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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協議書

交易協議書範文錦集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易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易協議書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直同意,自願簽訂如下條款:本網站依據本服務協議提供服務,您需要閱讀、瞭解並自願遵守本服務協議的所有內容,是您使用本網站的前提。本服務協議具有合同效力。本服務協議可由本網站隨時修訂,並將修訂後的服務協議公告於本網站之上,修訂後的條款內容自公告時起生效。您若在本服務協議修改之後,仍繼續使用本網站,則視為您接受和自願遵守修訂後的服務協議。

  一、定義和釋義

  在本服務協議及本網站其它相關規定中所使用的下列詞語,除非另有定義,應具有以下含義:

  1、“本網站”指“_____________網“。

  2、“使用者”指符合本服務協議所規定的條件,已根據本服務協議在本網站註冊,同意遵守本網站各種規則、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協議),並使用本網站的個人或機構。

  3、“本服務協議”指本網站根據本服務協議而提供的網上交易服務協議及本網站其他相關規定。同時,本網站有權隨時變更和修改以上規定。

  4、“成交”指買方根據賣方所刊登的交易要求,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最優的交易條件,因而取得依其提出的條件購買該交易商品的權利。

  5、“登記資料”指使用者在註冊時,依照本網站登錄檔的提示,提供的使用者本人真實、正確、最新以及完整的資料。

  6、“停權”指本網站根據本服務協議的有關規定,停止向用戶提供本網站。

  二、關於本網站

  1、本網站僅為使用者提供一個互通訊息、進行物品買賣的平臺,充當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流媒介。

  2、公佈在本網站上的交易物品是使用者自行上傳進行交易的物品,並非本網站所有。對於使用者刊登物品、提供的資訊或參與競標的過程,本網站均不加以監視或控制,亦不介入物品的交易過程,包括運送、付款、退款、瑕疵擔保及其它交易事項。對於因交易物品存在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而產生的任何責任,以及出現在拍賣上的商品的品質、安全性或合法性,本網站均不予保證。當您使用本網站進行交易時,必須瞭解且遵守以下事項:

  ①買方和賣方必須透過自己的謹慎判斷來確定交易物品、買方和賣方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準確性。

  ②買方和賣方必須對交易的履行負完全責任。

  ③買方和賣方必須自行解決由交易所引起的糾紛。

  ④ 買方和賣方必須自行負擔因交易而產生的費用。

  ⑤買方和賣方必須瞭解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

  3、您同意遵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對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網站的任何行為及其結果承擔全部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如果本網站有理由認定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您的任何言論和其它行為,違反或可能違反上述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規定,本網站可在任何時候不經任何事先通知終止向您提供本網站的服務。

  4、進入本網站進行交易,意味著您接受本網站的各項服務協議、規則和公告並接受本網站系統提供的服務與規範,透過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的形式締結買賣協議。

  5、做為賣家,您在刊載物品時,應該根據法律法規先行判斷是否有出售該物品之權利、交易標的是否合法。在確認提交出售物品後,您即同意:

  ①您不能修改或刪除現有資訊,但是可以按照規則新增新的資訊(圖片除外);

  ② 在有買家開始出價後,您即不可以取消本次出售,除非到規定期間結束時;

  ③如果有買家的出價符合要求,如一口價或者是您接受的侃後價格,則您應該接受買家的出價,履行交貨義務;

  ④您不可撤銷地授權本網站,在買家出價符合要求時,由系統代表您向買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成交通知,承諾您接受買家的出價,買賣協議成立;

  ⑤您並授權本網站向買家披露您的必要資訊,使買家可以與您聯絡以完成交易或處理爭議。

  6、做為買家,出價前,應詳細審閱及評估物品說明、賣方評價、交貨方式、條件等訊息,一經出價,您即同意:

  ①您的出價(不包括侃價商品)一經提交,即不可撤銷,成為一個有效要約;

  ②如果您的出價符合規則要求,被確認接受,則視為成交。您負有按照出價向賣家購買物品的義務。

  ③您授權本網站向賣家披露您的必要資訊,使賣家可以與您聯絡以完成交易或處理爭議。

  三、使用者註冊確認程式及資格要求

  成為本網站的使用者,您必須先完成以下注冊確認程式,步驟依次為:

