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合夥各方:
甲方:xxx 乙方:xxx,身份證號碼:丙方:xxx,身份證號碼:就甲、乙、丙三方合夥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三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經營的專案
甲、乙、丙三方在位於鎮11村4組共同出資開辦一砂石場,共同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專案完成並完成專案清算之日或三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出資金額、方式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本協議簽署之前交齊並已投入到合夥專案中。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合夥事項的決策
合夥經營過程中,有關合夥事項的決策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
商一致決定。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丙三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進行承擔。
3、甲、乙、丙三方一致確認,因經營砂石場尚有如下合夥債務未清償:1、尚欠xxx青苗、果樹賠償款13000元未支付;2、開辦砂石場前期使用挖機、裝機、雙橋車等機械,尚有元機械費用未支付。
六、現場連砂的銷售
現場連砂銷售價格確定為xx元/車(車箱長度不超過5.6米,車廂高度為1.2米加0.3米圍板)。
連砂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
七、銷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丙三方共同委託xxx(身份證號碼: )負責保管砂石場的銷售款項,每收足銷售款xx萬元分配一次。
本協議第五條所述債務及其他合夥債務未清償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銷售款項,所收銷售款項應優先用於償還合夥債務。
八、特別約定
1、由於合夥專案以外的原因,現場有一淘金船,任何人不得同意該船在我方現有場地內淘取各種砂料(包括我方撤場後),如要淘取需給我方支付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
2、經丙方申請,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因合夥專案以外原因使用砂石場現場道路,但丙方應額外承擔一定費用,同時,還應負責道路旁
洩洪溝涵管的安埋,確保道路暢通。
3、生產隊現有一水泥路,前期建砂石場被損,我方撤場後應予以修復。由於丙方和船方因合夥專案以外原因也需使用該路,因此,丙方和船方應與我方共同承擔該路的修復義務,費用分擔屆時協商。
4、合夥事項完成後,合夥財產一律變現處置,不得租借。
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簽署日期:二0xx年xx月xx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為規範合夥的經營行為,保障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
第一條:本合夥企業名稱為:
第二條:經營場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經營資格。
第四條:本企業經營範圍為:
第五條:本企業全體合夥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條:本企業評估額共計為萬元,其中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
合夥人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備註: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平等的決定權;
2、可以按規定選舉和被選舉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3、合夥人為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4、依法轉讓出資,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出資;
5、根據合夥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全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按照合夥協議規定的出資數額和出資期限進行出資; 7、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8、除經全體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八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經本企業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同志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但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理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本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
2、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本合夥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內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入夥、退夥與拆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拆夥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拆夥;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為各合夥人實際交付的出資額的50%。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二十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產生糾紛,由資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夥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簽名後即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年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遊戲廳”,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以及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如下: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遊戲廳
第二條 門店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夥人分得一分。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
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
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
分。
3、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
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
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以________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以負責人意見為主。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戊五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1、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1、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A、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B、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C、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D、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E、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F、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A、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B、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C、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3、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4、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________倍的違約金。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丁方: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戊方: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中南集團陶瓷品市場135號、136號的收購、加工、銷售,共同收益,共擔風險。
二、經營場地為中南集團陶瓷品市場135號、136號。
三、經營方式:甲乙雙方現有的兩個店面,各64平方米,合為一間店面128平方米。甲乙雙方各提供流動資金八十萬為投資。
四、財務管理,雙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員按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共同核算,健全財務手續即所有經營都以雙方共同確認為基礎進行核算。
五、合作期為伍年,期間如有變化合同終止。
六、利潤分擔與風險負擔:
利潤為甲方 50 %;乙方 50 %。
虧損及債務承擔為甲方 50 %;乙方 50 %。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債務由甲乙方自行承擔,與本協議無關。
2、甲乙雙方應保證資金到位,不得影響正常收購,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應支付貳萬元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同時守約方可單方要求終止協議。
九、如發生不可抗拒政府徵用,甲乙雙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況,本協議終止,雙方免責。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