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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合同

經營權轉讓合同【熱門】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營權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營權轉讓合同1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裡村委會為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遊等於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專案。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戶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 可裡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專案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專案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佔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專案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援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專案,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於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專案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專案建設需徵佔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援,並協助乙方辦理徵佔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上附著物及其他涉及專案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採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採摘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專案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佔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專案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專案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專案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並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於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於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範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徵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後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餘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徵佔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採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專案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專案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報政府機關批准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經營權轉讓合同2

  出讓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 ,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投資建設的 專案,是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設施,甲乙雙方就該專案特定位置商鋪經營權出讓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地點: 。

  2、商鋪位置: 層 號商鋪。

  3、商鋪面積:該套商鋪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依然歸甲方所有。

  2、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為 產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稅和繳納工商、衛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讓期限共 年。甲方於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 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為人民幣 元/月/㎡(建築面積),出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3、付款方式: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即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上述約定出讓價款。

  第四條、其它費用

  其它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需交納的經營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用電、自用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 元/鋪,乙方需於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繳付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1)第一年物業管理費暫定為 元/㎡/月,第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在甲乙雙方約定的商鋪交付日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2)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專案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相應調整。因專案管理運營需要增加新的收費專案時,甲方應對新增的的收費專案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3、乙方商鋪內滅水器購置及維修費:按市場維修價格收取。

  4、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由於經營需要在鋪內安裝裝飾照明、通訊設施時,其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稅、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商場的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3、乙方不按時繳納物業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依據專案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5、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市場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乙方商鋪。

  6、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特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所列之相關費用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市場有關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市場規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4、乙方在經營期間對鋪內建築、各種裝置設施無權拆除或更改,不得擅自安裝

  水電管線及裝置。乙方因經營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必須提前報甲方工程部門,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5、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6、乙方在甲方書面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戶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7、乙方進場需辦理營業執照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活動,並獨立承擔經營活動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提前解約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轉讓金,並退還保證金,合同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 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 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 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 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 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8)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遵義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乙方應保證本合同記錄的聯絡地址及聯絡電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3

  轉讓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新湘川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尉犁縣孔雀北路西則銀華小區原新湘川飯店所有設施裝置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後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 年月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 元(大寫: )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即 年 月 日至 年6月9日)及飯店內所有裝置設施,房租到期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 年月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 年 月 日預付轉讓費1 0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壹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稅務登記證到有關部門登出。將垃圾清運費、排汙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 00元(貳拾萬元整)經濟損失。

  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雙方簽字後,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4

  轉讓方:(三人) (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讓方:(二人) (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敦煌市轉渠口鎮鹽茶村二組的承包地(面積:四址界限:)的承包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人民幣。包括甲方承包經營該地塊時對該地塊的改良投入資金。

  四、轉讓金的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給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六、用途: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發包方及村民小組處備案登記,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八、特別約定: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發包方及村民小組登記備案後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壹份,村民小組壹分。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

  發包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第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於的承包土地畝,位於的柴山地畝,位於的綠化林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附圖。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於XX年月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並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乙方將承包地用於農業生產,柴山地用於採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於自用材採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為元,大寫萬元整;乙方於XX年月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一本;2.《林權證書》(編號:)一本;3.《退耕還林合同書》(編號:)一本;4.《財政補貼一折通》(編號:)(糧食直補貼金)一本。

  五、其他約定: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2.流轉合同生效後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並享受保險賠償款項。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附:轉讓地界四至界限圖。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村民小組組長(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5

  [縣簡稱]土讓字第[年份]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範本二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後,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後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徵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徵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採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後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採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新湘川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____縣孔雀北路西則銀華XX原新湘川飯店所有設施裝置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後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XXX_年月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元(大寫:)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即XXXXXXX_月____日至XXXXXXX_月____日)及飯店內所有裝置設施,房租到期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XXXXXXX_月____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XXXXXXX_月____日預付轉讓費1200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壹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稅務登記證到有關部門登出。將垃圾清運費、排汙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元(貳拾萬元整)經濟損失。

