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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合同

借款的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款的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借款的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年月日金額年月日金額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檔案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儲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借款的合同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連帶責任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本合同當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

  2、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借款期限內利率為,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天數結算。

  5、借款的交接:全部借款由當事人辦理完一切手續當日,憑藉據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一)乙方義務

  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在甲方到期還清債務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明檔案交還甲方,合同終止。

  (二)甲方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接受乙方的監督。

  3、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真實性、合法性。如甲方變更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三條保證約定

  1、丙方對上述所列條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於十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2、丙方所保證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4、保證人完全瞭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保證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財務信用擔保。

  5、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合同期內未如約還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擔全部債務,丙方自願無條件承擔永久保證義務,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為止。

  6、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7、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借款本金。

  3、本合同生效開始至終止前,乙方可自行將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債務、抵押權等)向任意其他方轉讓,其他方受讓後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權利,乙方不再享有。借款人及抵押人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保證人應在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義務(乙方同其他方簽訂的轉讓協議不得變更影響本合同條款,並不得影響甲方的權益,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利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違約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和要求甲方支付應付利息。

  2、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違約金,同時按所欠款額每日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罰息,原定利息照常計收。

  3、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本息、違約金、訴訟費、強行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房屋所有權過戶費、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費、過渡安置費及其它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其它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它相關事項。

  2、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作為甲方按時還本付息的依據應該為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還本還息的收據。乙方認為甲方違約時,根據甲方及保證方留下的有效聯絡方式(見下表)與其聯絡,甲方應及時提供還本付息的依據,甲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5個工作日內提供履約憑證或是連續5個工作日聯絡不上甲方的視為甲方違約事實存在。由甲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4、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自願接受乙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訴訟機關及訴訟所在地由乙方指定。

  第七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中介服務費、公證費、執行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條款意義確定

  本合同在當事人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願並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瞭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籤訂。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由當事人簽章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3

  第一條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後,返還其物。

  第二條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徵得其同意。

  第六條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覆原狀,取決於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4

  債權人(下稱甲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債務人(下稱乙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乙方申請,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最高額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內最高借款額的借款業務。在授信期限及額度內,乙方在滿足甲方條件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資金需求情況,隨用隨借,隨借隨還。

  第二條 授信內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授信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單筆借款利率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對應的甲方確定的期限檔次利率,以《借據》為準。

  4、利息支付: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的,借款到期,利隨本清;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20日,付息日自每月

  21日至當月底。

  5、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額、利率、費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單筆借款業務《借據》為準。

  第三條 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須逐筆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根據自身資金情況、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進行稽核。甲方稽核同意的,雙方另行簽訂單筆借款業務《借據》。

  2、在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乙方按以下第 項方式使用借款額度:

  2.1、以 個月為週期,以 萬元為單筆借款額度迴圈使用,最後一次迴圈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2、按需使用,隨用隨借,隨借隨還,單筆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屆滿,尚未使用的信用額度自動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請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申請使用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

  2、向甲方按 (月/季/年)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告及所有開戶行名稱、賬號、存借款餘額等相關資料、資訊或個人財產資訊,並積極配合甲方的檢查監督。

  3、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嚴格按照單筆《借據》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發生以下事項時,應於事項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或補救措施:

  (1)隸屬關係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等。

  (2)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發生訴訟、仲裁事件。

  (3)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等事項。

  (4)對甲方債權實現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5、實施下列行為,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措施:

  (1)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減少註冊資金,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項下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行為。

  (2)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償債能力的。

  6、不與任何第三方簽署有損於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合同。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受理並稽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請。

  2、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提供會計報告等檔案、資料和資訊,或個人財產情況,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

  3、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就乙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4、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財債務、財產、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資訊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期限的調整及違約責任

  1、如發生以下事件即構成乙方違約:

  (1)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按時足額還款及其他義務;

  (3)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與乙方經營相關的市場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5)乙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包括但不限於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申請破產)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6)乙方捲入重大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其償債能力;,乙方、抵押人與他方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質押物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而債務人未按債權人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喪失商業信譽;

  (9)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單項業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10)乙方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財產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及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12)乙方沒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與甲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沒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規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第八條中所規定的義務;

  (14)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2、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調整、減少或終止本授信額度及授信期間,並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並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責任;

  (2)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擔保;

  (4)採取維護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所產生債權的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九條:合同變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約定的雙方的權利,只能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或變更。債權人遲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以及准許債務人遲延付款均不構成債權人放棄或改變其權利,同時也不影響、減損或限制損害債權人行使權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應當以專遞信函或電話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頁所述的地址、電話或之後以書面方式提供的`地址、電話傳送。如以專遞信函方式傳送,專遞信函傳送後的第5個工作日,不論債務人是否實際收到均視為已經送達。如以電話方式傳送,視為立即送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與本合同項下債權相關的承諾書、擔保函等文書,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與甲方所簽訂的《借據》、清單、申請書、承諾書等文書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補充事項: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宣告: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並理解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5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

