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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財經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西南財經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西南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也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西南財經大學自主招生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名條件

  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具有我校相關學科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可申請報名:

  (一)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

  (二)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三)高中階段獲得“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四)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二、報名程式

  申請者按照如下流程報名:

  1、註冊登入:請考生實名註冊後登陸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如實填報個人資訊。

  2、填報志願:請考生按要求填報志願,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

  3、確認志願:考生必須在報名時間內確認志願,逾期未確認則報名無效。

  4、下載列印:請考生下載列印《西南財經大學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由所在中學稽核並簽字蓋章。

  5、掃描上傳:請考生將中學稽核並簽字蓋章的《西南財經大學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掃描後,上傳到報名平臺,志願狀態顯示為“待稽核”時,報名完成。

  三、報名相關要求

  1、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完整填寫申請表並提供真實準確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材料上所有要求本人簽字的地方均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如果是家長或其他人代替簽名的將視同弄虛作假處理;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稽核考生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並簽字蓋章。

  2、考生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自主招生相應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空缺名額不遞補;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3、上傳的申請表編號與報名平臺中的編號一致。

  4、上傳材料應是清晰完整的掃描件,並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簽字或蓋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簽字、漏蓋章者,視為無效。

  5、考生確認志願後若要修改申請材料,請自行取消志願重新報名,取消志願後相應的申請表將作廢,考生須重新下載列印最新申請表並簽字蓋章後掃描上傳。報名時間截止後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自主招生初審以報名平臺內上傳的'申請材料為準,不接收紙質材料。

  四、選拔程式

  (一)初審:學校將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透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將於4月30日前公示,考生可登陸報名平臺查詢。

  (二)網上確認:透過初審的考生請於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入報名平臺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逾期未確認則視為自願放棄自主招生考試資格。

  (三)交費:確認參加測試的考生須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67號】檔案要求,每人交納130元考試費,交費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列印准考證:考生請於6月1日至6月9日登入報名平臺下載列印准考證,並貼1寸個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學在照片處加蓋騎縫章。

  (五)現場確認:參加自主招生測試的考生須於6月9日(14:00-20:00)、10日(9:00-17:00測試間隙)持准考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未現場確認者自主招生測試成績無效。

  (六)測試

  1、測試方式和內容:

  (1)筆試:1門(含數學、閱讀、英語、財經素養等內容),均為選擇題,採用機讀卡答題。

  (2)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

  2、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分)+面試成績(100分)。

  (七)確定入選資格:

  1、我校自主招生確定入選資格不分文理,學校根據入選資格計劃數的125%劃定最低綜合成績控制線。

  2、在最低綜合成績控制線上的考生,根據其在自主招生報名時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和各專業入選資格計劃數,按照“專業志願清”的原則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專業志願清”的錄取原則是指:

  各專業優先將第一專業志願填報該專業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錄取;各專業在第一專業志願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再將第二專業志願填報該專業的考生(須未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錄取;各專業在第二專業志願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再將第三專業志願填報該專業的考生(須未被第一、二專業志願錄取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錄取;以此類推。

  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成績再次排序。

  3、如考生填報的六個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即被淘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再錄取。

  4、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於6月22日前按相關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五、錄取條件

  (一)入選資格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

  (二)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本科批次合併劃線,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2B;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市公佈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三)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稽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關錄取要求,即按確定入選資格的專業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