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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梓人傳》註釋

柳宗元《梓人傳》註釋

  《梓人傳》

  朝代:唐代

  作者:柳宗元

  原文: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有梓人款其門,願傭隙宇而處焉。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之器。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舍我,眾莫能就一宇。故食於官府,吾受祿三倍;作於私家,吾收其直太半焉。”他日,入其室,其床闕足而不能理,曰:“將求他工。”餘甚笑之,謂其無能而貪祿嗜貨者。

  其後京兆尹將飾官署,餘往過焉。委群材,會群工,或執斧斤,或執刀鋸,皆環立。向之梓人左持引,右執杖,而中處焉。量棟宇之任,視木之能舉,揮其杖,曰“斧!”彼執斧者奔而右;顧而指曰:“鋸!”彼執鋸者趨而左。俄而,斤者,刀者削,皆視其色,其言,莫敢自斷者。其不勝任者,怒而退之,亦莫敢慍焉。畫宮於堵,盈尺而曲盡其制,計其毫釐而構大廈,無進退焉。既成,書於上棟曰:“某年、某月、某日、某建”。則其姓字也。凡執用之工不在列。餘視大駭,然後知其術之工大矣。

  繼而嘆曰:彼將舍其手藝,專其心智,而能知體要者!吾聞勞心者役人,勞力者役於人。彼其勞心者!能者用而智者謀,彼其智者!是足為天子,相天下法矣。物莫近乎此也。彼為天下者本於人。其執役者為徒隸,為鄉師、里胥;其上為下士;又其上為中士,為上士;又其上為大夫,為卿,為公。離而為六職,判而為百役。外薄四海,有方伯、連率。郡有守,邑有宰,皆有政;其下有胥吏,又其下皆有嗇夫、版尹以就役焉,猶眾工之各有執伎以食力也。

  彼天子相天下者,舉而加焉,指而使焉,條其綱紀而盈縮焉,齊其法制而整頓焉;猶梓人之有規、矩、繩、墨以定製也。擇天下之士,使稱其職;居天下之人,使安其業。視都知野,視野知國,視國知天下,其遠邇細大,可手據其圖而究焉,猶梓人畫宮於堵,而績於成也。能者進而由之,使無所德;不能者退而休之,亦莫敢慍。不炫能,不矜名,不親小勞,不侵眾官,日與天下之英才,討論其大經,猶梓人之善運眾工而不伐藝也。夫然後相道得而萬國理矣。

  相道既得,萬國既理,天下舉首而望曰:「吾相之功也!」後之人循跡而慕曰:「彼相之才也!」士或談殷、周之理者,曰:「伊、傅、周、召。」其百執事之勤勞,而不得紀焉;猶梓人自名其功,而執用者不列也。大哉相乎!通是道者,所謂相而已矣。其不知體要者反此;以恪勤為公,以簿書為尊,炫能矜名,親小勞,侵眾官,竊取六職、百役之事,聽聽於府庭,而遺其大者遠者焉,所謂不通是道者也。猶梓人而不知繩墨之曲直,規矩之方圓,尋引之短長,姑奪眾工之斧斤刀鋸以其藝,又不能備其工,以至敗績,用而無所成也,不亦謬!

  或曰:「彼主為室者,儻或發其私智,牽制梓人之慮,奪其世守,而道謀是用。雖不能成功,豈其罪耶?亦在任之而已!」

  餘曰:「不然!夫繩墨誠陳,規矩誠設,高者不可抑而下也,狹者不可張而廣也。由我則固,不由我則。彼將樂去固而就也,則卷其術,默其智,悠爾而去。不屈吾道,是誠良梓人耳!其或嗜其貨利,忍而不能捨也,喪其制量,屈而不能守也,棟屋壞,則曰:『非我罪也』!可乎哉?可乎哉?」

  餘謂梓人之道類於相,故書而藏之。梓人,蓋古之審曲面勢者,今謂之「都料匠」雲。餘所遇者,楊氏,潛其名。

  註釋

  梓人:木工,建築工匠。

  款:叩。

  隙宇:空房。

  職:掌管。尋、引:度量工具。

  規:圓規。

  矩:曲尺。

  繩墨:墨斗。

  :磨。

  :砍。

  直:通“值”。

  委:堆積。

  斧斤:砍木的工具。

  任:承擔。

  俄:不久。

  闕:通“缺”

  六職:指中央政府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方伯:古代諸侯的領袖;連率(同“帥”):盟主、統帥;二者均指地方長官。

  政:副職。

  嗇夫:相當於鄉官,主管訴訟和賦稅。

  版尹:管戶口的小官。

  伐:誇耀。

  六職:指中央政府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伊、傅、周、召:伊尹、傅說、周公、召公。

  聽聽:爭辨的樣子。

  儻:同“倘”。

  道謀:·過路人的意見。《詩經·小》:“如彼築室於道謀,用是不潰於成。”

  :倒塌。

  :彎曲。