  (1)註冊本網站的帳號

  (2)確認電子信箱

  (3)透過本網站規定的其他身份認證

  (4)同意接受本服務協議。

  完成以上步驟後,您將收到一個密碼及帳號,您即成為本網站的使用者並能夠使用其提供的相關交易服務功能,而在註冊過程中您必須遵守本網站相關規則的要求。

  四、密碼、帳號及隱私權保護條款

  註冊登記程式之後,您將收到一個密碼及帳號。您應對基於您的密碼和帳號所發生的所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您使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應注意保護密碼及帳號的安全和保密。由於使用該密碼及帳號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您應負完全的責任,本網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您應注意以下事項∶

  1、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未經授權的使用,或者發生其它任何安全問題時,您將立即通知本網站。

  2、每次連線完畢,均結束您的帳號使用。

  五、出售及購買商品的條款

  本網站使用者在進行買賣交易時,必須依照以下服務協議進行:

  1、不得在其它交易網站上,同時出售同一件物品。

  2、不得提供禁止、限制出售的物品作為出售物品的贈品。

  3、不得在交易的刊登內容中自訂任何不符合本服務協議精神的交易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①在本網站交易功能所要求得到條件之外,不得對出價者資格或出價條件作出任何限制,如限制只有某些帳號才可以出價、需購買賣方其它商品者方可出價。

  ②規定出價者如不符合賣方要求的資格時,將視為同意購買賣方其它商品或需按賣方另訂的價格購買該商品。

  ③ 要求買方必須在出價後發出確認資訊,否則出價行為無效。

  ④要求買方出價時,只能選擇購買,出價後必須再另行告知購買數量。

  ⑤買家可以用購物車對多個商品進行打包,集中侃價進行交易。

  ⑥規定在某些情形下,賣家可取消交易,買方不得有異議。

  ⑦在侃價商品中,賣家可一選擇一定的商品侃價資訊進行公佈,但不能完全不公佈。

  4、不得利用本網站進行任何欺詐或欺騙的行為;賣方必須擔保對於出售之物品具有合法處分之權利,沒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的情形,如有需要,賣方有義務向買方提供關於該出售物品之相關證明檔案。

  5、如依法律規定,特定物品的買賣或持有需先取得相關執照或許可時,買方或賣方必須持有或取得相關執照或許可,方可進行買賣。

  6、使用者不得操縱交易,如:故意壓低出價,使其他買方撤回出價等。

  7、不得干擾正在進行中的侃價,例如在其他賣方正在出售侃價商品時與其出價的買方接洽,以比洽談更低的價格,向買方兜售類似或相同物品。

  8、對於出售的商品,如已有買方得標時,賣方即有責任按照得標金額出售該物品,除非買方資料不實導致賣方無法確認其身分;對於已經得標的物品,買方即有責任按照得標金額完成交易,除非賣方資料不實導致您無法確認其身份。

  9、如果您是利用本網站從事經營性活動,應遵守《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六、禁止出售的物品

  本網站使用者不得出售國家法律、法規或本網站禁止交易的物品。對國家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物品,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一旦本網站發現有任何禁止交易物品或不符合特殊交易條件的限制交易物品,有權將刊登物品予以刪除,並保留給予相關使用者警告、凍結或終止其帳戶的權利。由於交易名單所列物品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相關使用者完全承擔,與本網站無關。

  七、授權

  任何交易物品的資料一經您上傳、輸入或提供至本網站之時,視為您已允許本網站可以為宣傳本網站或交易物品(包括您的或他人的)的目的,無條件在本網站其它位置重製、散佈、修改、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這些資料,您對此不會向本網站提出異議。

  八、安全交易

  網路上的使用者認證是很困難的,因此我們提供使用者評價制度與使用者確認註冊程式等,希望透過確實的交易紀錄和使用者的力量來共同維護線上交易環境。

  九、使用者評價制度

  使用者評價制度為賣方與得標者,提供一個交易後瞭解相互滿意程度的機會。在您出價競標之前,請查閱賣方之評價記錄,將有助您瞭解賣方先前交易之狀況。當您使用使用者評價制度給予評價與意見時,您的行為和張貼的內容應遵守本網站的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者,本網站有權直接移除相關內容。有關物品刊登或出價的部分功能,須在使用者評價指數達到一定標準後方能使用。