  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雙方簽字後,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XXXXXXX_月____日XXXXXXX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7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總商(丙方)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書法》之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加盟的丙方的商鋪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書。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加盟分店轉讓給乙方繼續使用,加盟分號為:___________;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協議書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加盟期滿後,丙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加盟協議書,同時廢止本協議書。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加盟協議書,加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加盟費為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將加盟費(大寫:)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給予乙方開具收據並交付商鋪鑰匙(甲方與乙方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書)。

  三、甲和丙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接手前即本協議書籤訂之日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其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作為違約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書,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作為違約金。

  六、丙方不得在與甲方簽訂的原加盟協議書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義務限定乙方權利的行為和決定,同時乙方也應當同意並履行甲方與丙方所簽訂的加盟協議書中的相關義務。

  七、在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甲方與丙方應當將其雙方所簽訂的加盟協議書(或影印件)一份交付乙方儲存。

  八、本協議書未約定之事宜,可以參照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加盟協議書。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總商(丙方)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8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的店鋪(原為:____)轉讓給乙方繼續經營、使用,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租期屆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租。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的租賃合同雙方已與____年__月__日協商解除。丙方與乙方約定,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按月支付,水費和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如:空調、熱水器等)歸乙方所有,並且乙方有權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壞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加盟____取得的相應權利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應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並應協助乙方與____辦理好相關變更手續。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在轉讓前預收的服務費、會員費等須書面移交乙方並經乙方簽字認可,未經乙方認可的均由甲方承擔餘額的退還義務。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上述費用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七、丙方承諾所出租房屋為丙方所有,如違反該承諾,丙方應向乙方支付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乙方若經營不善破產或轉讓,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轉讓或出租,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經營權轉讓合同9

  轉讓方(一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聯絡號碼:

  頂讓方(一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聯絡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橫縣果果飲品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經營範圍(除含油煙的餐飲)。

  第二條 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店面位於廣西橫縣橫州鎮教育路31號

  2. 該店面現在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3. 本合同簽訂當天一起對該店的所有東西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承包後可享受該店的所有經營權,使用權,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房租到本月22日為止,乙方接手後應在20xx年7月22日前與房東籤鋪面租賃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營權轉讓合同10

  出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湘0178號計程車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轉讓物為湘0178號計程車及經營權證,經營權證號: ;該車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廠牌號為:

  二、雙方議定轉讓價 ,本協議簽定,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該車(包括計程車及經營權證)的全部產權長期歸乙方所有。

  三、本協議簽定之前,有關該車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定之後,有關該車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有關該車的證照雙方交接如下:機動車登記證書、經營權證、行駛證、車購證、運營證、保險單、計價器檢測證。

  五、乙方續牌(或過戶)時甲方有義務無償協助乙方提供相關證件。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11

  轉讓方(甲方):

  聯絡方式:

  住址:

  承接方(乙方):

  聯絡方式: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____________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餐飲店所有設施裝置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後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接手店面後一切由乙方承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及飯店內所有裝置設施,房租到期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預付轉讓費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交付甲方。

  2、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_______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到有關部門登出。將垃圾清運費、排汙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____________元經濟損失。

  八、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簽字後,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經營權轉讓合同12

  出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 號計程車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轉讓物為 號計程車及經營權證,經營權證號: ;該車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廠牌號為:東風愛麗舍。

  二、雙方議定轉讓價 ,本協議簽定,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該車(包括計程車及經營權證)的全部產權長期歸乙方所有。

  三、本協議簽定之前,有關該車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定之後,有關該車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有關該車的證照雙方交接如下:機動車登記證書、經營權證、行駛證、車購證、運營證、保險單、計價器檢測證。

  五、乙方續牌(或過戶)時甲方有義務無償協助乙方提供相關證件.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13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1、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3、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1、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第三方(以下簡稱丙方):村委會

  經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1、轉、受讓的農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轉讓標的承包權所有人見本合同附錄1。

  3、轉讓標的經營權年限:依據甲方與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合同及附屬檔案(一部分至20xx,另一部分至20xx年)。

  4、本大條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樹(約4000株)、機井、水塔及附屬實施、房屋(4間)、蓄水池(3座)等均為轉讓標的範圍。

  二、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轉讓費

  轉讓費為人民幣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

  2、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轉讓費:第一期,在本協議得到當地公證部門公證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後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10萬人民幣(大寫:壹拾萬人民幣整);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後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餘下部分。

