競業限制條款的適用問題。

  競業限制是指公司的職員(尤其是高階職員)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於競爭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後的特定時期和地區內也不得從業於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競業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不會隨著職員的流動流向競爭性的企業,保持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我國競業限制的規定散見於法律法規與部門規章中。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秘密侵權問題的函》第1條規定,勞動合同中如果明確約定了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內容,由於員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害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並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作出裁決。

  但是競業限制條款是一柄雙韌劍。所以我們在審判實踐中應當充分認識此特點。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時,如果當事人之間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解除後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員工不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競業限制條款應當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另有特殊約定並且給員工經濟補償的除外。對競業限制條款的審查也應本著意思自治為主,司法適度干預的原則。當事人對競業限制適用的地區、時間和禁止員工從事行業的範圍約定明顯不合理的,對超出必要程度的競業限制條款,法院可以認定該條款對員工不產生約束力。

勞動的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勞動的合同5

  我們知道在新加入一家公司的時候,一般是要同該公司簽訂一份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這個勞動合同究竟有什麼用處呢?如果不籤的話,對勞動者來講有什麼不利的地方?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從表面看,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憑證,它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合同這一法律形式聯絡在一起,形成勞動關係,並透過勞動合同的內容規範和約束雙方當事人的勞動行為,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似乎勞動合同的作用就是確立勞動關係,規範勞動行為。但實際上,勞動合同作為一種勞動法律制度,它的作用還有更深層次的涵義,主要有:

  (1)勞動合同是企業勞動管理的有效手段。生產管理的日趨現代化,標誌著以生產力為決定因素的社會發展和進步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勞動合同不僅搞活了企業的用工制度,而且是企業實現勞動力管理由行政方式轉為法制方式,從而步入現代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一方面,現代化的勞動管理,要求企業經營者的業務技術水平必須與技術發展相適應,勞動力的技術素質必須與生產技術結構相適應,勞動力的智力構成必須與社會化大生產及經濟聯合相適應,這就要求企業對勞動力要合理使用。用勞動合同的形式確立勞動關係,使企業的勞動用工有了自主權,企業就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產狀況和技術水平吸收勞動力和安排勞動力的組合。勞動者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文化素質、技術條件和業務能力選擇勞動崗位,從而實現企業內部勞動力、技術結構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標誌是產權明晰,責、權、利統一。由於勞動合同規定了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責、權、利,把勞動者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和獲得政治榮譽,以及工資報酬、保險福利待遇等,都明確約定下來,這樣,勞動者的勞動和自身的利益緊密聯絡在一起,使勞動者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在勞動合同法律形式的保障下得到了加強,從而能夠增強勞動者的責任感,加強組織紀律性,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規章制度,造成企業內部良好的生產工作秩序。勞動合同確定了勞動者的具體工作任務和在生產上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使企業勞動過程實現了目標管理。這樣,就能夠極大的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勞動生產率。

  (2)勞動合同是市場調節勞動力的重要方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勞動力的供求、使用,必然要透過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來支配,而市場對勞動力的調節,只能採用勞動合同的方式進行。這是由勞動合同的特徵決定的。一方面,勞動合同有期限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所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使勞動關係建立在可以靈活選擇的基礎上,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當事人雙方都需要,可以續訂合同。對於難以確定時間的階段性勞動,還可以選擇訂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另一方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而訂立的,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變更、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還可以依據法律法規或合同的約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從而使勞動關係始終處在一個動態和最佳化的機制下,充分發揮其調節勞動力供求的作用。

  (3)勞動合同是實現勞動力合理流動的重要方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求勞動力的使用既要相對穩定,又能合理流動。馬克思曾經指出,現代工業透過機器、化學過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職能和勞動過程的社會