  十、稅務

  您使用本網站銷售物品有可能發生應納稅行為,請依法納稅。

  十一、效力

  本網站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協議、及其它相關規定。上述規定若有任何重大變更或修改,本網站將會隨時公佈修訂後的內容。修訂後的上述規定自公佈時起生效,您若在上述規定修改之後,仍繼續使用本網站,則視為您接受和自願遵守修訂後的規定。

  十二、違反使用規範

  1、本網站對於您所刊登之買賣物品及資訊(以下稱“買賣資訊”)將會進行檢查或抽查,如果發現包含有禁售、限售物品或非法資訊,本網站有權隨時不經通知刪除該買賣資訊。但是,您本人仍需對所上載的物品和資訊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您違反本使用規範或任何公告於本網站之服務使用說明,本網站有權不經通知立即刪除您所刊登的資訊且終止您使用本網站的權利,情節嚴重時終止您使用___________的其它服務。您的行為如有觸犯相關法律,本網站並可以提請相關單位進行調查並追究責任。

  2、本網站若因您刊登的物品侵害了第三人的權利或違反了相關規定,而受到第三人的追償或受到主管機關的處分時,您應賠償本網站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十三、本網站的責任範圍

  當您接受該協議時,您應明確瞭解並同意∶

  1、您使用本網站之風險由您個人負擔。本網站是在現有技術基礎上提供的。本網站不保證以下事項∶

  ①本網站將符合您的要求。

  ②本網站不受干擾、能夠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③本服務使用權的取得結果是正確或可靠的。

  ④您經由本網站購買或取得的任何產品將符合您的期望。

  2、是否經由本網站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由您自行考慮、衡量並且自負風險,因下載任何資料而導致您電腦系統的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您應負完全責任。

  3、您自本網站或經由本網站取得的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絕不包含或以任何方式構成本服務協議未明示規定的任何保證。

  4、基於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潤、商譽、使用、資料損失或其它無形損失,本網站不承擔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別、衍生性或懲罰性賠償(即使本網站已被告知前款賠償的可能性):

  ① 本網站的使用或無法使用。

  ②經由或透過本網站購買或取得的任何商品,或接收之訊息,或進行交易所隨之產生的替代商品及服務的購買成本。

  ③您的傳輸或資料遭到未獲授權的存取或變更。

  ④本網站中任何第三人之宣告或行為。

  ⑤本網站其它相關事宜。

  5、本網站只是為使用者提供一個交易的平臺,對於使用者所刊登的交易物品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其品質,以及使用者履行交易的能力等,本網站一律不負任何擔保責任。您如果因使用本網站,或因購買刊登於本網站的任何物品,而受有損害時,本網站不負任何補償或賠償責任。

  6、本網站提供與其它國際網際網路上的網站或資源的連結,您可能會因此連結至其它運營商經營的網站,但不表示本網站與這些運營商有任何關係。其它運營商經營的網站均由各經營者自行負責,不屬於本網站控制及負責範圍之內。對於存在或來源於此類網站或資源的任何內容、廣告、產品或其它資料,本網站亦不予保證或負責。因使用或依賴任何此類網站或資源釋出的或經由此類網站或資源獲得的任何內容、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任何損害或損失,本網站不負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十四、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網站及本網站所使用的任何相關軟體、程式、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作品、圖片、檔案、資料、網站構架、網站版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經由本網站或廣告商向用戶呈現的廣告或資訊,均由本網站或其它權利人依法享有相應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它專屬權利等,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未經本網站或權利人明示授權,您保證不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佈本網站及本網站所使用的上述任何資料和資源,或根據上述資料和資源製作成任何種類物品。本網站授予您個人、不可轉移及非專屬的使用權,使您可以透過單機計算機使用本網站的目的碼(以下簡稱“軟體”),但您不得且不得允許任何第三人,複製、修改、創作衍生作品、進行還原工程、反向組譯,或以其它方式破譯或試圖破譯原始碼,或出售、轉讓“軟體”或對“軟體”進行再授權,或以其它方式移轉“軟體”之任何權利。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修改“軟體”,或使用修改後的“軟體”。您不得經由非本網站所提供的介面使用本網站。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

  1、因使用本網站服務所引起與本網站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所涉及的爭議不適於仲裁解決,您同意一切爭議由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2、因使用本網站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十六、通知方式

