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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承包經營合同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將具有資質的 承包給乙方,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一、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 租賃給乙方,由乙方經營,租賃承包經營合同範本_租賃承包經營合同模板。

  二、租金。上交租金第一年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第二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幣 元整,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幣 元整。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遵守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規定、制度,必須守法經營做好安全醫療。如發生醫患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等單獨計費,按實際發生額交納給甲方。

  五、房屋維護。房屋修繕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無維修能力,乙方在房屋維修時的費用,從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維修的部分及材料,並出具書面字據。)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用醫護人員必須有國家承認的資質證書。如遇上級主管部門例行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所處罰款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在經營期間合同未到期,如遇佔地拆遷時,乙方無條件搬出,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返還給乙方已交租金的剩餘部分。

  八、甲乙雙方信守履行合同,其中一方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擔。

  九、合同到期後,乙方在經營期間購進的醫療裝置歸乙方所有,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石集鄉人民政府(甲方),將 村的流轉地租賃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15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出現新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用途

  本合同租賃土地為 土地 :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

  總面積為 畝,其中:稻麥兩熟田 畝,復墾田 畝。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除實際使用的溝渠路埂)。主要用於糧食和種子等新品種現代高效農業生產。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800元/畝(鄉政府另獎勵群眾50元/畝),前三年按800元/畝,以後每年按10%遞增。如果出現全縣土地流轉價格大幅上漲,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土地流轉價格另行商議。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種植經營權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1)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整用路、用水、用電等單面的糾紛。並必須督促相關部門保證乙方及時排灌不給生產造成損失。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合同。

  (2)現有本宗土地上的樹木及附作物必須在 年 月 日前伐清,未伐請樹木按每年每棵20元補給乙方,從土地承包費中扣除。僅允許保留水泥路兩邊的樹木。

  (3)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爆出原狀不允許增高加大。以後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施,並且一份不能佔兩個檯面,每座墳墓按0.015畝面積扣除土地租金。

  (4)幫助乙方爭取國家、省農業專案資金。

  (5)在承包期間,應加強對土地承包區域的治安防範管理,發生偷竊哄搶等時事件,接到乙方報案後,甲方及時派員處理。以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承包期間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合同期內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合理補償.

  (3)在合同期內乙方根據需要可以建造倉庫、水泥曬場、工房等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等,建築的固定資產產權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後,乙方無償交給甲方使用。

  (4)承包期內甲方許可乙方在不改變地貌的前提下,對田間水利工程進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須在承包土地上種植稻麥,有示範效應的新品種,水稻必須實行機插秧,田間建築配套要齊全,土地必須統一平整形成高標準田塊。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有關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和水電費,其他的稅費與乙方無關。所有涉農補貼歸甲方所有,水電費、農業保險由乙方承擔。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拋荒,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加強區域內的渠道、道路的維修、改造、管理,承包區內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種植用工,原則上使用當地農民(可以由甲方幫助組織勞動力合作社進行運作)。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2.合同期未滿,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承包區內的建築物、田間設施等經估價後甲方補償給乙方。

  3.乙方的註冊資金不低於500萬美元。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不違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變更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年雙倍的承包金,計150萬元。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及時清理田間物資,逾期不清理完畢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有權處理,同時收回土地承包權。

  九、遇國家建設開發徵用土地,合同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鄉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縣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鄉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3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透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透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4

  甲方(承讓方):

  乙方(承包方):

  為發展村莊經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於柳五村範圍內的土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計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的土地只能用於苗木、花卉種植及農林綜合開發專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獲得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賃土地及農業資源。

  3、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交付約定租賃的土地。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驗收交接單》。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合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7、協助乙方解決農業用電,用電設施及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澆地的同等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僅限於種植業,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準取土,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等,若乙方自行改變土地用途,則視為乙方違約,由甲方無償收回土地,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款。

  4、土地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土地對外轉包,如需轉包,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有關事項由甲方進行把關。

  5、租賃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對外租賃,若乙方確需繼續租賃,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並應當在租賃期滿6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7、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臨時建築,需徵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每年每畝 元。按照省級高新區補償價格為準,租賃價款隨省級高新區土地補償標準而調整。

  2、支付方式:於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度的租賃價款。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當年租賃款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地上附著物損失。乙方應按時交納租賃費,如逾期按每天2.5%交納滯納金,逾期壹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到期後條款

  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租賃期滿,如甲方不再租賃,乙方應在2個月內將地上附著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淨,視為放棄,由甲方負責清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協議內容另行協商。

  八、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因國家、上級各級政府徵用該宗土地,雙方應終止合同。地上附著物經評估並取得乙方同意後,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拆除辦法按照第七條規定執行。若遇國家土地政策調整,甲乙雙方都應共同遵循,按照調整後的國家土地政策執行合同。

  2、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鎮經管中心存檔兩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蓋章):

  乙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均已深入瞭解並認可與建設單位淮濱縣鑫通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的“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的基礎上,經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承攬的星河名都專案建築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開工日期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承包費用以及工程款撥付等

  1、甲方按內部承包合同總價1%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務費用(不含任何稅及工程的相關的任何費用),合同總價以工程合同決算價公司為準。

  甲方先按建設單位每期撥款價收取管理服務費用,工程辦理決算後甲乙雙方再據實核算

  2、扣除管理服務費用後的工程款歸乙方用於施工,包乾使用,自負盈虧,凡工程內外債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該工程所有稅費由乙方負責,其中稅由建設單位淮濱縣鑫通房地產開發公司代扣代交,比例暫定為5.63%,決算後多退少補;其他應當繳納的規費,乙方應當自行主動繳納或協調解決,以免給施工帶來不利影響。