  結合不斷地隨著生產的技術基礎發生變革。這樣,它也同樣的不斷地使社會內部的分工發生革命,不斷地把大量資本和大批工人從一個生產部門投到另一個生產部門。因此,大工業的本性決定了勞動的變換,職能的變動和工人的全面流動性。馬克思的這一論述,揭示了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勞動力流動的必然性。勞動用工形式只有能夠充分體現對勞動力使用實現穩定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社會調節,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勞動合同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勞動合同的期限有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可以是長期的,也可以是短期的。長期合同可以保持勞動力在用人單位相對穩定,短期合同和長期合同的適時變更、解除,又能滿足和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4)勞動合同是國家宏觀調控勞動力的有力工具。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對勞動力的配置是透過計劃由行政命令實現的,是一種微觀的調控方式。實行市場經濟體制以後,國家不再以計劃方式向企業下達用工指標,而是由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這就是由企業根據生產和工作實際,自主決定用工,用多少人,什麼時候招收,都由企業作主。而這種由企業自主決定用工後,國家自然就會透過市場機制來調控勞動力,市場調控勞動力必然要透過勞動合同來實現。勞動合同的特徵決定了它能適應市場供求、價格、競爭三個要素對勞動力調控的作用,所以說,勞動合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取代計劃方式成為國家對勞動力實施宏觀調控的有力工具。

  (5)勞動合同是公民實現勞動權的重要保障。勞動權是公民生存的權利。勞動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是實現其他各項權利的基礎。我國憲法、勞動法從各個方面對公民勞動權利給予了保障。但是,在企業內部,勞動合同則是保障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重要法律形式,它可以把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客觀勞動權變為勞動者的主觀勞動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後,就意味著勞動權的實現。這不僅使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內獲得了有保障的工作。更主要的是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可以經過平等協商來確立自己的各項勞動權利,比如,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勞動報酬等。同時,勞動合同還在一定條件下保障勞動者不被用人單位隨意辭退,而勞動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權利。

  (6)勞動合同是防止發生勞動爭議的重要措施。勞動爭議是勞動關係不協調的必然表現,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權利和義務問題上利益衝突的反映。在企業內部,資產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又有各自的利益,並且會在勞動過程中表現出來。在過去固定工制度下,企業勞動管理採用行政方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關係不清楚,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很難分辨,常常被行政管理關係所掩蓋,不利於解決雙方發生的爭議。用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享有的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都在勞動合同中作出了明確約定,勞動合同一旦訂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這就能夠有力的約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行為,防止和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即使發生了勞動爭議,勞動合同又可以成為處理爭議的依據,違反合同的一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這也有利於及時、公正的解決爭議。

  勞動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上述六個方面,當然它的作用遠遠不止這一點。不管是對勞動者來講,還是對用人單位來說,簽訂一份書面勞動合同對自身利益都是一份保障,同時也避免了日後產生糾紛時無據可依。更多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識,請你諮詢線上律師瞭解。

勞動的合同6

  一、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因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經常出現對勞動合同變更的情況。

  具體來說,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1.企業的生產經營

  市場的變化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和工作需求發生變化,一部分職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可能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變化,從而需要變更勞動合同。

  2.員工勞動力升值或者老化

  企業根據其認定的勞動力價值給員工定工資:認為某人的勞動力價值高一些,給其定的的工資也會相應高一些;如果透過培訓、實踐以及工作經驗的積累,一個人的勞動力價值有所提高,企業就有可能要支付更多的錢購買。所以,很多企業都會出現員工隨著工作年頭的增加或技能的提高而漲工資的現象,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的條款也就需要進行變更。

  另外,員工的薪酬、福利可能隨著企業效益的增加而提高,這也會引起勞動合同條款的變更。

  二、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

  變更勞動合同的原則是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即當事人意志自治的原則,是一個通行原則,在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時都會用到,是最樸素的合同基本原理。

  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者常常會遇到一個難題:企業提出要與職工協商變更合同條款,尤其是在增加員工義務而減少其權利的情況下,職工會不同意。面對這種情況,企業應本著交易的心態,也就是適當增加員工的權利,以使職工保持心理平衡。

