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5篇)

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特許經營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鄉、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____超市”為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裝置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裝置、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充套件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充套件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__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洩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講_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

  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

  並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傢俱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超市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2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並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檔案(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後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檔案間互為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智慧財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彙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為基礎,以其設計並開發的標準化標誌為特徵,透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佈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資訊和資料,門店分佈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於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於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係,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委託、合夥關係。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並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佔性

  口不具有獨佔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採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後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面積為:。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每一個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並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為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餘,並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剩餘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並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為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採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檔案。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資訊是真實可靠的,並且沒有隱瞞相關資訊。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檔案。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資訊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資訊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資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資訊或隱瞞資訊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僱員遵守此約定,並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秘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資訊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智慧財產權保護

  甲方智慧財產權範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智慧財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智慧財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於上述智慧財產權所開發的新的智慧財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為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體,並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體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為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裝置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裝置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為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並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核準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裝置,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裝置。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定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並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為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註冊登記檔案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於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製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釋出。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併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註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採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合夥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夥人的基本資訊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

  (二)合夥協議中應載明合夥企業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夥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夥企業的內部組織、合夥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資訊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採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為: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並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裝置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裝置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裝置。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後,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並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後,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後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後,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裝置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裝置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裝置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並且因設計不符合規範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裝置,並且因該裝置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築、裝置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裝置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託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為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裝置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櫃、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於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範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裝置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裝置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係、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佈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透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為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後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範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範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於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佈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裝置,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為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登出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後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登出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登出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影印件、複製品電子儲存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為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為。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為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3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二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

  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_____檔案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

  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和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月發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出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

  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負擔。

  在本協議履行之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 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 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訊、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檔案,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關於客戶的形象

  為了尊重客戶關於網路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應付金額;

  ——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路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商業方法

  9.4.1從第五節和第六節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 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

  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它們。

  9.4.2為了維護網路的共同身份和名譽,受許人應就可能發生的不在第9.4.1範圍內的任何問題,要求特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

  9.4.3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式

  9.5.1 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使特許人得以確保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

  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的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

  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

  在受許人方面,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9.5.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狀態的全部要求的資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檔案:

  會計報表

  ……

  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檔案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 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承擔義務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的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受許人(或特許人)負擔。

  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直接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從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他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他必須事先用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資訊,無論此種資訊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資訊的表述不適用於:

  ——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資訊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資訊。

  當特許人傳達資訊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資訊並能證明其本人確已持有的資訊。

  ——由有權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給受許人的資訊。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資訊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資訊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資訊於本協議規定的使用範圍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人員蒐集資訊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的資訊秘密性質。

  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資訊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資訊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只要秘密資訊尚未公開,受許人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其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_____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_____%,營業額的計算性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帳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

  帳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調及。

  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帳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資訊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____天內應付的發票。

  以特許人特定的貨幣開出的發票須用同一貨幣支付並按開票當日最高匯率計算。

  在特許人的總部由_____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____法郎。

  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許人每六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支儲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非獨家權利)] ……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他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

  ——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

  ——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

  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運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一運動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運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負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內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專案、商圈範圍。

  1、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___正職:__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___員

  2、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3、商圈範圍:__________(另附圖)

  4、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5、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專案,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1、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2、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3、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同範圍

  1、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2、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3、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六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1、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2、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七條 授權使用

  1、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2、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3、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4、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裝置、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6、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5

  特許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以下簡稱本區域)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臨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專案“***說”***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二條 特許經營

  專案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並經營***”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說”為代表的特許經營專案,並將該專案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甲方與乙方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業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儘量透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五條 使用方式

  甲方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以以下兩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第六條 許可形式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甲方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許經營權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 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七條特許加盟代理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第八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共2份,雙方各1份。 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合同採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無關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乙方在其區域內獨家使用甲方擁有的________品牌—牛排系列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特此授權乙方,在_____________區域內獨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為: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發生的有關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承擔。如因此糾紛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則甲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但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侵權行為引起的糾紛除外。

  第三條甲方在授權期間內,將協助乙方進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設計,提供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第四條乙方可為_______品牌的產品進行各種促銷宣傳活動。乙方單獨進行________品牌有關的宣傳、推廣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五條乙方在取得的授權期間,於該特定區域內的獨家使用權,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其他企業或個人都不得使用,但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商譽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任何轉讓。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條在授權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_________品牌形象、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如乙方未達到甲方確認標準,並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後在整改期限內乙方仍未達到標準,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權。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_______天內,乙方銷量未能達到片,本協議自動取消。

