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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轉讓合同書

林地轉讓合同書 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地轉讓合同書 ,歡迎閱讀與收藏。

林地轉讓合同書 1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村麻子衝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年月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 元。支付的時間為年 月 日。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3份,甲乙雙方、鑑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書 2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的林地___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西至_______,東至。森林類別_______,地類_______。

  2、轉讓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

  鑑證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書 3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裡村委會為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遊等於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專案。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戶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 可裡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專案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專案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佔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專案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援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專案,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於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專案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專案建設需徵佔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援,並協助乙方辦理徵佔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上附著物及其他涉及專案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採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採摘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專案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佔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專案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專案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專案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並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於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於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範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徵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後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餘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徵佔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採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專案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專案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報政府機關批准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林地轉讓合同書 4

  甲方:即轉讓方

  乙方:即受讓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坐落於 村用材林(東至: 南至: 西至:北至:森林類別: ,地類:林地)

  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 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期為 年;自年月至年月日為止。

  三、轉讓費於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四、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義務與權利。

  1. 甲方保證本次流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在原取得過程中合法有效,並保證本次流轉的林地符合林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轉讓年限不得超過甲方剩餘承包年限。

  2.乙方對已轉讓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六、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中證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