  法人代表: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於 ,甲方於 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 。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用途為 用地,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為準。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並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支付工程款,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為: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後乙方才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年利息為: , 即每月利息為: 元。

  5.利息支付方式: 。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後將借款本金並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五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檔案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宣告及保證

  乙方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資訊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為、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式、效力等完全明白瞭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為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公證處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核實債務履行情況:

借款的合同6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借款的合同7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

  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出借方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的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的合同9

  借款的合同條例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國務院釋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借款方)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方)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契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借貸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照國家政策、依據國家計劃和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信用合作社簽訂借款合同和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五條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六條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八、違約責任;

  九、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七條 借款方申請借款應具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並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作貸款的保證。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

  借款方不完全具備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借款條件,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以提出申請,但需有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並報經貸款方上級批准後,方可借款。

  第八條 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需要保證人的,或者經當事人一方提出或雙方協商需要保證人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

  第九條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

  第十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專案經原批准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

  三、借款方經國家批准決定關閉、停產、合併、分立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四章 違約責任和違法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第十六條 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貸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七條 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例第十六條罰息的計算相同。

  第十八條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應追究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借款合同格式,由銀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借款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並將委託款項存入該賬戶。

  三、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當時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託發放的中長期貸款,根據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辦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11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並作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萬元。

  供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的合同1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________(專案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專案名稱及主要內容)________專案,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萬元,其他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____貸款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_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裝置____臺(大)____萬元;________土建________平方米____萬元;其他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的利潤____萬元,

  2。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__________萬元,

  5。貸款專案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__萬元,

  6。其他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專案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專案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13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從甲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

  借款用途:__公司資金週轉_(銀行還貸)_

  借款金額:(小寫)___300000.00____,(大寫):___叄拾萬元整___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時間

  1、自款到賬之日(__20xx__年__12___月__27__日),開始計算利息。借款期限自___20xx__年__12月__27_日起至_20xx__年__1_月__21_日止,超出期限的費用按如下條款收取。

  2、每__一__天加收_1__%的費用3000元,不足_一_天按_一_天計算。

  3、本合同最長借款期限為一個月,截止到20xx年1月27日。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20xx_年___12___月__27__日起至__20xx___年__1__月__27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四、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額度及期限履行借款義務。

  2、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歸還借款利息。本金和利息逾期不還的,按日利率1%加收利息每天(小寫)_3000_,(大寫):___叄仟元整_____。

  3、如果乙方改變的借款所規定的貸款用途,則按日利率1%加收利息每天(小寫)__3000__,(大寫):__叄仟元整___。

  4、如客戶未能按期、全額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則甲方有權利用產權證號為

  的房產授權委託書按市場價出售乙方此套房產,扣除應得款項後其餘資金返還乙方,之間時間所有費用乙方需無條件承擔並支付其費用利息。

  5、乙方如期、全額歸還甲方款項及利息後甲乙雙方所簽訂的產權證號為

  的房產授權委託書立即作廢。

  6、乙方把產權證號為的房產抵押給甲方。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另附合同借款方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及擔保人身份證影印件。

  九、本合同共計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擔保人同樣有權利負責此合同的監督及合同執行。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借款的合同1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借款人(出質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出質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 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 質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 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於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 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後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

借款的合同15

  借款人:華寧成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男/女,年 月日出生,住 址: ,身份證號碼: , 聯絡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因乙方欲購買甲方將要建設位於華寧縣寧康街中段寧康小區商住樓一幢(六層),雙方本著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一、乙方自願借款人民幣:,(¥元)給甲方。

  二、此借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但甲方開發的上述商住樓房,乙方有權優先認購甲方出售的商鋪/住宅(單元 樓 號),房屋屬框架結構,六層。

  三、借款時間: 年 月日起至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止。

  四、乙方履行了約定的借款後,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乙方不得主張收回借款。如乙方提供借款後又放棄認購房屋,則在甲方預售房屋開始後,15個工作日內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償還借款,甲方須給予償還,但不計利息。如乙方履行了約定的借款,甲方改變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有權認購的房屋或房價時,視甲方違約,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並支付乙方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五、乙方認購房屋時間以建設主管部門批准的預售時間為準,乙方認購房屋時,按合同約定交納房款,借款可抵作

  購房款。房價為每平方米,(¥元),最終房產面積以房產登記機構登記的面積為準,房款結算以房產登記面積為準,多退少補。

  六、甲方出售的房屋屬毛房,外牆塗料,室內沙漿初粉,水電通(用堵頭堵好)、室內插座、開關安好,有線電視線,網線穿通。三至六層附屬物有: 牌丁級入戶防盜門一道,窗子為牌塑鋼窗;一至二層商鋪:臨街面安裝一般捲簾門,窗子為牌塑鋼窗,普通蹲便器一個。

  七、交房日期:

  八、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華寧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華寧成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