  第八條如雙方需要續簽或終止事宜,須在本協議到期前_______天確認。

  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嘉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省(市)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路、西至_______路、南至_______路、北至_________路的區域。(見附件一:(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如經批准乙方僅可在特許區域內變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或違約金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智慧財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

  □ 商標。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二、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作出補償。

  六、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檔案,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九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透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一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

  第十二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十四條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定並公佈監督電話。

  第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十八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稽核乙方的交易記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等檔案。

  第二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二十四條甲方釋出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援,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二十六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二十七條資訊披露

  一、_________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二、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三、_________方由於資訊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四、_________方由於資訊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資訊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商業秘密保護制度,並與接觸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二十九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乙方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屬甲方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核准;未經甲方書面核准,不得向其他廠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三十一條乙方向甲方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要求採購產品或維修裝置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發出指定產品或派出專人赴乙方營業地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裝置故障的,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裝置。

  第三十三條甲方應對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當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1.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2.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_________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1.扣除保證金;

  2.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3.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三十九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i.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全套運營體系;

  ii.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

  iii.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iv.喪失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v.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vi.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vii.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viii.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ix.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七、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洩露)商業秘密的行為;

  八、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九、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四十四條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四十六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條聯絡資訊與送達

  xi.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絡,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xii.雙方同意可以透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檔案,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十一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補充條款

  附件二(特許區域附圖)(略)

  附件三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附件四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附件五甲方(商標註冊證)影印件

  附件六甲方(專利證)或其他權利證明覆印件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範文字,其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權當事人雙方約定採用。

  二、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本示範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三、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是指透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行為。

  四、特許經營涉及的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全面、嚴密。

  五、在正式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已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供了真實、準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及有關經營能力的資料。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時尚女裝與乙方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共識,並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授權範圍:

  1、授權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理商,授權的區域包括

  2、授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為一年。期滿之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授權範圍: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規定區域內的“CROKRO”品牌時尚女裝產品總代理經銷權,不包含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權力。

  二、品牌資信保證:

  1、品牌保證金:甲方擁有的“CROKRO”品牌為中檔偏上品牌,為保證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權事項,實施甲方規定的經營方式和策略,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萬元,此款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和賬目後的一個月內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首批貨款: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首批貨款方供貨。

  3、網路指標: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簽約區域的主要服裝市場內設定不少於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獨立展示廳一個,三個月內在本區域內的主要商場設立的專廳家,年度發展加盟專賣網路

  4、進貨指標: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的年度進貨指標為萬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CROKRO”品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甲方是合法的商標擁有權人,禁止一切侵權行為,甲方有權對侵權行為進行追究或訴諸法律解決。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屬網路提供帶有編號的區域專賣的特許授權證書,保護乙方及下屬專賣網路在簽約區域內的獨家專賣權,有權對乙方或其它區域的跨區域串貨銷售行為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規範,協助乙方制訂區域性發展的戰略規劃、拓展專賣銷售網路、培訓工作人員,指導乙方提高經營業績。

  4、甲方按季節提供符合市場流行趨勢的產品供乙方選擇和銷售,儘量滿足乙方所需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5、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銷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調整,並在調整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和乙方溝通確認,以便於乙方儘快調整對終端專賣網路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屬於獨立的法人團體,與乙方之外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該區域的特許經營權,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中止合同,並可以向甲方追討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除與甲方的債權債務及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其它經濟責任、經營費用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按合同規定守法經營,嚴禁私自生產、銷售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CROKRO”品牌產品,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3、乙方應嚴守區域性經銷的原則,禁止跨區域銷售產品。否則甲方將會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4、乙方認可“CROKRO”的品牌價值,有權利維護品牌的聲譽,不得做有損品牌形象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將品牌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私自開發生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將特許專賣權授予他人、沒收保證金外,還要追討經濟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制訂的營銷策略和方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拓展市場銷售網路,做好終端維護工作,同時有義務向甲方反饋市場資訊。

  7、乙方有義務將拓展的終端網路的詳細資料上報給甲方,以便於甲方更合理的制訂和調整營銷策略。

  五、貨品和結算政策:

  1、甲方每年舉辦不少於兩次的產品訂貨會,提供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供乙方選擇訂貨;

  2:乙方的訂貨折扣為統一零售價的2.9折,乙方訂貨以後的15日內向甲方交納20%的定金,其餘80%按甲方發貨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補單,付款方式與訂貨相同。

  3:對於乙方所訂貨品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A:甲方規定的調換貨時間為春季產品為_____月_____日,夏季產品

