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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集錦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傢俱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2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智慧財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體及軟體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儲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專案、商圈範圍。

  1、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___正職:__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___員

  2、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3、商圈範圍:__________(另附圖)

  4、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5、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專案,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1、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2、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3、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同範圍

  1、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2、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3、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六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1、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2、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七條 授權使用

  1、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2、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3、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4、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裝置、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6、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時尚女裝與乙方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共識,並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授權範圍:

  1、授權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理商,授權的區域包括

  2、授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為一年。期滿之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授權範圍: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規定區域內的“CROKRO”品牌時尚女裝產品總代理經銷權,不包含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權力。

  二、品牌資信保證:

  1、品牌保證金:甲方擁有的“CROKRO”品牌為中檔偏上品牌,為保證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權事項,實施甲方規定的經營方式和策略,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萬元,此款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和賬目後的一個月內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首批貨款: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首批貨款方供貨。

  3、網路指標: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簽約區域的主要服裝市場內設定不少於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獨立展示廳一個,三個月內在本區域內的主要商場設立的專廳家,年度發展加盟專賣網路

  4、進貨指標: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的年度進貨指標為萬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CROKRO”品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甲方是合法的商標擁有權人,禁止一切侵權行為,甲方有權對侵權行為進行追究或訴諸法律解決。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屬網路提供帶有編號的區域專賣的特許授權證書,保護乙方及下屬專賣網路在簽約區域內的獨家專賣權,有權對乙方或其它區域的跨區域串貨銷售行為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規範,協助乙方制訂區域性發展的戰略規劃、拓展專賣銷售網路、培訓工作人員,指導乙方提高經營業績。

  4、甲方按季節提供符合市場流行趨勢的產品供乙方選擇和銷售,儘量滿足乙方所需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5、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銷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調整,並在調整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和乙方溝通確認,以便於乙方儘快調整對終端專賣網路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屬於獨立的法人團體,與乙方之外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該區域的特許經營權,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中止合同,並可以向甲方追討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除與甲方的債權債務及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其它經濟責任、經營費用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按合同規定守法經營,嚴禁私自生產、銷售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CROKRO”品牌產品,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3、乙方應嚴守區域性經銷的原則,禁止跨區域銷售產品。否則甲方將會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4、乙方認可“CROKRO”的品牌價值,有權利維護品牌的聲譽,不得做有損品牌形象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將品牌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私自開發生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將特許專賣權授予他人、沒收保證金外,還要追討經濟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制訂的營銷策略和方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拓展市場銷售網路,做好終端維護工作,同時有義務向甲方反饋市場資訊。

  7、乙方有義務將拓展的終端網路的詳細資料上報給甲方,以便於甲方更合理的制訂和調整營銷策略。

  五、貨品和結算政策:

  1、甲方每年舉辦不少於兩次的產品訂貨會,提供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供乙方選擇訂貨;

  2:乙方的訂貨折扣為統一零售價的2.9折,乙方訂貨以後的15日內向甲方交納20%的定金,其餘80%按甲方發貨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補單,付款方式與訂貨相同。

  3:對於乙方所訂貨品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A:甲方規定的調換貨時間為春季產品為_____月_____日,夏季產品

  為_____月_____日,秋季產品為_____月____日,冬季產品為____月_____日,超過規定日期不能調換;補單的產品不能調換;

  B:甲方能夠允許乙方按照上述時間調換貨的比例為15%,超過比例部分不能調換;

  C:如因質量問題退換貨不受前兩項時間限制。

  3、對於甲方新開發的投產品種,甲方採用配發的形式供乙方試銷,確因產品不對路未銷售的款式,甲方允許乙方退貨,乙方雖有銷售、但銷售數量超過40%、又未補單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買斷。

  4、對於乙方補單的產品甲方儘量滿足供應,確因各種原因無法供應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補貨通知(傳真)的三日內予以告知。

  5、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按2.9折出廠供給乙方則按4折供給下屬終端,不得低價銷售。

  6、乙方自行指定貨運站發貨,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從甲方到發貨站的運費甲方承擔,途中運費乙方承擔。

  7、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不對外賒銷產品。每月7日前將上月賬單傳真給乙方進行核對,三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的即可以認為乙方確認。