勞動的合同7

  勞動合同解除可以是勞動者單方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關於勞動者單方解除這一項,在哪些情況下勞動者才擁有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相關知識。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有兩種情況:

  1、預告解除。

  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無需說明任何法定事由,只需提前預先告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超過30日,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辦理。同時為防止勞動者濫用這一權利而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應當遵守的保密義務,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無須預告的解除。

  即勞動者不需提前預先告知用人單位,只要具備法律規定的正當理由,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應對因用人單位的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賠償,並有權提請有關機關追究用人單位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適用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透過以上的介紹,我們不難看出,法律對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沒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嚴格,這也充分說明了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希望小編整理的本篇文章能為您提供幫助。

勞動的合同8

  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住 所:郵政編碼:聯絡方式: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住 址:郵政編碼: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20xx最新版上海勞動合同範本】20xx最新版上海勞動合同範本。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的合同9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如約定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購買社會保險等。

  2、採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損害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強迫對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後強迫續訂勞動合同。

  3、採用欺詐的手段,故意隱瞞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虛假承諾優厚的工作條件。

  4、訂立程式形式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如雙方當事人未經協商,或者未經批准採取特殊工時制度等。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如約定勞動者自行負責工傷、職業病,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等。

  6、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的勞動合同。如強制收取培訓費、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股金等。

  7、主體不合格的勞動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籤合同等。

  8、侵犯婚姻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規定合同期內職工不準戀愛、結婚、生育。

  9、侵犯健康權利的勞動合同。如約定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損害勞動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報酬權利的勞動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

  11、侵犯自主擇業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設定鉅額違約金、培訓費,限制職工流動。

  12、權利義務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如設定無償或不對價的競業禁止條件等。

  知識延伸: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勞動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因而,無效的勞動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於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其法律後果是: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考用人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用人單位無同類崗位的,按照本單位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第二,無效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造成的。法律上的過錯,是指法律關係主體在主觀上有違法錯誤,包括故意違法和過失違法。過錯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雙方的,它是由當事人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後果,因此,對於無效的勞動合同,在確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的合同10

  甲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鐘點工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11

  勞動合同的制定程式是指透過勞動合同的制定,建立勞動法律關係的程式,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通常稱為“招收錄用”,是確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程式。當一個企業獲准招工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便首先確定了。由於企業是提出訂約提議的一方,也稱“要約方”。將招工單位“故意拖延不制定勞動合同”作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情況,是將招工單位視為法定要約方。勞動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接受提議的一方,也稱“受約方”。在招工結束之前, “受約方”是不確定的,需要透過“招收錄用”程式來確定。因此,“招收錄用” 程式也可以說是透過確定受約人,從而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程式,此階段的程式包括下述主要環節:

  (1)公佈招工(招聘)簡章。用人單位依法獲准招工(招聘)以後,就應當以法定方式或有關國家機關指定方式,向不特定勞動者公佈招工(招聘)簡章。在簡章中應載明法定必要內容,其中包括員工錄用(聘用)條件、錄用(聘用)後員工權利義務、***(應聘)人員報名辦法、錄用(聘用)考核方式等事項。

  (2)自願報名。勞動者按照招工(招聘)簡章的要求,自願進行***(應聘)報名,並提交表明本人身份、職業技能、非在職等基本情況的證明檔案。

  (3)全面考核。用人單位或其代理人依法對***(應聘)人員的德智體狀況進行考核,並公佈考核結果。

  (4)擇優錄用(聘用)。用人單位對於經考核合格的***(應聘)者,擇優確定被錄用(聘用)人員,並向其本人發出書面通知;為便於監督,還應公佈被錄用(聘用)者名單。

  第二階段即具體簽訂勞動合同的階段,是對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透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過程。透過第一階段確定了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招工單位作為法定要約方,應向求職者發出要約,提供勞動合同的文字(草案)。用人單位應當在正式制定勞動合同前,將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求職者作為受約方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條款如果沒有任何異議,全部接受,也就是作出了承諾;如果受約方對合同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或要求增加新內容,應視為對原要約的拒絕,並向招工單位提出新的要約,雙方再透過要約 —新要約—再要約……直至承諾的協商過程,達成一致的意見。在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告成立,勞動法律關係也得以確立。對於某些特殊的招工單位如私營企業,按地方規定必須進行鑑證的,須經勞動部門鑑證後方能生效。