  4、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每期撥款後,當日內將工程款撥付給乙方,管理服務費用和稅隨工程撥款同步扣除。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建設單位私自借支費用,否則,視為違約行為,按借支金額20%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五、承包經營期

  自本合同雙方簽章生效日起,自承包專案任務完成,辦完交工驗收手續,並結清承包費用後為止,為承包經營期。

  六、責任劃分及有關規定

  1、乙方應當按照“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的全部條款履行甲方應當承擔的義務並承擔責任,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施工中出現違反內部承包合同情況,造成甲方被建設單位罰款,收取違約金、扣工程款、賠償損失等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相應扣除乙方工程款。

  2、乙方在不違反“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以及甲方企業的管理制度的情況下,享有原材料採購、施工人員調配、施工進度組織、工程款使用等經營自主權。

  3、乙方施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規定,並接受建設方、甲方等質量安全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涉及質量、安全的監管指令、乙方必須服從。

  4、在承包經營中,乙方施工作業以及相關工作中,發生的質量、安全等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如乙方不及時解決,甲方根據具體情況有權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以解決有關糾紛。

  5、乙方應當按照內部承包合同要求,積極向甲方提供增減工程文字依據,由甲方組織辦理工程決算定案,與建設單位結清工程款;結清稅、費後所有工程款歸乙方所有。

  6、甲方督促乙方落實並履行好與建設單位淮濱縣鑫通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的“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所有內容。

  7、乙方施工不得己任何理由欠工人工資,如因施欠工資,發生信訪,投拆等影響穩定事件,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資。

  8、涉及工程施工、驗收等需要甲方出具有關手續的,甲方提供配合,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及見證方各執一份。

  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於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經營土地的期限:

  (一)甲方將畝淨種植面積土地承包給乙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承包的土地和土地範圍內的水利設施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土地種植使用權和經營權,不得買賣、荒蕪、不準轉作他用。

  二、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月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經營的用途:種植棉花各種經濟作物或糧食。

  四、土地承包形式:

  (一)年內生產資料費用全部自理,在上年之前交清土地租金,其他一切費用全部自理。(包括自己新建任何設施費用自付,與甲方無關)

  (二)上交指標方式:

  年畝上交元,年累計上交元。

  (三)房租:按房改辦規定,每月沒平方米元,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年11月付清。

  (四)在簽定承包土地合同時,乙方應每畝交元押金,合同期滿從租金中扣減,如違約押金不退。每年月至月冬灌水放完,否則棉花不準出售。

  五、產品銷售:一切產品自銷。

  六、水泵處理辦法:水泵甲方購買,共同使用,乙方以後發生的所有費用按照畝數分攤。折舊每年每畝元。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依法發包國家所有由甲方管理使用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3.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棄耕、破壞性、掠奪性種植行為予以監督並制止;

  4.對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依法追回應交費用;

  5.有權安排乙方種植林帶及道路維修工作,樹苗由甲方一次性承擔,年內條田四周林帶到位。

  (二)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隨意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承包的土地每年必須種植,否則每年。

  3.在承包期內,甲方代收水資源費,如上級政策變動,按上級政政策執行。如水不夠,乙方自己解決,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包經營土地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期內使用的權利;

  2.享有土地經營權、依法、自願的權利。

  (二)乙方承包經營土地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承包土地的用途不能用於非農業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確保土地永續利用。凡造成土地汙染、沙化、鹽鹼化等損壞,並由此造成土地等級下降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承包義務:植樹五年內成活率不低於,否則自行承擔樹苗款,五年內條田四周林帶到位。

  4.守法、信守合同,不損失周遍團場職工的利益,在計劃生育、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等方面自覺遵守,違反乙方自負責任。

  九、合同變更和終止:

  (一)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合同需要變更的,乙方依照國家政策和有關法律進行調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條款;

  (二)合同期滿,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按每畝元計算。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或者對承包經營的標物進行破壞或者掠奪性生產經營,或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水利設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賠償;

  2.乙方如荒蕪土地,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擅自出租變賣或轉讓承包土地,不按時足額交納租金,甲方可宣佈買賣和租讓的土地無效,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如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的土地;

  4.乙方擅自解除承包合同,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按每畝元計算。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合同實際履行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7

  出租方(商鋪業主):(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北京市延慶縣東外大街原中心市場舊址的金鑼灣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為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20_年7月1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元/年(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20_年7月1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可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新增其他裝置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裝置、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強化公司經營管理,理順內部公司與股東的關係,保障本公司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本公司章程,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公司實行租賃承包經營,即:將公司所屬門市部租賃承包給股東個人經營,試行期一年,合同《租賃承包經營合同範本_租賃承包經營合同模板》。雙方經協商自願訂立如下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所屬門市部及附屬設施(見附表)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月租金 元。乙方必須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十五日前繳清,若逾期一個月不交,甲方將採取終止合同,收回門市部,取消當年分紅,並從股金中抵扣所欠承租費等措施。

  三、承租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願續租者,將由甲方收回門市部,發放基本生活費,由甲方另行出租。

  四、租賃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和政策,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和檢查。乙方自行負責繳納各種稅費。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安排的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行。

  五、乙方在承租期內,對承租的門市部不能自行轉租,需轉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乙方自行負責所轄門市部內安全、衛生,若發生重大事故,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若需對門市部進行裝修改造,應先告知甲方知道,並不得影響主體建築物和安全,否則責任自負。

  八、在承租期滿後,對甲方提供的門市部及附屬設施,乙方必須按原值、原數交還,如有損失或損壞,按現行市場價賠償。

  九、在履行合同中,乙方若違背以上其中一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為了便於年度管理,若需續簽下年度合同,雙方務必在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合同的簽訂工作。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以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年 月 日

租賃承包經營合同9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裝置、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透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