  獎勵政策

  乙方如在季內沒有調換貨,甲方則給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調換下一個季節的產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調換下一個季節產品,甲方則按照5%比例的50%給予乙方獎勵,獎勵的金額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只能衝抵下一年度貨款。

  六、貨架及廣告政策:

  1、總代理形象展廳及一個專賣店(廳、櫃)的貨架由甲方無償提供,但如果乙方經營未滿一年就停止經營“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額支付貨架款。

  2、乙方發展的“CROKRO ”專賣終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援:

  A:甲方提供店面的設計,貨架、裝修由終端客戶自行完成,甲方向終端客戶贈送門頭標誌字和室內形象標誌字;

  B:甲方對乙方及終端客戶給予貨架、裝修補貼,標準如下:乙方每付款40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1萬元,此款可以轉為乙方下期的貨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辦法補貼終端加盟客戶;

  C:甲方免費提供店堂內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傳單、兩平方米以下的噴繪畫、弔旗等宣傳品;

  3、簽約後乙方應在服裝市場的醒目位置設定路牌廣告,甲方給予50%的報銷,款項在廣告發布的第三個月時、第六個月時分兩次算作乙方的貨款。

  七、區域管理政策:

  1、乙方應嚴格執行區域銷售政策,如果跨區域銷售產品,給其它區域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第一次跨區域銷售承擔其它區域的損失,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00元作為甲方處理事件的費用,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獎勵政策:

  在合同期內,乙方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其超額部分甲方予以2.5%的貨款獎勵,在第二個年度抵頂貨款。

  九、續約與合同解除:

  1、續約: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前雙方洽談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2、解除:合同到期前,雙方均無意續約,到期後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及往來賬目,乙方將所有甲方授權檔案以及拆除形象展廳的標誌後合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在雙方正常合作條件下,原則上不能單方中止合同,否則視為單方違約,必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訂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透過分部使足療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足療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專案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足療加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足療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足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足療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足療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足療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足療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足療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足療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透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足療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足療加盟店

  足療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足療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足療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療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合同文字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足療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足療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

  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條使用方式

  分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設立足療加盟店: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型別的足療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十一條許可形式

  基於總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許可權,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分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分部對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足療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足療加盟店而不至於對足療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分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足療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足療加盟店,但與足療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足療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足療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特許區域

  足療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足療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足療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五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療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六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足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分部及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七條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足療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以下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足療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透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足療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足療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分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足療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足療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足療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二十一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足療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權監督、檢查足療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足療加盟店應當向分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足療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足療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足療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職責

  對加盟商提供的培訓與支援,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足療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初始培訓

  總部(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

  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分部具體安排。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分部稽核批准,分部有權否決足療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足療加盟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足療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療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足療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分部與足療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培訓

  對足療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分部負責,後續培訓由足療加盟店負責。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培訓的考核

  足療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透過規定的考核。足療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透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八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或分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分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鄉、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____超市”為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裝置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裝置、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充套件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充套件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__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洩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講_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

  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

  並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傢俱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超市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7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閱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檔案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訊、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檔案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 關於客戶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戶關於網路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路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 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為了維護網路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檔案: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檔案,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 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 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 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 不允許競爭

  11.1 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 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 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資訊,無論此種資訊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資訊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資訊,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資訊。

  (2)當特許人傳達資訊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資訊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資訊。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資訊。

  12.2 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資訊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資訊除外。

  12.3 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秘密資訊。

  12.4 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資訊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資訊的秘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資訊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資訊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 只要秘密資訊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 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 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 分期支付

  14.1 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 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資訊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 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 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 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 特許人義務

  16.1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 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 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 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 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 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檔案“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 特許人的義務

  20.1 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路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 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檔案以及特許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檔案。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資訊。

  20.3 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 受許人的義務

  21.1 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裡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為的革新。

  21.2 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路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為了特許網路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資訊的秘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資訊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秘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為的好處。

  第六部分 協助

  第22條 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 特許人的義務

  23.1 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 為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 供應產品

  第24條 供應的義務

  為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 特許人的義務

  25.1 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 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 受許人的義務

  26.1 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為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為: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 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 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 作為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路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 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透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 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資訊。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 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 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終止

  第29條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為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 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透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 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透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 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 其他規定