  就本服務協議項下的有關事項,或本網站提供本網站而涉及的有關事項,本網站均透過傳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向您發出通知。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2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宣告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定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透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透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透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檔案。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書面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許可權、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許可權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 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洩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資訊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檔案副本及其影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影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透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辦理自助委託協議書(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端委託)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端委託)系統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辦理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遠端委託)開戶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願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結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如未及時變更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必要時可不定期透過自助委託系統變更交易密碼(以下簡稱密碼),因密碼遺忘甲方應透過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重新設定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示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密碼洩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電腦螢幕或電話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在證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僅限於停電、通訊故障、機器裝置故障等。

  五、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刷卡委託、熱自助委託)買賣證券的一切資料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準。

  六、甲方的證券帳戶卡和交易磁卡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受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應參照乙方規定選擇下列自助委託方式(請填寫“是”或“否”)

  1.電話委託( )

  2.刷卡委託( )

  3.熱自助委託( )

  4.遠端委託( )

  八、本協議為《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首次開戶不填)

  直銷交易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規範乙方發起並管理的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有關業務規則及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傳真交易申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傳真交易及服務內容

  1.本協議所稱“傳真交易”僅適用於在乙方的直銷機構(即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交易帳戶的客戶。“傳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帳戶,交易帳戶並簽署本協議後,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業務申請的交易方式。

  2.傳真交易的服務內容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變更分紅方式、基金轉換和變更聯絡方式。

  第二條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已經與乙方簽署了《基金業務傳真交易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2.甲方已經在乙方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且該帳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狀態;

  3.甲方辦理申請認購或申購業務的,不遲於乙方《直銷投資者交易指南》所規定的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屆滿之時將認購或申購資金足額劃(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贖回,基金轉換業務的,在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時限內其交易帳戶中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4.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填寫有關表格,簽署有關檔案;

  5.甲方已經在乙方辦理了預留印鑑手續;

  6.乙方不時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傳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甲方應指定專人辦理基金交易申請,除該授權經辦人透過指定傳真電話發出的傳真交易申請外,其他傳真申請亦視為無效。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帳戶卡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

  3.甲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帳戶卡影印件。

  4.甲方辦理變更分紅方式及聯絡方式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帳戶卡影印件。

  5.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3015:00(認購期內為9:3016:00)之間將申請資料傳真至乙方.超過申請受理時間的申請,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處理。

  6.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如果甲方沒有致電確認,且乙方無法按照甲方開戶時填寫的聯絡電話與甲方取得聯絡時,傳真內容清晰並符合乙方規定的申請,乙方可以受理;傳真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相關法律,相應基金契約或乙方有關業務規定的,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申請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該等原因而導致甲方申請無法進行或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否則甲方應重新修改申請日期,並進行簽章確認。

  8.乙方收到甲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乙方可不予執行甲方贖回申請。

  9.乙方處理完畢甲方的申請後,應將列印並蓋章的申請回執傳真給甲方,作為受理甲方申請的憑證。甲方可在t+2日9:30之後透過電話,網站或親臨投資理財中心查詢申請確認結果。

  10.甲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當日內,將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乙方在受理業務五日內收不到甲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11.乙方傳真電話號碼變更,將以公告和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權經辦人或傳真號碼變更,要提出業務申請,在乙方受理並確認後方生效。

  第四條保密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申請資料及有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關司法,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2.甲方應注意自身資料及資訊的保密,由於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資料或資訊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免責條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不可抗力引起的停電,電腦網路和/或傳真裝置故障,乙方對由此導致的收發資訊延誤或失敗不承擔責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經辦人簽章及蓋有預留印鑑的傳真申請,即認為此申請是甲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對該簽章及印鑑是否真實及是否為甲方真實意思表示承擔法律責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傳真資料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甲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乙方基金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的,乙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4.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5.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6.由於在通訊中斷,堵塞等情況下致使透過傳真手段無法下達申請或無法進行傳真確認時。

  7.對於因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所提示的風險事故發生導致甲方受到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它乙方免責事項。

  第六條協議的修改,終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甲方如果對於乙方的修改持有異議,應當在甲方書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異議。雙方在乙方發出該等書面異議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截止日”)內未能就該等異議進行磋商或未能達成共識,本協議自截止日終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協議按照修改後的條款執行。