  為_____月_____日,秋季產品為_____月____日,冬季產品為____月_____日,超過規定日期不能調換;補單的產品不能調換;

  B:甲方能夠允許乙方按照上述時間調換貨的比例為15%,超過比例部分不能調換;

  C:如因質量問題退換貨不受前兩項時間限制。

  3、對於甲方新開發的投產品種,甲方採用配發的形式供乙方試銷,確因產品不對路未銷售的款式,甲方允許乙方退貨,乙方雖有銷售、但銷售數量超過40%、又未補單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買斷。

  4、對於乙方補單的產品甲方儘量滿足供應,確因各種原因無法供應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補貨通知(傳真)的三日內予以告知。

  5、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按2.9折出廠供給乙方則按4折供給下屬終端,不得低價銷售。

  6、乙方自行指定貨運站發貨,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從甲方到發貨站的運費甲方承擔,途中運費乙方承擔。

  7、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不對外賒銷產品。每月7日前將上月賬單傳真給乙方進行核對,三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的即可以認為乙方確認。

  獎勵政策

  乙方如在季內沒有調換貨,甲方則給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調換下一個季節的產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調換下一個季節產品,甲方則按照5%比例的50%給予乙方獎勵,獎勵的金額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只能衝抵下一年度貨款。

  六、貨架及廣告政策:

  1、總代理形象展廳及一個專賣店(廳、櫃)的貨架由甲方無償提供,但如果乙方經營未滿一年就停止經營“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額支付貨架款。

  2、乙方發展的“CROKRO ”專賣終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援:

  A:甲方提供店面的設計,貨架、裝修由終端客戶自行完成,甲方向終端客戶贈送門頭標誌字和室內形象標誌字;

  B:甲方對乙方及終端客戶給予貨架、裝修補貼,標準如下:乙方每付款40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1萬元,此款可以轉為乙方下期的貨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辦法補貼終端加盟客戶;

  C:甲方免費提供店堂內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傳單、兩平方米以下的噴繪畫、弔旗等宣傳品;

  3、簽約後乙方應在服裝市場的醒目位置設定路牌廣告,甲方給予50%的報銷,款項在廣告發布的'第三個月時、第六個月時分兩次算作乙方的貨款。

  七、區域管理政策:

  1、乙方應嚴格執行區域銷售政策,如果跨區域銷售產品,給其它區域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第一次跨區域銷售承擔其它區域的損失,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00元作為甲方處理事件的費用,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獎勵政策:

  在合同期內,乙方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其超額部分甲方予以2.5%的貨款獎勵,在第二個年度抵頂貨款。

  九、續約與合同解除:

  1、續約: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前雙方洽談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2、解除:合同到期前,雙方均無意續約,到期後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及往來賬目,乙方將所有甲方授權檔案以及拆除形象展廳的標誌後合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在雙方正常合作條件下,原則上不能單方中止合同,否則視為單方違約,必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訂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9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願成為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透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為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並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並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並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並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範圍包括:

  (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

  (2)、發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援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

  (3)、在特定省市範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並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

  (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範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並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援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 萬元,應於本合同簽訂後某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後,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並得到各項支援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後某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稽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並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範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於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於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體、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並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經銷權,並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註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於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於 萬元,以後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並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裝置,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製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製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准,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製作,透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誌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誌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製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誌的使用範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誌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援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稽核同意後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釋出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並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某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並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將屬於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於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裝置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檔案、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0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1

  1、合同雙方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

  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滄州仲裁委員會(任丘辦事處)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2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智慧財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 區 街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即在 年 月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體及軟體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4.2.3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5.2.7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儲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3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規範_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透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釋出規範性檔案;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使用者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2.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線的調壓站(箱)和為其配套的裝置、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使用者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影響使用者用氣的工程:

  (1)造成戶以上使用者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使用者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著火和洩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專案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使用者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為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南至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充套件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3.5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執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為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執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執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檔案,乙方燃氣供應、執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執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使用者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執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執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使用者設施的執行狀況及效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執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使用者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使用者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裝置、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執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使用者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使用者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眾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使用者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使用者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使用者,並透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眾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使用者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使用者。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灶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使用者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使用者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收費

  8.1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使用者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使用者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援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執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執行的權利;

  (4)對使用者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使用者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執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汙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汙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執行的所有技術資料,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檔案、執行資料,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專案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執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專案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階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為,均為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為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為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_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_____日內重新核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裝置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裝置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資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透過協商解決。