  第33條 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 合同的範圍

  34.1 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協議僅可透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 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為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 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為_________,程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眾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 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8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智慧財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 區 街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即在 年 月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體及軟體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4.2.3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5.2.7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儲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9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並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檔案(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後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檔案間互為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智慧財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彙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為基礎,以其設計並開發的標準化標誌為特徵,透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佈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資訊和資料,門店分佈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於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於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係,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委託、合夥關係。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並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佔性

  口不具有獨佔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採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後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面積為:。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每一個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並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為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餘,並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剩餘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並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為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採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檔案。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資訊是真實可靠的,並且沒有隱瞞相關資訊。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檔案。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資訊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資訊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資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資訊或隱瞞資訊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僱員遵守此約定,並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秘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資訊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智慧財產權保護

  甲方智慧財產權範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智慧財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智慧財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於上述智慧財產權所開發的新的智慧財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為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體,並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體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為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裝置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裝置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為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並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核準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裝置,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裝置。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定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並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為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註冊登記檔案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於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製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釋出。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併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註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採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合夥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夥人的基本資訊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

  (二)合夥協議中應載明合夥企業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夥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夥企業的內部組織、合夥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資訊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採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為: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並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裝置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裝置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裝置。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後,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並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後,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後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後,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裝置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裝置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裝置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並且因設計不符合規範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裝置,並且因該裝置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築、裝置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裝置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託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為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裝置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櫃、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於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範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裝置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裝置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係、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佈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透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為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後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範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範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於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佈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裝置,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為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登出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後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登出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登出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影印件、複製品電子儲存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為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為。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為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0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二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

  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_____檔案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

  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和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月發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出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

  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負擔。

  在本協議履行之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 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 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訊、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檔案,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關於客戶的形象

  為了尊重客戶關於網路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應付金額;

  ——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路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商業方法

  9.4.1從第五節和第六節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 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

  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它們。

  9.4.2為了維護網路的共同身份和名譽,受許人應就可能發生的不在第9.4.1範圍內的任何問題,要求特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

  9.4.3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式

  9.5.1 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使特許人得以確保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

  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的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

  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

  在受許人方面,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9.5.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狀態的全部要求的資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檔案:

  會計報表

  ……

  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檔案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 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承擔義務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的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受許人(或特許人)負擔。

  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直接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從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他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他必須事先用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資訊,無論此種資訊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資訊的表述不適用於:

  ——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資訊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資訊。

  當特許人傳達資訊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資訊並能證明其本人確已持有的資訊。

  ——由有權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給受許人的資訊。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資訊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資訊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資訊於本協議規定的使用範圍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人員蒐集資訊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的資訊秘密性質。

  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資訊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資訊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只要秘密資訊尚未公開,受許人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其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_____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_____%,營業額的計算性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帳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

  帳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調及。

  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帳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資訊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____天內應付的發票。

  以特許人特定的貨幣開出的發票須用同一貨幣支付並按開票當日最高匯率計算。

  在特許人的總部由_____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____法郎。

  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許人每六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支儲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非獨家權利)] ……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他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

  ——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

  ——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

  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運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一運動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運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負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內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1

  特許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以下簡稱本區域)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臨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專案“***說”***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二條 特許經營

  專案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並經營***”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說”為代表的特許經營專案,並將該專案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甲方與乙方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業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儘量透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五條 使用方式

  甲方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以以下兩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第六條 許可形式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甲方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許經營權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 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七條特許加盟代理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第八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共2份,雙方各1份。 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合同採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無關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鑑於甲方為擴大“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_____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_________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許可權

  第十一條鑑於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援,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

  第十二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三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四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乙方權利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結算價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下調,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七條針對乙方新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購貨基準價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樣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樣品清單須報特許經營部經理稽核,並報銷售總監批准後執行。賣場調整及樣品調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的權利。

  第十九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二十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乙方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二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____________”產品。

  第二十三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四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六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八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九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訂單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三十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經營部申報專案,經經營部備案審批後,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三十一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___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甲方權利

  第三十三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銷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___萬元以上,乙方開店三個月後,每月保底銷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保底銷售回款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專案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甲方義務

  第三十九條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四十條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四十一條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二條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維修或調換。