  3、從本協議生效之年及以後的租賃期間內,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諾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過(38000元)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乙方主動漲價除外)。

  4、本協議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賃期間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償上述租金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標的交付條件及時間

  1、甲方承諾在交付時,具備如下條件:

  ⑴沒有任何抵押、貸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對該標的範圍內擁有經營權或處置權;

  ⑵已清償所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勞務費、欠款、水電費等);

  ⑶甲方將其與標的之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協議及附件移交給乙方,甲方確保其真實性且具備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應收據,並確保儲存至少14年。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本合同標的之經營權和處置權。

  四、標的之土地用途:農業(養殖、種植)。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本協議生效後,在租賃合同期滿時,乙方繼承甲方在最初發包方處的優先續租權。

  2、乙方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超出種植、養殖範圍。

  3、乙方租賃期間,依法享受相關政策補貼,甲方不得冒領。

  4、若遇到佔地補償,土地補償款歸土地承包權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築及其它資產補償歸乙方所有。

  5、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標的範圍內開展的所有活動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因經營所帶來的連帶責任。

  6、乙方必須管好轉包土地,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如逾期超過30日,6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轉讓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如逾期超過60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3倍於逾期部分資金作為違約金。

  2、以下情形視為甲方違約:

  ⑴本協議生效後,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組織聲稱擁有該標的的經營權或債權並提供了適宜的法律證據。乙方再次轉讓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進場開展經營活動。

  ⑶甲方冒領乙方依法享受的相關補貼或賠償。

  ⑷在本協議生效後毀約。

  若甲方違約,甲方須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款,並須支付給乙方18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捌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六、其它約定

  1、自本協議生效後至20xx年1月31日期間,當出現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臨近村民或甲方之干係人(甲方之干係人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組織)圍繞該標的土地與乙方發生糾紛時,相關糾紛的處理工作由甲方負責,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未及時履行處理義務且給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則這部分損失由甲方無條件賠付。

  2、20xx年2月1日以後,乙方在合法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擾,或乙方與鄰近村民及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產生糾紛時,由丙方負責調停、解決。

  3、在租賃期滿(含續租期滿)時,約定如下:

  ⑴分戶劃界工作由丙方負責,乙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⑵乙方有權將標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資產轉走,丙方不得阻攔。

  4、甲方指定 為代理人,並指定以下銀行賬戶接收轉讓款: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若甲方接收賬戶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義務在收到款項後開具等額的收據。

  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戶用於支付轉讓款。轉讓憑證或銀行流水可以作為支付依據。

  3、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雙方、或甲丙雙方友好協商後另立協議予以補充。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丙方執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條件

  1、甲、乙相關人員簽署並摁手印,丙方簽署並加蓋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約定的第一筆款項。

  十、附件

  1、本合同標的土地承包權人名單(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2、甲方與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

  1、

  2、

  3、

  乙方

  1、

  2、

  丙方

經營權轉讓合同14

  甲方:身份證編號:

  乙方:身份證編號: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充分協商,就位於 蘇木(鄉、鎮、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林地承包

  經營權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座落地點、林地面積、及四至

  甲方自願將屬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證字()第號《林權證》內所登記蘇木( 鄉、鎮、辦事處、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 嘎查(村、林班、隊) (小地名、小班)畝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資產轉給乙方。

  轉讓林木、林地的四至為:

  東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權、林木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承包經營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元。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總轉讓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總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地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的登記;

  4、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使用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6、甲方自本合同書籤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委託乙方辦理登出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採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8、乙方自本合同書籤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代理甲方辦理登出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內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總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付甲方總轉讓費的10%違約金。承包期間,乙方如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有權在發現當日起任何時間內指定乙方限期恢復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內恢復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權權利人將無償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時此林地地上林木歸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所有。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林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地所有權權利人、科右前旗林業局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嘎查(村、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意見:

  負責人簽字(蓋章):(公章)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15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轉包、互換、轉讓、入股)形式將座落_________,等級_______等,面積_______畝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畝;旱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和_______、_______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_______,_______,等義務。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受讓方(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公章)

  承辦人: (鑑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