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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協議書

捐贈協議書範文集合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捐贈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捐贈協議書 篇1

  捐贈單位名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經營範圍及方式:

  工商核准登記號:

  開戶銀行: 賬號:

  受贈單位名稱:大連市慈善總會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以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協議如下:

  一、捐贈方義務:

  向受贈方捐贈

  並提供合法的所有權憑證。

  二、捐贈方權利:

  與受贈方合議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用途、用法如下:

  三、受贈方權利:

  接受捐贈並查驗所有權憑證。

  四、受贈方義務:

  接受捐贈款項或物品後,依照捐贈方指定的目標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贈款物。

  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為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年 月 日

捐贈協議書 篇2

  甲方:江西省紅十字會救護培訓中心

  乙方: 醫院

  丙方:北京林勝錦程科技有限公司

  為大力提高江西省基層醫療單位臨床檢驗水平,促進江西省臨床檢驗事業的發展,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甲方決定向乙方轉贈由丙方自願捐贈每臺價值20萬元人民幣的“MPC-1型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每套包含單光子計數儀,聯想電腦主機,液晶顯示屏,亮精靈化學發光分析操作軟體,微孔板振盪器,鍵盤,滑鼠,噴墨印表機)一套,經協商三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贈予產品的用途及要求

  甲方此次轉贈的“MPC-1型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用於乙方開展化學發光免疫分析檢測專案,提高醫院整體檢驗水平。乙方應保證在接收到捐贈裝置後積極開展化學發光檢驗專案,並保證正常使用該裝置至少五年。如發現乙方將裝置閒置未使用,甲方有權收回該裝置。

  第二條 贈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 交付時間:二〇〇七年月

  (二) 交付地點:江西省紅十字會救護培訓中心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4號

  (三) 交付方式:

  1.甲方在約定期內將贈予產品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乙方根據甲方通知領取裝置。

  2.乙方收到甲方贈予產品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3.乙方收到甲方贈予產品後,應積極配合丙方儘快安裝捐贈裝置至醫院檢驗科,協助丙方做好醫院接受捐贈,培訓並積極開展新專案等工作。

  第三條 丙方作出如下無償服務承諾:

  1. 除人為損壞外,一年內免費保修。

  2. 免費裝機培訓。

  3. 一年內免費兩次巡迴保養。

  4. 免費接收技術諮詢,使用指導和問題解答。

  5. 終身免費軟體升級。

  6. 接到保修電話後, 2小時內響應, 48小時工程師到使用現場。終身提供備用機。

  第四條丙方作出如下XX服務承諾:

  1.乙方使用的配套試劑按照廠家統一報價的九折提供。(低於市場單價)

  2.乙方若自願出資延長保修期限,除享受第三條無償服務承諾外還可以享受以下承諾:

  (1)出資4000元,延保一年,並由丙方一次性免費提供價值20xx元試劑(試劑種類由乙方自選,價格按照本條第1點執行);

  (2)出資6000元,延保二年,並由丙方一次性免費提供價值4000元試劑(試劑種類由乙方自選,價格按照本條第1點執行);

  (3)出資8000元,終身免費保修,並由丙方一次性免費提供價值7000元試劑(試劑種類由乙方自選,價格按照本條第1點執行)。

  3.出資醫院由丙方開具發票。

  第五條 乙方自願遵守第四條中第 款

  第六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

  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覆。

  第七條 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產品,但不得擅自改變捐贈產品的用

  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條 本協議經過甲乙丙三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

  轄和保護。

  第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名/簽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乙 方(簽名/簽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丙 方(簽名/簽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月日

捐贈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公益事業發展,支援農村飲水工程,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雙方本著平等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在此自願向乙方捐贈__________元,用於解決_______困難,決定捐助資金定向資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簽約之日起_______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2、甲方捐贈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應在其所承諾的每次捐贈移交期限屆滿前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開展的與所捐贈專案有關的社會公益活動,並可以對每期社會公益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與評估。

  4、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相關工作的改進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5、甲方有權就所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相關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額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給予有關協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捐贈義務為不可撤消之義務,甲方應在其承諾的數額及期限內向乙方移交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甲方如無法依約移交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其移交義務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時通報無法移交的客觀原因的,甲方應承擔該捐贈義務_______%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捐贈後的_______日內向甲方頒發捐贈證書,並出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的檔案和財政部監製的公益捐贈收據。乙方並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稅額抵扣所需事宜。

  2、乙方有權在本協議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範圍內合理使用捐贈的資金。

  3、乙方對於甲方就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並應及時給予客觀全面的說明。

  4、乙方於每期公益活動活動結束後的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該公益捐贈專案的專項報告。

  5、甲方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接收處理如需有權機關批准方可辦理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有權機關辦理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擔的協助辦理義務以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為限。

  四、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協議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導致遲延履行本協議或無法履行本協議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快將有關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對方,並應依據客觀條件及時出具相應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捐贈協議書 篇4

  甲方(捐贈方):

  乙方(監管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基金會

  丙方(使用方):

  為促進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財產,用以支援丙方事業的發展,並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第 項財產

  1、現金: (人民幣 )(大寫)

  (□定向非留本 □定向留本 □非定向)。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 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三條 捐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四條 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捐贈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

  第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交予丙方,丙方對所收捐贈財產進行登記造冊,並報甲方和乙方備案。

  第六條 乙方和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簽訂有關變更使

  用協議。

  第七條 丙方在使用本捐贈財產時,有義務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贈財產,主動接受乙方監管,並定期向甲、乙方報告捐贈財產使用情況。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鳴謝方式及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北航教育基金會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捐贈協議書 篇5