  第四十三條向乙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並指導商品陳列,確保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銷售。

  第四十四條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五條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必要的安裝服務工具、導購員和服務技工服裝以及部分助銷品和一定的廣告支援。

  第四十六條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乙方業務人員,甲方應給予直接的表彰和適當的鼓勵。

  第十章合同終止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五十條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五十一條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五十三條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四條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所有權

  第五十五條一切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

  ,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條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五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二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九條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六十條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六十一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特許經營運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實現___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並不斷擴大_________市場佔有率和市場覆蓋面,特制定本運作細則。

  第二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是針對目前中國流通業經營現狀和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而規劃的。特許經營受許人享受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責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許經營模式。

  第三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服從《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的要求,本細則作為《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未盡事宜的具體補充。凡本細則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特許經營市場細分及特許經營分類

  第四條市場細分

  1.一級市場-------直轄市、省會、地市級重點城市

  2.二級市場-------地市級城市

  3.三級市場-------一般地市級城市、區縣級城市

  第五條特許經營分類

  1.一般特許經營------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或間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在指定的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2.委託特許經營------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除在指定的經營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外,還享有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代表_________集團向加盟申請者授予一般特許經營權。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的收取標準及商號使用原則

  第六條特許經營收費種類及收費標準

  1.特許經營加盟金:免收

  2.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免收

  3.特許經營保證金:

  (1)一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二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3)三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商號使用原則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_________”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獨立經營場所並按特許人標準進行賣場裝修,且一、二級市場單店面積不低於220平方米或總營業面積不低於300平方米,三級市場賣場面積不低於150平方米。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並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以參股或獨資的形式,建立三個以上連鎖店。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每個市場按不同系列產品分別設一般特許經銷商。對經特許人評估確認的一般特許經銷商對_________其

  它系列產品具有優先經營權。但是如果該受許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則特許人有權另設特許經銷商經營該系列產品。

  第十一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但是如果市區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設一般特許經營商。

  第十二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場。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三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如客觀上與其它特許經營受許人和特許人直營連鎖店發生業務交叉,按特許人現行有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由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

  第十五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下屬各區域特許經營部受指派負責所轄地區特許經銷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援、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六條_________委託特許經銷商負責其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日常經營的支援、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一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區域特許經營部負責協助委託特許經銷商對一般特許經銷商進行監督及管理。

  第十七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監督本運作細則和特許經營合同的執行情況,並決定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延展或終止。

  第十八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_________”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九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二十一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集團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二十三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四條受許人年度銷售回款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回款為基數,以產品或折扣形式分別給予返利。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1)0-_________萬 回款額0

  (2)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5)_________萬以上(含_________萬) 回款額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按直營結算價結算的受許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為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檔案,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礎。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許人:_________公司(公章)受許人: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細則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營業執照及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粘帖處)

  附件三補充協議

  附件四授權書

  茲授權_________在_________範圍內從事_________的經營,並授予其__________________產品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並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連鎖店的商號。

  該授權書有效期限為一年。

  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3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XX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XX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資訊系統網路接入的設施裝置。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超市特許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超市”為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裝置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_____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_____%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裝置,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第二條 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第三條 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充套件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充套件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第四條 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2.根據本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9.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洩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2.乙方沒有按時履行支付義務,除向甲方補交餘款外,應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損失,視損失程度支付相應賠償金以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超市特許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餘用於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乙方在其區域內獨家使用甲方擁有的________品牌—牛排系列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特此授權乙方,在_____________區域內獨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為: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發生的有關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承擔。如因此糾紛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則甲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但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侵權行為引起的糾紛除外。

  第三條甲方在授權期間內,將協助乙方進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設計,提供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第四條乙方可為_______品牌的產品進行各種促銷宣傳活動。乙方單獨進行________品牌有關的宣傳、推廣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五條乙方在取得的授權期間,於該特定區域內的獨家使用權,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其他企業或個人都不得使用,但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商譽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任何轉讓。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條在授權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_________品牌形象、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如乙方未達到甲方確認標準,並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後在整改期限內乙方仍未達到標準,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權。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_______天內,乙方銷量未能達到片,本協議自動取消。

  第八條如雙方需要續簽或終止事宜,須在本協議到期前_______天確認。

  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嘉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