  2.本協議書籤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檔案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始無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在下述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

  (1)雙方書面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撤銷基金賬戶或/和直銷交易賬戶。

  (4)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6)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透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特別條款

  甲方在此確認,甲方已經閱讀並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發行公告及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的全部內容;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已經充分了解傳真基金交易的風險並自願承擔該等風險。甲方同時確認,對於本協議第六條第1款所述乙方對本協議進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將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曉該等修改通知內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賠等任何要求。

  第九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機構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建立遠端交易席位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立遠端交易席位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簽訂本協議的前提條件

  1.乙方承認並認真遵守《________交易所章程》、《________交易所交易規則》、《________交易所交易細則》及其它有關規定

  2.乙方保證在遠端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規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條 裝置

  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建立遠端交易系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關規定,配備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裝置和人員,建立和除錯乙方所在地的遠端交易系統,並對除錯後的遠端交易系統進行運作、管理和維護。

  第三條 費用

  甲方免收乙方遠端交易席位使用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乙方遠端期貨業務的開展情況;

  2.為乙方提供遠端期貨交易軟體介面和相應的文件資料。

  3.負責處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遠端交易系統通訊中斷等故障。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所有透過由甲方為乙方指定的通訊介面參加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的期貨合約均視為透過乙方下達。

  2.獲得甲方提供的遠端期貨交易軟體介面和相應的文件資料。

  3.對甲方提供的軟體介面和文件資料保密。

  4.負責處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遠端交易系統通訊中斷等故障。

  第五條 本協議的終止

  1.乙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內申請撤銷遠端交易席位,經甲方批准後辦理完撤消手續,本協議即告終止。

  2.在遠端交易席位使用期間,乙方如違反國家或甲方對期貨交易的有關規定或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甲方將立即取消乙方的遠端交易席位資格,本協議即告終止,乙方將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六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可雙方協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並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建立遠端交易席位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協議書 篇5

  ****公司

  黃金代理交易合同

  開戶指引

  尊敬的客戶:

  歡迎您來到******公司,選擇本公司進行委託代理黃金白銀交易業務。

  本合同檔案是依據上海黃金交易所制度指引編制,開戶前請您仔細閱讀理解合同中的有關檔案,再行辦理開戶手續。

  致謝!

  1、合同中,有選擇項□時,請用“√”表示“是”,用“×”表示“否”。

  2、客戶需提供的資料:

  法人客戶: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公司法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被授權人(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黃金交割指定交接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指印和簽字樣本,公司預留印鑑模式。填寫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登記表。

  客戶應當明確黃金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是沒有依據的,並且宣告從未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從本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進行黃金交易具有風險,可能發生鉅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放在本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因此,您必須認真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是否適合進行黃金交易。衡量是否進行黃金交易時,您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黃金市場進行交易,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時,本公司會按照黃金交易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追繳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頭寸和庫存。如您未於規定的時間記憶體入所需的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強迫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閱讀並遵守上海黃金交易所和本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果您無法遵守上海黃金交易所和本公司的業務規則,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和庫存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三、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平倉,例如:市場達到漲跌停板時;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五、由於上海黃金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火災、水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當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在國內黃金交易中,無論客戶在現場或電話下單,成交後客戶應限時到本公司簽字確認或者傳真傳送確認函確認。

  七、現貨交易、現貨延期交易同單純的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應做好心理準備。

  八、本《黃金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提示從事黃金交易的風險和有關黃金市場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觀判斷,對黃金交易品種仔細研究。

  3、客戶型別:公司法人□ 法人授權□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時間:

  法定身份證號碼:

  經營範圍:

  開戶銀行:

  營業期限:

  賬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4、是否有過黃金交易經驗:

  涉足黃金交易的型別是:產金企業 □ 用金企業□ 投資類□

  簽字人認識到此份申請表是客戶必備法律檔案之一,並保證以上填寫屬實,同時簽字人同意在上述2、3項發生變化時通知本公司。

  代理黃金交易合同書

  甲方:****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諮詢電話:010-88888888 電話:

  下單電話:010-88888888

  傳真:010-99999999 傳真:

  開戶行:******支行 開戶行:

  賬號:88888888888888

  授權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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