  程式一般包括下述主要環節:

  (1)提出勞動合同草案。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擬訂的勞動合同草案,並說明各條款的具體內容和依據。

  (2)介紹內部勞動規則。在提出合同草案的同時,用人單位還必須向勞動者詳細介紹本單位內部勞動規則。

  (3)商定勞動合同內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草案和內部勞動規則的基礎上,對合同條款逐條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確定其具體內容。對勞動合同草案,勞動者可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並就此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對內部勞動規則,勞動者一般只需表示接受與否即可,而不能與用人單位協商修改或補充其內容;不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作出不同於內部勞動規則某項內容或者指明不受內部勞動規則某項內容約束而對勞動者更有利的約定。

  (4)簽名蓋章。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在經協商一致所形成的勞動合同文字中籤名蓋章,以此標誌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完成。凡屬不需要鑑證的勞動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即告成立。

  (5)鑑證。按照國家規定或當事人要求而需要鑑證的勞動合同,應當將其文字送交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的合同鑑證機構進行鑑證。凡需要鑑證的勞動合同,經鑑證後才可生效。

  上述兩個階段是緊密相聯、不可分割的連續過程,招工單位招用合同制員工,必須依次確定合同當事人、確定合同內容,才能在當事人之間,確立勞動法律關係。

勞動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動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生效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_____個月,試用期___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擔任廚師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保證專案部飲食合理供應,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需持有效的廚師健康證及廚師從業資格證書,交風場登記備案。

  第七條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已方如有事需要離開風場,必須提前和風場負責人打招呼,否則將扣除_____________元押金。由此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負責。

  第九條廚師必須保證足夠的飯菜,保證職工吃飽、吃好,職工因工作不能按點回來吃飯,必須保證留足足夠的飯菜,正常開飯幾個菜,必須保證晚點回來的人一樣的待遇。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必須按規定完成日常工作內容,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___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元),工作不滿一個月,實行日薪制,以月工資乘以工作天數除以本月日曆天數作為結算工資方法,當月工資下個月____________前發,第一個月扣押______________元作為押金。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工作過程中注意講究個人衛生,確保無不利廚師職業疾病發生。

  第十二條乙方應積極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保證菜品質量,科學合理搭配膳食,保證營養,滿足多數人生活習慣,照顧個別情況。

  第十三條乙方對採購員採購的食品原材等應及時整理進行核對,妥善存放,確保食品原材質量。對廚房內外衛生進行隨時打掃清理,包括2個雅間至廚房區域的衛生,每餐產生的垃圾及時處理,食堂內垃圾不得堆放超過4小時,確保食堂衛生,特別是夏季及時處理剩菜剩飯,滅蠅滅鼠,確保食堂內無蚊蠅亂飛老鼠亂竄現象。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六、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每年進行一次體檢,體檢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私自離開風場,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形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滿足不了甲方新的要求,透過學習仍不能滿足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九條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協議,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限屆滿,勞動協議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期滿前15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或當地部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的合同13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工人)姓名:

  所有制性質: 性別: 年齡: 民族:

  地址: 文化程度:

  法人代表: 現居住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健康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公司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月_ 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用工勞動合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臨時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日,每日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元,每月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六)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合同範本《用工勞動合同》。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元。

  (二)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四)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元。

  九、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鑑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的合同14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可採取以下三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採用這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合同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的合同15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年齡___ ,工作崗位_____,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__ 年,從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

  動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年__月___日。

  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個月,發給___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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