  透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透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佈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技術規範和要求

  附件六、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4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XX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XX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資訊系統網路接入的設施裝置。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15

  1。協議雙方

  甲方:F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為:

  註冊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2。總則

  鑑於甲方為提高F膠捲沖印之質量及服務水平,保障F膠捲沖印商所賣F產品之供應,確保F產品銷售及沖印服務之合理定價,拓展F產品之市場,維護消費者之合法權益,推出《F專賣店》計劃;鑑於乙方為膠捲沖印服務及膠捲相關產品零售之合法經營者,並受邀加入《F專賣店》計劃,成為《F專賣店》之成員;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本著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3。協議宗旨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專賣店》計劃後,確保乙方供貨情況,服務水平及銷售定價,以促進及提高彩擴的質量和標準。

  訂立本協議並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其有關企業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僱人,乙也不得依據本協議,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

  4。有效期

  有效期兩年,由簽訂日計,除非本協議已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協議有效期壹年。

  5。乙方權利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期後三個月內,按甲方《F專賣店》之裝修標準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並書面通知甲方派員驗核。經甲方派員視察,認為符合《F專賣店》標準裝修要求後三個月內,向乙方提供不超過人民幣元的店面裝修補助費。如實際裝修費用少於此金額時,則按照實際裝修費用支付補助費。甲方支付上述補助費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該店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發票或其他憑證之影印件副本,以備甲方稽核及存案。

  乙方購買F相紙及衝藥可得核定優惠獎分,乙方憑優惠獎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號購買指定產品可獲優惠價格,優惠獎分之核定及優惠價格之確定辦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別優惠之保養費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衝機維修保養服務,技術訓練,指導等。

  甲方將以大量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後盾,為乙方招來更龐大之服務物件,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營業利潤。

  6。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於《F專賣店》內主要櫃檯陳列及出售F膠捲及F產品,並積極參與甲方所舉辦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乙方願遵照甲方指示,隨時將店鋪內外陳設、佈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專賣店》之標準形象設計。但乙方應自行解決有關廣告及宣傳品所需的批核手續。

  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並保證百分之百採用F相紙及F亨衝藥作為沖印相片之用,並經常保持甲方所定之沖印質量標準。沖印收費必須根據《F專賣店》統一的價格標準。乙方並承諾及保證向甲方指定的銷售商購買F相紙及F亨衝藥。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並保證不接受其他專賣或任何類似形式之指定或資格。

  乙方應於進貨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訂貨計劃應載明訂貨物之品名、規格、數量等。

  7。甲方職責

  甲方為會員提供適當之訓練或輔導,作為經營《F專賣店》所應具備之條件,以保持《F專賣店》應具備之高質量服務。

  甲方為《F專賣店》作出之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之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F專賣店》一切有關F膠捲及相紙之燈箱廣告品,店鋪內外之陳設,由甲方定出標準形象設計。

  在外匯及有關政策未發生較大變動的前提下,甲方負責確定的《F專賣店》人民幣價格向乙方供應每月訂購的藥水、相紙及膠捲等,但甲方有權依據匯率變動之情況相應調整《F專賣店》之人民幣價格,無須徵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權益

  如乙方經營《F專賣店》表現未如理想,包括乙經營虧損、或出現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止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照時、或未達至甲方之標準要求、或違反合約中之任何一項,甲方保留一切權益作為修改及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9。終止賠償

  在甲方依據第八章終止合約時,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撤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之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此外,乙方須按下列百分比繳還甲方為乙方提供之燈箱製作及門面裝修費用之金額,作為對甲方之補償。

  -如協議未滿一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百的裝修補助費金額。

  -在協議期滿一年但未滿兩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裝修補助費額。

  上述償還之金額將根據第五章第一條呈交之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計算。

  第二條如乙方在協議未期滿前,非因第十一章規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終止協議,乙亦必須履行第九章第一條之規定。

  10。所有權

  所有帶有表示“F”或與“F”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擁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的或與甲方有關的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違反第十章第一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第九章第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其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相紙及衝藥,並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致令甲方無法履行協議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約,並適用第十一章第三條之規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條及第二條的原因終止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自行承擔費用擴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但乙方無須退還甲方之補助費。

  12。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透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規則進行仲裁。

  雙方協商解決爭議時,若中國法律對所爭議之事項無相應規定或無明確規定時,雙方可以按照中國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公約或國際社會認可的國際慣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

  13。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義務按本合我中所述雙方的註冊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應視為送達。

  乙方茲承諾簽署本合約,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