  捐贈方: 授權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贈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捐贈方自願向受贈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捐贈方和受贈方的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捐贈方自願向受贈方捐贈 ,用於 。

  專案地點: 專案總投資: 專案負責人: 初定20xx年X月專案開工,預計20xx年X月專案竣工。

  二、捐贈方的權利與義務

  1、捐贈方應在簽約之日起五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受贈方。

  2、捐贈方有權向受贈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專案進度、專案質量和資金使用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專案如期完成。

  3、捐贈方有權對專案命名提出意見。

  4、捐贈方有權參加專案的奠基和竣工儀式。

  5、捐贈方因受贈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捐贈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三、受贈方的權利與義務

  1、受贈方在接受捐贈款物後,必須依照捐贈方指定的專案使用捐贈款物。並按照捐贈方提出的專案進度、專案質量和資金使用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整改,確保專案保質保量、如期完成。

  2、受贈方對於捐贈方就捐贈款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3、受贈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捐贈方追加捐款,專案不足資金由當地政府統籌解決。

  4、受贈方於捐贈專案竣工後的十日內向捐贈方和授權代表人分別提交該捐贈專案竣工的專項報告。

  5、受贈方在收到款項1個月內向捐贈方頒發證書和牌匾。

  6、受贈方按捐贈方意見進行專案命名並立碑紀念。

  內容如下:

  中共福建省委統戰部

  福建省工商業聯合會 援建

  福建省光彩事業促進會

  專案名稱:xxxxxx

  捐資金額:xxxxxx

  捐資企業(個人)xxxxxx

  xx縣(xx鄉)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立

  四、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為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五、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一份,報省光彩會一份,設區市統戰部、工商聯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捐贈方和受贈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捐贈方: 受贈方:

  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捐贈協議書 篇6

  捐贈單位名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經營範圍及方式:

  工商核准登記號:

  開戶銀行:

  賬號:

  受贈單位名稱:

  大連市慈善總會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以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協議如下:

  一、捐贈方義務:

  向受贈方捐贈

  並提供合法的所有權憑證。

  二、捐贈方權利:

  與受贈方合議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用途、用法如下:

  三、受贈方權利:

  接受捐贈並查驗所有權憑證。

  四、受贈方義務:

  接受捐贈款項或物品後,依照捐贈方指定的目標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贈款物。

  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為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年 月 日

捐贈協議書 篇7

  捐贈單位名稱:

  受贈單位名稱:大連市慈善總會

  以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協議如下:

  一、捐贈方義務:

  向受贈方捐贈

  二、捐贈方權利:

  與受贈方合議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

  用途、用法如下: 並提供合法的所有權憑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電話: 開戶銀行:賬號: 工商核准登記號: 經營範圍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電話:

  三、受贈方權利:

  接受捐贈並查驗所有權憑證。

  四、受贈方義務:

  接受捐贈款項或物品後,依照捐贈方指定的目標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贈款物。

  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為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年月日

捐贈協議書 篇8

  捐贈單位名稱:xxxxxxxxxx 電話:xxxxxx

  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xxx 職務:xxxxxx

  xx經營範圍及方式:xxxxxxxxxxxxxxxxx

  xx工商核准登記號:xxxxxxxxxxxxxxxxx

  xx開戶銀行:xxxxxxxxxx 賬號:xxxxxx

  受贈單位名稱:大連市慈善總會xxx 電話:xxxxxx

  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xxx 職務:xxxxxx

  以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協議如下:

  一、捐贈方義務:

  向受贈方捐贈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並提供合法的所有權憑證。

  二、捐贈方權利:

  與受贈方合議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xx用途、用法如下: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受贈方權利:

  接受捐贈並查驗所有權憑證。

  四、受贈方義務:

  接受捐贈款項或物品後,依照捐贈方指定的目標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贈款物。

  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為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xxxxxxxxxxxxx年xx 月xxx日

捐贈協議書 篇9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成為優秀人才,經贈與人與受贈人友好協商,由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________獎學金,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捐贈目的

  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________獎學金,目的在於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成為國家棟梁之材,造福於人民。

  第二條 捐贈金額

  贈與人設立_______獎學金的基金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捐贈金額的交付

  贈與人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透過銀行匯款至受贈人人民銀行賬戶。受贈人應當及時進行查驗。

  第四條 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1)在_______獎學金設立的同時,由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組成_______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該基金進行管理和發放。

  (2) _______ 獎學金的基金由受贈人負責在_______銀行開設專門賬戶。每次定期儲蓄一年,利息用於發放獎學金。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仍存人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200%,可以將發放獎學金數額提高一倍。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亦再存入該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300%後,全部利息均用於發放獎學金,獎學金數額相應提高。

  (3)_______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時間為每年九月份;每次獎勵_______名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為_______元。

  (4) _______獎學金髮放標準

  凡獲得_______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標準:a_______大學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b學習成績優秀,其中專科生與本科生學習成績須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須有質量較高的論文發表;c品質良好,本學年內未受到任何校紀處分。

  (5)_______獎學金評定辦法

  凡符合第4款所列標準者即有獲獎資格。人圍後,由_______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根據人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評議,然後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者,當場揭曉,並張榜公佈。

  第五條 _______獎學金存續時間

  獎學金為永久性獎學金,受贈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條 捐贈的撤銷

  (1)受贈人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使不應獲獎者獲獎,與______________設立目的不符的;

  (2)受贈人擅自將_______獎學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在自受贈人表示接受本贈與時起成立並生效。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簽訂之後須經公證簽訂之後,始得成立與生效。

  (3)本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章)_____________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賬戶: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

  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年_

  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